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阳人员定位系统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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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KJ255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技术方案
北京龙德时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一、矿井概况
该矿井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整合后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60kt/a,矿井投产时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配备1个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和1个普掘工作面。
整合后的矿井有主斜井、副斜井、提矸、行人立井和专用回风井。主斜井担负全矿井的煤炭提升任务,并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斜井担负矿井综采设备的运输任务,并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提矸、行人立井,作为主要进风井;另一副斜井经刷大后作为整合后的专用回风井,并兼作安全出口。
工业场地为两部分:主、副斜井工业场地和辅助生产工业场地,两个场地相距约1km.
二、方案设计
1、规范和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2007年;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
《煤矿井下人员监测管理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7;
《人员管理系统安装使用标准》AQ1048-2007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MT/T1004-2006;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MT/T899-2000;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MT/T1008-2006;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MT/T899-200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 209-9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0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GB3836.2-2000;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要求》GB3836.4-2000;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GB12173-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6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8566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GB8567-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GB9385-88
《电子设备用图形符号》GB/T5465----1996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其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2、方案设计原则
充分体现系统的可靠性、先进性、开放性、可扩展性、经济性,满足矿井生产,能及时、有效获得监测、控制等管理信息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矿井近、远期的发展,产品的技术更新与升级换代,售后服务、数据传输接口等多方面的因素。
可靠性:系统实现数据的采集与逻辑闭锁,因此可靠性稳定性是确保矿井安全的最根本保证。
先进性:采用国际最先进的软件平台来保证矿井的安全,即用最先进的通用技术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系统不仅要实现常规的监测与控制,还应当实现无人值守。
开放性:所有的网络必须是完全开放的技术,以保证甲方选择厂商的权力和长远利益。网络应具备良好的可连通性和互操作性,能够提供成熟的接口连接其他主流的第三方设备。
系统不仅要具有多种通用通讯接口与协议,还要具备多种通讯接口与协议。要确保现有系统和其他矿井安全子系统的接入,要确保监测监控等安全子系统的完全接入。
可扩展性: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具有多种可扩展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功能要求
1、系统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规范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验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煤矿井下“防爆合格证”和国家煤炭安全局颁发的安全标志准用证(MA标志证书)。能在恶劣工业环境下可靠工作,抗干扰能力强。
2、本系统能准确地反映全矿井下及区域人员数量,能作为考勤的参考依据。
3、人员经过检测站点时不需要主动干预,不能影响井下作业人员的正常工作。同时满足运人车辆任意人数行驶速度大于25km/h的要求。
4、要求各检测传输分站在系统传输信道出现故障时保存人员轨迹信息,当传输信道恢复正常时监测传输分站的信息能传输到监测主机,保证人员信息的不间断。
5、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和最大并发数量通过识别区时,系统漏读和误读的最大数量与通过识别卡总数的比值不大于10-4;
6、无线标识传感器与无线标识卡感应灵敏度不得小于10米。最大并发数量的识别卡进出传输分站识别区,系统及传输分站应能正确识别卡号及进出时刻;
7、最大并发数量的识别卡分别从前、后、左、右不同方向进出识别区,系统应能从不同方向正确识别卡号、时刻;
8、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
9、系统应具有检测识别卡的工作状况和电池电量;
10、系统应具有前台系统软件管理功能;
11、系统支持客户端使用浏览器查询信息;
12、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显示、存储、打印、查询等功能。并能以Excel报表形式导出。具体内容包括:
(1)下井人员总数及人员信息、出/入井时刻、下井工作时间等;
(2)出/入重点区域人员总数及人员信息、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工作时间等;
(3)出/入限制区域人员总数及人员信息、出/入限制区域时刻、滞留时间等;
(4)特种作业人员等下井、进入重点区域人员总数及人员信息、出/入时刻、工作时间等;
(5)工作异常人员总数及人员信息、出/入时刻及工作时间等;
(6)下井人员活动线路等;
(7)携卡人员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年龄、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级、主要工作地点、每月下井次数、下井时间、每天下井情况等;
(8)按部门、地域、时间、传输分站、人员工种、领导级别、超时报警、超员报警、限制区域报警、工作异常报警等查询。
13、系统应具有防止修改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等存储内容(参数设置及页面编辑除外)功能;
14、系统应具有数据备份功能;传输分站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当系统通信中断时,传输分站存储识别卡卡号和时刻;系统通信正常时,上传至中心站;
15、系统具有汉字显示和提示功能;
16、自诊断: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当系统中传输分站、数据传输接口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及打印。识别卡在低电压(或故障前)具有报警功能,并能保证从低电压开始报警后,识别卡仍能正常工作48小时以上。17、双机切换:系统主机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主机切换时间不大于5分钟。系统主机采用双机热备工作的工作模式时(优先使用),要保证系统数据实时同步。系统主机应具有备用电源,其供电时间不小于4小时;
18、网络通信:系统应具有网络接口、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各级主管部门。
19、从人员识别卡到传输分站之间的信号传输方向应支持半双工或全双工方式。
20、识别卡供电应采用有源方式。无线发射功率应符合人身健康和电磁兼容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