县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实例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除做好县委、县政府、安委会(办)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外。
还要按照本行业的有关要求,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一)监察局 1、对乡镇(场)和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2、按照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及追究行政责任;3、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审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各街道办事处及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的履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情况进行考核的工作。
(二)安监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安全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1、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组织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3、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本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4、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生产监督大检查,督促各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5、依法对职业安全和矿山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监督企业经营者(业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负责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6、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对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乡(镇)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8、对全县各类伤亡事故进行及时统计、分析及上报。
(三)公安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消费安全、危险物品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法查纠交通违章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的扑救及调查处理;负责对危险物品运输行车路线和通行时间进行审核;组织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乡镇办公室机构职责(2篇)
乡镇办公室机构职责党政办主要承担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和群团工作以及党委、人大、国防教育等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优抚、防灾减灾、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农牧综合服务站农业、畜牧等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畜禽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机械化技术引进、推广;农业机械生产安全监管;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农牧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公益性职能文化综合服务站乡镇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职责。
社会事务服务站移民搬迁、小额信贷、科技扶贫、社会扶贫和扶贫重点村建设;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能。
林业站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植树造林和野生动植物疫情防控;林业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职能水务站小型水库、堰溏、泵站及农村人畜饮水等基础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防汛、抗旱、排涝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公益性服务职能。
乡镇办公室机构职责(2)乡镇办公室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乡镇政府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乡镇事务。
其职责包括:1. 参与政策制定:乡镇办公室参与乡镇政府的政策决策过程,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 行政管理:乡镇办公室负责协助乡镇政府管理行政事务,包括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公文的处理等。
政府主要职能部门
政府主要职能部门(一)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下设综合性办事机构。
内设财务科、秘书科、信息科、督查科(副科)、人防办、事务科、信访局(副科)、法制科(副科)、驻昆办(副科)9个内设机构,县政府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二)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局是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县科技进步的措施、意见和办法的工作部门。
内设办公室、农村与社会发展股、工业与技术创新股、综合管理股4个内设机构。
(三)旅游局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部门。
内设办公室、规划开发股、行业管理股、佤山风情旅游艺术团(纳入企业化管理)4个内设机构。
(四)民政局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的工作部门。
内设行政区划.地名.民间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双拥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副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股、侨务股8个内设机构。
(五)统计局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政府、地区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的工作部门。
内设:办公室、法规股、业务股3个内设机构。
(六)民宗局民宗局是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工作部门。
内设办公室、宗教股2个内设机构。
(七)建设局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房改、市政公用事业、勘测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业、抗震救灾以及建设科技、教育、法制、宣传等城乡建设的工作部门。
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内含19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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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清单目录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2)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3)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5)四、城镇建设办公室 (6)五、城镇管理办公室 (8)六、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9)七、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 (10)八、社会安全管理办公室 (11)九、园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12)十、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13)十一、纪委、监察组 (14)十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15)十三、武装部 (16)十四、工会 (17)十五、团委 (18)十六、妇联 (19)十七、综合执法局 (20)十八、便民服务中心 (21)十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22)一、党政综合办公室1.负责区委、区政府来文来电和镇党委政府各部门、村级组织及有关单位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上呈下发文件的校核制发工作;文书档案的阅卷、管理工作;管理全镇党政系统机要和保密工作。
2.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组织和主要领导同志活动的安排服务;统筹安排上级领导机关和外区县相关领导同志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的召集、协调等有关事宜;协调全镇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络。
3.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文件、文稿、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审修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
4.负责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督办;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收集,镇域外重点地区重要各种情况收集;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准确报告重要信息。
5.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制订全镇宣传思想工作计划,抓好协调、落实。
积极配合各级媒体,挖掘中塘镇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气。
6.负责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未成年人工作、志愿服务活动。
7.负责全镇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向党委政府反映的来电来访问题。
乡镇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政府各乡镇部门主要工作职能职责xx乡设综合办事机构x个,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在党政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设x 个直属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
1.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政法、综治、人大、武装、群团、保密、信息、文书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和党政日常工作;负责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协助抓好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科教、文卫、广播电视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民政、老龄、残疾人事业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招商引资、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3.财政所职能职责: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指导乡村财务管理等。
