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首先明确了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
农产品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各类初级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等。
明确范围有助于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清晰界定管理对象,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
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法律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能滥用。
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可能导致农产品中残留超标,危害人体健康;而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则可能影响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质量。
同时,法律要求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详细记录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生产过程中的操作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产地环境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样至关重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调了对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监测。
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因素如果受到污染,会直接影响农产品的质量。
因此,法律规定要加强对农业产地环境的监测和治理,防止污染的发生。
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产地,要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治理,确保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的销售环节也是法律监管的重点。
销售者必须对所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不得上市销售。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销售场所也被纳入了监管范围,要求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入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查验和检测。
法律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
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监督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者有权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赔偿损失。
这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能够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市场的信心。
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这部法律既是约束,也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监管主体: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监管对象: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 运输者、销售者等
监管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生产过程、检验检测、标识管理等
监管方式:日常监管、专项检查、 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01
生产者:负责农产品的质量 和安全,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和规定
03
B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
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农
C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
产品可追溯。
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农产品质量
D
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
调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社会监督和参与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 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媒体宣传: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认识和关注
消费者参与:鼓励消费者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监督和管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社会组织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产品质量安 全的监督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4
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的意义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人民健康: 确保农产品质量 安全,降低食品
安全风险
促进农业发展: 提高农产品质量, 增强市场竞争力
2
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 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3
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 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
4
提升国家形象: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国 家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和竞争力
谢谢
维护市场秩序: 规范农产品生产、 销售行为,保障
市场公平竞争
保障国家粮食安 全:提高农产品 质量,确保国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旧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旧版一、引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本文将对旧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简要梳理,分析其意义、核心内容、实施效果,并对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进行探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对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监管的法律依据。
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核心内容旧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2.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确保产地环境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进行规范。
4.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管理:对农产品的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设立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效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升,农民的收入也得到了稳定增长。
五、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需求的不断提高,旧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了责任追究,提高了违法成本。
六、结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旧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含有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能满足人们对于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需求。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科学、依法、全面。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评估、预警、检验检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国家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标准和规定;2、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3、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和检验检测工作;4、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建设和维护;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6、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和公示;7、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七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第八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根据行为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第三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九条国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包括农产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农产品质量标准是指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中应达到的一定质量要求和指标。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标准是指农产品经过加工后,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含有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第四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第十二条国家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解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解读及其影响一、引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此,我国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旨在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本文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全文解读,并探讨其对农业生产和市场的影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背景和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 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获得的食用农产品,以及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其他物质。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该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体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农业生产者的责任,要求其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和检测体系,要求对农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控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人民群众的健康要求。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该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制度,包括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抽样检测、质量追溯等措施。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业生产和市场的影响1.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进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这将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
展而制定的法律文件。
该法律明确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检验检疫要求、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农产品的分类,涵盖了农作物、动植物产品、水产品
等多个方面。
法律明确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符合质量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调研、论证、公告等环节。
这些程序的实施可以保证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规定了农产品检验检疫的要求。
农产品在流通环节必须进
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对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此外,对于农产品出口进口环节也建立了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际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的法律责任。
这包括生产、经营农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销售伪劣农产品的,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故意破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
保障。
通过规范农产品质量管理、加强检验检疫制度,能够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同时,这也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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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中,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许多农产品中因含有过多的农药成分而不符合国家规定,这种情况下却仍然出现在市场进行销售。
为了保障人们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国家专门对农产品质量作出了规定,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第八条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第九条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的农产品调整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农产品调整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
一是产品范围。
本法所指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二是行为主体。
既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者和相应的检测技术机构和人员等;三是关于调整的管理环节问题,既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农产品生产和产后处理的标准化管理,也包括农产品的包装、标识、标志和市场准入管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内涵相当丰富。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本法,农业部还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配套规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期实施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有:《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另外,还有《转基因食品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分八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是总则,对农产品的定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涵,法律的实施主体,经费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公众质量安全教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二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性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的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是农产品产地,对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确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四章是农产品生产,对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的制定,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与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与推广、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者自检、农产品行业协会自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五章是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对农产品分类包装、包装标识、包装材质、转基因标识、动植物检疫标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志做出了规定;第六章是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检验机构资质、社会监督、现场检查、事故报告、责任追溯、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七章是法律责任,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做出了规定;第八章是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问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什么叫农产品?包括哪些范围?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包括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初加工品,蔬菜(黄瓜、西红柿)、大米、加工前的鲜奶、大豆、捕捞船上冻过的鱼虾等。
