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复习重点(题目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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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地籍管理总论
1、地籍:依据法律规范,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位置、界址、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进行调整,并将所获状况记载在案的信息集及其载体,其核心意义在于反映土地权利之归属。
类型目的内容手段
税收地籍课税
纳税人姓名、住址,土地面积、
土地等级
地块丈量、土壤质
量产量、收入评定土地
等级、图解、解析结合
产权或法律地籍
保护土地的所有制,
鼓励合法的土地交易
宗地界址、界线,土地权属,
面积、位置、质量等
权属调查、地籍测
量,图解、解析结合
多用途地籍
课税,产权,土地登
记统计,土地市场,土地
规划,土地信息库等
土地位置,宗地界址、界线,
权利人姓名、住址,土地面积、等
级、权属性质、质量等
光电,遥感技术,
微缩技术,电脑,网络
等综合运用;解析为主
3、地籍的主要作用(论述)
(1). 地籍与国家管理:地籍的产生是与国家有关的。
地籍是土地行政的基础。
开展土地行政是国家管理的需要。
(2). 地籍与土地管理:地籍是土地管理的必要基础。
地籍主要围绕土地管理而建立,其内容都是首先从土地管理的需要而考虑的,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需要。
(3). 地籍与产权管理:明晰的土地权利和有条理的土地权属管理,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社会安定和平稳发展。
(4) 地籍与税收管理:地籍保障了国家税收的稳定、科学、及时、准确。
(5). 地籍与土地制度:地籍有利于理顺土地所有权关系,解除土地产权纠纷,规范产权登记和产权转移制度,是巩固土地制度的有力措施。
4、地籍管理:针对地籍的建立、建设和提供应用所展开的一系列措施。
既是地籍工作体系的简称
5、地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及各项之间的关系
(1)土地调查(2)土地登记(3)土地统计(4)土地分等定级(5)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调查和土地定级时地籍管理工作中最为基础的工作。
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都是土地调查的后续工作,在某种意义上式调查工作的归宿,而土地登记与土地统计对于同一土地对象来讲在大量指标上是一致的,然而在法律上它们之间是断然有别的这两项工作的先后次序并无严格的规定,甚至可以将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安排在同时进行。
但是从内在关系来讲土地登记和土地统计实质上都是以调查和土地分等定级为基础。
6、地籍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管理的原则(2)保证地籍管理的连贯、系统、完整(3)地籍资料的可靠、衔接、精确(4)地籍成果简单实用
7、地籍管理的手段
(1)行政法律手段(2)测绘手段(3)图簿册手段(4)电子计算机手段
第二章土地分类
8、地籍管理对土地分类的要求
一方面围绕土地利用的水平状况、利用的潜力水平和利用的改良情况,为土地的充分、合理、高效利用展开服务管理;另一方面则围绕着土地在社会分配中有利于利用效果的提高,增加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同时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制度。
土地利用分类根本性标志:土地的生产功能、承载功能和景观功能。
9、我国先后出台的4个土地分类系统各自制定背景及不足之处一级类二级类数目
(1)1984年的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为了开展全国土地利用详查,查清全国各种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工作服务的背景下制定的一级地类8个,二级地类46个优点:主要强调了农业利用的详细分类不足:a存在类型划分不十分准确和详略不一的问题b城镇土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中级别太低
(2)1989年的城镇土地分类系统为查清城镇土地资产,开展城镇地籍调查,确定和清理城镇土地权属状况优点:吸收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特点,对地上建筑物的用途。
服务对象等差异做了考虑不足:a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存在同名不同义的问题b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存在同名不同位的问题c与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3)2001年的土地分类系统为明确三大类的范围及与土地分类的衔接,为对原有城市土地分类进行适当调整,为科学的实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优点:类型全面;系统更详尽准确;适用性提高。
不足:由于过去对城市土地分类调查不够细,暂时无法满足新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而且对原有的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新归类存在一些不够明确的界限。
(4)2007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为了“摸底”,制定统一的、系统的和科学的土地分类系统,作为土地调查的前提和基础特点: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上升为国家标准,并考虑到与其他部门分类体系相衔接,土地分类更原则一些,宽泛一些,还具有可拓展性。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0、土地调查内容:(1)土地权属调查(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3)土地条件调查