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务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各乡镇国有资产和政策性债权债务;指导和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收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4.农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政务公开制度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现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毕增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成员:张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初永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宁永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进县机关党委书记吴桂良县民政局局长李作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景泉县财政局局长宁永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郭凤林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刘雪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邢义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政府政务大厅。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县本级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管理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县政务大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核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县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推动全县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组织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和将适宜进厅的县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政务大厅集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推动全县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确定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主题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通知——————————————————————————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保护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乡镇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
乡镇办公室工作职责乡镇办公室工作职责乡镇办公室工作职责马街镇党政办工作职责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
2、协调镇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镇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镇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党委、镇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
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
5、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配合镇督查办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实到实处。
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组织协调搞好镇机关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催办工作,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材料的组织协调工作。
7、建立健全镇政务、党务信息网络,负责镇信息网络的管理,全面开拓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提供各类信息,向镇领导及上级部门报送,协助搞好马街镇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8、协助镇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
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
9、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管理镇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10、加强档案、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3、领导本乡工作。
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乡镇工作职责范文2
乡镇工作职责范文、县级各部门1.确保我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到达国家“三个增长”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并确保符合经费用途,重点统计核查xx年、xx年、xx年、xx年四年。
2.确保将教职工国标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由财政按时足额发放。
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
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县本级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足额预算并执行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催促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会同物价、教育部门标准中收费行为。
4.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各项教育工程的专项资金。
5.会同教育部门催促做好义务教育账务的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
6.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县级配套的170万元按时拨付。
负责根据国检所需经费及表彰奖励经费的需求,进行梳理和核算。
及时拨付国检专项经费,确保我县国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2.积极扶持勤工俭学;在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师住房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税收减免规定,给予教育优惠政策。
1.按照教育优先开展的要求,把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总体规划。
2.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开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3.按照根本建设程序优先审批或批准教育根底设施建设工程。
4.积极争取中央和盛州资金支持,加大对我县教育根底设施建设投入,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督导检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5.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标准教育收费行为。
1.落实有关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开展的扶贫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在上级下拨的扶贫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帮扶贫困学生。
2.引进扶贫资金帮扶贫困地区的“两基”工作。
1.组织实施“春蕾方案”,配合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必备8篇)
乡镇工作职责(必备8篇)乡镇工作职责第1篇1、根据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辖区综治的检查、协调工作,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反馈情况。
2、贯彻上级综治委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3、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政领导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4、组织协调各社区、有关单位(部门)共同解决本单位突出的治安问题。
5、指导、检查、督促各社区、辖区单位(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建议。
6、指导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和管理社区治安综治员等各种形式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落实610、禁毒、国安、安全生产、维稳、消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
9、落实党的政策,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10、抓好普法、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11、完成街道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工作职责第2篇1、做好招聘工作,提前做好招聘计划、做好人才面试,按“精干、高效原则”做好人才配置;2、做好实习生招聘和管理、培养、考核工作,做好相关的校企合作工作,通过“实习生计划”做好人才储备;3、组织做好员工入离职相关工作,劳动纪律和考勤工作,做好奖惩工作,做好员工活动策划与组织,组织生日会和拓展活动,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打造高执行力团队等;4、协助培训、考核等相关事宜;5、其他部门事务。
乡镇工作职责第3篇1、全面负责人事工作;2、具体负责公司招聘体系的优化,负责人员招聘和初试工作。
调整、实施招聘计划,积极完成公司招聘任务;3、负责公司员工入职培训、业务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4、负责员工入离职办理、离职面谈和分析及员工关系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流程和制度,监督人事各制度的执行并反馈和改善;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行政事务类工作;乡镇工作职责第4篇1、管理、指导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上级文件,及时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落实各项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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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相关职能部门,要重点做好对乡镇的行业指导工作篇一:乡镇职能部门介绍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一下四类:1。
政治与行政综合管理机构如监查、民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外事、人事、编制、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侨务、机关事务等厅、局、委员会或办公室。
2。
财政经济综合管理机构如计划、经济、外贸等委员会,审计、财政、劳动、税务、统计、物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厅、局。
3。
财政经济专业管理机构如冶金、化工、机械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物资、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商业、工商行政等厅、局、委员会。
4。
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管理机构如科学技术、体育运动、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高等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厅、局、委员会。
地级市人民政府(1950年规定):设立民政、公安、财政、建设、文教、卫生、劳动等局、处、科、并财经委员会和人民监查委员会等。
县级人民政府:(1)直属工作部门包括计委、经委、农委、科委、体委、民政、财政、公安、劳动、教育、税务、工商、卫生、交通、工业等局或科。
(2)直属办事机构包括政府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人防办公室、林业(或渔业、畜牧业)办公室等。
(3)其他直属机构包括各银行支行、保险公司支公司、电力局、邮电局、外贸局、气象站以及供销社等。
还设有市政管理所需要的工作机构。
乡级人民政府:(1)直属办公机构包括乡(镇)政府办公室、工交财贸办公室、农村办公室、民政司法办公室、文教卫生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与各站所职能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3、领导本乡工作。
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机构及部门工作职责
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机构及部门工作职责附件1xx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机构及部门工作职责一、组织机构职责领导小组职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和检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和创建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及专题资料的制作;加强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评估院的协调,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督导评估精神;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的专项督查及迎评工作指导;完成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创建工作的领导,要将创建工作涉及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责任目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辖区学校的办学设施和条件;要把学校建设列入乡镇(街道)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协调解决好教育用地,为教育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三、县级部门职责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发县政府教育相关文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印发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大问题的会议纪要,做好县政府年度相关工作计划、报告及社会评价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利用电视台、xx报社及xx网等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宣传。
