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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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概念
1.1城市道路
道路系统依据地理位置和主要功能的不同划分为公路与城市道路两种。
公路:是指位于城区之外,用以连接城市、乡镇,主要供机动车行驶的道路,功能相对单一。
城市道路(简称道路):是指供城市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使用的道路,同时也是市政基础设施的载体。并承担与市外公路系统相连接的功能。
城市道路承载着交通、市政管廊、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城市景观、防灾减灾等多种功能,因此城市道路路网系统成为整个城市的命脉。
1.2道路设计
■道路设计就是根据规划条件的要求,结合现状建设条件,按照相应规则要求,加工成可供施工使用的图纸文件的创作过程。其中的规则是指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基建程序等。审批流程是基建程序的关键部分,设计流程源于审批流程,同时服务于审批流程,二者是一体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讲解审批流程的原因。
■道路设计过程基本划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研究阶段和工程设计阶段。
前期研究阶段--包括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立项与可研。
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全面负责项目运作(包括规划、设计、立项、招标、实施、移交其他部门或自行运营管理)。
2、规划单位-负责道路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排水规划方案、河道规划条件的编制。
3、设计单位-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道路、桥梁、排水等各专业的各阶段设计文件,不同等级道路要求资质级别不同;有管线综合资质单位,负责编制管线的项目综合、设计综合。
4、施工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等。
5、勘察测量单位-勘察单位提供各阶段地勘报告和水文报告,参与施工验槽、不良地基处理等。测量单位提供实测地形图,参与钉桩、放线交桩等工作。
6、技术审批单位-规划委或规划局,负责方案初设审批、两证一书许可。交通工程一般由交管部门负
责方案审批。
7、投资审批单位-发改委,负责立项、可研、初设批复。
8、施工许可单位-住建委,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
9、技术审查单位-有审查资质单位,负责地勘(详勘)施工图审查、设计施工图审查。
10、招标单位-市招标办(或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设计、施工招标。
11、竣工验收单位-业主(或接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
12、文件归档单位-城建档案馆,负责设计资料、竣工资料归档,备查备用。
13、另外还有用地预审(国土资源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文物园林保护(园林绿化部门、文物保护部门)等。
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2.1、建设单位委托规划部门编制道路、雨污水等规划方案,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取得规划方案及其批复。
申请材料:规划单位编制的规划方案。时间:约需2个月。
2.2、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道路、雨污水等设计方案,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得到设计方案及其批复;然后,委托有管线综合资质的单位编制管线项目综合文件。
申请材料: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时间:约需2个月。
2.3、编制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立项部门审批,得到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批复。
北京市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使用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议书须报市政府批准,其他由市、区发改委审批。
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发改部门、市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的报批函或请示;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方案批复);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提供交通委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意见;
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
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研报告;需区县政府配套资金的市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小城镇建设项目,承诺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时间:立项审批时限20工作日,整个过程约需2个月。
我们参照北京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来讲解这一部分,全国各地对程序的要求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大同小异,请大家参考使用。
2.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投标。
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发布中标通知书。时间:约需1个月。
单笔合同额<50万元的项目可以不招标,业主可直接委托设计。
2.5、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主干路以上报规划部门和立项部门联合审批,其他项目仅报立项部门单独审批,得到初步设计批复;编制管线设计综合方案,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得到管线设计综合方案批复。
时间:约需2个月。
政府投资或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及轨道交通、主干路以上的道路、重要管线项目,须按基建程序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2.6、申办“两证一书”(意见书、用地证、规划证)
涉及新征(占)用地的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程序为: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代征或在现况道路用地内(不涉及拆迁的)的工程项目不再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规划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申办阶段,分道路工程和管线工程两部分进行。
道路工程: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
(2)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3)建设单位新征(占)的用地申请文件(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用地要求及拟建项目情况说明;
(4)道路工程征地图(含道路方案)1份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1:500或(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并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
(5)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的情况说明;
(6)函复或规划方案批准文件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管线综合工程: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
(2)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相关道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项目综合会议纪要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5)配套市政管线设计综合图2份及电子文件,含说明,会签表及审查意见,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含管线实测内容的1:500道路设计图(条件图);
2、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
《规划意见书(市政工程)》及附图复印件;
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建设用地钉桩成果通知单;提供规划申报用图的测绘部门,按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1:500或1:2000地形图5份(机要项目4份,用地单位为多个的,需按增加单位个数增加相应份数的地形图)
需要使用项目名称的须提交地名命名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
3、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持有《规划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7、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查,得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申请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