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秤放射源使用管理安全规程
核子秤放射源的安全规程
核子秤放射源的安全规程
1、放射源安装完好后,应用防护罩将放射源罩住,并焊接牢固,同时在核子秤周围安装合适的金属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2、放射源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放射源钥匙有专人保管,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放射源。
3、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放射源使用许可证。
4、每班由岗位工检查放射源防盗、防辐射装置和射线警告标志是否完好无缺,发现缺损时,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之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5、必须在系统安装完毕后,才可将放射源开关置于“开”的状态,并加锁锁紧。
6、在核子秤放射源处于“开”的状态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核子秤框架内的射线辐射区,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严禁在放射源辐射区坐卧或停留。
7、当放射源下方输送机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报有关领导或部门批准,并关闭核子秤电源,将放射源开关置于“关”的状态,加锁锁紧。
8、放射源失效或停用,需要更换或报废时,应保持旧源铅罐完好,并加锁密封。
交当地主管部门妥善保管或返回生产厂家,严禁随意放置旧放射源。
9、放射源失窃,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放射源辐射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活动的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器具和放射性设备。
本规定不适用于位于核设施范围内的放射源安全管理,核设施范围内的放射源安全管理另有规定。
第三条放射源管理应遵循核安全的基本原则,即合法使用、最低合理剂量、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安全和放射性危险防控。
第二章放射源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按照放射源的放射性危险等级确定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放射源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确保放射源在运输、存储、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放射源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危害和风险。
第三章放射源管理人员第八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建立放射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委派专职或兼职的放射源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放射源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职业资格和工作经验,并持有放射源安全管理证书。
第十一条放射源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放射源的特性、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能够独立和有效地进行管理工作。
第四章放射源的申请、审批和登记第十二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在使用放射源之前,应向所在地的核安全监管机构申请放射源的使用许可,在获得核安全监管机构的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对放射源进行登记管理,包括放射源的名称、编号、类型、用途、产地、进货、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第十四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按照核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向核安全监管机构报告放射源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和废弃物的处置情况等。
核子秤放射源使用管理安全规程
非煤矿山核子秤放射源使用管理安全规程核子秤放射源为r射线放射装置,为保证安全使用、管理,依据国家《放射卫生基本标准》(GB-4792-84)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13号)的内容,制度本规程。
一、个人辐射剂量限制1、接受辐射人员年剂量不得超过50msv。
月剂量不得超过4msv。
2、特殊情况在短时间内接受辐射较多时,允许三个月内受辐射人员可以超过12msv,但全年仍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二、人员限制1、、16-18周岁学徒工及育龄妇女从事辐射工作时,应严格按月剂量限制,不得超过标准。
2、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加辐射工作,怀孕妇女应尽量避免参加辐射工作。
三、使用防护1、在放射源安装处须有明显的标志。
2、核子秤调试,检修人员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凡在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远离放射源,并作到熟练操作,缩短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间。
3、在安装和检修时,必须将放射源器输出转到关闭位置。
4、核子秤调试及使用单位人员严禁将身体某一部分直接放在正在开启的放射源放射区内。
5、核子秤使用单位人员在日常生产中应尽量减少在放射源周围停留时间。
四、管理1、核子秤使用单位在维修皮带机及更换皮带时,需要在放射孔液源附近工作的,应及时通知核子秤维护人员,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使用单位的顶岗人员,应经常观察放射源情况,并做为一项岗位交接班制度,以防损坏,丢失。
3、一量发现放射源丢失,应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以便于工作及时追回,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放射源。
五、保管1、放射源间断使用,闭置较长时间时,应将其拆下,放到指定室内保存,门上必须有明显标志,由专人保管。
2、放射源因故不用或因衰减报废时,不得长期存放、遗弃、处理、掩埋应向原生产单位说明情况,退回原单位处理。
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放射源仪器在储存、使用、维护等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放射源仪器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培训,处理安全事故。
2. 设备管理部:负责放射源仪器的采购、验收、储存、维护、报废等工作。
3. 使用部门:负责放射源仪器的使用、操作、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4. 人员:所有接触放射源仪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四、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措施1. 储存管理(1)放射源仪器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需具备良好的通风、防辐射、防火、防盗等措施。
(2)储存室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确保储存安全。
