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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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不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不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不同引言在会计领域,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和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是两种常用的会计计量和记录方法。

这两种方法在记录和报告经济交易和事件的时间点存在显著差异。

本文将从定义、应用和优缺点三个方面来探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不同。

定义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会计原则,它要求在相关经济交易或事件发生时确认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实际的收付款。

简而言之,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记录是基于交易和事件发生的触发点。

收付实现制是另一种会计原则,它要求在收到现金或支付现金时才能确认相关收入和费用。

换句话说,收付实现制下的会计记录是基于现金的收付情况。

应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在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记录和报告时被广泛应用的方法。

它适用于大多数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信用销售和资产租赁的企业。

权责发生制可以提供更准确和全面的财务信息,因为它将考虑到交易和事件的时间点,而不仅仅关注现金流量。

在权责发生制下,收入和费用会被确认和分配到适当的期间,即使实际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尚未发生。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好地反映其经营活动的实际状况,而不仅仅关注当前的现金流量。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比,收付实现制在小型企业、非营利组织和个人财务报表中较为常见。

收付实现制更加简单和直接,因为它只关注实际的现金收入和支出。

在收付实现制下,收入和费用只有在发生现金流入或流出时才会被确认。

这使得会计过程更加直接和可操作,但也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的降低。

因为它忽略了权责发生制下的时间价值概念,收付实现制可能无法提供完整和准确的财务信息。

优缺点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提供准确和全面的财务信息,反映了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能够更好地预测和规划企业的未来运营活动;•有助于比较不同期间和企业之间的财务状况。

权责发生制的缺点•需要更复杂的会计记录和审核程序,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有可能使财务报表更加复杂,难以理解和解释;•在处理特殊交易和事件时可能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表格填写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表格填写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表格填写
①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②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

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

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为便于理解,下面举例说明:
情景1:新年伊始,小明同学对外出租一个店铺,无需押金,租期为一个季度,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3000元,均摊到月度金额为1000元,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该分别如何确认第一个月的收入?
在起租开始(1月),小明便收到所有租金共3000元,但实际第一个
月的租金为1000元,仅因付款规则,一次性收入3个月的租金额,按权责发生制“应收应付”的原则,归属于第一个月,且应计入第一个月损益的收入为1000元。

在起租开始(1月),小明便收到所有租金共3000元,按收付实现制“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的原则,第一个月的收入应记为已收到的款项额3000元。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财务管理中的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

收付实现制是在收款或付款实际发生时进行账务的确认和登记,即将收入或费用确认为发生的依据;而权责发生制是以经济事项发生时产生的权益责任为依据,将收入或费用确认为发生的依据。

收付实现制是一种较为简单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思想是“收到就是收入,付出就是费用”。

按照这种制度,只有在实际收到货款或支付费用时,才能确认为收入或费用,与货款或费用相关的资金流动是会计确认的依据。

这种制度强调实际的资金流转情况,符合实际操作的灵活性和简便性。

但是,这种制度忽略了经济责任发生的时间点,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较为复杂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思想是“权责发生,账务确认”。

按照这种制度,无论是否发生实际的货款流转,只要经济责任发生,就会确认为收入或费用。

与货款或费用相关的资金流动不是会计确认的依据。

这种制度强调经济责任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业绩。

但是,这种制度在操作上较为繁琐,需要通过内部控制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在实际应用中,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选择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

一般来说,规模较小、业务简单的企业更适合采用收付实现制,能够简化会计处理流程,减少财务成本。

而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的企业更适合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业绩,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

无论采用哪种会计核算制度,企业都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在确保准确性的前提下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此外,随着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演进和规范化,收付实现制逐渐向权责发生制靠拢,将来可能会有更加统一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出现。

无论采用何种会计核算制度,企业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务管理的需要,灵活运用不同的会计方法和技巧,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2篇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2篇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第一篇: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它强调会计科目的计量是与实际的收付现金相关的。

对于企业来说,收付实现制是一种常见的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有效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文将从收付实现制的概念、特点、应用以及优缺点等方面进行阐述。

收付实现制的概念:收付实现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收入和费用在实际收付现金的基础上进行确认和计量,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取决于与其相关的现金的收付情况。

这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权责发生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收入和费用在发生时即确认和计量,不受现金收付的影响。

收付实现制的特点:1. 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式不同:收付实现制要求在现金收付发生时确认收入和费用,而权责发生制则是在收入和费用发生时确认。

2. 具有现金导向性: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为核心,反映企业的实际现金流动情况。

