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第四章
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章固废
废
物
其它有关单位
含体有废易物燃性、易爆性、腐蚀性、反应性、有毒性、传染环性境的工固 程概论第四章固废
• 三、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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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章固废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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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章固废
•1. 侵占土地
据估算,每堆积一万吨,约需占 地一亩。我国仅煤矸石一项存积量 就达10亿吨,侵占农田5万亩,全国 有堆肥厂30多个,无害化垃圾处理 厂(场)29个。 妨碍了城市环境卫生,大面积的 破坏了地球表面的植被,不仅破坏 了自然环境的优美景观,更重要的 是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
•用外力克服固体废物质点间的内聚力而使大块固体废物分裂成小块的过 程称为破碎;使小块固体废物颗粒分裂成细粉的过程称为磨碎。
破碎目的: • 使固体废物的容积减小,便于运输和贮存。
• 为固体废物的分选提供所要求的入选粒度,以便有效地回收固体废物 中的某种成分。
• 使固体废物的比表面积增加,提高焚烧、热分解、熔融等作业的稳定 性和热效率。
•工业固体废物 矿业固体废物 城市固体废物 农业固体废物 放射性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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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章固废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公布)又将固 体废物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粉尘、碎屑、污泥,以 及在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尾矿等。 •(2 危险固体废物 • 是指列入国家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 有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疾病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3) 城市垃圾 • 城市垃圾是指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建设与维护、机关办公等过程产生的固 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城建渣土、商业固体废物、粪便等。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课程笔记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课程笔记第一章:固体废弃物概论一、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1. 固体废物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 固体废物的分类(1)按来源分类:- 工业固体废物:来源于各种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渣、粉尘、污泥等。
- 城市生活垃圾: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
- 农业固体废物: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秸秆、畜禽粪便、农膜等。
- 建筑垃圾:建筑活动产生的废混凝土、砖瓦、木材等。
-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按性质分类:- 有机废物:如食品残渣、植物秸秆、动物粪便等。
- 无机废物:如废金属、废玻璃、废陶瓷等。
- 混合废物:由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混合而成的废物。
二、固体废物的性质1. 物理性质- 形态:固体废物的形状、大小、结构等。
- 颜色:固体废物的颜色特征。
- 气味:固体废物可能产生的特殊气味。
- 密度:固体废物的质量与体积之比。
- 粒度:固体废物的颗粒大小分布。
- 硬度:固体废物的抗压强度。
2. 化学性质- 酸碱度:固体废物的酸碱度对其处理和处置有重要影响。
- 氧化还原性:固体废物中某些成分的氧化还原性质。
- 稳定性:固体废物在储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化学稳定性。
3. 生物性质- 有机物含量: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比例。
- 病原微生物:固体废物中可能含有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和数量。
三、固体废物的污染及控制1. 固体废物的污染途径- 土壤污染: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通过渗透、淋溶等作用进入土壤。
- 水体污染: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通过雨水淋溶、地表径流等途径进入水体。
- 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在堆放、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
- 生物污染:固体废物中的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影响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
新《固废法》修订内容
2023年度:新《固废法》修订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规范和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健康权和生态环境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储存、利用、运输、处置固体废物及有关活动,适用于固体废物的治理和监管。
第三条固体废物应当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第四条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的方针,鼓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优先采取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措施,依法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第五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促进固体废物治理产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领域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增强立法、执法、司法的协同配合,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和监管体系。
第二章固体废物排放和减量化措施第一节固体废物排放控制第七条污染源应当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体废物的产生或者降低固体废物的产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排放固体废物,应当依法委托具有安全环保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固体废物。
