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合集下载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资料重点检查目录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资料重点检查目录
·按验收批:将序号1.2、3的内容顺序装订
·按验收批:将序号1、2.3的内容顺序装订
·按验收批:将序号1、2、3的内容顺序装订
3.12.2
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3.12.3
进场材料抽样复试报告
4
边坡和基坑、地基基础检验及检测
4.1
有支护土方工程(边坡、基坑)
4.1.1
地基验槽记录
·按顺序装订
·地基验槽记录可使用桂质监档表05表
3.9
砌筑砂浆(或干混砂浆)
3.9.1
干混砂浆出厂合格证
·序号1.2的内容单列整理。
·按验收批:将序号3、4的内容按顺序装订整理各批次资料,按时间排序存放;列出台账(标明各验收批所代表的部位、施工时段、强度等级)
·强度统计及验证记录可使用[桂建质(附)0203(0107)-05表](砌筑砂浆强度按单位工程内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登记为同一验收批进行统计验收)
·将序号2.3的内容各列出台账(标明时间、规格)。
·按验收批收集整理接头拉伸试验报告4,列出台账(标明各验收批的时间、接头规格)
·按验收批收集整理接头拉伸试验报告4,列出台账(标明各验收批的时间、接头规格)
3.1.3.2
连接件进场报验及监理批复单
3.1.3.3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验报告
3.1.3.4
接头拉伸试验报告
3.6.4
进场材料抽样复试报告
3.7
预拌商品混凝土
3.7.1
生产厂试验室备案证书
·序号1的内容单列整理。
·按验收批:将序号2.3.4.5.6.7、8的内容按顺序装订整理各批次的资料,再将各批次资料按时间排序存放;
·列出台账[标明验收批所代表部位、施工时段、强度(或防水)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14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14版)》

档案编号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14版工程名称项目编码工程地址监督机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目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项目编码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到你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注册登记。

附:一、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申报须知一、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申报资料应提供原件审查。

3、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1、建设单位按本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应真实、齐全(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栏目无需填写)。

2、建设单位须加盖法人章,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3、工程分类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的规定。

4、结构类型:房屋建筑工程: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砌体结构、排架、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结构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梁式桥、拱式桥、斜拉桥、钢构桥、悬索桥、组合体系桥、沥青混凝土+二灰结石、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水泥混凝土+二灰结石、水泥混凝土+水稳碎石、钢筋混凝土挡墙、块石挡墙等。

5、地基基础类型:天然地基、复合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等、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6、“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已施工工程进度情况,如工程未施工,本栏填“无”。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2 / 13
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TOP1Biblioteka 东 兴 市 城 区 桥 梁 检 测 工 程 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 (FCZC2018-G3-50083-DCZB) 中 标 合执法局 结果公告
108.8
TOP2
广西钢铁炼钢厂钢轧余热回收利用 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见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业绩表现 .................................................................................................................................1
目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西 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报告时间: 2023-09-01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套表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目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5)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 (14)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 (15)工程开工告知书 (1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登记表 (17)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报告 (19)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记录 (23)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25)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28)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30)整改回复书 (32)(局部)停工整改回复书 (33)恢复施工通知书 (3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5)中止监督告知书 (37)恢复监督告知书 (38)终止监督告知书 (39)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40)工序验收告知书 (41)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 (4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3)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6)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9)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1)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5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9)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6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68)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6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0)桂质安监档表1监督登记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监督机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监督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部分地区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列工程应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桂建质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桂建质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管规定配套表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目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3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12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13工程开工告知书1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管体系登记表15工程经管人员变更报告1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1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记录19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1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22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24整改回复书26(局部)停工整改回复书27恢复施工通知书28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29中止监督告知书30恢复监督告知书30终止监督告知书31工程安全生产规范化考评结果告知书32工序验收告知书34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3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35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8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0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1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4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52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52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5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5桂质安监档表1监督登记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监督机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监督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部分地区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管规定》,下列工程应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经管办法》,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M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广西)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广西)

监督登记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监督机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印制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请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一、工程概况二、须核查的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3、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4、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无监理单位介入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

三、须提供的资料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存档;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复印件)存档;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复印件)存档;4、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审记录及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存档;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资料。

四、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工地代表:联系电话: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六、项目勘察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七、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八、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九、开工前,暂按工程造价预算部额预收工程质量监督费元,工程竣工结算后,按结算额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十、本表一式4份。

质量全监督站留存1份;建设单位领取3份;自存1份,并代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1份。