3. 便于掌握企业的现金流量:通过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处理,可以较为直观地了解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

4. 便于核算和把握企业经营成果:收付实现制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企业的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

收付实现制的应用:1. 收入确认方面:在收付实现制下,收入的确认取决于实际收到现金的时间点,即在现金实际收到后才能确认为收入。

2. 费用确认方面:在收付实现制下,费用的确认取决于实际支付现金的时间点,即在现金实际支付后才能确认为费用。

3. 现金流量表编制:收付实现制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有一定的要求,要求将现金流量按照收入和费用的收付情况进行分类和编制。

收付实现制的优缺点:收付实现制的优点主要包括: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便于掌握企业的经营成果,便于核算和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

缺点则在于: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忽略了与收入和费用有关的其他要素。

综上所述,收付实现制是一种常见的会计核算制度,强调会计科目的计量与实际的收付现金相关。

通过收付实现制的应用,能够较为直观地了解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便于企业的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确认;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的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餐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收入,投资性房
地产的租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确认原则:
1.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的原则;
2.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3.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4.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5.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推荐)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推荐)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区别及其各自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本期之中有同时发生的说法麽?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说明: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在企业会计中,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

这两种方法在处理收入和支出的计量和确认上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对两种方法进行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

1. 定义与背景:- 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以现金流为依据的会计核算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企业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以实际收付现金为基础的。

也就是说,只有当现金实际收到或支付时,相应的收入或支出才能被认可和记录。

-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以权责转移为依据的会计核算方法。

按照这种方法,企业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是以权责的转移为基础的。

也就是说,只要交易发生并且与企业相关,无论是否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相应的收入或支出都应该被确认和记录。

2. 计量与确认:- 收付实现制: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支出的计量和确认是基于实际现金流动的。

只有当现金收到或支付时,相应的收入或支出才能被确认和记录。

这使得企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其现金流量状况。

- 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收入和支出的计量和确认是基于交易的发生和相关权责的转移的。

无论是否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只要交易发生并且与企业相关,相应的收入或支出都应该被确认和记录。

这种计量方法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3. 适用范围:- 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通常适用于现金流较为稳定、可预测的企业。

这种方法更适合于那些现金流量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的行业,如零售业或餐饮业等。

-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通常适用于涉及长期合同、分期付款和信用交易等的企业。

这种方法更适合于那些收入和支出可能不会与现金流直接相关的行业,如房地产开发或汽车销售等。

4. 财务报表:- 收付实现制: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的财务报表更注重现金流量和流动性。

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将以现金的形式呈现,以反映企业的实际现金流动情况。

- 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的财务报表更注重经济活动和综合收益。

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将以经济实质的形式呈现,以反映企业的全面财务状况。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的时间来确认各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

区别:
1.概念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
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收付实现制: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收付实现制: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例题计算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例题计算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例题计算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1. 权责发生制- 概念: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 收付实现制- 概念: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二、例题及解析例题11. 1月5日,销售产品一批,售价1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2. 1月10日,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8,000元。

3. 1月15日,支付本月水电费1,000元。

4. 1月20日,预付下季度房租3,000元。

5. 1月25日,收到客户预订下月产品的定金2,000元。

分别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1月的收入和费用。

解析1. 权责发生制- 收入:1月5日销售产品,虽然货款未收到,但按照权责发生制,该笔收入属于1月,所以1月的收入为10,000元。

- 费用:1月15日支付的本月水电费1,000元属于1月的费用。

1月20日预付下季度房租,该房租不属于1月的费用(因为是下季度的费用),1月的费用就是1,000元。

2. 收付实现制- 收入:1月10日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8,000元,1月25日收到客户预订下月产品的定金2,000元,这两笔款项都是在1月收到的现金,所以1月的收入为8,000 + 2,000=10,000元。

- 费用:1月15日支付本月水电费1,000元,1月20日预付下季度房租3,000元,这两笔款项都是1月支付的现金,所以1月的费用为1,000+3,000 = 4,000元。

例题2某公司2023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1. 4月2日,购买办公用品500元,用现金支付。

2. 4月5日,销售商品一批,价值8,000元,款项已收到。

3. 4月10日,预收客户货款5,000元,商品将于5月交付。

4. 4月15日,支付本月员工工资3,000元。

基础会计简答题

基础会计简答题

1、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区别答:收付实现制,亦称现收实付制,是以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

这种会计处理基础款项的收付实际上以现金收付为准。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收应付制,是指企业以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归属于本期为标准来确认收入、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

