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发包手续办理须知
直接发包项目须知
直接发包项目须知一、建设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发包:1、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2、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4、属于抢险救灾的;5、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6、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7、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8、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9、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10、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二、办理直接发包项目程序:(一)、审批项目1、发包人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填写《建设项目登记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一科经办人。
2、填写《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二科经办人;3、发包人在提交申请时须同时将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拟定承包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管理手册、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直接发包备案目录中的材料报市招标办备案。
4、经办人收到申请后,于三日内进行核对和调查,提出办理意见,并报市招标办主任审核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5、待申请批准后,发包人方可办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6、发包人与拟定承包人应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送市招标办备案。
(二)、外商及私民营投资项目1、发包人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填写《建设项目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一科经办人;2、填写《宝应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二科经办人;3、发包人在提交备案申请时须同时将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图纸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拟定承包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管理手册、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书面合同等直接发包备案目录中的材料报市招标办二科备案。
直接发包(补办手续)办理业务
直接发包(补办手续)办理一、直接发包(补办手续)需具备的要件: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2、建设单位验资报告3、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复、核准或备案件;4、审批部门的关于招标方式的核准意见(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审图证;8、施工合同复印件;9、直接发包需要发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10、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入省备案材料11、施工图纸(办理完成后予以返还)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2、核对是否符合直接发包或补办手续条件(核定原则:按建委颁布的单位面积造价指标核定。
对于合同额不足200万,但核定结果超200万的项目原则上按补办手续邀请招标方式办理,特殊情况需项目单位报请分管局批准后,可按直接发包方式办理);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证和施工合同工程面积是否相符;工程内容是否包括钢结构施工,钢结构工程系总承包方式,还是平行发包方式,如平行发包需同期办理);4、核对承接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
(有土建和钢结构的,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体现出土建单位对其项目总承包管理)5、核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资质情况(需与质站的项目管理人员委派书人员相对应)。
6、核对无误后,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审核,审核无误在发包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备案表)上签字;7、再经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张林审核后盖章。
三、办理程序1、办理要件及程序一次性告之项目单位;2、项目单位提供办理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当场核对后原件返还)3、根据经审核的材料确定办理方式(直接发包或补办邀请招标)4、符合办理直接发包条件可填报直接发包备案表(有具体样式)5、符合补办邀请招标条件的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办理邀请手续6、相关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确认,报局办盖章后发放直接发包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四、办理时限:直接发包材料齐全可当场受理,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材料提供不齐全的和不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在当日可予以回复,并说明原因);补办邀请招标项目,招标档案齐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直接发包程序--新
漯河市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程序一、建设单位提出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选择直接发包的应当在开工前向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工程直接发包”窗口提出直接发包申请,递交直接发包申请书(格式见后附表1),提交下列资料由招标办备案室工作人员现场初审: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批复;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5.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审查合格书);6.拟定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班子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配备;7.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开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为拟定承包人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8.拟定承包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9.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选定的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相关资料;10、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书。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招标办经办人员初审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资金证明、无拖欠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预算文件等四项由保存原件。
二、招标办备案室审核直接发包申请建设单位递交的直接发包申请书和相关审核备案文件初审通过后,由招标办备案室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办理《直接发包情况备案书》(格式见后附件2)备案。
三、交易中心办理直接发包合同备案建设单位依据《直接发包情况备案书》中的相关内容到交易中心合同备案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漯河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发包单位: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建筑面积投资金额跨度(单跨)层数高度结构直接发包条件□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相关技术资料拟定承包人名称承包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拟定承包人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条件承包人拟派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组成情况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资格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拟选承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盖章)年月日发包人意见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盖章)年月日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经办人:复核人: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三份。
直接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须知
直接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须知一、受理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二、办理程序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收取所需资料并审查→资料存档。
三、申报材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一式二份;以下附件一式二份(编页装订成册,前面附资料目录):(一)建设单位资料:1.项目报建申请公函;2.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3.计划或其他立项文件;4.土地手续(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规划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7.资金证明(不少于发包价的30%);8.项目总平面布置图;9.工程预算。
