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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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诊所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辆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三、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请医院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四、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负诊所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五、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八、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

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 小时内向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环保局报告。

九、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 1 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 小时内向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第三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 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一、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废物监控人员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医院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和报告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报告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废物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

3、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存储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

4、暂存处运送工具使用后应用0.5%过氧乙酸进行喷雾消毒。

5、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6、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生环境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洗处理。

医疗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执行。

2、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该培训并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3、医院污水采用二级处理流程,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水容量,计算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污水处理站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

5、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污水处理的生物监测总余氯应每日监测,粪大肠菌每月一次。每日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

6、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7、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洗手液、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

医疗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废物管理组织

组长:王宗喜

副组长:李小艳符丹花

二、医疗污水废物监督管理部门:西医内科

三、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卫生局和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四、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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