第九条禁止向公共场所、绿化带、水源地、居住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场所倾倒固体废物或者棄置固体废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的地点堆存、棄置固体废物。
第十条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安全环保标准进行处理,保证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稳定、可靠、安全运行,确保处置效果符合要求。
第二节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第十一条国家实行渐进式减量化管理制度,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
第十二条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当优先采取物质和能量的有效利用、再利用、循环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推广固体废物减量化技术,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三章固体废物处置第一节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第十四条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居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固体废物分类投放,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
固废法(危废方面)释义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中国人大网www。
cn日期:2006-12-18本章共17条,是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危险废物的名录、统一鉴别标准、方法和识别标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危险废物代为处置,危险废物排污收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运输与转移,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应急与报告,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退役费用等。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如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态毒性等)、爆炸性、腐蚀性、传染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对环境,特别是对地下水和土壤威胁很大,一旦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其治理成本高,几乎无法逆转。
危险废物从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到最终处置,每一个环节均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我国十分重视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防治的重点,实行严格管理和控制措施。
从1995年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到这次法律修订都单设一章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作了特别规定。
这次修订在这一章中增加了下列内容:一是增加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求(第五十四条);二是增加了危险废物贮存时间的限制(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三是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手段(第六十四条);四是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退役后的维护资金来源作了规定(第六十五条);五是将危险废物的利用纳入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管理范围(第五十七条)。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修订并没有单独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作专门的规定。
主要是考虑到医疗废物的管理不仅仅要考虑污染问题,也要考虑传染病的预防。
医疗废物作为危险废物的一个重要类别,除了适用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外,国务院也专门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法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措施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已基本能够满足医疗废物的管理需要,因此本法没有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再作的规定。
固废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废现场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固废产生者”)。
第三条固废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废现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固废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固废产生者的责任第五条固废产生者应当依法申报登记产生的固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第六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制度,明确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人。
第七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进行标识。
第八条固废产生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第九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固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十条固废产生者应当建立固废处理台账,记录固废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第三章固废收集、运输和处置第十一条固废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固废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收集、运输工具,并保持其清洁、完好。
第十三条固废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收集、运输的固废及时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第十四条固废处置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进行固废处置。
