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销售、出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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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C 版题目:*****特殊销售、出货管理规定

第0 次修改

口手续齐备;如果为外销转厂,还必须要求转厂手续齐备。

5.2 免费发货

5.2.1 事业所营业担当根据客户市场需求提出免费发货申请,经营业主管确认及所部领导批准后方

可建单发货;

5.2.2 事业所营业部在SAP系统中创建免费销售订单(事务代码:VA01,订单类型:FD,分销渠道:B3)

及免费发货清单又称DN单(事务代码:VL01N),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免费发货流程操作

手册》;

5.2.3 事业所生管部在SAP系统中打印发货单(事务代码:ZS01) 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免费发货

流程操作手册》,交于成品仓并通知收货;

5.2.4 事业所成品仓根据生管部打印的发货清单在SAP系统中进行拣配发货;(事务代码: VL02N)

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免费发货流程操作手册》;

5.2.5 除客户拒收返厂免费给客户补货外,事业所生管部开票担当在系统外手工开出发票,要

求一个月汇总开一次发票(普通税务发票,后附免费发货清单和客户盖章确认的DN单)。5.3 客户拒收返厂

5.3.1 事业所营业部/生技部/质量部确认拒收返厂的原因;

5.3.2 事业所营业部向客户确认返厂产品及数量,营业担当在SAP系统中创建拒收返厂订单(事务

代码:VA01,订单类型:ZRG,分销渠道:B4)及收货单(事务代码:VL01N);SAP系统具体操作参

见《拒收返厂流程操作手册》;

5.3.3 事业所生管部在SAP系统中打印收货单,交于成品仓并通知收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

5.2.3);

5.3.4 事业所成品仓根据生管部所打印收货单在SAP系统中进行收货,产品退回成品仓(SAP系

统具体操作参见5.2.4);

5.3.5 客户拒收返厂补货: 客户拒收返厂后补货的前提是产品代码、名称、数量一致;事业所营业

部在SAP系统中建立拒收返厂补货订单(事务代码:VA01,订单类型:SD,分销渠道:B4)及拒收返厂后继补货交货单(事务代码:VL01N) ,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拒收返厂流程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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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 次修改5.3.5.1 事业所生管部在SAP系统中打印交货单,交于成品仓并通知发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

见5.2.3);

5.3.5.2 事业所成品仓在SAP系统中进行拣配发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5.2.4)。

5.4 未定价产品销售操作流程

5.4.1 产品销售价格确定后,如果与预估价格存在有差异,事业所生管部在SAP系统内重新维护销

售价格(事务代码:VK11)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销售价格主数据维护流程操作手册》;

5.4.2 价格调整时,若产品确定价格的日期同相应的发货日期在同一结算期间内,则直接冲销系统

发票,并重读销售订单单价,重新开系统发票;如在不同一结算期间,则在下一期间用借贷项凭证调整销售收入。

5.5 SIC寄售

5.5.1 事业所营业部与客户协商寄售协议相关条款,并经所部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司领导确认后,

公司同客户签署协议;

5.5.2 事业所营业担当在SAP系统内创建寄售补货订单(事务代码:VA01,订单类型:KB),业务担当

在SAP系统内建立寄售补货交货单(事务代码:VL01N), 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SIC产品寄

售销售流程操作手册》;

5.5.3 事业所生管部在SAP系统中打印寄售铺货交货单,交于成品仓并通知发货(SAP系统具体

操作参见5.2.3);

5.5.4 事业所成品仓按生管部打印的寄售铺货交货单在SAP系统中拣配发货到寄售仓库,客户储存

产品(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5.2.4);

5.5.5 事业所营业部根据客户需求,在SAP系统中创建寄售销售发货订单(事务代码:VA01,订单类

型:KE)及创建寄售销售发货交货单(事务代码:VL01N), 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SIC产品寄

售销售流程操作手册》;

5.5.6 生管部在SAP系统中打印寄售发货交货单,交于成品仓并通知发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

5.2.3);

5.5.7 事业所成品仓直接从SAP系统寄售仓进行拣配发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5.2.4)

5.5.8 事业所生管部开票担当根据销售类型进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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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 次修改5.5.9 事业所业务担当跟催客户回款。

5.6 客户维修零部件单独转让流程

5.6.1 事业所营业部接收客户零部的需求订单,经过合同评审,且订单经过事业所所长审核,总经

理批准后,业务担当在SAP系统中创建客户维修费单独转让销售订单(事务代码:VA01,订单类型:OR,分销渠道B1),SAP系统具体操作请见《客户维修零部件单独转让流程操作手册》;

5.6.2 事业所生管部根据营业部下达的客户维修零部件单独转让进行备料;

5.6.3 事业所营业部根据在SAP系统中已经下达的客户维修零部件单独转让销售订单建立交货单

(事务代码:VL01N), SAP系统具体操作请见《客户维修零部件单独转让流程操作手册》;

5.6.4 事业所生管部在SAP系统内打印交货单,交于成品仓并通知发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

5.2.3);

5.6.5 事业所成品仓按交货单在SAP系统中拣配发货(SAP系统具体操作参见5.2.4);

5.6.6 事业所生管部开票担当按材料销售价格汇总后开出维修费的税务发票。

5.7 客户买断寄售操作流程

5.7.1 事业所生管部收到客户的出货通知后,在SAP系统中创建无销售订单参考的寄售铺货DN单

并打印,生管部通知成品仓发货;

5.7.2 事业所成品仓根据寄售铺货DN单发货到寄售仓;

5.7.3 事业所生管部根据客户需求,在系统中创建无销售订单参考的寄售发货DN单并打印;

5.7.4 事业所成品仓在1090工厂寄售仓发货。

6.说明

6.1 特殊销售业务所产生的DN单,必须由事业所生管部主管签字确认;

6.2 免费发货DN单,必须由事业所所长签字确认;

6.2 DN单需要客户签收的,必须由客户仓库相关人员签字并盖客户公司章。

7.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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