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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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QZSH-ZD-AQ-0040-2015

(2015年07月14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或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期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HSE部

1、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根据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3、负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申请的审核;

4、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情况和使用情况。

5、负责在ERP系统PS模块中建立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同时,维护该项目概算。

第五条经营计划部

负责对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其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第六条财务部

1、负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项核算、监督;

2、负责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的审核。

第七条监察审计部

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一)总体原则

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

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依据,以累计应提取金额除以12,作为当月应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

上述营业收入,仅包括与危险品生产相关的收入,炼油和化工业务分别计提,炼油与化工之间互供的收入不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二)特殊规定

新建企业、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重组整合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上述比例逐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实际需要的,超过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年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范围

(一)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符合使用范围的与安全生产相关

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不得将其用于正常生产设施的修理、维护及生产设施建设、改造等。

(二)具体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10、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11、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生产费用优先满足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中不得列支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三同时”所要求的安全投入。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要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计划管理

(一)各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组织编制下年度年度需公司统一安排的使用计划,并报送HSE部。

(二)HSE部汇总编制公司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财务部、经营计划部等部门进行审核,报经公司审批后,纳入下年度专项财务预算。

(三)纳入专项财务预算的,应按计划及时实施,HSE部组织对实施过程、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四)未纳入年度使用计划的,按照预算外费用审批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分类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实施时,按费用性质分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1、费用化支出:是指按规定范围使用,且没有形成固定资产

的支出。

费用化支出,应直接列支安全生产费用。

2、资本化支出:是指按规定范围使用,通过购建安全设备、设施等方式,一般会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支出。

资本化支出,应以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形式,纳入ERP系统中PS模块进行项目管理;同时,按建设项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转资时,全额计提折旧与摊销。

第十五条HSE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帐,按规定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接受监察审计部和上级公司、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人员,由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依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由申请部门按照财务部制定的预算使用审批流程执行审核、审批后使用。HSE部、经营计划表、财务部参与审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HSE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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