1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
(1)准备阶段(2)外业阶段(3)内业阶段(4)成果验收归档阶段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土地权属调查(3)特殊调查内容的调查
12、外业调查的内容:(1)基本方法(2)地类图斑的调绘(3)行政区域界线和权属界线的调绘(4)线状地物的调绘(5)零星地物的调绘(6)基本农田的调绘
13、控制面积量算一级控制面积指
14、图斑地类面积=(图斑面积-内含小图斑面积-线状地物面积-零星地物面积)*(1-田坎系数)
15、了解田坎系数Ki计算方法
Si=∑S内+1/2∑S边Si---样点内田坎总面积∑S内---样点内部各田坎面积之和∑S边---样点周边田坎面积之和
Ki=Si/S i---某样点编号Si---样点内田坎总面积S---样点总面积-内含线状地物面积-零星地物面积
16、制图综合:水系综合、图形碎部综合、面积综合和线状地物位移
第四种地籍调查
17、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的方法,依照有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和用途等情况,并以图、簿、册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
18根据地籍调查的目的和地籍管理的实际需要,调查的主要内容: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19、初始地籍调查的工作程序:准备工作、权属调查、地籍测量、资料整理、检查验收
第五章地籍变更与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20、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指在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调查之后,为满足日常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土地权属、类型、位置、数量等变更情况的调查。
21、土地变更调查的内容:(1)地类的变化(2)图班的变化(3)权属的变迁(4)行政区域界调整(5)飞地、争议地的变化(6)单位更名的变化
22、年度地类变化平衡表的作用(幻灯片)
23、变更调查的主要技术环节(1)变更之判定(2)变更单元(3)图斑编号(4)平衡
第六章土地分等定级
24、土地分等定级: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城镇土地、农用地分等和定级)
25、城镇土地分等反映一定区域内不同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它将各城镇看作一个点点,研究整个区域内各城镇从整体上表现出的土地质量差异,其顺序在城镇间排列。
27土地分等定级的基本原则(1)综合分析原则(2)主导因素原则(3)区域差异原则(4)级差收益原则(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28、作用分值:指同一定级因素内某一设施,中心对土地定级区域内某块土地的影响强度。
29、因素分值:指同一定级因素内各设施,中心对某一地块的作用分值之和。
30总分值:指某一地块上所得各定级因素分值的加权总分值
31、分值计算方法
面状:f i=100(x i-x min)/(x max-x min)
f i--某定级因素的作用分x min x max x i--指标的最小值最大值和某土地因素的指标值
点线状:f i=F(1-r)f i--某设施、中心对自身客体所在位置上的作用分
32、分值叠加时要遵守以下原则(1)同时存在多级别功能影响时,对各级别功能的作用分仅取一次(2)受多个级别同级功能影响时,取其中最高分值
33、土地级别初步划分方法(分值低值区或空白区作为划分级别的界限)
(1)数轴法(2)总分频率曲线判断法(3)总分剖面图法
第七章土地登记
34、土地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按法律规定,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土地权利,依法载录于专门设置的簿册上的行为和过程。
35、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依法的原则申请的原则审查原则登陆原则公示的原则
35、历史上三种基本土地登记制度:(1)契据登记制(2)权利登记制(3)托伦斯登记制
36、我国土地登记制度要点(1)强制登记(2)经登记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3)进行实质性审查(4)登记具有绝对公信力(5)自我举证(6)统一登记(7)颁发土地证书
37、土地登记权力机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38、初始土地登记:是指现行土地登记制度下土地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某土地范围进行的首次土地登记。
39、土地总登记:是在一种新的土地登记制度产生后,或因某种原因而需要在一个较大的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全面覆盖地开展土地登记的一种登记方法,即在同一时间内一定范围的全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进行集中、统一的登记。
40、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1)土地登记申请(2)审查核实(3)注册登记(4)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41、权属审核的标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
43、注册登记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
44、目前我国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45、初始登记与总登记的区别
初始登记是对土地权利设立的第一次登记,不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进行的普通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