(3)储存室内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2. 使用管理(1)使用放射源仪器前,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2)操作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3)操作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射源仪器操作区域。
(4)操作结束后,需对放射源仪器进行清洁、消毒,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3. 维护管理(1)放射源仪器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2)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操作人员需协助。
(3)维护保养过程中,需注意安全,防止辐射泄漏。
4. 废旧放射源仪器处理(1)废旧放射源仪器需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收集、存放。
(2)废旧放射源仪器应交由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五、培训与考核1.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放射源仪器安全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2. 使用部门需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六、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任何人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部举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
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我矿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㈠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我矿使用放射性装置数量多,安装地点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这些放射性装置,特制定基层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
㈡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㈢防护负责人职责1、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
4、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性装置防护、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㈣放射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得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负责管理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存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负责管理本部门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专业培训,对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从事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维护工作。
放射源及核仪表的管理与安全维护规定
放射源及核仪表的管理与安全维护规定1、为实现核仪表安全、稳定的服务与生产,确保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及社会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谁主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放射性危害的预防管理工作。
2、及时纠正违犯放射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3、定期对放射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如:警示标志、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环境的影响、检测工具、防护用品完好性等。
4、经常了解放射源使用、性能(活度)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加强在线核仪表的检查、及时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稳定的运行。
6、对核仪表(射源)的数量、位号、类别、编号、出厂强度、日期详细登记、造册入档、定期检查核对。
7、对需要入库射源及核仪表要及时入坑,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进行回收或送往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8、不经同意、未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擅自进入源库车间内。
9、生产现场核仪表由现场操作人员负责看管,核仪表工负责维护与检修。
10、放射源系特殊有害于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物资,不经特别许可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装、运输、关闭或打开射源。
11、定期对放射源进行剂量测试,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处理。
12、放射源若发生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环保、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13、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14、凡上岗工作满一年者,应到指定防疫站进行一次全面医学检查,建立人个健康档案,每次检查要及时入档。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员工,工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合格的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好防护服、绝缘鞋。
16、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
个人剂量计严禁随意打开。
17、在超剂量接射源工作时,应轮换操作,事后对人体、工具、现场场地进行严格检查、清洗以防止污染。
18、检修前尽量编好检修计划,备齐备品件和用料,尽可能减少对放射源的操作时间。
核子秤措施word版
目录一、丈八区核子秤使用概况1、核子秤的型号及所用放射源2、技术参数3、工作原理4、核子秤的危害二、核子秤安装程序及注意事项三、核子秤综合管理制度Ⅰ、我矿对放射源的管理办法Ⅱ、丈八区放射源管理办法1、管理机构附:放射源管理人员审批表2、放射防护管理责任制组长职责常务副组长职责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职责相关科室负责人职责3、岗位工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附:丈八区皮带运输队核子秤管理交接班记录表Ⅲ、丈八区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及个人安全防护制度四、核子秤运送方式及安装前后的防护措施五、核子秤维护岗位责任制六、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丈八区核子秤使用概况丈八区现有核子秤四台,分别布置在470水平五采区集中皮带巷、七采区集中皮带巷、六采区集中皮带巷及80604皮带配巷,承担着综采一队、综采四队、综采六队的原煤计量工作。