第十五条固废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固废处置台账,记录固废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固废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固废处置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固废产生者、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
2024_2025学年高中地理第四章环境污染与防治第三节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其防治讲义含解析湘教版选修6
第三节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其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概述———————情景导入先思索———————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2亿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思索探究:你知道城市垃圾的来源吗?提示:城市垃圾一般指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建设与维护、机关团体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基础学问要记牢———————1.固体废弃物的概念在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各类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弃物的危害(1)通过水、空气、土壤、食物链等途径污染环境。
(2)干脆或间接地影响到人体健康。
(3)露天堆放和填埋处置需占用大量的土地。
3.固体废弃物的种类(1)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业原材料的废渣、粉尘、碎屑和污泥等。
(2)城市垃圾:生活垃圾、城建垃圾、粪便等。
(3)危急废物:含放射性元素的废渣、粉尘、污泥和建筑材料。
———————重点难点驾驭好———————一、固体废弃物的来源来源组成城市垃圾指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建设与维护、机关团体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一般包括生活垃圾、城建渣土、商业团体废弃物、粪便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量最大。
主要是采矿业、电力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建筑、机械加工业等排出及产生的煤矸石、锅炉渣、钢渣、有色金属废渣等危急废弃物具有化学反应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放射性或引起危害的特性,来自日常生活的废药品、胶印、废日光灯、废水银温度计、废电池等农村垃圾农村垃圾成分改变大,塑料薄膜的运用和丢弃普遍,危及土壤结构二、固体废弃物的危害——————应用体验不行少———————在我国600多个大中城市中,有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包围”,这也是事实!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个城市管理者不对垃圾“头疼”。
垃圾即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回答1~3题。
1.下列有关垃圾的说法,正确的是( )A.自然环境对垃圾具有容纳和消退的实力,因此不会产生城市垃圾污染B.城市垃圾问题是一种生态问题,是近代工业和城市化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C.城市垃圾可通过污染大气、土壤等间接危害人体健康D.沙尘掩埋、微生物分解肯定能使垃圾回来土壤2.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2亿吨,这说明城市垃圾具有的特点是( ) A.数量大B.品种多C.改变大D.危害久3.导致城市垃圾排放量不断增长的缘由有( )①近代工业的发展②商品消费量的增加③不良生活习惯和消费行为的发生④农业革命的发生A.①②③ B.②③④C.①③④ D.①②④解析:1.C 2.A 3.A 第1题,自然环境具有自净实力,但假如人类排入的废弃物超过了环境的自净实力便会产生城市垃圾污染;垃圾泛滥成为一种环境问题,是近代工业发展和城市化的结果,垃圾会占据大量的土地,并通过污染大气、水、土壤等危害人体健康;沙尘掩埋、微生物分解等自然净化实力并不能完全处理现代垃圾。
第四章 固体废弃物监测
4-5-2 污染物的毒性作用剂量
(一)污染物的毒性作用和剂量的关系
(二)半数致死剂量的确定 半数致死剂量是评价毒物的毒性的主要指标之 一。 曲线法 取若干组实验动物(每组10只)进行试验,在 试验条件下一组全活,一组全部死亡,其它各 组有不同死亡率(表 4-11 )。以横坐标表示 投毒剂量,纵坐标表示死亡率,根据试验结果 在图上作点,连成曲线,在纵坐标 50% 处作 一水平直线交曲线于一点,在交点处引一垂线 交于横坐标,其所指剂量即为半数致死剂量 LD50
4-2-1 样品采集
一、采样工具(P194) 二、采样程序 1、根据固体废弃物批量大小确定 应采的份样(由一批废物中的 一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定量 取出的样品)个数。 2、根据废物的最大颗粒(95%以 上能通过的最小筛尺寸)确定 份样量。 3、根据采样方法,随机采集份样, 组成总样,并认真填写采样记 录表。
b—空白滴定消耗Fe2+体积mL a—试样消耗Fe2+体积mL V—K2Cr2O7体积mL C—K2Cr2O7浓度(0.2000mol/L)
4.垃圾热值的测定 热值 垃圾燃烧时释放出来的热量称热值。 高热值( H0)垃圾中可燃性物质完全燃烧时释 放出来的全部热量(KJ /Kg)。 低 热 值 ( Hμ) 垃 圾 燃 烧 时 实 际 释 放 出 的 热 量 (不可燃烧物质和水蒸发要消耗掉一部分热量) (KJ /Kg)两者换算关系。
批量
份样
份样
份样
总样
样品制备
三、份样数 按下表确定采份样个数
批量大小 (单位:液体KL 固体:t) <5 最少份样个数 5
5—10
50—100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
固废第四章
固体废弃物控制工程 Solid Waste Control Engineering
碱性溶剂浸出
常用的碱浸剂有氨水、碳酸钠、苛性钠、硫化钠等。
氨浸 适用于含金属铜、钴、镍及其氧化物的废物浸出。
黑铜矿 CuO + NH4OH + (NH4)2CO3Cu(NH3)4CO3 + H2O 孔雀石 CuCO3Cu(OH)2 + NH4OH + (NH4)2CO3 Cu(NH3)4CO3 + H2O 而金属铜通过氧化还原反应浸出Cu + Cu(NH3)4CO3 Cu2(NH3)4CO3 Cu2(NH3)4CO3 + NH4OH + (NH4)2CO3 + O2 Cu(NH3)4CO3 + H2O Cu、Co、Ni的硫化物常压氨浸常因溶解不完全而留在浸渣中。采用高压氧 化氨浸反应式如下: 斑铜矿 Cu2FeS4 + NH3 + CO2+ O2 + H2O [Cu(NH3)4]SO4 + [Cu(NH4)2]CO3 + Fe2O3· nH2O 黄铜矿 CuFeS2 + NH3 + O2 + H2O [Cu(NH3)4]SO4 + (NH4)2SO4 + Fe2O3· nH2O
调整剂
调整剂的作用主要是调整捕收剂与物质颗粒表面之间的作用,
还可调整料浆的性质,提高浮选过程的选择性 。 按其作用可分为活化剂、抑制剂、介质调整剂、分散与混凝剂。
活化剂:能促进捕收剂与浮选物质的作用,从而提高浮选物质颗
粒可浮性。常用的活化剂多为无机盐,如硫化钠、硫酸 铜等。 抑制剂:削弱非选物质颗粒与捕收剂之间的作用,增大其与欲选 物质颗粒之间的可浮性差异,提高分选过程的选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及其生存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坚持防治和管理相结合,源头控制,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加强监管,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