建设单位:监督机构:(盖章)(盖章)联系人:项目监督工程师:电话:电话:年月日注:封面监督登记号中的“行政区划代码”请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建质〔2005〕21号)的附件4《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给出的代码填写,以便进行全区统一的信息管理。

2023年安全员-B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备考押题2卷合1带答案2

2023年安全员-B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备考押题2卷合1带答案2

2023年安全员-B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备考押题2卷合1带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套一.全能考点(共100题)1.【多选题】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0学时B、新进场工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5学时C、新进场工人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5学时D、新进场工人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E、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20学时参考答案:BCDE2.【多选题】根据《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鉴定总站审查认可后方可开展培训B、资格证书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鉴定总站统一审核编号、打印后报自治区建设厅验印核发C、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E、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其资格证书参考答案:ABCD3.【多选题】用人单位应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A、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B、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C、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D、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E、尽量使劳动者少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参考答案:ABCD4.【单选题】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A、立即B、1小时内C、2小时内D、3小时内参考答案:A5.【判断题】叉车运行性能是表征叉车运行的各种能力以及适于运行的场合。

参考答案:√6.【单选题】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插入立杆钢管顶部,可调节高度的顶撑叫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③验收单位(人员)在进行质量验收时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对质量 进行检查、并同步核对和检查相应的技术资料、施工记录、工程质量检测 检验报告或记录等。
(一)、地基基础监督要点
2.相关规定:
⑴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并且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 ⑵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概述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一)、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号)。
(二)、停工整改程序
4. 关于整改资料的相应要求: 1)整改资料应包括整改报告(整改回复单)和附件两个部分; 2)整改报告应对整改内容逐条予以说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
意见并确认盖章; 3)附件应包括整改通知单的复印件、施工整改方案或设计处理文件、工程整改内容的前后
对比图片(图片必须是彩色照片且打印成纸质资料),整改完成后的整改验收记录、以及其它 相应的整改证明材料。
(二)、监督内容
1. 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
体质量; 3.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 4.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监督程序
1. 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 制订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套表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套表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套表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目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工程开工告知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登记表................... 错误! 未指定书签。

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报告............................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记录....................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整改回复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局部)停工整改回复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恢复施工通知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错误! 未指定书签。

中止监督告知书.................................. 错误! 未指定书签。

市质监站存档的资料

市质监站存档的资料

需提交市质监站存档的文件和资料(一)需提交市质监站存档的文件和资料(二)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夹审查报告/审查批准备书 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桂质监档表8表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3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桂质监档表9表
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桂质监档表03表 4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桂质监档表13表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桂质监档表14表
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桂质监档表04表 6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桂质监档表15表
7 地基验槽记录桂质监档表05表7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桂质监档表16表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1 8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桂质监档表17表
9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2 9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桂质监档表18表
10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3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桂质监档表25表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桂建质00(一)~(四)11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桂质监档表26表
12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桂质监档表10表12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桂质监档表27表
13 整改完成任报告书13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桂质监档表28表
14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桂质监档表21表一14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桂质监档表29表
15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桂质监档表21表二15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6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桂质监档表19表
1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桂质监档表20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4年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4年发布)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4年发布)【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字号】桂建质〔2014〕3号【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时间】2014-03-03【生效时间】2014-03-01【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2005年发布),关于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2007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质〔2014〕3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监督管理规定》)。

《监督管理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桂建质[200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桂建质[2005]21号)和《关于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放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桂建质[2007]24号)同时废止。

现将《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3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

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套表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目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4)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 (12)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 (13)工程开工告知书 (1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登记表 (15)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报告 (1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1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记录 (20)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21)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23)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25)整改回复书 (27)(局部)停工整改回复书 (28)恢复施工通知书 (29)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0)中止监督告知书 (31)恢复监督告知书 (32)终止监督告知书 (33)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34)工序验收告知书 (35)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 (3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37)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9)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1)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2)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53)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4)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6)桂质安监档表1监督登记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监督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部分地区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根据《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列工程应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在我区行政区域,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质监站必要存档资料

质监站必要存档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104)
3、地基验槽记录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1)、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验收报告(桂质监档表08表)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桂质监档表09表)
6、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3)
7、建筑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4)
8、建筑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5)
9、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6)
10、线路敷设验收报告(桂建质档表18表)
11、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桂建质09)
1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桂建质00(一)~(四))
14、规划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勘察单位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请款检查报告、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审查表
1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复印件)
18、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19、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审记录及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监督登记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监督机构: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登记须知一、办事程序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编制书面资料和建设现场设施资料,并填写《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携相关材料到桂林市政务中心办理监督登记手续。