1、核子秤型号丈八区现用核子秤为HC--2000型微机核子秤,所用放射源为铯-137。
2、技术参数Ⅰ、动态计量精度:在皮带输送机正常工作时,物料负载量大于参考下限值且流量在满量程的20%-100%范围内变化时,动态累计计量误差≤±1%,流量定值或配比控制误差≤±1% ;对非皮带输送机设备计量与控制误差≤±2% 。
Ⅱ、适用输送机物料载体宽度200-2000mm,输送机速度0-5m/s。
Ⅲ、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15000小时。
Ⅳ、探测器到主机最大距离≤500米(超过500米另加设备)。
Ⅴ、许物料水份变化范围≤±10% 。
Ⅵ、使用环境:称重传感器部分温度:-20℃~+50℃湿度:5% ~90%主机部分温度:0℃~+50℃湿度10% ~90%通风好、灰尘少、无强电磁干扰。
Ⅶ、供电电源:50Hz(-5% ,+5%) 220V AC(-15% ,+10% ) 。
Ⅷ、功率消耗:主机设备:250w称体设备:50w3、工作原理核子秤的放射源稳定地放射出γ射线,在秤体支架构成的平面内呈扇形照射,物料从秤体支架中间穿过,放射源射出的γ射线,一部分被物料吸收,其余部分穿透物料,照射到γ射线探测器上,并行成电离电流。
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放射源仪器在储存、使用、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辐射污染,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放射源仪器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仪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员,负责放射源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放射源仪器储存1. 放射源仪器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尘、防辐射等条件。
2. 储存室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3. 放射源仪器应分类存放,分别存放不同放射性的仪器,并定期检查其存放状态。
4.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储存室。
五、放射源仪器使用1. 使用放射源仪器前,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 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 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将放射源仪器放回储存室,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4. 严禁将放射源仪器带出储存室,如需外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专人负责。
六、放射源仪器运输1. 运输放射源仪器时,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放射源仪器不受碰撞、挤压等损害。
3. 运输人员应具备放射防护知识,熟悉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七、放射源仪器维护1. 定期对放射源仪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仪器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
3. 维护过程中,应注意防止辐射泄漏,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八、放射源仪器报废1. 放射源仪器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2. 报废前,应将放射源仪器中的放射性物质取出,并妥善处理。
3. 报废后的放射源仪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九、监督检查1. 放射源仪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核子仪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核子仪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一、未经培训,未掌握使用知识,不得使用核子仪。
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
三、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时,应佩戴热释光剂量计。
四、非工作时,不要在辐射区内停留,以减少不必要的辐射。
五、储放场所应保持贴有“小心放射性物质”明显警示标志
的完好。
闲杂人员不得靠近。
六、每6个月做一次新的泄漏试验以确定仪器密封源不发生泄
漏,保证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仪器运输时,不应放在驾驶室或乘客区内。
应捆牢放在货
车的后部或小车的后备箱内。
八、如果仪器已经确定部分损坏或损毁,应立即停止工作,让
人员离开至少6米以外,直到放射源重新装好或屏蔽,放射强度达到安全标准时为止。
九、出借仪器时,借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放射性同位素,工作
许可登记证》。
经卫生部门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十、仪器储放场所必须保证环境安全,门窗关牢上锁,闲杂人
员无法入内,以防仪器损坏或被盗。
放射源使用和管理规程
放射源使用和管理规程
规程
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规程
1.放射源属于危险品,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地使用。
2.放射源必须在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登记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如发现放射源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保卫部门和主管单位,并采取措施迅速找回、查明丢失原因,做严肃处理。
3.不论放射源准直孔开闭,铅罐都必须上锁。
任何时刻都不准将装有放射源的铝盒取出铅罐外面。
4.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其贮存场所必须争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安全措施。
放射源安放处,要有明显的标志。
检查射线是否射出,应该用装好探头的仪器进行,不要直接对着准直孔用眼睛观察。
5.若放射源长时间不用,应关闭放射源的准直孔(将铅罐上的旋钮转到“关”位置),锁好,存放到库房内。
存放放射源的地方也须设置标志,存放时也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6.在放射源的使用现场,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放射源正常工作时的照射范围,并挂牌提示放射源的开闭状态。
7.在放射源照射范围内长时间作业时,必须事先关闭放射源的准直孔。
8.没有必要时,不要在铅罐附近逗留。
9.应用若干年后,由于活度减弱放射源已不能用时,决不允许随意丢失或埋入地下,应当与当地卫生防疫站和公安部门联系,退给有关单位长期贮存或移做他用,也可与放射源生产厂家联系运回处理。
10.放射源转出厂,必须在本单位保卫部门注销备案,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发运时要严格遵守铁道、民航等交通部门的规定。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3篇)
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安全管理人员1. 设立放射源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放射源,并具备应对放射源事故的能力。
