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签订后的维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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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流程

一、进场

维保合同签订后,由业务人员与甲方消防负责人确定第一次进场维保时间,并在第一次进场时向甲方介绍我方维保技术负责人XXX山

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试行) 5.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

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岀具的服务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陈衣) 5.3对每个维护保养项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

构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和至少2名操作人员,将维护保养质量责任落实到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二级以上注册

消防工程师资格,操作人员应当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维保操作人员(张三、李四)。

维保技术负责人在第一次进场时,对于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

情况要全面了解,准确填写消防设施基本信息表。

进场必须掌握情况一览表

《山东省火灾高位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展览馆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客房、

会议、展览等3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歌舞娱乐放映

游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三)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

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未设置明显标识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未设置位置指示标识、禁止占用或者遮挡的标识、使用说明的;

(三)消防供水管道上未设置阀门正确启闭的状态标识的;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的;

(五)未在单位正门入口处设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识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

(三)设置厨房的部位未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未配置逃生辅助装置或者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未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或者消防安全

评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附录A:

XXXX店编码表

维保项目消防设施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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