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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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电网公司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正式版
电网公司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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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
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
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本单位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本单位设备检修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负责对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
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组织制定故障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六)组织对构成五级以上,三级以下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参与国网公司组织的三级以上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分析。
第九条省公司电科院职责:
(一)参加设备检修、故障抢修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
(二)参加设备检修前后、故障抢修的重要试验、运行调试。
(三)协助省公司对设备检修、故障抢修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
施。
第十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诊断分析,根据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要求编制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建议。
(三)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
(四)组织设备检修项目实施并全过程监督。
(五)组织设备检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等的分析、总结。
(六)负责本单位抢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七)开展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负责检修作业的全过程管理。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五)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参与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实施检修作业和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第三章修前策划
第十三条各级运检部门应加强设备检修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加强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
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根据已确定的检修设备明确检修目标,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环境目标等。
第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重大检修项目和发电机组A/B级检修开工前6个月,启动修前准备,成立组织机构,部署检修策划,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和检修作业手册。
(一)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设备检修内容、计划进度要求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检修指导手册主要应包括适用范围、检修目标、检修项目、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主线进度、现
场管理、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单等内容。
(二)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指导手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检修作业手册应以指导手册为编制依据,能够满足检修要求、涵盖现场作业,主要包括检修目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网络进度图、现场管理办法、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将检修项目汇编成检修项目清单。检修项目主要应包括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机组A/B级检修应主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国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和设备运行状况等确定检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