(二)施工单位资料: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注册证;3.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合同。
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黔备案手续。
(三)监理单位资料: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3.监理合同。
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黔备案手续;以上资料凡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备案条件1.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2.已经依法办妥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3.已经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办妥工程项目登记手续;4.有满足项目相应发包阶段所需的技术文件;5.有项目资金证明、付款保函或者担保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备案依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六、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科室电话:。
直接发包工程办理程序
在建设工程网上备案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正式立项批复、土地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4、项目资金来源(非国有资金须有公章章程需加盖工商局章或验资证明)
5、营业执照(如是企业)
注意:建设单位必须在提供上述资料,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直接发包后,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如委托施工单位需授权委托(表附后)
(二)施工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3、工程预算书(须经施工企业及造价员盖章)
4、施工合同原件
5、外来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登记表(如是外地企业)
6、五大员证书押证印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
直接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须知
直接发包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须知一、受理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二、办理程序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收取所需资料并审查→资料存档。
三、申报材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一式二份;以下附件一式二份(编页装订成册,前面附资料目录):(一)建设单位资料:1.项目报建申请公函;2.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3.计划或其他立项文件;4.土地手续(如《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规划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7.资金证明(不少于发包价的30%);8.项目总平面布置图;9.工程预算。
(二)施工单位资料: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注册证;3.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合同。
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黔备案手续。
(三)监理单位资料: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2.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3.监理合同。
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黔备案手续;以上资料凡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备案条件1.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2.已经依法办妥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3.已经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办妥工程项目登记手续;4.有满足项目相应发包阶段所需的技术文件;5.有项目资金证明、付款保函或者担保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备案依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六、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科室电话:。
工程发包的手续
工程发包的手续当有人或者单位想建造一些工程的时候就会找工程队的,不过现在工程队有很多,不是太好选择,这个时候其实就可以进行工程发包了,从竞选的工程队里面选择最好的,那么工程发包的手续?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程发包的手续1、先到当地招标办申请办理直接发包,接待人员一般会给你一份直接发包要求质料,然后我们按照直接发包文件准备质料即可。
2、“建设工程造价学习成果预算”就是建设局下属造价公司出的预算书,说白点就是套软件收费用的,但是又必须得有;“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压原件”这个在以前是没有的,不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该是压在招标办的;“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就是公司银行对公账户有个当年预计投资资金量的存款证明即可,比如5000万的合同当年预计投入2000万,那么只要一个2000万的资金证明既可以了。
3、所有质料准备齐全之后,送给招标办人员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出直接发包通知书了。
二、工程发包合同的主要方式是什么根据发布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有两种方式:(1) 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协议,由承包方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
这里的承包方可以是一家单位,对大型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工程,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
(2) 由发包方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发包。
各承包方分别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阶段的质量、工期、工程造价等与发包方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三、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承包需要什么条件工程总承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都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方可开展承包业务。
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备案 直接发包 程序
备案直接发包程序关于“一站式”办公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及其受理标准为适应“一站式”办公需要,统一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范围及其受理标准,规范受理行为,确保受理工作优质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
根据招投标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一站式”办公实际情况,明确以下“一站式”办公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及其受理标准。
一、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一)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包括以下各事项:1、项目入场登记(由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即时办理);2、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3、招标方式抄报;4、招标公告发布;5、资格预审文件备案;6、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或登记;7、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8、招标文件备案;9、评标专家抽取;10、中标结果公示;11、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包括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12、合同备案(包括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的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签订备案和直接发包项目合同签订备案,以及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备案);13、直接发包登记。
备注:为提高办事效率,申办人应当同时申办以下事项,一并提交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重复的,申办人不再重复提交。
1、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招标方式抄报”和“招标公告发布”四项事项;2、对于邀请招标的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或委托招标登记”、“招标方式抄报”和“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四项事项;3、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和“直接发包登记”两项事项;4、对于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文件资料集中备案的非政府、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招标项目,其“项目入场登记”和“评标专家抽取”两项事项。