第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五条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资源价值、无害化处理程度等因素,分类管理。
第六条固体废物应当挨次实行减量化、分类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七条固体废物应当优先实行减量化和分类化。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分类投放、储存和处理固体废物。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技术、产品的应用。
第十条固体废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第三章综合利用第十一条政府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鼓励发展固体废物热力学利用,实施废炭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鼓励发展固体废物有机物质资源化利用。
第十四条科技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辟和推广应用。
第四章污染控制第十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
第十六条对于未经许可而从事固体废物采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活动的,应当责令住手违法行为,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法进行管理,并惩罚。
第十八条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赋予警告,可以责令停产或者停业整顿,可以开除相关责任人员:(一)未按照法定职责履行环境保护管理任务,或者催促下属或者管理区域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的;(二)未按照法定程序对污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依法实施环境监察,或者未依法采取监测、取证、处罚措施的;(三)工作中严重失职,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或者处理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工作中徇私舞弊,破坏环保行政执法的。
环境科学概论第四章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
二、固体废弃物压实的原理
容重:所谓容重就是固体废物的干密度。
固体废弃物实施压实的本质,可看作是施加一 定压力,提高废物容重的过程。当固体废物受到外 界压力时,各颗粒间相互挤压、变形或破碎,达到 重新组合的效果。
压实技术适合处理如冰箱与洗衣机、纸箱、纤 维、废金属细丝等压缩性能大而复原性小的物质; 木头、玻璃、金属、塑料块等很密实的固体或是焦 油、污泥等半固体废物不宜作压实处理。
三、电池污染
问题集中在废旧电池内部酸、碱、重金属(铅、 汞、铬)。
四、电子垃圾污染
废旧家电材料复杂,直接填埋、烧掉会造成空 气、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制冷剂:破坏臭 氧;显像管:易爆;荧光屏:含汞)
五、洋垃圾污染
➢ 异地生产 ➢ 越境转移
第2节 固体废弃物的预处理
预处理是以机械处理为主涉及废物中某些组分的 简易分离与浓集的废物处理方法。预处理的目的是方 便废物后续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与处置操 作。预处理技术主要有压实、破碎、分选和脱水等。
(1)矿业固体废弃物:来自于各种矿物开采以及 矿物洗选过程中所排放的剥离物、废石、尾矿、 沙石等。 特点:分散在乡村和山区中,人口密度小,其危 害程度相对较小。但是由于其数量和体积较大, 大量堆放,既占用土地又污染土壤。
(2)工业固体废弃物 来源:工业废渣主要来源于燃料渣、冶金渣、化工 渣等;建筑废弃物主要是施工排出的废土砖石等。 特点:工业废渣不仅数量大,而且成分复杂,含有 重金属及有毒物质,对环境污染威胁较大。
➢ 解理 物料在外力作用下沿一定方向破裂成光滑平面的
性质叫解理。 ➢ 结构缺陷
结构缺陷对粗块物料破碎的影响较为显著,随着 矿块粒度的变小,裂缝及裂纹逐渐消失,强度逐渐增 大,力学的均匀性增加,故细磨更为困难。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章节笔记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章节笔记第一章:固体废物概述一、引言固体废物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固体废物的产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失去了原有使用价值或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
这些废物可能包含有机物、无机物、生物体、化学品等多种成分。
2. 分类(1)按来源分类:- 工业固体废物:来源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料、废品等。
- 生活固体废物: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如厨余、塑料、纸张、玻璃、金属等。
- 农业固体废物: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秸秆、粪便、农膜等。
- 危险固体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如废电池、废药品、医疗废物等。
(2)按性质分类:- 有机废物:含有碳元素的废物,如食物残渣、植物秸秆、皮革等。
- 无机废物:不含碳元素的废物,如玻璃、陶瓷、砖瓦等。
- 生物废物:来源于生物体或与生物活动相关的废物,如动物尸体、粪便等。
- 放射性废物: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废物,如核工业产生的废料。
三、固体废物的来源与特征1. 来源- 工业来源:矿山开采、制造业、建筑业、化工等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 农业来源: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生活来源:居民日常生活、商业、服务业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 其他来源:如医疗机构、科研单位、教育机构等产生的特殊废物。
2. 特征- 物理性质:包括形状、大小、颜色、密度、含水率、堆积密度等。
- 化学性质:包括酸碱性、氧化还原性、稳定性、可燃性、反应性等。
- 生物性质:包括腐败性、传播疾病的能力、生物降解性等。
四、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的重要性1. 环境影响- 土壤污染: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渗入土壤,影响土壤结构和肥力。
固废的操作规章制度
固废的操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废管理行为,确保固废处理安全、高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固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气体废弃物等。
第四条固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科学、环保、可持续的原则。
第五条固废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第六条固废管理工作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固废分类管理第七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固废进行分类管理。