三、安全培训1.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放射源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2. 新进人员应进行放射源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接触放射源。
四、放射源的储存和运输1. 放射源应存放在具备辐射防护设施的特定储存区域,确保其安全性。
2. 放射源的运输应采取专门的包装容器,确保放射源的固定和不泄露。
五、放射源的使用1. 在使用放射源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环境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2. 在操作放射源时,应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防护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等。
3. 操作放射源时,应注意防止放射源泄漏和碰撞,避免其造成伤害或环境污染。
六、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放射源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
2. 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置事故,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应遵循相关的处理程序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4.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检查和监测1. 定期对放射源的存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对使用放射源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进行放射源辐射监测,确保辐射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八、违规处罚对违反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等。
九、附则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总结: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规程包括放射源的储存和运输、使用、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检查和监测等内容,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新进人员需进行安全培训。
2024年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射孔作业及放射源管理1. 射孔作业完成后,需将放射源与放射容器及C型架共同入库,并由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与定期检查。
2. 制定并实施《放射事故应急方案》,以确保在发生放射事故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 放射性操作岗位人员需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4. 如发现放射源遗失或被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____小时内)立即向环保及公安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制度为确保核子仪表的精确性与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 核子仪表投入运行后,需在划轨处涂抹润滑剂,以保障仪表操作的灵活性。
2. 在指定现场需定期对测厚仪进行标定,以确保其示值的准确性。
3. 当水或杂物进入出射孔导致探头计数显著降低时,应打开上盖,清理射孔,并重新装配,以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4. 若发生放射源出射孔严重堵塞或其他特殊故障,应及时通知供货单位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5. 每次维护或检修后,均需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6. 在进行检修时,非必要情况下不得卸下放射源;若确需卸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为实现对放射源的有效监管,特制定本制度:1. 本制度旨在监督、检查并指导辐射防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负责与环境保护及剂量检测部门的业务联系;宣传并贯彻辐射防护相关法律法规。
2. 定期组织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学习辐射防护知识,开展辐射安全教育;并经常检查、严格检修放射性同位素设备的安全系统,以消除潜在事故隐患。
3. 放射性同位素暂时存放场所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防盗、防泄漏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应立即向环保及公安部门报告。
4. 建立放射源巡视制度,明确班组每日、车间每周、公司每月的巡视频率,并建立巡视记录本进行详实记录。
5.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汇报本单位的放射防护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6. 在长期停车期间,应将放射源入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放射源安全作业规程(3篇)
放射源安全作业规程1.操作必须有专职射线检验人员进行。
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无明显损伤;驱动机构是否灵活,有无卡死现象;输源管有无明显砸扁活损坏现象。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送源。
2.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穿好劳保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作业时辐射范围为禁区,应设有警示灯、警示牌、警戒旗。
4.作业人员应佩戴好射线报警器、个人剂量片等个人防护用品。
5.为减少电离辐射,必须遵守“辐射防护”的三个基本原则,将辐射控制在允许的最低范围内。
6.操作前应提前办理射线探伤许可证,并通知有关部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区域。
7.严格按照射线探伤许可证规定的时间作业,严禁私自更改作业时间和地点。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应按PC8-____CQA-AQ-____-04-004《射线探伤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8.放射源在运输及作业期间,严禁工作人员擅离岗位。
9.放射源在使用前及使用后必须使用射线报警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放射源的正确保管及回收到位。
10.射线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
11.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确保这些物品完好。
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放射源安全作业规程(2)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放射源安全作业规程,旨在确保操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源相关工作时的安全,同时遵守相关法规和指导方针。
