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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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在省总站正确指导和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制定的工作安排,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力度,稳步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工作,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为我市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

按照省厅《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自**年**月**日起,新建的工程项目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要求由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切实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

我站从参建队伍、建材供应、工程款拨付、工程现场勘察、试验质量控制、严格按图纸和专项方案施工、设立实物样板、质量管理标准化、量化考核等诸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

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自身质量行为监管的自主性,提高参建主体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完善职能转变,从勘察、设计开始,认真抓好参建主体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严格处罚那些质量责任制不落实、人员虚设、人员脱岗、不尽职履责的单位,坚决杜绝项目负责人不作为的现象。

2、推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我市**年以后竣工的工程,已全部在建筑物显著位置设置了永久性标识,载明了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增强相关责任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凡不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以利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质量责任追究

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在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严格处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个参建单位中的责任单位,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

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并追究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其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5、加强对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

⑴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我站督促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配置和管理,要求其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在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巡查时,重点对参建各责任主体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岗到位、履行管理职责、质量责任体系是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实行按规定程序、标准对技术人员记分的形式进行量化考核,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

⑵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市场行为,**年,我站配合主管部门对**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建材检测机构**家,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家;涉及见证取样、使用功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门窗、室内环境、钢结构、建筑节能等**项资质。

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要求。检测机构所在地住建局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局,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无实际行动或整

改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将依据相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⑶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整体水平,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量化考核的通知》安排,我站配合主管部门对全市预拌混凝土质企业进行了量化考核, 对企业基本条件、人员设备、标准化生产、绿色生产、信息化管理、诚信建设、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等**个方面进行检查。

6、加大对不合格建筑材料的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加强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有效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我站配合主管部门对全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材料进场登记、报验制度,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按照进场批次和不同规格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必须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保证样品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建筑材料进场登记、报验完毕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凡发现不合格建筑材料,必须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我站严格督促各责任主体做好建筑材料入场登记、入场报验和抽样检验,同时加大对使用新型材料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我站还充分利用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将不合格材料报

告第一时间传递到监督人员手中,让监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封存不合格建材,可以复检的复检合格后才可使用。不可复检的监督其清出施工现场。

7、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

⑴我站不断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采取“两不一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随机、飞行检查方式进行监督。

⑵改变过去“重实体、轻行为”或“重行为、轻实体”的做法,采取“行为、实体”检查并重,并对工程实行差别化管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

⑶对质量有怀疑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实行监督抽测,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筑材料、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⑷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⑸对参建各责任主体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增加其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其质量行为。

⑹严格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对认定有履行质量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

8、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我站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并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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