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1500字
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1500字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机构。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下面是我们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
一、工作成绩1.加强质量监督:通过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我们对合肥市所有建筑工程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2.开展培训活动: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包括质量控制、建筑材料检测、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我们与合肥市市政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密切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了对建筑工程的全面监督。
4.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如宣传栏、网站等,向社会公众宣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了公众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认识和关注。
二、存在的问题1.人员不足:目前,我们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
2.监督力度不够:尽管我们加强了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但仍然存在一些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的情况。
3.培训不够全面:由于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我们无法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有些人员的专业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1.加强人员招聘和培训:我们将通过招聘新人和培训现有人员来增加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
2.加强监督力度:我们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全程监督,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3.加强协作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信息共享机制。
4.提高宣传效果:我们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如举办讲座、发布宣传材料等,提高公众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认识和关注。
总之,过去一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提升建筑质量方面的经验与启示
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提升建筑质量方面的经验与启示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提升建筑质量方面的经验与启示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合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质量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保障,因此,提升建筑质量行业水平是合肥市建设的关键之一。
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监管部门,在推动建筑质量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提升建筑质量方面的经验与启示。
一、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制度。
监督站与相关部门合作,对建筑企业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公布于众。
对于建筑企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
此举使得建筑企业意识到建筑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促进了建筑质量的提升。
二、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在2023年,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大了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
在项目启动前,监督站派驻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实时监控。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此举有效地减少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为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建筑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积极推进建筑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建筑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分析,提高了建筑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同时,监督站还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历年建筑工程质量数据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出一系列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建筑工程质量提升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加强建筑质量监督人员培训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注重加强建筑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和交流活动,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13]50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13〕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决定将《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将《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将《关于印发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8号)等文件的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并将确认继续实施的32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未经确认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实施。
2013年3月30日附件:继续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建立自来水价格调节基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1993〕52号)2、关于印发《合肥市直管公房管理规定》的通知(合政〔1993〕235号)3、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街道联合调解委员会的报告”的通知(合政办〔1994〕145号)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1995〕191号)5、关于印发《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1998〕93号)6、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证书制度规定的通知(合政〔1998〕146号)7、关于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合政〔1998〕161号)8、批转市水利局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合政〔1998〕172号)9、关于印发《合肥市财务委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1999〕26号)10、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合政〔1999〕62号)11、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升挂和使用国旗管理的通知(合政办〔1999〕24号)12、转发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建设“148”法律服务专线的报告的通知(合政办〔1999〕57号)13、批转市市容委关于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商业区)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0〕4号)14、关于印发《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0〕51号)15、印发关于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意见的通知(合政〔2000〕68号)16、关于印发《合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1〕67号)17、关于进一步完善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2001〕146号)18、转发市台办关于我市赴台从事经贸和其它交流活动审批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1〕17号)19、关于印发《合肥市政风建设投诉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1〕19号)20、关于印发《合肥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2〕54号)21、批转市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合政〔2002〕96号)22、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2002〕155号)23、批转市粮食局市体改办关于市属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2〕160号)24、关于加强城市民兵军事训练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合政〔2002〕187号)25、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合政〔2002〕202号)26、关于印发《合肥市豆制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2〕205号)27、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省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2〕63号)28、转发市物价局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2〕79号)29、关于印发《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3〕56号)30、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合肥市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3〕105号)31、关于印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3〕119号)32、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61号)33、关于印发合肥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3〕63号)34、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76号)35、关于加强城市绿线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3〕103号)36、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124号)37、