县编办: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机构文件,确保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管理职权,包括教职工数量、教师结构等,并做好部门迎评档案资料和材料。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及创建工作职责的督查。
县残联:负责配合做好三残儿童的入学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城镇新区开发建设与学校配套同步建设。
乡镇镇直单位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
乡镇镇直单位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xxx镇镇直单位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财政所工作职责及工作规程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指导全镇财政工作;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及时组织完成好税收入库工作。
(二)组织、管理和监督镇预算内、预算外各项收支;编制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预算;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预算的调整;监督镇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镇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预算外收支决算。
对镇财政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向镇人代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三)负责镇企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组织预算外资金全年度收支计划,执行好财务检查,搞好综合财政预算。
具体实施“部门预算”,搞好预算外收支结算及财务处理。
(四)负责镇属范围内的会计工作和财政监督工作。
制定本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实行预算管理,零户统管,专户存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五)参与全镇经济的管理与决策,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节和监督,实施对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指导和帮助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对全镇经济运行进行有效的调节,确保各项收入任务的完成。
(六)依据《会计法》管理本镇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提高全镇财务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建设。
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镇办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个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研究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工作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会计工作的各项法规,负责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
(七)管理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各项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和回收工作。
管好用好各项支农资金,促进全镇农业综合开发。
(八)组织做好财政支持项目的调查论证、申报立项和项目库建设,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
(九)做好农村农资综合补贴、家电补贴、贴息贷款等惠农政策的执行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九、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经管站工作职责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村财务托管工作,负责本辖区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示范村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财务公开及农村财务人员管理工作。
二、办理镇内国有、镇、村企业改革方案的论证、审核、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对各类企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停产企业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及欠付工资的兑付及职工的安抚工作,负责停产企业的涉及法律诉讼事宜。
四、搞好工会法人登记、年检,企业工会的组建和管理;
五、组织搞好企业标准、年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年检,项目可行性报告论证,组织标准普法、产品抽查;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六、承担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解;搞好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
关于萧县学前教育综合改革领导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萧县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工作职责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为大力实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全面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发改委要求,县政府成立了萧县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领导小组,现就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乡镇政府:负责将学前教育纳入集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幼儿园建设用地,支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将幼儿园安全纳入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积极组织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协调幼儿园建设、管理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确保良好的办园环境,维护幼儿园的办园秩序;建立健全幼儿园、社会与家庭相协调的幼儿教育网络;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非法无证办学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参与学前教育机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科学育儿知识宣传,为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相关支持。
县政府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开展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履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工作职责的督导考核。
县教育局:负责拟定全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及配套政策;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编制全县学前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金分配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实施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总结推进工程实施经验,并加以推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导乡镇开展工作;负责对各类学前机构的评估和审批,指导科学保教,提高质量;依法管理、培训、聘用和核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保教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非法无证办学,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县发改委:负责把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收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批和指导。
岗位职责之乡镇街道职责
乡镇街道职责【篇一:乡镇街道安全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职责职权摘录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8]187号)>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一)领导责任。
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
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围。
(三)规划责任。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总结。
(四)监督检查责任。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组织治理公共设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不明确的生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经费保障责任。
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应当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
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区域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职责、程序和原则,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岗位职责之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工作职责【篇一:镇政府工作职责】镇政府工作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搞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二、负责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三、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四、负责镇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站和电脑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和日常管理、维护;五、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六、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访办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处理人民群众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来信;接待和处理来访人民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向相关工作片和部门转办、交办和催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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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职责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协调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协调建立健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目标责任制。
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的意见、建议和方案等,督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县政府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
(二)做好县人民政府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三)督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县教育局(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并按课程方案实施教学;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社区教育网络,不断改善校园环境。
