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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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地方性政策规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楼层室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交房时达到乙方统一装修要求,具体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家电、水、电、热能等现有配套状况以甲方与装饰公司的统一装饰样板间装修标准为准。并在房屋交接清单当中列明,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残值验收为据(自然损坏、折旧和合理磨损除外)。

二、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自定,甲方不

得干涉;但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项目。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2甲方于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将租赁标的交付给乙方进场装修,装修期间不计收租金,甲方免收乙方装修期间的租赁费。

3.2房屋租赁期限从2018 年 5 月 1 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租赁期限为捌年。如遇甲方迟延交房的,免租期顺延、房屋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3.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4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5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年度租金不变,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元/年)。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任何理由调高租金,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2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将第一年度的租金人民币元(¥元)付给甲方。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年租金,乙方应于 2019 年 5 月 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金人民币元(¥元);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年租金,乙方应于 2020 年 5月 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三年租金人民币元

(¥元);以此类推,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

4.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

五、配套设施及其他相关约定

5.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热能、物业服务费等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5.3本合同约定应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热能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但与乙方经营使用相关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5.4甲方按时未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到乙方经营的,乙方可以先行代缴,代缴费用从应付租金中扣除。

六、房屋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其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并于10日内修复。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实际花费的劳务费和材料费为准)从房租中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完好、安全,房屋装修部分以交付现状为准。

6.4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0日内返还该房屋;否则,不按约定时间返还租赁房屋的,乙方双倍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至返还房屋时止。

7.2乙方返还房屋时,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物、设备、家电及乙方所做的租赁房屋公共区域的装修装饰物、设备返还时均以租赁期满后的残值现状为准。

八、转租、转让、抵押

8.1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经甲方同意。新的受让方应书面向甲方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新的受让方拒绝做出此项书面承诺,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项转让。

8.2在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8.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8.4甲方违反前述8.2和8.3款内容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或给乙方经营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双倍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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