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合政〔2004〕5号)38、关于印发《合肥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10号)39、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64号)40、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68号)4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合政〔2004〕83号)42、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87号)43、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2004〕88号)44、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03号)45、关于全面实施“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04〕106号)46、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4〕118号)47、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合政〔2004〕126号)48、关于进一步加快地方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04〕133号)49、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42号)50、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44号)51、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合肥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56号)52、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合肥市施放气球和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73号)53、关于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合政办〔2004〕127号)54、转发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4〕132号)5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合政〔2005〕10号)56、关于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47号)57、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文献样本缴送办法的通知(合政〔2005〕75号)58、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合政〔2005〕77号)59、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合政〔2005〕96号)60、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5〕120号)61、关于印发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合政〔2005〕124号)62、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5〕135号)63、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合政〔2005〕140号)64、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管局关于贯彻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5〕2号)65、关于加强契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5〕15号)66、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50号)67、关于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5〕57号)68、转发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工业立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5〕58号)69、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合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75号)70、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27号)71、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物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6〕38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2006〕47号)73、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合政〔2006〕66号)74、关于印发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合政〔2006〕79号)75、关于市本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合政〔2006〕83号)76、关于印发《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6〕92号)77、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合政〔2006〕97号)78、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6〕109号)79、关于市属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实行社区管理的意见(合政〔2006〕111号)80、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6〕120号)81、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合政〔2006〕125号)82、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合政〔2006〕130号)83、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市安全生产监管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14号)84、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23号)85、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27号)86、关于加快我市奶业发展的意见(合政办〔2006〕34号)87、转发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合肥名牌产品评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0号)88、关于印发合肥市贯彻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3号)89、批转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48号)90、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50号)91、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惠民医疗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6〕57号)92、关于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合政办〔2006〕65号)93、转发市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征兵办关于对2006年冬季征集到驻西藏部队服现役士兵优待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69号)94、关于印发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6〕75号)95、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合政办〔2006〕80号)96、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6〕86号)97、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88号)98、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2007〕14号)99、关于印发《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31号)100、关于实施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合政〔2007〕38号)101、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44号)102、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合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2007〕59号)103、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合政〔2007〕81号)104、关于加强县区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2007〕84号)105、关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用房建设的意见(合政〔2007〕86号)106、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88号)107、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2007〕112号)108、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合政〔2007〕135号)109、批转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2号)110、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5号)111、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7〕7号)112、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7〕8号)113、关于合肥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07〕9号)114、转发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活动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11号)115、转发市建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7〕35号)116、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07〕37号)117、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1号)118、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7〕44号)119、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7〕49号)120、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50号)121、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07〕54号)122、关于印发合肥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7〕57号)123、关于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07〕61号)124、关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增值收益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政办〔2007〕70号)125、关于合肥市大建设道路桥梁配套交通设施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7〕74号)126、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7〕76号)127、关于印发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1号)128、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2号)129、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27号)130