(二)受理窗口的受理事项不包括以下各事项,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文件资料直接到交易中心、招标办或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等相应的服务窗口办理。
1、手工投标报名;2、投标报名表领取;3、开标室确定;4、交易服务费收取;5、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保函及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赋予保函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保存;6、投标IC卡办理(包括投标企业信息资料库内容的修改和更新);7、园林绿化招标预登记。
工程直接发包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直接发包管理,规范工程发包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直接发包活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直接发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发包程序第四条工程直接发包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 项目决策: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工程项目的类型、规模、投资估算等。
2. 市场调研:对市场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工程项目的市场行情,确定合适的承包商。
3. 审批手续: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
4. 发包公告:发布工程发包公告,明确工程项目的发包条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5. 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6. 投标文件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7. 中标通知书: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签订合同: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 项目实施: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0. 项目验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工程合格。
第三章发包条件第五条工程直接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审批手续。
2. 工程项目已确定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
3. 工程项目已确定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4. 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
5. 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四章发包方式第六条工程直接发包可采用以下方式:1. 公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商。
2. 邀请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3. 直接委托:对于特殊工程或者紧急工程,可以直接委托承包商。
第五章发包文件第七条工程直接发包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发包公告。
2.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3. 工程项目合同。
4.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办理直接发包手续第一篇:办理直接发包手续(一)办理直接发包手续监理企业持下列材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审查表》;(2)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监理大纲。
同时建设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办理监理直接发包手续:(1)项目的立项批文;(2)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3)规划许可证;(4)监理合同;(5)营业执照(民营企业);(6)验资报告(民营企业)。
(二)备案(1)《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和电子档)(2)直接发包手续和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4)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章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5)两份监理合同和一份监理合同复印件;(6)总监如有工程,还需提供前工程甲方出具的同意总监担任现项目总监的证明材料。
第二篇:直接发包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直接发包流程与指南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流程图流程需提交资料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办事指南一、适用情况(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二)已按最低条件连续两次发布招标公告,但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仍少于3名,通过竞争性谈判在投标申请人中确定承包人的。
二、办理程序(一)申请单位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直接发包申请表》和《直接发包申请审批表》报建管中心,并按《直接发包申请表》中附件清单所列项目提交资料;申报资料齐全,经建管中心审查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经批准的《直接发包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根据直接发包情况,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直接发包备案表》和《直接发包备案审批表》报建管中心备案。
申报资料齐全,经建管中心审查符合直接发包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放经批准的《直接发包备案表》。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直接发包备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订立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当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合同备案登记表》并将合同报建管中心备案。
三、申请材料□发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立项或投资计划(复印件盖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复印件盖章);□招标公告(复印件盖章);□拟选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证(复印件盖章)、外地企业进津备案书(复印件盖章)、入区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章)、项目经理(总监)证书及IC卡(复印件盖章);□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允许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施工能力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
第四条直接发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直接发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发包条件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发包人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资格;(二)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建设工程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四)建设工程项目具备相应的资金来源;(五)建设工程项目具备相应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第八条发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资格,包括法人资格、相应的资金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等。
第九条发包人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三、承包人资格第十条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施工能力,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
第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二条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发包程序第十三条发包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发包人的发包资格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
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3篇)
第1篇一、前言施工工程直接发包是指建设单位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经过招标程序。
直接发包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的程序。
二、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1. 工程前期准备(1)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求,确定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并编制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对拟选用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担该工程的能力。
(3)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施工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方面。
2. 签订合同(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内容、工期、质量、安全、合同价款等达成一致。
(2)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施工单位进场(1)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
