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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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企业所得税以后纯利润分红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交了企业所得税以后纯利润分红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交了企业所得税以后纯利润分红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展开全文税收界的灵魂拷问是这样的:你是谁?你干什么?你缴税了吗?回答清楚以上三个问题,就解决了你的税收问题。

如果你是一家企业,当你赚了钱的时候,你应该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是个人,当你赚了钱的时候,你应该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

一家企业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基准,按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一件事,将企业的利润进行分配则是另一件事了,应当缴纳另一笔税收。

按照现行税法,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股东。

分红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股利、股息、红利征收20%的比例。

具体操作时,由支付分红的企业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一条优惠政策。

对于上市公司以及进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司,个人股东的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政策是为了鼓励大家价值投资,延长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也就是所的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第二,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给法人股东。

股东需要将这笔分红计算收入,然后综合企业全年情况,再看是否需要缴税。

幸运的是,这里也有一条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这里的条件就是要求为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这样看来,一笔所得要到手,还真是有点“多灾多难”。

那么,有没有办法让这笔分红少交点税?仔细想想,每条路上都有卡子,想绕过去很不容易,唯有少分红,继续投资新的生意吧,扩大再生产。

这其实某种程度上也就是税制设计的本意了。

一、股权转让征所得税,转让收入不允许扣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一、股权转让征所得税,转让收入不允许扣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一、股权转让征所得税,转让收入不允许扣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国税函【2010】79号、国税函【2009】698号)(一) 股权转让避税的前提与基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施细则中解释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本条规定是下面案例中股权持有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进行转化从而实现避税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二)股权转让收入是否扣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国税政策沿革(1)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第一款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即:从2000年到2003年之间,内资企业转让股权不允许扣减投资者享有的未分配的留存收益。

(2)国税函【2004】390号。

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 %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即:只要对被投资企业持有的股份超过95%股份,就可以在股权转让价款中扣减未分配的留存收益。

(3)国税发【1997】71号文件(针对外商投资企业)。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被持股企业账面的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

【股票分红税收政策】 股票分红是怎么回事

【股票分红税收政策】 股票分红是怎么回事

【股票分红税收政策】股票分红是怎么回事股份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出现以后,很快为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利用,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股票分红税率是多少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票分红税收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股票分红税收政策一、个人分红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⑴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⑵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

⑶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分红1、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⑴居民企业从投资期超过12个月的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是免企业所得税的。

⑵居民企业从投资未足12个月的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是不能够免企业所得税的,应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⑶2008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

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2、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案例】甲公司由5个自然人投资组建,投资比例每人各占20%.公司共有员工50人,2009年实际支付工资600000元。

5位股东均在企业任职,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

假若2009年甲公司预计将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税后利润全部按投资比例分配,没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股票分红纳税规则

股票分红纳税规则

股票分红纳税规则股票分红纳税规则是指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获得的分红所需缴纳的税款规定。

分红是指上市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将一部分利润以现金或股票形式分配给股东的行为。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股票分红应纳税,下面将详细介绍股票分红纳税规则。

股票分红纳税的基本原则是“税源在境内、所得有明确来源、征税按法定程序进行”。

也就是说,只有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公司分红才需要纳税。

根据税法规定,股票分红的纳税义务由分红所得的受让人(即股东)承担。

分红所得是指股东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现金、股票或其他财产性收益,包括现金红利、股息收益等。

股东需要根据实际获得的分红金额,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个人股东获得的股票分红,纳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按比例扣缴,二是自行申报缴纳。

按比例扣缴是指上市公司在分红时,按照一定的比例(通常为20%)直接从分红金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然后将剩余部分分配给股东。

而自行申报缴纳是指上市公司在分红时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而由股东自行计算分红所得并在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个人股东获得的股票分红纳税的税率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递增税率进行计算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东的股息所得纳税税率分为三档:20%、30%和35%。