、关于印发合肥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2008〕44号)131、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54号)132、关于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2008〕56号)13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合政〔2008〕93号)13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8〕124号)135、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合政〔2008〕132号)136、转发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贸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11号)137、关于印发合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13号)138、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政办〔2008〕17号)139、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的通知(合政办〔2008〕18号)140、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21号)141、转发市园林局等部门关于合肥市新建道路绿化与清扫保洁实施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8〕27号)142、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0号)143、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1号)144、转发市民防局民政局应急办关于加强社区民防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7号)145、关于印发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8〕49号)146、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51号)147、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8〕58号)148、转发市地震局市建委关于合肥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61号)149、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监督“双百”制度限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73号)151、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意见(合政办〔2008〕77号)152、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78号)153、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79号)15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项目大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8〕81号)155、关于印发合肥市行政许可(审批)并联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10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25号)157、关于印发《合肥市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9〕59号)158、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2009〕112号)159、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09〕12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160、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09〕124号)161、转发市农委合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9〕3号)162、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5号)163、关于印发合肥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8号)16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合政办〔2009〕16号)165、关于印发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17号)166、关于印发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22号)167、关于印发合肥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6号)168、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投资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7号)169、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28号)170、关于印发合肥市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窗口受理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29号)171、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31号)172、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合政办〔2009〕37号)173、关于印发合肥市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09〕38号)174、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合肥市(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40号)175、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43号)176、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45号)177、关于加强县区国有担保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政办〔2009〕47号)178、关于印发合肥市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9〕5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179、关于推进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09〕57号)180、关于印发合肥市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9〕62号)181、转发市房地产局市招管办关于合肥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64号)182、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合政〔2010〕1号)183、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2010〕4号)184、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合政〔2010〕6号)185、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2010〕11号)186、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0〕20号)187、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10〕32号)188、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意见(合政〔2010〕68号)189、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0〕158号)190、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合政〔2010〕174号)191、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合政〔2010〕179号)192、关于印发合肥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号)193、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大建设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流程等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3号)194、关于印发合肥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6号)195、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1号)196、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2号)197、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0〕15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198、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199、关于印发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18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200、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通知(合政办〔2010〕19号)201、关于调整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提取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10〕22号)202、关于印发合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0〕25号)20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0〕29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204、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实行公开招租的通知(合政办〔2010〕33号)205、关于扩大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范围的通知(合政办〔2010〕35号)206、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37号)(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12月31日)207、关于印发合肥铁路南站搬迁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执行政策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3号)208、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4号)209、关于印发合肥市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6号)(有效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210、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0〕47号)211、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8号)212、关于印发合肥市南淝河生态补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49号)21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54号)214、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2010〕56号)215、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合政办〔2010〕57号)216、转发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合肥市植树造林导则的通知(合政办〔2010〕58号)217、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合政〔2011〕30号)218、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