将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危险废弃物、一般废物分类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固废分类收集工作。
第九条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固废,应当实行废品回收,确保资源最大化利用。
第十条对于危险废弃物必须尽快将其送至指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焚烧。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废物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管理规定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箱中进行处理。
第三章固废处理流程第十二条固废处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固废产生:各部门产生固废应及时进行分类,并进行记录;2. 固废收集:指定专人进行固废收集,有关信息及时汇报;3. 固废运输:将收集到的固废运至指定地点,确保安全运输;4. 固废处理:按照固废的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5. 效果评估:对固废的处理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固废处理流程。
第十三条固废处理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固废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废处理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固废监控及安全第十五条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当进行严格监控,保证固废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泄漏。
第十六条固废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固废处理过程的安全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员工和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固废处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固废处理设备的技术安全评估,做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固体废物处理 第四章 固体废物陆地处置
一、土地填埋处置技术
1、土地填埋处置定义
土地填埋处置是从传统的堆放和填埋处置发展起来的,但 不是单纯的堆、填、埋,而是一种按照工程理论和土工标准对 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管理的综合性科学工程方法。
在操作处置方式上,已从堆、填、覆盖向包容、屏蔽、隔 离的工程贮存方向发展。
土地填埋处置,首先要进行科学的选址,在设计规划的基 础上对场地进行防护(如防渗)处理;然后按照严格的操作程 序进行填埋操作和封场;同时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场 地进行维护和检测。
地表径流和地下水侵入填埋场,以免增大渗滤液 的产量、增加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负荷和渗滤液的渗透扩散等 渗漏污染,而降低填埋体的稳定性。
堵:封堵场内的渗滤液,以免其向填埋场外扩散,污染地下水源。 排:及时排出场内的渗滤液和疏导有害气体,降低渗滤液渗透污
染的潜在危险,并避免在填埋场内的阻塞和无序迁移,消除 爆炸隐患。 治:对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达标排放或实现 资源化利用。
根据填埋场水文气象条件:干式填埋、湿式填埋、干湿混 合填埋。
根据填埋场结构:衰竭型填埋、封闭型填埋。
根据填埋场所处地理位置及自然地形条件的利用情况:平 原型填埋、滩涂型填埋、山谷型填埋。
根据填埋废物的方式和降解机理:好氧填埋、准好氧填埋、 厌氧填埋。
综上可见,土地填埋处置划分种类较多,采用的名称也不 尽相同。目前,被普遍承认的分类法是将土地填埋处置分为卫 生填埋和安全填埋,前者主要处置的是城市生活垃圾等一般固 体废物,后者则以危险废物为处置对象。
是一种最为简单的土地填埋处置方式,主要是指将原 本已稳定的固体废物,如:建筑废物、未受污染的岩石以 及一些矿物材料(如炼焦炉渣)等置于填埋场,表面覆盖 土壤的方法。鉴于废物的性质,此填埋处置本质上着重强 调对废物的贮存功能,而非污染的防治功能。
环境工程概论第四章 固废
资源化( 是指采取适当的工艺技术, 资源化(resource recovery)——是指采取适当的工艺技术,从固体废 ) 是指采取适当的工艺技术 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 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 “废弃物又称为放错地点的原料” 废弃物又称为放错地点的原料” “二次资源” 二次资源” 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废纸、橡胶、化纤、 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废纸、橡胶、化纤、碎玻璃等 利用:生产建筑材料、提取有用金属、制备化工产品、用作工业原料、 利用:生产建筑材料、提取有用金属、制备化工产品、用作工业原料、生 产农业化肥、 产农业化肥、回收热能等
矿石、木料、金属、煤矸石等 肉类、谷物、果类、蔬菜、烟草等 橡胶、皮革、塑料、布、线、纤维、染料、金属等 刨花、锯末、碎木、化学药剂、金属填料、塑料等 化学药剂、金属、塑料、橡胶、陶瓷、沥青、油毡、石棉、涂料等 金属、玻璃、木材、橡胶、塑料、化学药剂、研磨料、陶瓷、绝缘材料等 布头、纤维、橡胶、塑料、金属等 金属、水泥、黏土、陶瓷、石膏、石棉、砂石、纸、纤维等 炉渣、粉煤灰、烟尘等 食物垃圾、纸屑、布料、木料、金属、玻璃、塑料、陶瓷、庭院植物修剪物、 燃料、灰渣、碎砖瓦、废器具、粪便、杂品等 管道、碎砌体、沥青及其它建筑材料,废汽车、废电器、废器具,含有易燃、 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的废物,以及类似居民生活栏内的各种废物
我国固体废物特点 特点: 我国固体废物特点: 排放量大,占地多。危害重,处置及利用较少。 排放量大,占地多。危害重,处置及利用较少。 年我国城市垃圾的产生量已达到1.5亿吨。全国 亿吨。 到2000年我国城市垃圾的产生量已达到 年我国城市垃圾的产生量已达到 亿吨 全国2/3的城市陷入垃 的城市陷入垃 圾包围之中。 白色污染” 圾包围之中。“白色污染”
工业固体废物 矿业固体废物 城市固体废物 农业固体废物 放射性固体废物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修订)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28•【字号】•【施行日期】2025.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4年11月28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第四章生活垃圾第五章建筑垃圾第六章农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第七章危险废物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江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船舶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其规定执行。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开展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