一般情况下,个人股东获得的股票分红所得纳税税率为20%。

如果个人股东所得的股息超过一定额度,将按照30%或35%的税率进行纳税。

第五,个人股东获得的股票分红纳税的时间是在分红发放后的一个月内。

个人股东需要在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按比例扣缴的个人股东,上市公司会在分红发放时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自行申报缴纳的个人股东,需要自行计算分红所得及应纳税额,并在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个人股东获得的股票分红在纳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股票分红所得纳税,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捐赠支出等,以减少纳税金额。

红利税--2021年

红利税--2021年

红利税--2021年篇一:股息红股息红利税对个人个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股息红股息红利税个人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现在上市公司投资收益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是10%非上市公司的20%2021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长短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例如,小刘于2021年5月24日买入某海外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21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8日。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候,先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股÷10股×4元×25%=1000元,此时小刘应缴税1000元×20%=200元。

如果小刘在2021年6月24日之前(含24日)卖出全部股票,则持股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应补缴税款10000股÷10股×4元×20%-200元=600元。

如果小刘在2021年6月25日(含25日)至2021年5月24日(含24日)期间卖出全部股本,则持股超过1个月但在1年以内(含1年),应补缴税款10000股÷10股×4元×50%×20%-200元=200元。

篇二:股票红利税计算方法21世纪经济报道邱晨深圳报道 2021-03-21 00:01:20 评论(11)条随时随地看新闻核心提示:新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拆分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老资格的A股超级短线客遇到差异化红利税的新问题。

广州的一位投资者张先生投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第二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

带着疑惑,张先生找到了他开户的一家上市券商所属的营业部,但的和理财顾问却都无法解释在意为什么扣了这么多业务人员税款。

股东分红财税处理,看这篇绝对就够了!(附详细申报案例)

股东分红财税处理,看这篇绝对就够了!(附详细申报案例)

股东分红财税处理,看这篇绝对就够了!(附详细申报案例)有小伙伴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所以今天的文章就围绕公司股东分红的涉税事项与账务处理来聊一聊。

股东身份不同引起的纳税差异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而法人股东又分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

1.自然人股东个人所获得的股息、红利当然征收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股东为内资企业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收企业所得税。

其实在这里我们可以多深入想一下,为什么就免税了,比如A内资企业为B内资企业的股东,B在2020年支付给A现金股利100万元,在这里,我们要清楚的知道这100万元其实在B企业就已经交过所得税了,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其中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个税的规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也就是国家对短期炒作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的企业并不免税)3.股东为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应以其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则免税(与股东为内资企业相同)。

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照章缴税。

自然人股东的税会处理举例:会计网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由A和B共同出资成立,其中A和B分别出资500万元,各占实收资本的50%。

2020年该公司税后利润为100万元(相关法定计提已完成),当年A 和B计划分配企业税后利润为50万元按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东分红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

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

Those smiling eyes scattered with the wind are like the emotional verses of a lonely poet, one after another,staggered.(页眉可删)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企业行股东分红首先是需要交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率是20%。

如果是居民企业的话,那么企业就不需要交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只需要向国家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一、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个人股东,也可以为企业法人股东。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呢?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明确,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 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决议

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决议

股东分红股东分红决议篇一:[股东分红]大股东不分红,小股东能怎么办?从一则案例说起A为B有限责任公司之设立股东,出资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10%。

现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已逾三年,自设立以来每年均有良好盈利可供股东分配,且公司尚无使用盈余扩大经营或投资之计划。

A每会计年终后均要求公司分配红利,但全被B公司控股股东于股东会上否决。

为此,A以B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分配红利。

一则看似简单的案例,反映出了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小股东分红难、投资收益权难以保障的现实困境。

那么,问题就来了:A能否分配红利?A主张分红有无法律规制?A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分红权?法律分析《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作为投资人,其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

公司的利润,在缴纳各种税款及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后,并在提取股东会决议提取的任意公积金之后的盈余,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红利。

股东依据自己实缴的出资享有获取红利的权利,股东之间分取红利的比例应当与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一致,也就是说,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回到本案,A作为投资人,并且实缴了出资,享有分红的权利。

