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停车及车辆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停车及车辆管理方案为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车辆停放人和服务管理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仅限本小区业主(实际使用人)车辆有偿停放,本小区以外车辆不得使用小区停车位。

二、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的管理规定,由业主大会或由其授权委托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实施,本规定一经确定,本小区全体业主(实际使用人)以及物业公司都应遵守执行。三、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实施方法如下:

1、小区内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确认车位号,办理车里出入通行蓝牙卡(押金70元)和使用车位的相关手续,缴纳停车位管理费用(30元/月*个),停车费用由物业公司用于小区建设。

2、租赁小区停车位的业主,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确认车位号,办理车里出入通行蓝牙卡(押金70元)和使用车位的相关手续,缴纳停车位租赁费用(租金500元/月*个),租赁时间为1—3月/次

3、来访车辆实行登记发放临时停车卡,有偿停放原则,0—3小时内在保安人员指挥下免费停放,3小时后实行收费停车(5元/小时*辆)。

4、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车辆通行卡只限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业主(使用人)车辆使用。不得伪造(借用),一经发现除没收(锁定)外并将使用

伪造(借用)进出卡的车辆列入黑名单。不得进入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5、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内严禁乱鸣高音嗽叭,不得用嗽叭叫人。车辆进入小区,应沿规定路线慢行,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辆应整齐驶入指定停放位置,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

6、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业管理处有权清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对于不听劝告造成交通堵塞者,物业管理处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停车,更不得停于行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地上、广场等非停车面上,如有违反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8、进入小区车辆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小区。

9、为保证车辆财产的安全,应锁好门、窗及防盗锁;不得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车内;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带入小区,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10、小区业主应妥善保管好车辆通行卡,为保证车辆财产的安全,不得将车辆通行卡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车辆通行卡丢失后,立即到物业管理处挂失、补办,在补办车辆通行卡时应交付补卡费,因未及时挂失而产生的后果,由小区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1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12、停车位只用于停放七座以内机动车辆。

1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公司。

14、在停车位内禁止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

四、货车及搬家车管理

1、大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如确有施工需要,需得到物业公司同意方可进入。

2、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

3、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须立即驶离小区。

4、业主搬家时的贵重、大件物品及货运车辆带货出门时,必须经物业公司得到确认后方可出行。

五、出租车管理

1、非本小区业主空载出租车不得进入小区,载人或载货出租车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并不得长时间在小区滞留、更不得在小区内停车揽客。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2、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应遵守本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造成一系列后果均由其车主承担。

六、特种车辆管理

1、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公务进入小区外,其他时间一律按外来车辆执行。

2、进入小区的特种车辆,小区门岗一律准予通行,并做好记录。

3、小区内门卫巡逻岗及车辆疏导员要及时指挥上述车辆到指定区域停放,处理完公务后驶离小区。

七、自行车、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包括残摩)等非机动车辆管理

1、外来载人或空载摩托车一律不允许进入小区。

2、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电动三轮车熄灭燃煤炉子后方可进入小区及车库停放,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3、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车辆分区域隔离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外围保洁人员定时保洁。

5、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6、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7、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设置在3号楼,5号楼前,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位进行地面划线标识;按照各类车型进行停放。

8、非机动车辆车库门常开,白天和夜间由巡视岗每小时进行巡视,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车库内,以免发生丢失及损毁情况。

9、电动车充电时,维修电工应检查业主充电设备,若发现隐患问题,业主应及时处理,以免发生电路火灾等不安全因素。

10、非机动车(自行车摩托车每月收费15.00元、电动车每月收费40.00元)停车。

八、物品搬出/入管理

1、业主若将物品搬出小区,需提前到门卫处办理手续,由门卫处签署确认后予以放行。

2、业主搬运物品时,请勿将物品堆放于过道上,以免影响他人。

3、搬运物品的车辆严禁停于消防通道上。

4、搬运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公共财产设施,防止磕碰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5、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小区的整洁和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6、为配合辖区民警和社区的工作,对人口进行有效控制,居住区业主搬出/入的登记内容可供辖区警、社区在必要时参考。

十、门卫职责

2、本小区有临时外来、访客车辆,在有临时车辆的情况下,要积极接待,妥善安排好临时停放,记录被访客户的楼号、单元、房号,发放临时停车卡,便于随时与之联系,移动车辆。

3、定时巡视、检查车辆的停放状况:停放是否整齐,车门、车窗、车灯是否锁好,关闭。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主。

4、车辆驶入、离车位时,要协助指挥,注意行人、车辆安全,当车主携带重物时,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十一、为了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以及停车位资源的充分利用,机动车辆只能在划线的泊位内停放,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停放。

本规定《博来德翰林名苑小区地面停车及车辆管理规定》由博来德·翰林名苑物业负责解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