2、桂林市政务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予以备案登记。

3、建设各方应认真阅读后附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按相关要求配合监督站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填表须知1、每个单位工程单独填写《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一式四份,监督站留存一份,建设单位领取三份:自存一份,并代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其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表格内容核实后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可以登录网站(网址:/中文网名: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请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一、工程概况二、须提供核查的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2、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3、图纸审查报告(含意见和答复)(一份原件);4、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含人员的姓名、职务、2吋彩照、签名式样,一份原件)及法人公司的任命文件(一份原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1份(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7、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一份原件)、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8、经监理单位审定的,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原件后退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收原件一份);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注原件存放处、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桂建质[2014]3号)广西质监站资料(配套表格)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配套表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目录桂质安监档表1监督登记号:□□□□□□□□□□□□□□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流水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监督机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监督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部分地区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列工程应办理监督登记手续: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办理。

四、本表一式5份。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留存1份;建设单位领取4份:自存2份,代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1份。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地理定位信息建筑面积(m2)(或工程规模)工程类型结构类型层数地下层地上层工程造价(万元)设备安装工作量市政工程工作量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资质等级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等级注:1、地理定位信息填写工程建设用地外围四角的经度和纬度;工程类型分住宅、商住、公共、厂房、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管道、其它;对市政道路和桥梁,不用填写建筑面积,而是填写市政道路或桥梁的长度。

2、建设单位“资质等级”仅房产开发企业须填写。

二、应提交的附件资料(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1.施工、监理合同;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3.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各自的人员名单、照片(两寸白底彩照)、签名样式和职责分工文件;4.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取样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以及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文件和备案证明文件;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7.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以上资料中,第1、4、5项的原件经查看后退还建设单位,监督机构留存复印件;第2项监督机构留存复印件;第3、7、8项的原件由监督机构留存;第6项的原件经查看后退还建设单位。

(二)工程安全监督登记1.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应包含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3.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各自的人员名单、照片(两寸白底彩照)、签名样式和职责分工文件;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5.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续期记录;7.本项目所含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8.在拆迁场地上新建的工程或待建场地内有地下管线的工程,场地的原有管线布置图,或场地内无管线的证明文件;9.工程概况;10.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安全生产承诺书。

以上资料中,第1、4、6、8项的原件经查看后退还建设单位,监督机构留存复印件;第2、5项监督机构留存复印件;第3、7、9、10项的原件由监督机构留存。

当质量监督登记和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同时办理时,相同的资料仅须提供一份。

三、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姓名项目职务职称专业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四、项目勘察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姓名项目职务职称专业注册证书号码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五、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姓名项目职务职称专业注册证书号码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六、施工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附表1)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附表2)八、本登记书中各单位相关人员有变动时,必须在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监督机构:(公章)(公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年月日附表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施工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序号项目职务姓名公司职务职称专业身份证号证书名称注册/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码签名样式联系电话两寸免冠彩色照片注:填入本表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取样员;本表可另附页。

附表2: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监理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序号项目职务姓名公司职务职称专业身份证号证书名称注册/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码签名样式联系电话两寸免冠彩色照片注:填入本表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员;本表可另附页。

桂质安监档表2编号:××××(年份)×××(流水号)未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报告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站受委托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我站于年月日发现单位建设的(工程名称)尚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即已开始施工,形象进度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六条,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

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时,我站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第十七条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示是否同意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

特此报告。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编号:××××(年份)×××(流水号)补办监督登记手续请示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站受委托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建设的(工程名称)尚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即已开始施工,形象进度为。

建设单位已组织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为合格。

建设单位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我站提交了补办监督登记手续的资料。

我站拟同意建设单位补办监督登记手续,特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示是否同意建设单位补办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工程开工告知书监督站:我公司承建的项目已于年月日取得施工证可证(证号:),现定于年月日开工。

特此告知。

附件:开工令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质安部门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盖章):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登记表监督员: 年 月日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 工 单 位项目职务 姓 名 专业与技术职称岗位证书及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土建施工员管道施工员 电气施工员 暧通施工员 专职安全员取样员监 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见证员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现场代表见证员审 查意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报告监督站:因(原因),从年月日起,我项目(项目职务)由(姓名)变更为(姓名),岗位证号为:,职称为。

变更后人员的彩色照片及签名样式如下:姓名二寸彩色照片签名样式附件:变更文件(含建设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意见、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等)项目负责人签名:单位质安部门负责人签名:施工单位(公章):日期:监督登记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监督站: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下表所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打“√”表示有该项内容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打“√”表示有该项内容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