合政〔2011〕36号)219、关于印发合肥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76号)220、关于印发合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合政〔2011〕77号)221、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85号)222、关于印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86号)223、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排污费征收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95号)224、关于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合政〔2011〕101号)225、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合政〔2011〕105号)226、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06号)227、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08号)228、关于印发合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合政〔2011〕113号)229、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投资大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146号)230、关于印发《合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合政〔2011〕153号)231、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2011〕184号)(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232、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11〕185号)233、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的通知(合政〔2011〕200号)234、关于印发合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合政〔2011〕201号)235、关于批转合肥市预算公开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2011〕206号)236、关于进一步提高就业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服务的意见(合政办〔2011〕2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7.12
•【字号】合建管线〔〔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公示期满,现予以公布。
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合肥地铁4号线1标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测量管理制度中国铁建安徽建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施工总承包1标段测量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审批:目录1、工程概况 01.1鸡鸣山路站 01.2方兴大道站 (1)1.3长宁大道站 (2)1.4创新大道站 (3)1.5科学城车辆段出入段线概况 (4)1.6鸡鸣山路站~方兴大道站区间概况 (4)1.7方兴大道站~长宁大道站区间概况 (5)1.8长宁大道站~创新大道站区间概况 (5)1.9创新大道站~丰乐河路站区间概况 (6)2、组织体系 (6)1人员管理: (7)2职责管理 (7)3、测量组织机构 (9)4、测量管理制度 (9)5、仪器管理制度 (11)6、测量复核制度 (12)7、测量注意事项 (14)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施工01标施工测量管理制度方案为保证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1标车站、明挖区间、盾构工程的顺利施工,进行地面控制网(GPS、精密导线、精密水准)的检测与维护,为了保证车站、明挖区间及盾构控制测量及施工测量的精度,特编制本施工测量管理制度方案。
1、工程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施工总承包1-6标(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4座车站、5个区间的土建工程施工,即鸡鸣山路站、方兴大道站、长宁大道路站、创新大道站;科学城车辆段出入段线、鸡鸣山路站~方兴大道站区间、方兴大道站~长宁大道站区间、长宁大道站~创新大道站区间、创新大道站~丰乐河路站区间。
本标段概况见下图:盾构始发盾构接收盾构掘进盾构机号及掘进顺序车站和区间布置图1.1鸡鸣山路站本站为4号线的第1座车站,车站位于望江西路与鸡鸣山路交叉口,沿望江西路东西向(跨鸡鸣山路路口)敷设。
鸡鸣山路站中心有效里程为K1+280,车站为地下双层11m岛式车站,车站外包长485.9m,标准段宽19.9m,有效站台长120m,站台宽度为11m。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2014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站克服了任务多、人手少的困难,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团结的工作氛围,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方法,较出色地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
杜绝了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制止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现象,引导了施工、监理企业加强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统一了全市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改进了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建立了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使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程质量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处于全省第一,全国上等的水平。
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情况学习是前进的动力,不学习的人或机构是没有前途的,我站积极相应建立学习型机构的号召,注重抓好全站同志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定了有效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三下午为固定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学习,领会了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我站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修养,使我站同志能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的侵蚀,真正树立服务思想,受到各相关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在日常监督中,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监督程序,重视应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构件质量进行辅助监督检查,提高了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减少了人为判断失误。
有效控制了质量通病,在建筑防水、装饰面脱落、基本使用功能等方面已经收到明显效果,建筑裂缝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好转。
在抓好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还逐步加强过程及验收等重要环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作,并取得一定效果。
全年共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制600余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书5630份。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5.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各会员单位:《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已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修订完善。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附件:1.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单体工程)创“琥珀杯”奖计划3. (住宅小区)创“琥珀杯”奖计划4.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5.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汇总表(略)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琥珀杯”奖评选办法适用于我国建筑施工单位(开发单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开发)的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获奖单位为主要承建(开发)单位。
第四条“琥珀杯”奖的单体工程的评选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复查。
第五条“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工程均可申报。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从获得“琥珀杯”奖工程中择优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标准要求的新建工程: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三、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办公楼、宾馆、商办楼等公共建筑;四、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六、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的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工程;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二、已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桃花工业园2010年双千工程入库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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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推进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推进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皖政办秘〔2017〕276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推进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省各工作组共同努力下,“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集中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企业和人民群众普遍欢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成果,持续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4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常态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常态服务实体经济。
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是提振企业信心、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之举。