1. 目的放射源安全作业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操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源相关工作时的安全,并减少放射源造成的辐射风险。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接触和操作放射源的人员。
3. 责任与权限a. 管理人员应确保操作人员接受过适当的培训,并具备相关的操作权限。
b.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向管理人员报告任何安全风险或异常情况。
4. 放射源的标识和存放a. 所有放射源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包括标示核素、强度和存放位置。
b. 放射源应存放在专用的贮存设施中,并通过物理屏蔽保护。
c. 存放放射源的区域应设置访问控制,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进入。
放射源安全规程(三篇)
放射源安全规程放射源安全是指在使用、储存、处理和处置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设备过程中,遵循一系列规范和措施,以确保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在放射源安全规程中,涉及到的内容包括放射源的选择和采购、放射源的使用和设备的安装、放射源的储存和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等方面。
下面是一份关于放射源安全规程的____字的详细介绍。
一、概述放射源是指具有放射性的物质或装置,包括放射性同位素、X射线设备、核能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等。
放射源的使用涉及到医疗、工业、农业、科研等各个领域,但同时也会对人员、环境和公众带来潜在的风险。
因此,为了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制定放射源安全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放射源的选择和采购1. 放射源的选择应根据具体的需求和应用领域来确定,需考虑放射源的种类、活度、辐射能量和半衰期等因素。
2. 采购放射源应选择合法、信誉好的供应商,并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确保放射源的合法来源和质量。
三、放射源的使用和设备的安装1. 放射源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2. 放射源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放射源的储存和处理1. 放射源的储存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放射源的安全,并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防止辐射泄露和人员暴露。
2.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应遵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分类和包装、运输和处置等。
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1. 所有与放射源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放射源的基本原理、危害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遵守放射源安全规程,并持续关注和更新放射源安全知识。
六、事故应急和应对措施1. 在放射源使用过程中,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理等步骤,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减少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2. 在放射源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实际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核子称操作规程
核子称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bac1型核子称计量系统能长期正常、稳定和精确地运行,正确操作是必不可少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l、启动时,在微机室附近的一些大型电气设备正常打开并稳定后,依次打开系统涉及的显示器和信号调节箱,最后打开主机。
请注意,为了使核子秤正常工作,必须提前30分钟向电离室供电。
在系统维护期间,必须关闭控制柜的主电源。
电源系统断电时,必须将其关闭。
当电源接通时,只有在电网电压稳定后才能接通电源。
主机进、出口过滤器每六个月清洗一次,确保主机散热良好。
2、关机时按关机顺序正常关机,然后依次关信号调理箱、显示器电源,核源可长期处于“开”的状态。
3.未经校准,禁止修改测量参数。
4、当班操作工在接班后应认真清理放射源和电离室之间的灰尘和矿粒;
5.在连接和断开电线、电缆或信号电缆之前,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然后才能操作。
6、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实物标定:
① 装有核子秤的皮带缩短、更换、断裂或大修时,应进行物理校准;
②当核子秤计量数据发生较大偏差,且不能找出偏差原因时对核子秤重新进行实物标定;
③ 当材料的粒度、堆积形状和成分发生重大变化,或材料中含有水和水时
原来相差10%以上时均应采取实物标定;
④ 核子秤应每年校准一次。
7.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重新进行零点测量:1)关闭和打开一次放射源或主体的安装位置;
2)称体安装处皮带更换或大修后;车间必须通知集控室;
3)更换一个或多个核源、支架、套筒和前释放板。
4)每十天检查一次核子秤的零点;
8、核源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丢失,井做好保护工作,在核源处于“开”的状态下,严禁从称体支架中间通过或停留。
核子秤安全、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核子秤自动配料系统安全、使用、维护、检修规程QJ/1TD7.16-20021核子秤自动配料系统安全规程1.1放射源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放射源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放射源。
1.2定期检查相应的防盗、防辐射装置和射线警告标志是否完好无缺,如有缺损,须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以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1.3必须在系统安装完后,才可将放射源射线开关置于“开”状态,并加锁锁紧。
1.4在核子秤放射源处于“开”状态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核子秤框架内的射线辐照区,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不在放射源旁坐卧或停留。
1.5当放射源下方皮带机需要检修和维护时,必须关闭核子秤电源,并将放射源射线开关置于“关”状态,并加锁锁紧。
1.6放射源失效或停用,需更换或报废时,应保持旧源铅罐完好,并加锁密封,交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妥善保管或返回生产厂家,不能随意放置旧放射源。
17如果放射源失窃,请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2核子秤自动配料系统使用规程2.1操作方式系统操作分为操作台操作和监控台操作。
2.1.1操作台操作包括各圆盘给料机起动停止、系统起停、单机/集中选择、梯形起动/同时起动选择、上料手动/自动选择;2.12监控台操作包括各圆盘给料机上料量设定、校零、标定、趋势显示等。