(2)施工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
4. 施工准备(1)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地质、水文、环境等因素。
(2)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施工技术要求。
5. 施工实施(1)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6. 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进行自检。
(2)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质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竣工验收报告》。
7. 工程保修(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2)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维护和管理。
三、结语施工工程直接发包程序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贡献力量。
第2篇一、项目背景及条件在施工工程中,直接发包是指建设单位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不经过招标投标程序。
直接发包程序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要求简单,市场竞争不激烈;2. 项目紧急,需要快速施工;3. 工程地点偏远,运输成本高,招标投标程序耗时较长;4.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有合作关系,双方信任度高。
绍兴办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手续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手续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一式二份)1、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二、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一式四份)三、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一式四份)1、绍兴滨海新城进区施工企业承诺书(格式)2、承包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原件1份)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5、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中方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合资企业提拱验资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一式二份)编号:建设单位(发包人): 联系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年 月 日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联 系 地 址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 文 号时 间标 题 项目审批或者备案部门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投资总额(万元)工 程 规 模投 资 构 成 国有资金﹪私有资金 ﹪ 外国政府 及组织投资 ﹪ 外国私人投资﹪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招标组织形式发 包 初 步 方 案 标 段 划 分 编 号发包内容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12 3 4 5 6其他说明:填表须知1、表中的项目基本情况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主要内同的摘要,建设单位(发包人)应当按照文件内容如实填写。
2、如果项目的标段很多,本表填写不下时,表格可以按相同规格扩展。
3、报送本表时,除交验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原件外,还应附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作为本表的附件。
4、本表应于工程项目首次发包前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
注:此表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编号:发包人名称单位性质报建日期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投资总额(万元) 发包合同估算价万元发包内容申请直接发包理由拟定承包人情况承包人名称承包人资质等级承包人资质证书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包人意见: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项目核实情况:招标办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招标办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批准人(签名):年月日注:此表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编号:经调查和核实的实际情况,该工程符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第项规定的情况,同意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引言概述: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常用的两种方式。
直接发包是指企业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作。
而招标则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最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直接发包和招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直接发包流程:1.1 确定采购需求:企业首先需要明确自身的采购需求,包括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1.2 筛选供应商: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咨询、推荐等方式,筛选出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在筛选过程中,需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实力、价格、交货能力等因素。
1.3 谈判和合作:企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商讨合作细节,包括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并开始采购流程。
二、招标流程:2.1 编制招标文件:企业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样本等。
2.2 公开招标:企业通过媒体、招标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
供应商可以自行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3 评标和中标:企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技术能力、交货期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与企业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三、直接发包的优势:3.1 灵活性高:直接发包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自由选择供应商,更加灵活。
3.2 节省时间:直接发包省去了招标过程中的公告、投标等环节,可以更快地与供应商合作。
3.3 便于谈判:直接发包可以与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更加便于沟通和协商。
四、招标的优势:4.1 公开透明:招标过程公开透明,能够确保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提高采购的公正性。
4.2 多样性选择:招标可以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增加了选择的多样性,有利于获取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4.3 降低成本:通过竞争,供应商为了中标可能会主动降低价格,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五、总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可以选择直接发包或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直接发包手续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4、《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号公告)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8、《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号令)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69号文)(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54号令修改并重新发布)10、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需具备的发包条件:1、建设工程已报建;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3、具备场地地形地貌图及相关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分布图等资料。
三、携带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非招标发包登记表(网上下载)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事先领取)4、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5、规划设计条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6、设计合同(或协议书)7、承接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四、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4、核对承接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
5、核对无误后,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结算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