各地、各有关部门、省各工作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服务,不断促进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更多企业分享政策红利,把“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打造成服务实体经济的知名品牌。
对于集中活动期间尚未解决的企业反映问题和已对接的要素项目,省各工作组要持续跟进服务,加强协调调度,问题不解决不罢休、事情不了结不完事,真正把活动成果落到实处。
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四送一服”活动,帮助企业培育一批创新项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要素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落实联系包保机制。
省直16个牵头部门继续分别对口联系1个市,定期开展“四送一服”活动,为挂牌联系的重点企业协调解决问题,提供常态化服务。
经省各工作组与各市协商,各牵头部门挂牌联系重点企业名单已确定(名单见附件1)。
安徽省回弹检测泵送砼 DB34-T5012-2015
DB 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5012-2015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pumped concretecompressive strength by rebound method(报批稿)2015年1年28日发布2015年4月1日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地方标准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pumped concretecompressive strength by rebound methodDB34/T5012-2015主编单位: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业大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5年4月1日2015年前言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2013年度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计划》(建标 [2013] 56号) 文件要求,规程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省回弹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有关技术标准,针对省现有的地方材料并结合省泵送混凝土生产与施工现状,通过大量的试验研究和广泛的征求意见,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8章4个附录,主要技术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回弹仪;4.检测技术;5.回弹值计算;6.测强曲线;7.混凝土强度的推定;8检测报告。
本规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为不断完善本规程,请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地址:市霍邱路182号;邮编:230001;:01 ,Email: hfzjlxd163.)。
本规程主编单位: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业大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规程参编单位:工大共达检测试验有限责任公司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建筑大学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市天成混凝土市常宏混凝土市日月混凝土天柱包河特种混凝土省双龙混凝土市烟墩新型建材市市政工程集团混凝土搅拌站中汇实业恒固混凝土材料中业建材新联商品混凝土市宝运商品混凝土金辉混凝土乐陵回弹仪厂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曾新云詹炳根周爱东朱广韧晓东马滨完海鹰翟红侠刚朱家国汪其兵志标骥袁自运德云汪毅明王非贵生亚明戴然智傅剑王显红谭奇任海左俊红波周静许祚文昌华陆春金保计海霞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文恒武仁瑜加平道胜士起童兴寿徳密邹道金廖绍锋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2)3 回弹仪 (4)3.1技术要求 (4)3.2检定、率定 (4)3.3保养 (5)4 检测技术 (6)4.1一般规定 (6)4.2回弹值测量 (8)4.3碳化深度值测量 (8)5 回弹值计算 (9)6 测强曲线 (10)7 混凝土强度的推定 (12)8 检测报告 (14)附录A 抗压强度为(10.0~60.0)MPa的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 (15)附录B 抗压强度为(60.2~90.0)MPa的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 (20)附录C 非水平方向检测时的回弹值修正值 (25)附录D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26)本规程用词说明 (27)引用标准名录 (28)附:条文说明 (29)1 总则1.0.1 为统一规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技术,提高检测精度,保证工程结构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44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秘〔2018〕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3月21日合肥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建立服务实体经济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常态化,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3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完善一套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联动推进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强化由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机构,办公室确定专职人员专司相关工作,形成省、市、县联动机制,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
建立完善分办交办机制。
按照“属地化解、逐级上交,统一交办、分头落实”原则,条块结合、分办交办处置企业反映的问题。
建立完善协调调度机制。
每月定期报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开展情况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企业问题清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素对接项目清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要素需求清单》等工作标准化表格,市、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协调调度,推进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完善挂牌督办机制。
市、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对重大、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有关职能单位统筹解决。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电〔2019〕2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电〔2019〕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1日滁州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问题办理机制为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摸排收集问题办理实效,制定本机制。
一、交办机制(一)交办范围。
调研、座谈实地收集到的企业诉求和问题;“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转办的企业问题;其他途径收集到的企业问题。
(二)交办要求。
1. 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四送一服”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问题,并根据问题类型、诉求内容向有关市直单位或县、市、区政府发送问题交办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
2. 问题办理责任单位要根据办理时限要求,主动对接诉求企业,全力跟进办理;办理结果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书面反馈市“四送一服”办公室。
3. 企业问题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因问题重大、复杂或其他客观原因,需延长办理时限或经评判无法办理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与企业沟通说明情况,并书面向市“四送一服”办公室说明原因。
4. 对有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反馈办理的问题,市“四送一服”办公室经审核后退回办理2次以上的,应及时移交市效能办督查、督办。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工程造价服务(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 区)一期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 务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176.4
2022-09-27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3/17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专项工程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994.7
2023-07-14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7)测绘地理信息服务(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
区)一期项目测绘服务
究院有限公司
145.6
2022-08-16
安徽弘泰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176.4 67.9 67.9
2023-01-12 2023-01-12 2022-09-2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质检技术服务(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TOP2 TOP3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 区)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9)场馆、站港用房(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项目和安徽省
TOP1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项目工程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 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审项目中标结 管理有限公司
35.0
果公示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房[2009]227号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合价房〔2009〕227号)
市建委,各县、区物价局、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9】2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6】177号)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降低20%,即按原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二、收费主体、收费范围、收费性质、收费内容及相关规程等仍按皖价服【2006】177号文件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
