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体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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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户外广告牌体制作及安装】工程,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基础上,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户外广告牌体制作及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内容:户外广告牌体制作及安装

1.2 开工和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天

1.3 合同总额

本工程施工总费用为【】元。

二、合同文件

2.1 合同文件组成如下:

(1)合同正本;

(2)工程价目清单;

(3)工程进度表;

(4)施工图设计图纸;

(5)企业资质证书。

2.2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22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三、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本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工程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

四、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壹套

4.3 本工程委托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4.4 工程设计要求广告牌体可抗12级台风。

五、保密条款

本工程设计及竣工资料,及调查资料等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均应派驻工地代表

七、甲方工作

7.1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设计图纸和文件。

7.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交底。

7.3 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7.4 负责随工检查施工质量。

八、乙方工作

8.1根据有关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后,抓紧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甲方讨论认可。

8.2 及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对施工专用设备的组织、配套必须抓紧实施。8.3 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配备施工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

8.4 在施工阶段向甲方提供工程日报和周报(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8.5 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份。

8.6 乙方将连带承当广告牌体审批工作,如市政园林、工商等部门的审批(审批规费另行按实向甲方结算)。乙方在合同签订2个月后,未能完成广告牌体审批工作,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7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8.8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8.9 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九、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时间,在开工前3天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甲方认可。

9.2 批准的时间:

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0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可

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十、延期工程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5天内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5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按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暂停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的工程,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如果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工程停工期间发生的相应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工程停工期间发生的相应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十二、工程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及委派人员的检查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引起的经济支出甲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调整的条件:

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确认的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14.2 调整的方式: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给予答复。

十五、工程材料

15.1 本工程的材料由乙方承包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15.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与样板材料不一致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六、工程款支付

16.1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乙方在完成施工材料进场,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价的100%正本商业发票后,甲方30天以内通过银行将合同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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