2、什么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3、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
它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
4、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有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5、对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有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
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6、农产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遵守什么标准?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第五章 农产品销售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农业投入品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
第五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规定,确定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将从法律的角度对该法进行解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一项基础性法律法规,于2006年1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的重要原则和规范具体化。
该法分为八章六十条,其中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包括了法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国家的管理基本原则等。
这些总则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章到第五章分别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活动、流通活动、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
其中,第二章明确了农业生产者的义务,规定了农产品生产所应遵循的标准,包括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
第三章规定了农产品流通活动的管理措施,明确了农产品交易行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强调了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政府的履职义务和监管措施。
第五章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法律责任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者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农产品安全质量、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该法对农产品生产、流通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次,该法对农民的利益进行了保护,加强了对农业生产者的管理,规范了农民的生产行为,保护了农民权益。
再次,该法对农产品流通环节进行了监督管理,规范了农产品流通市场的行为,减少了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可能性。
最后,该法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法律制裁,倒逼农产品生产者和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
然而,仅有法律的存在是不够的,制定好的法律必须要得到有效的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增加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还要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知晓度,倡导消费者选择放心、安全的农产品。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规范,为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内容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于2015年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法律适用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适用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加工、使用等环节,旨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制定并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明确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同时,还规定了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程序和调整机制,以适应不同时期和地区的需求。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职责。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路径,以便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五、违法行为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对违法生产、流通农产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救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救济措施。
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索赔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身的食品安全。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鼓励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不断完善。
希望各级政府、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旧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旧版一、引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国政府于2006年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旧版),该法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督管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本文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旧版)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基本要求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过程中,不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应遵循以下原则: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责任明确,各方共同参与; - 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 信息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 -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 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三、监督管理措施3.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监测体系应包括: 1. 监测站点的设置和布局; 2. 监测指标和方法的制定和更新; 3. 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4. 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
3.2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
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严谨性和时效性的原则,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3.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追溯体系应包括:1. 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信息记录和传递; 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的标识和应用; 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的查询和公开。
3.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一项法律,旨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产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对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监管,以确保农产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有害物质的影响,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物来源,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于维护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效果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会给社会产生不良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管理,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背景是中国农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的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农产品以低廉的价格出售,但其质量和安全并未得到必要的保障;一些农产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因此,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定,以营造良好的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该法律的意义在于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制度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得以明确,相关部门也得到了更具体明确的责任和权力,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水平。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产品流通和销售、农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
其中,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进行规范,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环境符合健康和安全要求;•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药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溶解;•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2 农产品流通和销售•加强对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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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有机食品的认证?
1、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填写调查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认证机构审查材料并派遣检查员实地 审查(包括产品抽样); 4、检查员将实地检查报告报送颁证委员 会; 5、颁证委员会根据综合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为: (1)同意颁证 (2)转换期颁证或有条件颁证 (3)不能颁证 6、签定标志使用合同并颁证。
绿色食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1、绿色食品必须出自优良生态环境,即产地经 监测,其土壤、大气、水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 技术条件》要求;
2、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
生产技术标准,即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农药、肥料 兽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绿色食品相关生产 资料使用准则规定,生产操作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
规程要求;
3、绿色食品产品必须经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 检验,其感官、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等)和微生物学指标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绿色食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 通用准则》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在包装上使用绿色 品标志。
怎样申请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提出认证申请; 2、省绿办组织检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文审;
水 胺 硫 磷
张北“毒菜”事件再敲警钟 首都市场强化安全检 测:2003-9-4 河北省张北县的一些蔬菜生产基 “有毒无公害蔬菜“进京的消息被多家媒体报道 所谓“毒菜“其实就是在蔬菜生长过程中,为防 治虫,往菜上打一些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因为这 高毒的农药一旦在蔬菜上残留量过大,消费者食 以后可能出现多种中毒症状。如:肠胃疼痛、呕 腹泻,甚至有生命危险。 北京的各大农贸批发市场针对当前的情况加 了对蔬菜、瓜果的检测。保证市民的菜篮子安 全。 这也提醒京郊的蔬菜种植户,食品安全没有 事,它关系到市民的生命安全。绿色安全食品的 现重在源头,只有在生产环节、储运流通、检测 方面一丝不苟,才能使产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就呼吁应有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清楚 合理、科学的食品法律体系为基础,在此基础上 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 系,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民的菜篮子。
1、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
3、省绿办委派检查员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产 品抽样; 4、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部门对产地进行环境监测; 5、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专家对省绿 办上报的申请认证材料进行审核; 8、中心颁发证书,并进行公告。
问题的症结
●对蔬菜实施监测的13种农药: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
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和百菌清。
●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 产地环境、生产过 程和产品质量符合 国家有关标准和规 范的要求,经认证 合格获得认证证书 并允许使用无公害 产品标准的未经加 工或者初加工的食 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是哪个机构负责?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办理机构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 安全中心,是农业部直属的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经过哪些环节?