四、上述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结束——。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机制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31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机制的通知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机制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协调调度机制。
解决企业问题和诉求是“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的核心任务。
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问题协调调度和办理力度,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问题办结率和企业满意度。
企业通过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反映的问题以及需市级层面协调调度的问题,经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县区、市有关单位分办交办并限期反馈,重难点问题由市领导小组进行专题调度。
对办理问题不实、质量不高、企业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市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度约谈。
二、进一步健全联动推进机制。
各县、区及市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四送一服”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办事、有人联络。
市有关单位要根据市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调动优势资源,落实承办工作任务,联动推进全市范围内的涉企政策宣讲、问题诉求处理、要素精准对接等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联系包保机制。
9个市直牵头部门继续分别对口联系1个县区,定期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将挂牌联系的企业作为常态化重点服务对象,每月至少深入挂牌联系企业调研对接一次。
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一览表
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大杨镇夹塘村60号
64411259
32
安徽环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合肥市金寨南路239号
63526500
33
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
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合肥市九华山路21号
64654711
34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合肥市阜阳北路163号
17
合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见证取样检测
合肥市徽州大道325号
62886757
18
安徽省金瑞建材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合肥市淠河路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号
65141781
19
合肥建城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长江中路330号
62651447
20
安徽省东升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合肥市裕溪路321号
64532216
21
安徽新鑫建材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芜湖路329号
62863072
22
安徽宏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莲花路819号
63818548
23
合肥市圣佳建材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合肥经开区石门路与莲花路交口综合办公楼
65134727
24
合肥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检测
合肥市明光路435号
屯溪路193号
62901522
15
安徽众锐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专项检测:1、建筑节能检测;2、室内环境质量检测;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重点工作总结及成效分析
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重点工作总结及成效分析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重点工作总结及成效分析近年来,随着合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
作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2023年度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工作,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其成效进行分析。
一、加强监督工作力度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2023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监督工作力度。
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以达到合理、安全、节能的要求。
加强了对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监控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解决,避免质量事故发生。
积极参与相关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支持。
二、加强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2023年度加强了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了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效率。
建立健全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积极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工作,与施工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的实时动态。
通过对工程质量信息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提高了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
三、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创新在2023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积极推动工程质量管理创新,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和水平。
引进先进的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手段,如无人机、等,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精准监督。
例如,通过无人机对高层建筑施工进度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改革,建立起科学、公正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高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安徽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考核结果表(第一批)
9
9
0
0
4 安徽久安地震勘察有限公司 2132017004
3
0
3
0
5
安徽鸿安检测有限公司
2132017005
8
8
0
0
6 安徽远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32017006
2
1
1
0
7 安徽雷新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2132017007
12
0
12
0
8 安徽天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132017008
10
6
4
0
9
安徽宜控科技有限公司
2132017009
2
1
1
0
10 安徽华容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132017010
1
1Leabharlann 00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
11
2132017011
6
0
6
0
限公司
12 安徽人和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2132017012
8
3
3
2
安徽中诚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
13
2132017013
5
2
2
1
公司
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
1
0
1
0
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9
有限公司
2132018002
2
2
0
0
黄山市科元工程质量检测有限
30
2132018003
1
1
0
0
责任公司
31 安徽中安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132018004
1
1
0
0
32 合肥国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32018005
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报告于 2019年11月30日 生成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目录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排名3. 股东及出资信息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
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
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4947761F 工商注册号:341400000007769组织机构代码:704947761法定代表人:吴子能成立日期:2000-08-08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注册资本:20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1-7楼营业期限:2000-08-08 至 /营业范围:承担政府性项目的投资、融资、委托代建、运营和管理任务;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收储、拆迁、整理、基础配套等熟化工作;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房屋租赁;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凭有效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系电话:***********二、招投标分析2.1 招标数量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190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2019年08月5企业近十二个月中,招标最多的月份为,该月份共有个招标项目。