而B公司已经连续多年盈利,具备分红条件,且公司章程也未对股东分红作出特别约定,A理应享有分红权,有权要求B公司进行分红。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取得公司红利须以一定程序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可见,股东分红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这是股东分红的必经程序。

而《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息、红利所得政策

股息、红利所得政策

一、2008年以前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1、内资企业:补税率差(国税发[2000]118号)2、外资企业:免税(国税发[1993]45号)3、境内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0%(股票红利减半财税[2005]102号)。

4、境外居民:免缴个人所得税(财税[1994]020号)二、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转股所得政策(一)、个人股东分回股息、红利和转股的税务处理1、个人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如果是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则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从非上市公司获得的,则要按照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用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是否扣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股东借款的税务处理(财税[2003]158号、财税[2008]83号)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发文日期: 1997-12-25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字号: 国税发[1997]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法规。

股票分红扣税规则

股票分红扣税规则

股票分红扣税规则
股票分红是指上市公司将其净利润分配给股东的一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票获得分红收益。

然而,股票分红并不是完全免税的,根据中国税法规定,股票分红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股票分红扣税规则如下:
1. 股息所得税率
个人股息所得税率为20%,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例如,对于持有股票满一年的股东,其股息所得可以按照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扣缴代扣义务人
上市公司是股息所得税的扣缴代扣义务人,其需要在分配股息时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在分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上缴国家税务机关。

3. 免税额
个人股息所得有一定的免税额,具体数额为每年不超过1万元。

超过1万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税前扣除
对于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息所得税前扣除一定的费用,例如股息所得的10%可以作为股息所得的费用扣除。

总之,股票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股东需要了解股票分红扣税规则,合理规划自己的投资收益,避免因为税收问题而影响自己的投资收益。

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必须缴纳一部个人所得税,由于市场上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来源广泛,情况复杂,一些股东对纳税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

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会偷税漏税,以达到少缴或者不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税额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由赢了网为你一一介绍。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将自己的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是企业,依法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指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计算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收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或者是代缴义务人。

股份分红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份分红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

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8]115号一、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以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税。

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

二、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资产原值的部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

三、之前已经发生的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暂未缴纳个税的,被投资企业应将个人股东所投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原始价值和增值情况、个人股东基础信息等资料登记台账,并向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应建立电子台账,督促企业在股权转让、清算和投资收回时依法扣缴。

四、个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财产原值凭证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

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国税函[2008]267号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加上实际分红为应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税国税函[2007]244号一、你省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

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清收公司债权收入-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权投资收益的财税处理

股权投资收益的财税处理

股权投资收益的财税处理一、税法的规定条例》明确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所以,在税务处理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所得有应税所得和免税所得之分。

在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时,投资方一方面要将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从被投资方获得的股息红利,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的分配,当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时,投资方分得的股息、红利则不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要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对处置股权取得收益的规定。

对转让股权投资产生的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对撤回或减少投资产生的收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所以,从税收角度看,处置股权投资取得的价款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要区别对待。

如属撤回或减少投资产生的收益差,要辨析是否有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

如属转让投资产生的收益差则属于资本利得,是所得税前收益,应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交税如何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交税如何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交税如何计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交税的计算方式是,股东应得红利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应纳税总额,乘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应纳税额,但是如果公司是上市公司的,那么股东所得的红利就可以减半纳税,但是应纳税的股东应当准时、准额纳税,否则税务机关可以加征滞纳金。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交税如何计算?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股东分红为什么需要纳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所得税: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

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三、股权变更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依据:所得税法、印花税条例转让过程中通过挂牌还产生了其他的费用,比如在挂牌支付了交易费1万的,目前在中国这1万不可以减去再算所得税。

对超过持股比例分配的红利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对超过持股比例分配的红利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对超过持股比例分配的红利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佚名【摘要】问:原《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只规定了“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2(000)012【总页数】2页(P42-43)【关键词】红利;财税处理;比例分配;《公司法》;出资比例;持股;股东;资本【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2问:原《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只规定了“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而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成立的公司不亏损的情况下,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一股东享有固定的分红,这是固定回报具有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但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法》推崇的意思自治的立法精神,以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内容来看,对固定回报的约定是承包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该固定回报应当由承包股东支付给其他股东,这是股东之间意思自治的结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请问,投资企业不参与经营,只是收取固定分红时,固定分红超过出资比例的部分是否应当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股息、红利所得是属于税后利润,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对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

