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_: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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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 Guo Ge Tech

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正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关注生活你会发现做兼职者大有人在,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是拜金主义的思想侵染了大学纯净的空气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大学生打工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培养,是独立意识的体现。

首先,何谓打工?打工是指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词典中对打工的定义没有“精神回报”一项,但此处加上对正方有利。)而衡量大学生打工利大弊大的标准在于打工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物质角度看,今年来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打工无疑成为家境窘迫的同学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家庭宽裕的同学,打工所得可以让自己逐步走向独立,并用自己挣来的钱孝敬父母,这种亲情反哺现象值得全社会大力提倡。

第二,从精神角度来看,现代大学生大多在密罐中长大,经不得风雨,吃不得苦头,受不了打击。打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第三,从动手能力看,我国的应试教育的弊端就在于不能培养实践型和创造型的人才。大部分的学生动手能力弱,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严重脱节,社会经验少,思想肤浅,眼高手低现象极为普遍。打工无疑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动手能力的上佳途径。

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

至于由于盲目打工带来的不良现象并非打工这一客观事物本身的缺陷,制度的不完善也不能掩盖打工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正如车祸的存在不能否认车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

综上所述,大学生打工的利远远大于所谓的弊,明智的你请睁开慧眼吧,你会发现打工原来可以更美的。

正四辩:

对方辩友友今天并没有论证自己的观点。

第一,混淆了打工的弊和打工者自身原因的弊,对方辩友一直告诉我们打工可以带来安全问题等现象,但我方已反复说明,这些现象并不是打工带来的,而是打工者自身带来的。(将打工的弊归咎于打工者自身,这是很聪明的办法。)虫牙吃苹果导致牙疼,怎么能将责任赖在苹果身上呢?而对方辩友自始至终都未能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带来的弊端,这又让我们如何信服呢?

第二,对方辩友提到了打低级工的问题,我们承认这种现象的存在,但是这是由打工造成的吗?这是由我们没有正确认识打工造成的。(还是为打工的弊寻找其他替罪羊。)我们正是要通过今天的比赛来让大家认识到打工利大于弊,从而让学校让社会正确引导,扬利抑弊,上述现象自然回得到遏制。

第三,我们今天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也就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这一事实来说,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体现在整体上在校大学生打工对个人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一方面有了尽可能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在大学期间培养自身的交际、协调、应变等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而学校提供的有限的实习、实践机会和现行的教育制度无法满足我们上述的需求,而打工却恰恰可以。打工能给我们带来经济利益。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而更重要的是打工能使我们更早更广泛的接触社会,让我们更早地走进社会的风雨,从而更早的学会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撑起一把雨伞。所以说,对于我们自身发展,打工不是唯一的选择,却是上佳的选择。而面对打工促进了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这一客观事实,对方辩友为何还要坚持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呢?从对社会的作用上看,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培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再投身工作,无疑提高了社会人才利用率,服务社会,贡献社会,无疑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终极价值。如果你是雄鹰,你就应尽早练就有力的翅膀;如果你是英才,你就应尽早投入时代的洪流。而打工正是我们在校大学生了解社会适应时代的上佳方式,由此,在校

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正二辩的攻辩问题

1、请问对方辩友是否有过打工经历?如果有,请问你打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没有,请问你想不想通过打工来获取社会经验实现经济独立呢?

2、在同等条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选择有打工经历的学生,请问对方辩友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3、毕业后当我们为谋生而打工时,对方辩友凭什么认为,此时没有学校老师的监督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的“大孩子”外出打工会比在校大学生打工更安全呢??

正三辩的攻辩问题:

1、一个有虫牙的人吃苹果导致牙疼,谁之过?有虫牙的人还是苹果?(当然都有过)

2、个别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打工遭受损失,谁之过?缺乏安全意识的大学生还是打工?(当然都有过)

3、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由打工本身的弊端引起不良后果的事例。(当然都是)

参考资料:

当今社会是一个人才竞争、机遇并寸的社会,当今社会是一个富有挑战、富有激情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创造了一个时代的兴起,创造了一个热门行业——打工的兴起。在市场的渴求下,在人才的竞争中,大学生打工成了一个必不可少、必须面对的话题,我们从中不仅得到了经济来源、社会经验,更可贵的是我们有了人生定位这个最宝贵的财富,它为我们的个人价值趋向划清了方向。

打工方知父母心,大学生打工让我们浅尝到了人间的冷暖、事态的炎凉,让我们同时又作为一个社会人,面对了社会、贴近了社会,丰富了自己、锻炼了自己,让我们在四年后以饱满的心态再一次踏入社会,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走向成熟在这大学一代。

当然,有成功必然有失败,有利也必有弊的出现,我们应当承认,也应当看到这些星星点点的弊端,在社会的底层隐约的出现,我们应当加以注意,并加以防范,但是,俗话说:大将难免阵前亡,蝎子尾巴,有毒的也不多,我们不能因一点点错误抹灭一个伟人的功勋,我们更不能因一点点弊端,去灭掉这庞大的利益。

让我们看看有多少国家正在鼓励大学生打工。我们从中国开始数吧: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意大利、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都不是在鼓励大学生打工吗?反方同学能一口气数出这么多抑制大学生打工的地方吗?但我要说,打工毕竟是一本难念的经,今天的打工毕竟还是一门选修课,大学打工莫误学业,这还是给那些学有余力的同学以竞技的舞台,所以我要对大家说:“阿弥陀佛,失主请量力而行”!

今天,大学生打工开始直线升温,复旦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约有52.3%的大学生是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学习、生活所需要的经费,今天,打工已不再是枯燥、累人的代名词,我们已从那勤工俭学、家教、服务行业走向了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大学生在打工中玩转着兴趣和人生体验上的满足,做业余主持人、做酒吧招待,做自由撰稿人,他们在这里挥洒着青春、流动着激情,学历只代表过去,而能力才意味着未来,读书万卷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走出校园才能展示你的才华,来吧!如果你是金子,你就有发光的那一天,如果你有魄力,你就是浪尖上的主宰,只要我们有信心,面对那区区的弊端,我们敢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反四辩(自己的,第一次辩论赛,没有经验,只有反驳对方,没有陈述己方):

主席、评委大家好。

大学生时代是人格塑造最关键的时期,此时此刻,做人之道,处事原则,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都是不可或缺的学习部分。首先,我们要陈述的是,我们从来就没有否认大学生打工是有一定好处的。可是,不得不说,如果只针对打工而面向于一个大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活,那弊肯定大于利。刚才对方辩友一番高论可谓用心良苦,但让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地去发掘现象背后的实质,就会发现对方辩友的观点确实有几点值得商榷。

对方辩友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指鹿为马”,对方辩友一直把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等同起来,勤工俭学是指“利用学习以外的时间,把劳动所得作为学习、生活费用”,而社会实践是指“本职工作之外没有报酬的为群众服务性的工作”,两者有本质区别。

对方辩友犯的第二个错误就是“避实就虚”,对方辩友一直在给我们勾勒一个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空中楼阁,认为大学生可以权衡学习与勤工俭学的结合点,然而现实往往并不是这样,如此勤以做工,又如何勤以学习?打工不是助学的重要途径,更不是唯一途径,助学贷款、奖学金还不能满足你吗?对方辩友未免太贪婪。难道想用这点钱将来盖房娶媳妇儿吗?

对方辩友犯的第三个错误就是“扬汤止沸”,要想认识社会,增加社会经验,只靠勤工俭学那只能是隔着黄河亲嘴——差得远哪。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更要好好地控制自己,不然,小则上当受骗,大则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对方辩友犯的第四个错误就是“舍本逐末”,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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