2.2操作台操作2.2.1集中操作2.2.1.1烧结机调度室操作人员预备集中起动混合料系统前,应通知配料室操作人员;2.2.1.2配料室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将各准备起动圆盘选择开关打到自动位置;2.2.1.3烧结机调度室操作人员起动混合料系统,在配料皮带起动后,配料室操作人员将操作台上“单机/集中选择开关”置于集中位置,将“梯形/同时选择开关”置于“梯形”位置,再按XQA1,被选择圆盘按「14#圆盘梯形起动;2.3.1.4缓料:烧结机调度室操作人员通知配料室操作人员缓料,配料室操作人员按XTA1,「14#圆盘梯形停止给料;2.4.1.5再给料:烧结机调度室操作人员通知配料室操作人员再给料,配料室操作人员按XQΛ1,被选择圆盘梯形恢复上料;2.5.1.6在配料皮带起动后,将“梯形/同时选择开关”置于同时位置,按XQA1,被选择圆盘同时起动,按XTA1,被选择圆盘同时停止。
2024年放射源安全规程
2024年放射源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核能安全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所有放射源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核能发电、核医学、放射卫生、科研和工业应用等领域。
第三条:本规程的宗旨是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和监管,防范和减少放射源事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确保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本规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技术、依法治理”的原则,推动对放射源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是我国放射源安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规程,统一组织和协调放射源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配备专门的放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放射源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第七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放射源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放射源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放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国家核安全局应当加强对放射源管理机构和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放射源的分类和管理级别第九条:放射源按照辐射性质和辐射强度分为四个级别:A 级、B级、C级和D级。
A级辐射强度最高,D级辐射强度最低。
第十条:A级放射源属于高风险放射源,包括核燃料、核废料等,由国家核安全局直接管理和监管。
第十一条:B级放射源属于中等风险放射源,包括医用放射源、科研用放射源等,由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家核安全局共同管理和监管。
第十二条:C级放射源属于一般风险放射源,包括工业用放射源、教学用放射源等,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管。
第十三条:D级放射源属于低风险放射源,包括民用核技术应用产生的自然辐射、放射剂量甚低的教学用放射源等,由放射源使用单位自我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条件,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五条:放射源使用单位应当进行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辐射防护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控制辐射剂量。
核子秤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
核子秤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
核子秤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一、负责核子秤的校验、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
三、使用核子秤的场所,应设置有关标志,制定相关制度,采取有关措施,杜绝放射源误射、丢失,确保安全、准确地使用核子秤。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放射源的特性,掌握必要的防护及技术措施,确保科学使用放射源。
五、核子秤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接受必要的培训,执行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六、对核子秤有关制度,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严禁核子秤带病作业,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维护。
七、定期校验核子秤,确保核子秤准确计量,严禁弄虚作假,防止亏吨。
八、根据安全生产情况,负责拆装核子秤,确保及时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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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核子秤放射源使用管理安全规程
核子秤放射源为r射线放射装置,为保证安全使用、管理,依据国家《放射卫生基本标准》(GB-4792-84)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13号)的内容,制度本规程。
一、个人辐射剂量限制
1、接受辐射人员年剂量不得超过50msv。
月剂量不得超过4msv。
2、特殊情况在短时间内接受辐射较多时,允许三个月内受辐射人员可以超过12msv,但全年仍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二、人员限制
1、、16-18周岁学徒工及育龄妇女从事辐射工作时,应严格按月剂量限制,不得超过标准。
2、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加辐射工作,怀孕妇女应尽量避免参加辐射工作。
三、使用防护
1、在放射源安装处须有明显的标志。
2、核子秤调试,检修人员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凡在操作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远离放射源,并作到熟练操作,缩短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间。
3、在安装和检修时,必须将放射源器输出转到关闭位置。
4、核子秤调试及使用单位人员严禁将身体某一部分直接放在正在开启的放射源放射区内。
5、核子秤使用单位人员在日常生产中应尽量减少在放射源周围停留时间。
四、管理
1、核子秤使用单位在维修皮带机及更换皮带时,需要在放射孔液源附近工作的,应及时通知核子秤维护人员,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使用单位的顶岗人员,应经常观察放射源情况,并做为一项岗位交接班制度,以防损坏,丢失。
3、一量发现放射源丢失,应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以便于工作及时追回,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放射源。
五、保管
1、放射源间断使用,闭置较长时间时,应将其拆下,放到指定室内保存,门上必须有明显标志,由专人保管。
2、放射源因故不用或因衰减报废时,不得长期存放、遗弃、处理、掩埋应向原生产单位说明情况,退回原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