而以固定红利分配通常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被投资方超出本企业创造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二是被投资方低于本企业创造的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

股息、红利所得政策

股息、红利所得政策

一、2008年以前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1、内资企业:补税率差(国税发[2000]118号)2、外资企业:免税(国税发[1993]45号)3、境内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0%(股票红利减半财税[2005]102号)。

4、境外居民:免缴个人所得税(财税[1994]020号)二、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转股所得政策(一)、个人股东分回股息、红利和转股的税务处理1、个人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如果是从上市公司获得的,则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从非上市公司获得的,则要按照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用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是否扣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股东借款的税务处理(财税[2003]158号、财税[2008]83号)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发文日期: 1997-12-25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字号: 国税发[1997]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法规。

取得股息红利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股息红利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股息红利怎么缴纳个⼈所得税
个⼈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该怎么缴纳个⼈所得税呢?下⾯店铺⼩编就带⼤家去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对⼤家有帮助。

问:我是个⼈,从上市公司取得了红利,我在计算个⼈所得税时有优惠吗?
答:财税[2005]102号⽂件规定:
⼀、对个⼈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个⼈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税法规定计征个⼈所得税。

⼆、上述规定⾃⽂发之⽇起执⾏。

财税[2005]107号⽂件第⼀条规定:财税[2005]102号⽂下发之⽇后(含当⽇)上市公司实际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规定的减征个⼈所得税政策执⾏。

符合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已按股息红利全额计算扣缴个⼈所得税的,可按财税[2005]102号⽂规定的减税政策将多扣缴的税款退还个⼈投资者;税款已缴⼊国库的,由财税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退税,并由扣缴义务⼈退还个⼈投资者。

财税[2005]102号⽂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提⽰:根据⽂件规定,您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取得可以享受优惠,但是您从其他的公司取的红利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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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100万交多少税费

股东分红100万交多少税费

股东分红100万交多少税费股东分红100万需要缴纳的税款主要取决于分红的性质(个人股东还是企业股东)、持股时间以及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是详细的税务分析:个人股东分红税务分析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从公司获得的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为分红金额的20%。

因此,100万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20万元。

持股时间影响税率:持股时间越长,税率越低。

例如,持股超过1年的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股东分红税务分析企业所得税:当公司分红给公司股东时,如果分红的公司是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按照10%的税率(或根据税收协定规定的更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免税等。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关注是否有适用于公司分红的税收优惠政策。

实际操作建议在进行股东分红时,应先确定分红的性质(个人或企业),然后根据持股时间计算适用的税率。

考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持股超过1年的个人股东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机构以获取准确的税务处理建议,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股东分红100万需要缴纳的税款取决于分红的性质、持股时间以及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股东一般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企业股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股东分红哪些情况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包括:法人股东取得的分红、外籍股东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从新三板公司取得的分红免税、以及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法人股东取得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被认为是免税的。

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公司经营管理知识】

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公司经营管理知识】

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原始股东缴税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

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个人股东,也可以为企业法人股东。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呢?一、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明确,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老会计经验】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收益的有关税务规定及帐务处理

【老会计经验】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收益的有关税务规定及帐务处理

【老会计经验】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收益的有关税务规定及帐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二十二条(二)规定: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是确定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主要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受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在成本法下,由于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不足20%,没有能力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在每年的年末无需按照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法确认的纳税时间一致,并入宣告分派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权益法下,由于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超过20%,或者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在每年的年末必须按照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冲减原已确认的投资收益,与税法相比提前确认了投资收益,应做时间性差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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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按照我国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个人股东,也可以为企业法人股东。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那么,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呢?对此,具体分析如下:
个人股东分红要缴
《》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但个人股东从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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