也就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是否在本期发生为标准来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收付实现制下,无论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归属于哪一期,只要款项的收付在本期,就应确认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考虑预收收入和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存在;与其相反,在权责发生制下,必须考虑预收、预付和应收、应付。

2、会计核算方法有哪些?答:会计核算方法有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具体方法构成。

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首先要取得合法的凭证,按照所设置的账户,进行复式记账,根据账簿的记录,进行成本计算,在财产清查、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核算的各种方法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七者缺一不可,形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

3、复式借贷记账有什么特点?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所谓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用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账户中相互联系地进行登记,借以反映会计对象具体内容增减变化的一种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基础是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借贷记账法的主要特点在于记账规则、记账符号和试算平衡三个方面。

记账符号是“借”和“贷”,分别代表账户的左方和右方。

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应按相反方向记录,借方记了增加,贷方就记减少;借方记了减少,则意味着贷方记增加。

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是指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原理,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

4、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关系(联系与区别)答:账户,是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构进行分类记录、反映的工具;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同时也是各单位设置账户的一个重要依据。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练习题:
根据下列经济业务内容,按权责发生制和 收付实现制原则,计算企业本月(7月份) 的收入和费用。要求写出计算过程。 (1)7月1日销售产品5000元,货款存入银 行;(2)7月5日销售商品一批,货款共 计50000元,其中,30000元于7月12日收 到, 20000元尚未收到;(3)7月1日支 付7-12月份的房屋租金18000元;(4)收 到上月份应收的销货款7000元;(5)收 到购货单位预付货款8000元,下月交货; (6)本月发生水电费450元,下月支又称应收应付制。以权利已经形成或 义务已经发生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一种方 法。
收付实现制含义
又称现收现付制,以款项是否实际收 到或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 准。
例:
1、企业2010年3月份销售产品,货款3000元 暂未收到,4月份收到货款。 权责发生制:确认为3月的收入。 3月: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月: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收付实现制:确认为4月的收入。
权责发生制: 收入:5000+50000=55000元 费用:18000÷6+450=3450元 收付实现制: 收入: 5000+30000+7000+8000=50000元 费用:18000元
2、企业2008年6月向客户预收货款4680 元,7月交货。 权责发生制:确认为7月的收入。 6月: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7月: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收付实现制:确认为6月的收入。
3、企业2010年6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使用2个月,月息10 000元,8月初实 际付息。 权责发生制:确认为6、7月的费用。 6、7月:借:财务费用 10 000 贷:应付利息 10 000 8月:借:应付利息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收付实现制:确认为8月的费用。

2021年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2021年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区别及其各自的适用范围欧阳光明(2021.03.07)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本期之中有同时发生的说法麽?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说明: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又有什么区别?【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又有什么区别?【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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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又有什么区别?【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权责发生制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当以实际 的发生为标准。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 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权责发生 制是我国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 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 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 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 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 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会计记账方法,按收入和支出权责的实际发生时间来记账,并不考虑 是否已收到或支付款项。与此方法相对的另一种记账方法为现金收付记 账法。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 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
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
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 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通俗的的说,就是以前款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或支出。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 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 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 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通俗的的说,就是收益与支出要配比。 权责发生制会计分录怎么做? 【举例】 1、以银行存款预付下半年度的房屋租金 6000;2、用银行存款支付前期 应付未付的借款利息 4000;3、收到预付货款 5000;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5600,其中:生产车间应计提折旧 25600;5、分摊本月应负担的门市房 屋租金 1000及财产保险费 400元;6、以银行存款预付材料 7500;7、以银 行存款支付所欠材料款 1000;8、本月实现预售货款的产品销售收入 55000 会计分录: 1、借:预付账款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2、借:应付利息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3:借:银行存款 5000 贷:预收账款 5000 4:借:制造费用 25600 管理费用 10000 贷:累计折旧 35600 5、借:销售费用 1000 管理费用 400 贷:预付账款 1400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

它们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会计科目,解决了不同的会计核算问题。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种制度的定义、特点、适用范围以及优缺点。

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以现金收支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

它要求收入在实际收到现金时确认,支出在实际支付现金时确认。

收付实现制适用于个人和小型企业,因为这些企业的业务规模较小,现金流动性较强。

在收付实现制下,当业务发生时,只有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的才能确认为收入或支出,无论是否已经实际完成交易。