6、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交易成交通知书》上加打备案条形码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六、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2004)065号)的标准收费。
七、领取文书:《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交易成交通知书》八、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工程发包中的法律要求与手续
工程发包中的法律要求与手续在进行工程发包的过程中,法律要求和手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正确遵守法律要求和手续,不仅可以保护工程发包双方的权益,还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工程发包中的法律要求与手续,并提供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在工程发包中,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合同的签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等;3.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明确工程造价、质量要求以及款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4. 工期要求:明确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完工时间以及工期管理措施;5. 违约责任: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6. 其他附加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其他的特殊约定。
注意事项:1. 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同应由双方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章;2. 避免一纸空文:合同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和不确定的用语;3. 注意合同附件:如有必要,可以将相关技术规范、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引用。
二、施工许可证申请在进行工程发包前,甲方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凭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将面临处罚。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如下:1. 提交申请:甲方需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的工程文件和材料;2. 审核核准: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核准。
注意事项:1. 提前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时间需要提前计划,以保证在工程施工开始前获得核准;2. 提供真实信息:申请材料需要提供真实的工程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避免提供虚假材料;3. 特殊要求:根据各地的具体规定,也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特殊要求的材料。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在工程发包过程中,甲方还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证明文件。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
直接发包、招标流程引言概述: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在采购物品或服务时常用的两种方式。
直接发包是指企业直接与供应商洽谈并签订合同,而招标则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本文将详细介绍直接发包和招标的流程。
一、直接发包流程:1.1 确定需求:企业首先需要明确自身的需求,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1.2 寻找供应商: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咨询行业协会或参加展会等方式找到潜在的供应商。
1.3 签订合同:企业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商讨价格、交货期等细节,并最终签订合同。
二、招标流程:2.1 编制招标文件:企业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需求说明、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
2.2 公告发布:企业通过媒体、招标网站等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供应商参与竞标。
2.3 开标评标: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文件,并邀请供应商参与开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进行评审,并选出中标者。
三、直接发包与招标的比较:3.1 灵活性:直接发包的流程相对简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加灵活。
而招标则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流程相对固定。
3.2 透明度:招标过程公开透明,供应商可以公平竞争,降低了不公正行为的可能性。
而直接发包则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3.3 成本控制:招标可以通过竞争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有助于降低成本。
而直接发包可能无法达到同样的效果。
四、直接发包与招标的适用场景:4.1 直接发包适用于紧急需求或小额采购,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4.2 招标适用于大额采购或对供应商有严格要求的情况,可以确保选择到最合适的供应商。
4.3 在一些特殊行业,如政府采购、建筑工程等,招标是强制性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总结:直接发包和招标是企业采购的两种常用方式,根据实际需求和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非常重要。
直接发包流程相对简单灵活,适用于紧急需求或小额采购;招标流程公开透明,适用于大额采购或对供应商有严格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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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包手续办理须知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办理直接发包手续须知
1、工程直接发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关于工程招标、质量、价格管理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
3、工程发包和承包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造价的法规及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工程承包价格,既不得压低价格,也不得哄抬价格。
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标准。
5、工期应符合建设项目的条件,符合建筑企业的施工能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工期。
6、发包方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7、承包方不得就主体结构工程分包,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自行指定分包人。
8、承包人应符合国家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三、准备要件及有关材料
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包方应准备的材料:
1、发包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发包方《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合资和民营企业)
3、预选承包人《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预选承包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预选承包人《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预选承包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7、预选省外承包人需提供《入省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工程预算书或投标报价书,双方盖印;
9、经审批的能表征确定施工单位资质条件(如跨度,
层高等)的部分图纸,一般提供一层平面图;
10、上述材料清单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领取和填写的表格:
1、《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登记表》(2份)
2、《承包人资格审核表》
3、《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6份)
4、《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包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承包方填写,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表格可以从开发区信息网站()招标采购栏目下载。
四、办理程序
1、发包人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2、要件审核通过后,招标办主持召开发包会议;
3、参加人员有:招标办人员,发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公证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
参加会议的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应携带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
会议进行签到;
4、发包人代表陈述选择指定承包人的理由及选择过程;
5、承包人对发包条件进行确认,有无不合理的发包条件;
6、招标办公布审核结果,发包条件是否合理;
7、领取《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
五、办事时限:一个工作日
大连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