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监火人员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火人员手册
目录
一.动火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
2)安全动火的原则
3)动火人的权限
二.监火人的资格、职责、权限
1)监火人资格
2)监火人的职责
3)监火人的权限
三.动火监护的内容
1)动火票的确认
2)动火人员资质的审查
3)动火前现场防火措施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认4)动火中的检查
5)动火后的检查
四.灭火的基本知识
1)各类常用灭火器的使用
2)卤代烷灭火器(最常用的为1211)
3)干粉灭火器
4)二氧化碳灭火器
五.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置
1)动火中发生火情的处置
2)动火乙炔气发生漏气回火情况的处置
3)发现动火部位(管道)有余压余气情况处置4)作业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的处置
5)设备内动火作业异常情况处置
六.动火作业中几个主要数据的确认
一、动火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暧、明火照明: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它切割作业;
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捶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临时电源、临时电线,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排风扇等;
5.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6.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7.在生产区使用非防爆的家用电器。
2)安全动火的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同等压力级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动火分析。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均按一级或特级要求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一律禁止动火。对节假日(含厂休日)中必须动火的,按用火等级提高一个等级处理。
3.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火票。一张火票只限一处动火。特级、一级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确因工作量大、动火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8小时),二级火票不超过3天,三级火票不超过5天、二级、三级动火票时效不得跨越节假日。
4.装置进行大、中修,因动火工作量大,对易燃、可
燃和有毒物料均应彻底送出装置,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置换合格后的动火“第一刀”要参照一级动火要求执行。装置已进入生产准备阶段,确需动火的要按一级或特级动火办理。
5.进设备内部动火,必须遵守“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测氧、测爆、测毒合格,分析单附在动火单后面。
3)动火人的权限
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二、监火人的资格、职责、权限
1)监火人的资格
监火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监火人的职责
检查动火现场情况,对照动火单逐项确认并落实防火措施;动火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灭火措施。监火人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离开现场。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安排好合格的监火人方可离开。3)监火人的权限
a)对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相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
b)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动火;
c)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有权收回动火票,并报告领导处理。
三、动火监护的内容
1)动火票的确认
1.火票动火部位与现场动火点必须相符。
2.火票动火级别与动火部位危险程度相符。
3.审批权限与动火级别相符(特级动火厂领导审批;一级动火安全部门审批;二级动火车间、部门领导审批)。
4.用火时间与相应动火级别规定的时间相符。
5.所采取的防火措施必须落实。
2)动火人员资质的审查
1.动火人员持有效《焊工操作证》。
2.高处和进设备动火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
3)动火前现场防火措施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认
1.设备、管道的吹扫、置换、经检测、合格。
2.动火部位与相连设备完全脱离或加盲板分隔。
3.电焊回路线必须搭接在焊件上。
4.动火点周围半径15米范围内必须清除易燃物,地沟、阴井、地漏已有复盖封闭、隔离措施。
5.装置、罐区内动火作业时无切水操作。
6.现场消防器材、喷淋、冷却措施,必须到位、完好。
7.乙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为5 米,乙炔瓶、氧气瓶与动火点之间距离为10米。胶管无老化,接头夹牢。
8.电焊接线必须完好,无裸露现象。
9.二米以上高处作业,风力超过五级禁止用火。
4)动火中的检查
1.动火本体有无异常;动火环境条件有无变化(如天气变化等)。
2.动火周围装置、设备、管线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
3.气瓶胶管接头有否松动、脱落。
4.动火作业必须按火票规定时间进行动火。
5)动火后的检查
1.动火现场余火是否熄灭。
2.切断动火设备电源、气源。
四、灭火的基本知识
1)各类常用灭火器的使用
(1)水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扑救木、竹、织物、纸张等
固体燃烧物的初起火灾。
禁用范围:遇湿燃烧化学物品、电气设备、精密
仪器及金属火灾。
(2)卤代烷灭火器(最常用的为“1211”)
适用范围:1.扑救油类及电气、精密仪器、天然
气;
2.扑救主要文件、资料、档案。(3)干粉灭火器
1、以重碳酸盐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器;
适用范围:a.易燃液体物质的火灾;
b.气体、电气火灾。
2、以磷酸铵盐为基料的干粉灭火器;
适用范围:a.木材、纸张、纤维等的火灾;
b.液体物质火灾。
3、其他干粉:主要用于扑救轻金属火灾。
注意点:各类干粉灭火器灭火后要防止复燃。(4)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扑救精密仪器、内燃机、重
要文件档案、贵重物品的火灾。特别
适用于扑救600V以下的电气火灾。
禁用范围:金属钾、钠、铝等火灾;
注意点:使用中应手握住胶管,不宜握金属管,
以防冻伤。
2)各类火灾适用的灭火器
(1)A类火灾;为固体有机物质燃烧的火灾。如木材、
纸张、棉织品等物质的火灾,适于使用:1.清水灭火器;
2.“1211”灭火器;
3.干粉灭火器;
4.二氧化碳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