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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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项目监理部

目录

一、总则 (3)

二、组织机构框架图与职责 (3)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6)

四、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7)

五、应急保障措施 (9)

六、监督检查和考核 (10)

七、奖励与处罚 (10)

附表1 (12)

附表2 (13)

一、总则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对现场管理部管理意识,切实有效地起到防范建筑施工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直属现场监理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突发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援助救援组织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现场管理实际,制定本建筑监理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现场监理部管理工地的突发事件。

2、工作原则

(1)收集资料、以备调查。监理人员尽快收集资料、影像图片等,由总监负责封存,以备调查使用。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分组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3)信息快捷、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和决策体系,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4)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一经掌握有突发性事件的线索,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立即上报信息,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处置果断,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立即组织专家技术组及相关部门领导研究制定应急方案措施,并迅速指令事件所在分公司、办事处或部门经理、总监采取应急措施,将多种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或给国家和群众及单位换回一定的损失。

2、组长(法人代表)职责:

(1)在得到突发事件(安全、质量事故)的信息后,立即召集专家技术组成员、带班副总裁开会。迅速确定事件的性质等级,采取应对措施(方案)。

(2)确定事件应对方案后,立即通知所在地办事处或部门经理按总公司指示办理。

3、副组长职责:

(1)应按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决定,立刻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事故所在地的办事机构或总监去办理。

(2)指定专人跟踪事件的发展及后续事态,保持与当地区域及工地现场总监沟通,随时将情报传递到总公司。

(3)区域办主任、监理部门经理接到工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司,等待公司的决定。同时,各办主任要立即赶往现场,与总监及监理部成员一道商议、解决、处理、救援等事情,并将情况随时报告总公司。

4、工地总监职责:

当你部监理的工地突发安全或质量事故时,要冷静、沉着。迅速分析并确定事故的性质、原因、预测事故的等级,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向办事处或部门汇报情况。如事态严重,已造成多人死亡或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总公司和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按照上级部门的指令去应对,并随时保持与公司、区域办的沟通。以便在最短的时间,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程序,特别是应把握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间、地点等。

(2)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施工方采取防止事故发生、衍生的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3)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2.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3)组织技术鉴定。

4)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

5)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6)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

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选自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3)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4)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

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6)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四、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报告特大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总公司相关领导及各自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部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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