(二)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体系。
(三)制定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措施。
(四)加强普通中小学的统筹管理。
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适时调整中小学校布局。
做好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和管理。
(五)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考核制度。
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
(六)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内部设施和实验、实习基地的配套建设,使其逐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快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逐步改进教学手段。
(七)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和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增强师生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八)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教育违法行为,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严肃查处教育违法案件。
杜绝教育乱收费。
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认真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省政府颁发的《督导评估标准》,做好阶段性教育督导的自查、自评工作和督导调研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及各有关部门提供自查报告、调研报告。
(二)建立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检查制度,抓好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工作职责和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三)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县政府督学、兼职督学、特邀教育督导员的培训工作。
四、县发改局(一)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计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协助做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帮助、协调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
(三)保护教育合理收费,制止社会各方面向学校搭车收费或乱摊派。
(四)审核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制止教育乱收费。
五、县财政局(一)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实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
(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和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
(三)确保依法足额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缴存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全额及时拨付教育使用,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五)积极扶持学校校办产业的发展,对学校校办企业、勤工俭学给予政策优惠。
六、县国税局、地税局(一)负责按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及时入库。
(二)负责落实好国家对纳税人向教育捐赠的有关减免税政策。
七、县人社局(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的定编、定员工作。
对教育各项改革给予人事政策支持。
(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调动全县教职工的积极性。
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三)做好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四)加强劳动监察,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企业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对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依法制止企业招用童工。
八、县卫生局(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学校做好卫生工作,切实抓好学校疾病防治工作。
(二)监督和指导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定期开展学校饮食卫生检查及食堂从业人员、幼教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三)指导并监督县内各医院对因病、残而提出休学、缓学和免学申请的学生依法进行医学鉴定。
(四)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五)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园的体格健康检查。
九、县住建局(一)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把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并按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二)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校舍改造和建设,负责监管学校(幼儿园)等建设项目。
应教育部门或学校要求,搞好学校校舍危房的检测认定工作。
十、县国土资源局(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好学校建设和劳动用地。
对侵占学校用地行为予以制止。
(二)对各类学校建设用地,审批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
十一、县文广局(一)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体育法》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指导学校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
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竞技活动。
(二)依法管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
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禁、查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物、文化娱乐项目和活动场所,优化社会文化环境。
(三)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支持教育的各种先进典型。
(五)帮助教育部门在有线电视网络中转播教育节目。
十二、县工商局(一)会同公安、文化等部门查禁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开设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
(二)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依法取缔学校附近的各种摊贩。
(三)落实好国家、省、州对校办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十三、县民政局积极给予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各类在校学生民政救济和帮扶。
十四、县科技局(一)积极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宣传学生的科技发明成果。
(二)积级组织科技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在学校开设科技讲座。
(三)对教育教学科技成果进行鉴定和奖励。
十五、县农业局(一)贯彻“科教兴县”方针,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农村初中“农科教结合,绿色证书”教育工作。
十六、县司法局(一)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并纳入当地普法教育规划,广泛开展普法活动。
(二)指导教育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法律法规宣传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做好维护教师、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
十七、县环保局(一)搞好校园及其周围的环境监测和保护。
(二)配合各类学校抓好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
积极协调处理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卫生问题。
十八、县统计局(一)帮助、指导教育系统做好各种教育统计工作。
(二)向教育等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数据。
十九、县审计局(一)依法审计教育经费的核拨、使用及使用效益。
(二)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核拨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和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教育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十、县民宗局(一)协调教育部门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改善民族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巩固提高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水平。
(二)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
二十一、县计生局落实在校独生子女的奖优免补政策。
二十二、县公安局(一)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八条措施》,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依法维护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对侵犯学校、教师正当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选派优秀公安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
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查禁违反有关规定在学校附近开设的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等。
(四)会同教育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中小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和训诫。
二十三、县残联关心残疾学生和孤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配合教育部门抓好特殊教育工作规划及目标任务的落实。
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置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青年就业。
二十四、县扶贫办(一)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帮扶工作。
(二)积极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新建、改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
二十五、县编办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具体制定本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在省人民政府核批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逐校核定教职工编制;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职工编制总量。
二十六、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工作列入乡镇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师重教,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将教育工作纳入乡镇、村(居)两级干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健全乡镇负责人联系学校制度,负责人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工作,为学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定义务,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动员辍学生返校完成义务教育。
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三)认真履行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责任。
(四)巩固提高辖区内学校的义务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