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外包服务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货物外包服务协议

协议双方为: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货物的仓储、运输、配送及相关的物流信息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货物的入库验收,在库管理、出库、提货、仓储、分拨、货物运输、派送等综合物流服务;

(三)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服务期间,其货物所有权和处置权归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物流服务协议》。

一定义和解释

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分别具有以下所定义的含义:

(一)协议,是指本《货物外包服务协议》及其附件;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货物运输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将甲方货物从上海到上海市内以及全国 ;

二、乙方每日定时接收甲方邮件接受货物出入库指令。

三、甲方以邮件形式发送出入库明细表给乙方(由甲方指定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乙方要

核对发货指令的合法性,合法的发货指令应该有明确出货日期、收货方、品名、批次、数量以及收货人,对于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分配明细表,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收回。

四、乙方收到《明细表》后,按要求及时完成备货、包装、稽核。

五、乙方应提供足够的运输工具,通过快捷、安全的发货方式将货物发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

人所在地,并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的签收单,该签收单将作为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的凭据之一。若是通过快递渠道发运的货物,以快递运输单为准。

四仓储管理

1、入库管理

1.1甲方北京总部调拨入库

1.1.1甲方将总部调拨分货明细邮件及时转发给乙方;

1.1.2乙方根据调拨分货明细及预期到货时间准备仓位。必要时主动联系发货方确认具体到货时间;

1.1.3乙方应仔细核对到货情况,包括品名、数量等。填写《到货信息反馈表》,邮件发送给相关人员。

1.2其它入库

1.2.1若有采购等其它入库,甲方需邮件通知乙方,必要时甲方提供验收标准、货物采购价格。

1.2.2乙方根据到货计划准备仓位;

1.2.3乙方对到货(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和数量清点。若有异常当场在签收单中注明并联系仓管员确认;

1.2.4填写《到货信息反馈表》,邮件反馈给相关人员。

2、在库管理

2.1货物存放在独立区域,运用货卡登记出入库;

2.2乙方及时提供周报和月报。若有出入库业务发生,当天营业结束时,乙方需将最新《货物进销存日报表》报送给仓管员及相应市场部人员。

3、出库管理

3.1 甲方对接人员每天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以邮件的形式下发货物分发明细表。由甲方人员直接领用的货物必须开具领用单;

3.2乙方根据货物分发明细进行备货;

3.3出库完毕后更新《货物进销存日报表》;

3.4向甲方对接人员邮件反馈发货的执行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4、信息管理:

4.1乙方必须收到《货物分配明细表》方可收货和出库。

4.2乙方必须即时建立出、入、库存管理手工帐。

4.3每日提供《货物进销存日报表》给甲方。

4.4每月底提供对帐单和盘点表给甲方,凭此结帐。

5、仓储要求

乙方为甲方储存货物的仓库,仓储条件应符合物品储存所必备条件。

五财务结账

1、协议价格依本协议的所属附件为准。

2、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

3、本协议涉及的仓储、运输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盘点表等相关单证,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明细和相关单证,甲方进行核对和确认(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人确认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出上海市服务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务费用,不得拖欠,每拖欠一日,乙方有权索取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物流服务费用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仓储期间发生的货物丢失、破损,除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外,乙方按照甲方货物的采购价值进行赔偿。

2、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丢失、破损,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按照当次运费最高3倍金额赔偿。

3、货物运输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按照货物申明价值进行投保运输的,若发生货物的丢失、破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照货物申明价值进行赔偿。

4、由于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出入库信息、需要配送信息,以及信息不完整或错误信息造成乙方未能够及时响应,以及造成乙方发生额外的费用支出除乙方不承担责任外,甲方需承担乙方额外产生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

1、由于自然火灾、水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到本合同时效,甚至履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并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电话、信函、电报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八其他事项

1、协议变更

(1)本协议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并签署。

(2)非经本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变动。

2、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2.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及其附件履行相关义务均属违约,因违约造成对方及其客户直接经济损失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部分或全部直接损失。

2.2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约定,因无承运资格、承运能力等原因对于甲方的指令拒绝受理的,甲方对乙方罚款100元/次,每月累计超过5次的,可扣除当月应付费用总额的10% 。

3、商业秘密

(1)甲方对乙方仓储、运输及服务价格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货物品种、数量、分配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3)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与乙方合作结束后二年内,继续承担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4、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未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向有管辖权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