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煤质措施

提高煤质措施
提高煤质措施

煤炭生产环节提高

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煤炭生产环节提高煤质的措施

一、煤质管理日常处罚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和稳定我公司的产品质量,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提高煤质管理人员和各生产单位抓好煤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1、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原煤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责任人100-500元。

2、普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10m 以上,厚度0.1m,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3、普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5m 以上,厚度0.1m以上,每处处罚责任人200-500元。掘进中出现大面积破顶、破底,长度50m、厚度0.2m,处罚责任单位5000-10000元,责任人200-1000元。

4、普采面因移柱不及时、支护网片接顶不严密造成梁前或破网连续漏矸,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5、普采面出现漏矸或冒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煤和矸石要单独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6、采掘工作面漏顶或遇地质构造带,矸石必须单独处理,如进入运输系统,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7、普采面过地质构造对煤质影响较大时,要制定专项措施。未制定专项措施,处罚责任人400元;有措施未报煤质管理部门处罚责任人300元;措施未落实到位,处罚责任人200元。

8、生产时,普采面刮板机、采面给料破碎机和皮带上有积水,处罚责任人100-500元,积水淹皮带底托辊、刮板机,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

9、普采面出现长3m、深150mm以上积水,并且抽排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

10、采掘工作面有积水但没有排水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如有排水设备而未排水,处罚带班队长100元,处罚水泵工200元。

11、采掘设备停机,未及时停冷却水,或生产时喷雾水

不成雾状,每次处罚责任人300元。

12、普采面煤机冷却水必须外排,未外排进入煤流,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3、要严格控制普采面刮板机链和链轮的润滑水量,要调整好喷水角度和水量,减少外水直接进入煤中,因不控制润滑水量,人为造成大量外水进入煤流,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4、普采面、主运系统供排水管路出现跑漏水影响煤质,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15、胶带机机道、主运系统水幕下必须设置遮水棚,遮水棚破损外水进入系统,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16、井下机道及工作面内的高水煤和脏杂煤必须经过处理。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而进入系统,根据性质和数量,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7、刮板机、转载机顶链带煤泥水及水淹底皮带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300元。

18、外水进入生产系统或进入煤仓,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9、采掘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班必须有专人进行杂物清理,如发现一处杂物,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20、杂物进入运输系统或煤流中,视杂物情况,每件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100-500元。

21、工作面50米范围内出现杂物,视煤中杂物性质进行处罚。出现铁器、木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品等杂物,罚

款100元/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

22、要加强除铁器使用管理。除铁器上大型杂物要当班清理,清理不及时或不彻底,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3、除铁器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排除故障,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200元。

24、无特殊原因,有除铁器不使用,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5、除铁器到货后,使用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安装到位,否则罚款2000元/台。

26、现场设备,设施维修所产生的废弃物品,检修班有专人负责单独处理,不能混入煤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7、生产环节必须对使用设备、设施的紧固件、易损件专人检查,防止因松动磨损、撞击等因素造成脱落,混入煤中,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8、要及时清理除铁器上杂物并按种类、数量登记,除铁器杂物未及时清理或无清理记录,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29、公司煤质检查,凡影响本矿煤质管理工作的现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30、其他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现象,视情节一次罚款100—1000元。

二、煤质考核奖罚办法

1、煤质考核以日常现场检查及原煤采样化验结果为依据,结合每月煤质处下达的煤质计划指标,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以《东沟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各生产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由质量管理组负责考核,实行动态检查,每旬考核,月末汇总评分。

3、被考核的主要单位有普采队、炮掘队、运转队、机电队,。

4、从全公司工资总额中提取30%为煤质工资,与煤质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各单位综合指标考核标准为91分,对于月度综合考核分超过91分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于月度综合考核分未达到91分的单位给予处罚。施行煤质管理一票否决制,对有公司煤质罚款的单位综合得分大于91分不进行考核奖励。

5、单位月度煤质综合考核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不奖不罚,每超过考核分值0.5分,奖励单位煤质考核工资总额的1%;依次递增,奖励上线为18%,如整体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在此基础上单项科目(工程质量、煤质管理、文明生产)考核优良可另加奖励最高上限为50%。

6、单位月度煤质综合考核未达到规定分值的每降低0.1分,扣除单位煤质考核工资总额的1%;依次递减,降低5分,考核工资全部扣除。

7、公司其他单位(包括机关人员)按照煤质指标完成情

况挂钩。以月平均发热量同计划指标相比每提高、降低10Kcal/Kg,在煤质工资的基础上增、减5%,奖励上线为50%,扣减下限为全额煤质工资。

8、每月的考核奖罚结果在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上公布,根据全公司煤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兑现。对于管理工作搞得好,完成煤质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完成煤质指标或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进行处罚,各生产单位依据奖罚结果,把奖罚金额落实到责任人、班组和重点岗位人员。

三、煤质管理措施

1、各个生产单位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煤质教育,提高员工的煤质意识,督促员工现场认真落实各项煤质措施。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详细的煤质管理措施,现场必须严格执行。

3、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时,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制定煤质专项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高档普采或者炮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把煤质指标控制在最佳状态。

4、工作面遇到岩石或煤层夹矸时,必须在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调整层位,尽可能少揭露矸石,严格控制进入割煤机的矸石量。

5、高档普采面加强落煤管理,严格控制放煤工序时产生的矸石

量。

6、加强掘进工作面迎头浮煤管理。每班交班前,必须把迎头的浮煤清理干净,防止形成水煤。

7、加强杂物管理。巷道的杂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得混入煤中进入系统。

8、加强生产工艺技术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原煤水分、灰分,积极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满足生产和煤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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