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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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1)是政企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商业银行是专门办理信用业务的金融企业,它必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
(2)是存贷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是向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和申请贷款的企业。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即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贷款方
式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
(3)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与各商业银行来说,存在着协调、监督和检查的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过的中央银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
商业银行是一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一银行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
1、含义不同。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与监管的特殊金融机关。它具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等重要职能。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在特定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的专门金融机构。
2、性质不同。中央银行是充当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的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企业法人。政策性银行是贯彻、配合政府经济政策,追求社会整体效益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或事业)法人。
3、职能不同。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信用中介、支付中介、
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弥补商业银行金融活动的不足。
4、组织形式不同。中央银行采用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设有总行、分支机构和咨询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商业银行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总行与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采用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实现企业化管理,设立总机构,分支机构较少,也可以不设分支机构。
5、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不同。中央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
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设分支机构的政策性银行,对其分支机构一般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6、经营原则不同。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以履行其职能为原则,其主要目标是贯彻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遵守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经营原则。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保本经营的原则。
7、业务范围不同
中央银行出于履行其职能的需要,可从事七项法定业务,即:
(-)规定和集中存款准备金 ;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
(三)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六)经理国库;
(七)清算服务。
商业银行开展商业性金融活动,可从事 13项业务,即: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1)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2)提供保险箱服务;
(1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政策性银行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其主要业务领域是农业、住房业、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基础部门,与商业银行的业务不交叉,而是形成互补关系。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银河总裁----朱利
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是现代金融市场中两类最重要的中介机构,从本质上来讲,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都是资金盈余者与
资金短缺者之间的中介,一方面使资金供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需求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二者的功能是相同的。
然而,在发挥金融中介作用过程中,投资银行的运作方式与商业银行有很大的不同,投资银行是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而商业银行是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的中介,仅充当中介人的角色,它为筹资者寻找合适的融资机会,为投资者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但在一般情况下,投资银行并不介入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之中,只是收取佣金,投资者与筹资者直接拥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投资者通过认购企业股票投资于企业,这时投资者就直接与企业发生了财产权利与义务关系,但投资银行并不介入其中因此这种融资方式称作“直接融资方式”。
商业银行则不同,商业银行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对于存款人来说它是资金的需求方,存款人是资金的供给者;而对于贷款人而言银行是资金供给方,贷款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并不直接发生权利与义务,而是通过商业银行间接发生关系,双方不存在直接的合同约束,因此这种融资方式称作“间接融资方式”。
除了功能上的差别外,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还有其他方面的区别。我们可以用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进行简要的比较:
(1)从融资的方式来看: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投资银行进行的是直接融资,并侧重长期融资;而商业银行
(2)从基础业务来看:投资银行的基础业务是证券承销,而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是存贷款。
(3)从业务活动的领域来看:投资银行主要是在资本市场开展业务;而商业银行主要是在货币市场开展业务。
(4)从利润的来源来看:投资银行是靠收取客户支付的佣金;而商业银行靠的是存贷款之间的利率差。
(5)从经营的理念上来看:投资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与开拓并重;而商业银行追求的是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结合,必须坚持稳健性的原则。
(6)从监管机构来看: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主要是证券监督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而商业银表-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