仅展示最近10条招标项目序号地区日期标题1合肥2019-11-12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2合肥2019-08-28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监理3合肥2019-08-23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质量检测4合肥2019-08-16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施工5合肥2019-08-15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施工6巢湖2019-08-08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7巢湖2019-07-23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8合肥2019-07-23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9巢湖2019-07-23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10合肥2019-06-25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2.3 企业招标行业分布(近一年)9【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1合肥2019-11-12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2合肥2019-08-28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监理3合肥2019-08-23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质量检测4合肥2019-08-16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施工5合肥2019-08-15合肥市范拐及月光排涝泵站工程施工6合肥2019-03-27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7安徽2019-03-01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1标段8安徽2019-03-01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监理2标段9合肥2019-01-11十五里河流域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5【房地产中介服务】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1巢湖2019-08-08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2巢湖2019-07-23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3合肥2019-07-23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4巢湖2019-07-23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5合肥2019-06-25巢湖城投公司在巢未入账房产评估项目1【软件开发】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1合肥2019-06-11巢湖城投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加固2.4 投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安徽德信安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3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2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2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地区日期标题中标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事后奖补部分政策
9、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 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 最高可达500万元。 10、对租用纳入安徽省及合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的仪器设备,按租 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由市(县)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 最高可达200万元。 11、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 作半年以上、市、县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 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
三、省、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支持“三重一创”建设 若干政策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 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 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 省级创新政策
合肥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 若干政策 合肥市1+3+5政策体系
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
+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二、科技政策简述
1、含义与作用:政府引导、调控行业,扶持企业的手段
2、政策分类:
①按等级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 ②按内容分:资金类、资质类、人才类、金融类 ③按归口部门分:科技、经信、发改、税务等 3、共性要求:项目、专利、研发支出、人员 4、如何更好的申报:统筹规划、提前准备、及时申报
二、合肥市政策兑现
六、蜀山区主要自主创新政策
1、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 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 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新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 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中心研发设备购置。 3、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4000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给予10万元奖励。 4、首次认定的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给予一次性20万元运营资助。年度考核优 秀的给予20万元运营资助。鼓励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经区政府备案,根据规模 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5、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40 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运营资助。“星创天地”运营机构每孵化一户国家级高新 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五、事后奖补部分政策
• 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加大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等支持力度。 •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支持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肥转移转化。 • 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联盟等建设。
• 在支持大众创业方面,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发展。
• 在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方面,鼓励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检 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新业态。 • 在引进高端人才方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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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 合肥市促进农业发展政策 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 合肥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市级创新政策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四、政策资金安排和投入方式
按照风险可控、绩 效优先的原则,设 计具有引导、撬动 和放大作用的金融 创新类产品,金融 产品根据实际出台 政策确定适当比例, 有效缓解企业融资 难和融资贵。
五、事后奖补部分政策
1、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分 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对经市科技部门备案的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公共 服务平台,考核优秀的给予50万元资助。 3、在本地开展大数据专业咨询、科技成果评价评估等科技咨询机 构,对其当年服务性收入超过15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 4、企业聘请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限名额), 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当年聘用 费50%、最高60万元资助。
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和天使投资基金等方式,投入占整个产业政策资 基 金的比例不小于35%,基金方式安排的资金,以注 金 入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投入市属国有平台公司。
科 技 金 融
通过“设定具体目标、 自主创新政策 县区择优申报、市级 体系投入方式 竞争性分配、预拨专 项资金、到期检查验 借 收”的财政资金拨付 转 补 项目完成后给予以奖代补的财政资金投 方式,投入占比控制 入方式,投入占比控制在35%以内。事后 在30%左右,单个项目 奖补政策结合年度产业发展重点设定, 扶持额度原则上不低 奖补额度与设定绩效目标挂钩,单个项 于100万元。 目奖补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事后奖补
五、事后奖补部分政策
6、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肥转移转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 实际支付额给予补助,对单项成果实际支付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最高100 万元资金补助。 7、对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含小微企业)技术合同交易按年度累计交易总额 给予一定奖励,年度累计交易总额500-1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1000-5000 万元的,奖励15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奖励20万元;1亿元以上的,奖励 50万元。 8、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 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及年度考核优秀的众创 空间(孵化器),分别资助50万元运行经费。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孵化一 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合肥市级政策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目录
• 四送一服 • 科技政策简述 • 省、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 合肥市政策资金安排和投入方式 • 事后奖补部分政策 • 蜀山区主要自主创新政策 • 合肥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实施意见
一、 四送一服
• 为有效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持续优服务、 稳增长、促转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安 徽省委、省政府决定,面向全省企业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 即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发展理念、 送支持政策、 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构建“亲”“清”政 商关系,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