1、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 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有机食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 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 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禁止 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 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禁止使用基 因工程技术及该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 物。 2、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 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 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因此一般 需要有转换期; 3、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 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2、省级承办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 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 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 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 承办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 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 合性进行审查;
6
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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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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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全国 人大审议
报请国务 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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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争取立法
1
问题提出 无公害食 品行动计划 试点过程中, 各地提出了 法规缺失的 问题
依法行政
2004年4月7日中午,北京新发 地蔬菜批发市场。 “看上去肥 厚、叶宽、个长、色深的韭菜 都是用3911(甲拌磷乳油,属国 家明令禁止用在蔬菜上的剧毒 农药)灌根的”。
瘦小的韭菜卖不上价钱,这个没用3911 灌根的菜农感叹道:“用3911伤害城里
绿色和平组织制造广州两次 食品安全危机始末 2006年06月17日 从“亨氏 婴儿米粉含转基因成分”再 到“三大超市蔬果农药超标”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 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遵 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 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 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 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是指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按照绿色食 品的标准,禁用或限制使用化学 合成的农药、肥料、添加剂等生 产资料及其它有害于人体健康和 生态环境的物质,并实施从土地 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
2002年3月底,欧洲委员会提议“欧盟将全面 禁止在饲料中使用生长素类抗生素作为饲料促 生长添加剂”,即目前被批准使用而仅存的4 种饲料促生长添加剂也必将在2006年1月前逐 步退出,这就说明了促生长抗生素将在欧盟寿 终正寝。
1.
2.
什么是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 “肯 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 是日本为加强食品(包括 食用农产品) 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 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 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 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 “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该制度将于2006年5月 日起执行。 2. 日本为什么要在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中引入“肯定列 制度”? 日本大部分食品 (60%左右)依赖进口。目前, 界上通用的农业化学品大约有700余种,但日本制定了限 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仅有300多种(主要是在日本注册登记 业化学品) ,其余400多种尚无限量要求。对于进口食品 可能含有的这部分农业化学品,日本尚无明确的监管措 这给日本食品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另一方面,日本近 来频频发现进口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超标问题,国 也出现了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情况,这使得日本消费 陷入对食品安全性的极度不信任状态。为了扭转这种局 日本于2002年成立了直属于内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 强和协调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同时,农林水产 修改了农药取缔法,加强对未登记农药的取缔和处罚。 生劳动省于2003年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以该修订案为 据,开始在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引入 “肯定列表制 度”(Positve List System)。
7、绿色食品认证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认证产品进行认证评审
●有机食品:有机食品是按照
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 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 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 等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 的生物及其产物,遵循自然规 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 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 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关系,促进 生态平衡、物种的多样性和资 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机食品这 一词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 译过来的,其他语言中也有叫 生态或生物食品等。
重庆查获黑心食品厂 专生产福 尔马林毛血旺 黑作坊油, 其中就有3百万吨地沟油。这地 沟油里的青曲霉素毒素,其毒 性是砒霜的100倍。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容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法律框架 法律解析
市场准入是指关于别国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 定,指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别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入,也 就是开放市场的问题。为保护国内企业的生产免受进 口商品的冲击,多数国家都对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 力的产品或行业进行限制,不让外国商品无限制地进 入本国。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类:一是征收关税,二 产地被污染了 是各种非关税措施,即非关税壁垒,如提高质量标准 等绿色壁垒。 当前在推行农业标准化过程中实行的市场准入制度, 本底污染(富矿区)、外源的工业污染、 与WTO的市场准入并不是一个完全相同的概念,而是 农业内源的种养及农业化学品污染 促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质量提高,保障人民消 费安全,增强生产者、消费者质量意识,实现农产品 有意无意地违禁使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 优质优价的重要手段。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 要是严把市场入口的产品质量关,符合一定质量标准 的产品可以进入市场,不合格的拒之门外。建立农产 生产过程不规范 品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以保障人民消费安全,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为目 苗种选择、种养措施、采后处理、分等分 标,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确定适当的市场范围。 根据实行准入的市场范围,市场准入可分为两个层 级等 次,既实行广义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在具体的某个市场 实行准入制度。广义的市场准入,是在某个区域内的 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建立 全部或部分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地区大市场的 概念,制定许可进入本地区的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如 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信息不对称 农业部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进行的无公害食品 行动计划试点,北京市政府实行的 "肉菜放心工程"等, 政府不重视,重视了又无法可依、投入不 都是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基础的。当前各地实行的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控制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含 足 量,达到保障人民消费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