收付实现制的特点如下:1. 核算方法简单:基于现金收支的核算方法比较简单,不涉及复杂的计算和处理。

2. 易于操作:现金是最直接的资金流动形式,易于辨认和记录。

3. 反映实际现金流:收付实现制充分反映了企业实际的现金流动情况,对于现金流管理和资金控制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然而,收付实现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1. 无法准确反映业务情况:很多交易在现金收付之前就已经发生,但按照收付实现制并不能及时反映这些交易的发生。

2. 不利于决策分析:收付实现制无法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给企业的决策分析带来一定的不便。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基于运营活动发生而不是现金收付的会计核算制度。

它要求收入在产生时确认,支出在发生时确认,与实际的现金收付无直接关系。

权责发生制适用于大型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在业务运作中需要更精确地记录和分析。

权责发生制的特点如下:1. 准确反映业务情况:权责发生制能够准确地反映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不受现金收付的限制。

2. 有利于决策分析:权责发生制提供了更全面和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利于企业的决策分析和管理决策。

3. 加强了会计利益的连续性:权责发生制强调了会计利益的连续性,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联系起来,使会计报表更加完整。

然而,权责发生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 复杂度较高:相比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较为复杂,需要更多的计算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中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

收付实现制,也称为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也就是说,只要本期收到或支出了款项,就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而只要没有实际款项的收入,则一律不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

这种方法处理简单,但对各期损益的确定不够合理,一般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也就是说,凡是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是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更专业的解释,可咨询财务领域的专业人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
权责发生制: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结合本身实际收入和费用事项,制定的核算本期费用的准则和计算期限的制度,用来将未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有权费用或暂收收入中,即将未发生的权费和费用计入本期核算范围,当因费用发生时,转入那一期收入结转。

收付实现制:指企业按照实际收付时间原则,衡量利润和实现收入及支出在支付的实际发生的原则下进行会计核算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在确定企业利润时,不仅关注未发生的费用,而且还关注事项的实际收付,即对已发生的收入和费用的影响也依通过实际收付来衡量得到收入和费用的影响,因此更加科学合理。

另外,它还强调支付方和收款方之间的现实、及时和公平,真实反映了企业收入和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的影响。

简述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简述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金为每月1000元,租期为2005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 假定有以 下 两 种 不 同 的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分 别 为 该 管 理 学 院 和 EDP培 训 做 出 相应的账务处理。 假定双方都要每个月月末进行结账。
(1)EDP于 6月 20日 预 付 半 年 租 金 ; (2)EDP于 12月 31日 支 付 半 年 租 金 。 第一种支付租金的方式:EDP培 训 班 于6月20日 预 付 半 年 租 金。 如果EDP培训班于6月20日预付半 年 租 金 , 对 与 双 方 来 说 , 组接教室业务的权力和义务都尚未实际发生, 即从该管理学院 来说,由于培训班还没有实际使用教室,学院虽然收取了现金, 但这笔收入实际还没有实现。 也就是说,如果EDP培训班发现了 更划算的租借教室的地方,不再租用管理学院的教室了,则该管 理 学 院 是 要 把 预 收 的 这 笔 租 金 退 还 给 EDP培 训 班 的 。 对 于 EDP培 训 班 来 说 也 是 一 样 ,如 果 它 决 定 不 租 借 改 管 理 学 院的教室,则有权力将预付的这笔租金要回来。 按 照 权 责 发 生 制 的 要 求 ,它 必 须 在 EDP培 训 班 真 正 使 用 了 教 室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在账上确认这笔租金收入。 会计上通常都 以一个月作为最短的核算期间,因此,改管理学院应当在每个月 月末登记一笔租金收入。 需要会计人员在月末时主动登记,从而 构成该管理学院的调整分录。 第 二 种 支 付 租 金 的 方 式 :EDP于 12月 31日 支 付 半 年 租 金 。 如果EDP于12月31日支付半年租金,对于双 方 来 说 ,关 于 组 接教室业务的权利和义务在6~12月期间 都已经实际发生, 即对 于该管理学院来说,由于培训班已经实际使用了教室,学院虽然 尚未收取现金,但这笔收入已经实现了。 也就是说,该管理学院 在收到现金之前,已经具备了收取这笔款项的权力。 对于EDP培 训 班 来 讲 也 一 样 ,它 在 实 际 支 付 款 项 之 前 ,已 经 使用了教室半年,已经承担了应当支付款项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 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应当在月末确认费用,即在“租金费用”和 “应付租金”(负债类科目)中分别进行登记。 总体看起来,在第二种支付方式下,出租教室的管理学院和 EDP培训班分 别 应 当 在 各 个 月 末 和 支 付 款 项 时 在 账 上 作 相 应 的 反应。 二、结束语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营业收入的确认上区别尤为明 显,以前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 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新会计制度 规定:根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建造合同等交易特点 着眼于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收入与成本 能可靠地计量等,判断收入能否实现,并分别规定了确认条件。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定义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定义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一、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又称为实收实付制或现金制,是以收到或者付出现金的时间作为标准确认收入或费用。

