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组织及临时设施布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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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扩建工程指挥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

一、工程概况

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福州段起点(K245+700)位于福州闽侯县青口镇,终点桩号为K300+455,与莆田段起点相接,全长约55.245公里。本项目采用“边运营边施工”的方式,拼宽为主、局部分离的扩建方案将全线扩建为8车道高速公路。

路基设计标准:高速公路双向8车道。

设计速度:100km/h(起点青口K245+700至福清龟山路段K260+220)、120km/h(福清龟山至江口路段K260+420~K300+035)、K260+220~420为渐变过渡段。路基宽度:当设计速度为120km/h时,整体式:42.0m;分离式:20.75m;当设计速度为100km/h时,整体式:41.0m;分离式:20.50m。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二、扩建工程施工期间,保畅通交通组织原则;

总体上采取“边施工、边通车”的原则,货车适时分流到普通公路;高速公路上尽力保障小车、客车通行,局部施工路段并道行驶,个别路段根据施工需要短时间中断交

通。

三、现场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一)福泉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作业中施工单位应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福建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努力杜绝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对交通安全临时设施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及时与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交警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制定详细的现场交通管理方案。

(2)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定施工路段长度。

(3)由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交警部门和路政部门根据施工路段的交通情况,合理确定施工区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其中施工区的限速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a)限制速度不能超过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施工区的最大安全速度与施工区人员活动、施工类型及道路的情况有关;(b)限制速度应考虑到路上通行的绝大多数车辆的速度,不宜过低;(c)限制速度宜统一,并提供给司机突发事件和对交通控制设施及人员指示的反应时间。

(4)施工时,应通过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手段发布道路施工消息,提醒过路车辆注意施工情况。

(5)按预先确定的交通控制方案,合理布置施工区域交通安全标志。

(6)施工前,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思想上重视安全施工。特别要加强在高速公路内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7)对所有上路的施工机具(车辆)事先调试完毕,保障施工机具的正常运转。

(8)施工单位应协同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交警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制定紧急应变措施,包括紧急情况下的交通疏导措施等。

(四)施工前,要确定施工区的安全管理施工方案,画出安全管理方案示意图,写出必要的文字说明,经施工监理审核同意后施行。方案内容包括:

1、施工区的基本区划。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规定,在施工时为了保证给道路使用者和施工工人提供最大的安全保护,本扩建工程的交通控制区,即施工作业控制区应设置(1)警示区—→(2)前渐变区—→(3)缓冲区—→(4)作业区—→(5)后渐变区—→(6)终止区六个区段。作业控制区示意图如下:

1、警告区

2、前渐变区

3、缓冲区

4、作业区

5、后渐变区

6、终止区

(五)施工区内设施布设:施工区安全设施的布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99)的有关规定执行,布设图例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或本方案附录所示。其中限速标志的设置,应报高速交警部门审批确定。

(1)警示区

作用:提示前方道路施工,使行车者注意交通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本工程警示区设置长度为1800m。在该区段前,应设立施工预告标志,用于通告道路的交通阻断、绕行情况,使司机有时间调整其行车速度。施工预告标志采用固定方式设置在行车方向右侧醒目的地方。警示区内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有关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的间距不得超过300m。最后一个标志离前渐变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的间距不得小于150m,其余各标志的间距在100~300之间。

警示区内统一设置“前方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导向”标志及“限制速度”标志等。本区域内限速为80km/h。(2)前渐变区

作用:起导流作用,引导车辆改变行驶方向,变换车道。

该区长度本工程设置为l00m。当车辆行驶至前渐变区时,行车速度应小于40km/h。在前渐变区前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若需在夜间施工,应在该区内每5米安装一个黄色频闪警视信号灯,警视信号灯具要反映渐变区轮廓。

(3)缓冲区

作用:引导车流有序行进。

缓冲区的长度应大于100米,在本工程半幅封闭施工时一般不作要求;在缓冲区内应设置路障、混凝土隔离墩或用锥形交通标志进行隔离。缓冲区内不准停放器具、车辆、材料,禁止工作人员停留,以避免由于车辆失控出现的事故。

(4)作业区

作用:作业区是施工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在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作业区还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

根据施工作业的需要设置作业区长度。在该区域内全程用锥形交通标志与通行车道进行隔离。半幅封闭、另半幅双向四车道通行时的路面应加强借道通行路段中间安全设施的设置,中间分隔采用中型水马,引导车辆各行其道,水马在起始端连续布设100米,之后每10米设1个,用警示线连接。在变换车道出入口位置采用沙桶隔离,设置齐全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设置在下坡等危险路段更需进一步加强,并需派专人指挥交通和维护交通标志。夜间施工应在作业区内设置照明灯。一般禁止在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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