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定额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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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修编内容
p 全面调整通信建设工程费用组成、结构、定义及 取费标准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相关文件,全面调整了 费用组成、结构、定义及取费标准。
定额修编内容
p 为满足监管需要,将铁塔安装工程纳入定额体系
本次定额将铁塔安装等工作内容纳入定额体系,共增 加定额子目200余条。为编制铁塔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本次修编工作内容
ü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 ü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ü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编制规程修编内容
p 取消了与资质相关的条款 p 扩大了定额的适用范围 p 调整了项目划分表
ü 优化结构、增加单项工程内容
p 调整了表格的结构及格式 p 修编了编制说明
定额修编内容
p 根据营改增政策,制定符合增值税制度的定额计 价规则 p 调整了人工费单价
费用定额调整内容
p 企业管理费、利润
ü 调整定义、费率
p 工程建设其他费
ü 取消了“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5] 299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等 文件,修改了工程建设其他费各项费用的定义及取费 依据。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定额宣贯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
电话:63601237
一.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造价标准体系 二.新定额概述及主要修编内容 三.增值税政策简介及计价分析 四.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五.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一、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造价标准体系
p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定额 p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p 扩大定额适用范围,纳入信息工程内容
本次修编与时俱进,将信息工程纳入定额体系中,新 增了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平安社区、智能办公等信息工 程内容。为企业应用提供了便利。
定额修编内容
p 电源册打破仪表基价模式,新增仪表及台班单价
“75定额”电源册各子目中的仪表使用费是以基价形 式体现。本次修编将电源册各子目中用到的仪表均进行了 细化,并测算出台班单价。
定额发展过程
p “433定额”:1990年,邮部[1990]433号颁布《通信工程建设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和《通信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p “626定额”:1995年,邮部[1995]626号颁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 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通信建设 工程预算定额》(共三册),贯彻了“量价分离、技普分开”。并且从全 统定额中分离出来。 p “75定额”:2008年,工信部规[2008]75号颁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 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和《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 p “451定额”:2016年,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颁布《信息通信建设 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信息通信建 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
增值税下计税规则
人工费(除税) 材料费(除税) 机械使用费(除税) 仪表使用费(除税) 建安工程造价 措施费(除税) 规费(除税) 企业管理费(除税) 利润 销项税额(增值税) 税 前 造 价
四、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费用定额调整内容
p 人工费单价
参照建设部44号文件,结合信息通信工程实际,确定人工 费单价如下: 技工= 114元 普工=61元
有线通信设备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1.新增光传送网(OTN)设备、分组 传送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一体化 有线通信设 备册 专线设备安装等定额子目; 2.修改机架、缆线及辅助设备、光纤 数字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等定额 子目; 3.重新核算定额子目的消耗量。 129条 235条 372 条 新增定额子 修改定额子 目数量 目数量 子目 总数
通信管道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1.新增塑料管道基础、铺设硅芯管 管道、地下定向钻敷管、机械开挖、 砌筑人(手)孔等定额子目; 通信管道册 2.修改施工测量与挖、填管道沟及 人孔坑、铺设通信管道、砌筑人 (手)孔等定额子目; 3.重新核算定额子目的消耗量。 72条 263条 333 条 新增定额子 修改定额子 目数量 目数量 子目 总数
费用定额调整内容
p 规费
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调整工 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 规定,在“社会保险费中”增加“工伤保险”、“生 育保险”项目。
p 税金
ü 将“税金”修改为“销项税额”,并修改定义为“指 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 ü 新增了“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并将“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纳 入企业管理费中。
五、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通信电源设备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1.新增室外一体化开关电源、机房 降噪、机房空调安装和动环监控等 通信电源设 定额子目; 备册 2.修改电源设备、供电系统、电池 组安装等定额子目; 3.重新核算定额子目的消耗量。 36条 284条 335 条 新增定额子 目数量 修改定额子 目数量 子目 总数
通信线路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1.新增微管、微槽、微缆敷设,机械 开挖路面,引上管道,敷设大芯数 架空光缆,安装架空式和壁挂式光 通信线路 册 缆交接箱,光缆单盘测试等定额子 目; 2.修改敷设管道及其他光(电)缆、 光(电)缆接续与测试、安装线路 设备等定额子目; 3.重新核算定额子目的消耗量。 52条 652条 877条 新增定额子 修改定额子 目数量 目数量 子目 总数
三、增值税政策简介及计价分析
财税【2016】36号文件
增值税相关定义
Ø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 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Ø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 收取的增值税税额,此谓销项税额。 Ø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 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Ø应纳税额: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 款数额。
费用定额调整内容
p 机械、仪表台班单价
重新修订了机械、仪表台班单价。在75定额基础上对施 工机械、仪表进行了修订(补充、删除),重新确定了 施工机械原值价格。
费用定额调整内容
p 措施项目费
ü 将“环境保护费”与“文明施工费”合并,在“文明 施工费”定义中加入环境保护内容; ü 修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细化了“特殊 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计算规 则; ü 调整措施费各项费率取费费率。
13%
二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加工、修理修配、部分租赁
0 17% 11% 17% 6%
营 改 增
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广播 影视以及增值电信、商务辅助、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无线通信设备册
专业册 主要修编内容 1.新增移动通信铁塔安装工程、新型 天线、新型基站设备的安装调测等定 无线通信 设备册 额子目; 2.修改安装基站附属设备、安装设备 板件、安装射频拉远单元、敷设馈线、 基站系统调测等定额子目; 3.重新核算定额子目的消耗量。 250条 401条 651条 新增定额子 修改定额子 目数量 目数量 子目 总数
二、新定额概述及主要修编内容
行业定额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 程
预算定额
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 程 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 程 通信线路工程
通 信 定 额
费用定额
通信管道工程
定额权威性
《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 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 451号)发布。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 内容、计算方法、计算规则应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现行信息通信建设 工程定额及其他有关计价依据进行编制。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工信部通信【2016】451 号) 第三条 通信定额是编制通信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 程量清单、工程决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重要依据。 ------------《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办法》(工信部通【2014】457号)
计税方法-增值税
简 易 方 法 应纳税额 销售额 征收率
不含应纳税额-价外税
一 般 方 法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销售额 不含销项税额-价外税
进项税额 税率
财务核算
Ø营业税下
工程造价
Ø 增值税下
工程造价
税前造价
税金
来自百度文库
税前造价
税金
营业额
销售额
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收入
应 纳 税 额
进 项 税 额
征税范围—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税 率 17%
一 销 售 或 进 口 货 物
(一)销售或进口(二)以外的货物
(二)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四 清包工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 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 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 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六 老项目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 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 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的建筑工程项目。
关于定额实施具体问题的说明
ü 为适应通信建设行业发展需要,合理有效控制通信建设工 程投资,规范通信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我部对《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及相关定额(2008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信息通信建 设工程预算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现予以发布,自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通信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 信部规〔2008〕75号)同时废止。 ——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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