也就是说,在这种会计确认原则下,只关注款项的实际收付,而不考虑权利或责任是否真正实现。

1. 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标准:收付实现制的核心在于以实际款项的流动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而不考虑交易或事项的实际经济实质。

2. 不考虑收入或费用的权利与责任是否实现:在这种制度下,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不受权利和责任是否实现的影响,只关注现金的实际流动。

3. 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的经济活动相对简单,主要以现金收支为主,因此收付实现制成为其主要的会计确认原则。

4. 反映本期现金流入流出情况:收付实现制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或单位本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为管理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现金流量的有用信息。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又称为应计制,是以权利与责任是否实现作为确认标准。

也就是说,即使款项尚未实际收到或支付,只要权利或责任已经实现,那么相应的收入或费用就应该被确认。

1. 以权利与责任是否实现作为确认标准:权责发生制的焦点在于交易或事项的权利与责任的实现,而不考虑现金是否实际收到或支付。

2. 不考虑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在此原则下,即使款项尚未收到或支付,只要权利或责任已经实现,那么收入或费用就应该被确认。

3. 主要应用于企业会计: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经济活动比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要复杂得多,因此需要采用更能够反映其经济实质的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授权责任发生制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同时,让当事人互相承担实际的民事责任,以此来实现权利义务的实施。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民事责任,而授权责任发生制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豁免其当事人自身责任的方式,也就是把法律依据确定的义务转授给第三方,使第三方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

收付实现制是指,当事人约定转移担保物或义务履行实现,或者第三方代缴当事人应付物款,以实现受担保人与债务人对权利义务的履行;当受担保人拥有担保物时,其权利承担机制即由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授权责任发生制。

授权责任发生制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1. 由一方直接授权另一方代承担义务的行为;2. 授权协议确定替代履行人条件;3. 各方同意替代履行人的行为;4. 各方不仅允许但也把履行机会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5. 任何形式的义务和机会授权行为。

收付实现制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1. 债务人向受担保人付款后,受担保人代为履行、实现其与债务人之间的义务;2. 受担保人通过转移担保物的方式实现权利义务的履行;3. 受担保人或他的授权代理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付款,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

总之,授权责任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用来替代当事人本身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各地有关其适用范围的限制以及法定协议下担保人和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实现方式,都需要根据不同地方法律法规而定,因此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条款,切忌轻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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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概念、区别及其各自的适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用的是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本期之中有同时发生的说法麽?
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案例一: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说明: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及各自的特点。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7)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3)说明各有何优缺点。

参考答案: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的异同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

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

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

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

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

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2)收入、费用的计量与盈亏的计算:
项目收入费用本期收益
权责发生制收到本月营业收入8000.00 本月应负担办公费900.00 31500.00
应收营业收入25000.00 负担保险费600.00
收入小计33000.00 费用小计1500.00
收付实现制收到上月应收账款10000.00 支付上月电费5000.00 15300.00
收到本月营业收入款8000.00 支付本月办公费900.00
预收客户款5000.00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800.00
收入小计23000.00 费用小计7700.00
(3)各自的优缺点
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优点是:
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

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因而,平时对一些交易也按现金收支活动发生的时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即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会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同时,将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

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在各种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者负债过去的价值,而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者负债的现时成本或者现时价值是与历史成本相对应的计量属性。

当然这种关系也并不是绝对的。

比如,资产或者负债的历史成本有时就是根据交易时有关资产或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中,合并成本也是以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等的公允价值确定的。

1.会计计量可以采用下列()单位
A劳动量量度B历史成本C货币量度D实物量度
2.下列各项,可用现金结算的是()
A职工工资B业务员出差预借差旅费500元C支付固定资产价款10000元D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800元E采购原材料价款5000元
3.其他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
A外埠存款B银行本票存款C银行汇票存款D 外币存款E外币现金
4.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
A赊销百分比法B个别认定法C账龄分析法D余额百分比法E备抵法
5.下列各项中,属于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
A先进先出法B个别计价法C加权平均法D实地盘存制E永续盘存制
6.下列各项中,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是()
A购买材料的价款B采购人员的差旅费C入库前整理挑明费用D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佳答案
ACD ABD ABC ACDE ABC 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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