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进出口关税最新调整
关税再迎下调,影响究竟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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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再迎下调,影响究竟几何?2017年12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这不仅将更大程度地丰富进口商品种类,满足人民所需,还会促进跨境电商等企业以及消费市场的良性发展。
本刊记者 王霁平财经视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网购等现代化购买方式的不断成熟,购买进口商品已成为不少城镇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活动。
日前,财政部网站再次发出利好消息称,从2017年12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那么,这次降税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和相关企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更大程度满足人民生活所需记者通过查阅财政部同时发布的《部分消费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发现,本次关税调整主要涉及187个品种的商品,且大部分商品为人们的日常消费用品。
其中,颇受女性消费者青睐的唇膏、眼影、香水等化妆品关税由10%降至5%,家用自动面包机、智能马桶盖、电热饮水机等小型家电用品由32%降至10%。
而下降力度最大的,当属婴儿尿布及尿裤,以及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它们的进口关税均降为零。
对此,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消费者表示很欣喜。
消费者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借用旅行社领队工作的便利,她常常到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的日上免税店和国外的一些店铺“爆买”护肤品。
“同一品牌,同种规格、功效的产品,和国内商场专柜对比,在免税店和国外专柜买,往往能省25%~40%的钱。
关税降了,希望国内专柜护肤品的价格也跟着降,这样才实惠。
”李女士说。
90后“辣妈”尹女士则想给婴儿用品和奶粉进口关税降为零的做法点赞。
她对记者表示,据她观察,她已经发现常常购买奶粉和营养品的几个天猫海外旗舰店在商品种类和库存上有所增加。
“虽然价格没怎么变,但我相信商品长期缺货的状况会逐渐改善。
直接从正规店铺买奶粉,更安心。
”尹女士说。
“关税的调整跟我们国家的消费市场变化和社会基本矛盾转化有很大的关系。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对本刊记者表示。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https://img.taocdn.com/s3/m/ae45928a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17.png)
2017年1⽉1⽇起实施的新规2017年1⽉1⽇起实施的新规 2017年1⽉1⽇起实施的新规有什么是对我们影响较⼤的?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2017年1⽉1⽇起实施的新规内容,内容来源于⽹络,仅供参考。
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普通⾷盐价格或下降 国务院公布的《盐业体制改⾰⽅案》将于2017年1⽉1⽇实施。
⽅案要求,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盐准运证,允许现有⾷盐定点⽣产企业进⼊流通销售领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多家机构的研究报告认为,预计普通⾷盐的价格会由于各⽅抢占市场出现下降。
同时,随着⾷盐产销分离局⾯的打破,制盐企业有望分享到⾷盐销售利润,⾷盐品牌也会朝向多元化发展。
全国全⾯供应国V标准汽油 2017年1⽉1⽇起,全国全⾯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汽油、车⽤柴油。
停⽌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汽、柴油。
信⽤卡违约⾦取代滞纳⾦,每⽇最多提现1万元 根据《中国⼈民银⾏关于信⽤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央⾏取消现⾏统⼀规定的信⽤卡透⽀利率标准,实⾏透⽀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取消透⽀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及附加条件现⾏规定; 取消滞纳⾦,由发卡机构和持卡⼈约定违约⾦;ATM预借现⾦提现限额从原来的每卡每⽇累计取现2000元提⾼⾄1万元。
航班延误: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宿服务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1⽇起实施。
根据规定,由于天⽓、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承运⼈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和住宿,费⽤由旅客⾃理。
发⽣以下三种情况旅客可享受免费⾷宿服务: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发⽣备降。
乘飞机,关于“随⾝携带”你要知道这些 《民航旅客禁⽌随⾝携带和托运物品⽬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携带或托运物品⽬录》将于2017年1⽉1⽇起实施。
2017年税收新政策出台
![2017年税收新政策出台](https://img.taocdn.com/s3/m/7c34a365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10.png)
2017年税收新政策出台新一轮的税收新政扑面而来,关于税收有哪些相关的了解。
与税收相关的政策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税收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税收新政策一、车辆购置税小排量汽车优惠幅度调整为7.5%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最新的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2017年将延续购置税减免的政策,但优惠幅度由原来的5%调整为7.5%。
其中,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具体包括:(一)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四)进口乘用车。
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新车购置税额金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2017年新规为7.5%),简单来说就是,用车辆的发票价格除以1.17,再乘以7.5%即为消费者2017年所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5ad617c2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40.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7修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03年9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国家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除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各类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手续,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
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第五条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和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
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且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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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57号
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7〕25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详见财政部网站。
——结束——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
2017.11.27
施行日期
2017.11.27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7号
主题类别
关税征收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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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印度进口关税新政策有哪些
![2017年印度进口关税新政策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048c56c9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f8.png)
2017年印度进口关税新政策有哪些关于进口税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印度的进口税是什么。
有关印度进口税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印度进口关税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印度进口关税新政策对于产能严重过剩国内手机供应链厂商来说,充满诱惑的印度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牵动着他们敏感的神经。
2月29日,印度政府发布2016年年度预算报告,推出了总额2.18万亿卢比的铁路和公路投资计划,并同时推出涉及外商投资的多项改革细则。
其中,关于手机的充电器、适配器、电池、有线耳机、扬声器的生产进口关税从0上升为29.441%;手机PCB(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进口关税从0变为2%;手机制造公司本地采购充电器、适配器、电池、有线耳机和扬声器的消费税率由0变为2%(供应商选择不抵扣进项)或12.5%(供应商选择抵扣进项),3月1日起生效。
显然,印度政府希望电池、充电器等手机配件能实现本土化生产。
随着关税的调整,多位数码通讯类电池生产厂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将在近期前往印度市场考察设厂条件,进行市场开拓。
“关税的变动对于落地或者贸易都是巨大的诱饵,先去就是先抢占市场,而且很少人分蛋糕”,谈及要去开拓印度市场,一位东莞的电池厂商难掩兴奋。
据旭日移动终端研究所统计,目前已经有近百家供应链企业在印度建厂以及进行并购等,供应链加速迁移已是必然趋势。
为振兴制造业,印度政府不断调整对外贸易的政策,关税是其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移动设备的进口税率由最初的1%上调至6%,又在2015年3月大幅调高至12.5%。
由于较高的整机进口关税,SKD(半装散件)模式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印度手机市场主要的贸易方式。
深圳市天一行供应链管理公司总经理黄汉周解释称,3月1日起,充电宝、数据线、充电器等手机配件的综合税率为29.441%,而手机配件厂商自身或者其客户在印度设有工厂的话,进口关税仅为1%。
在印度有工厂和没工厂,差别非常大。
2017 年1 月1 日起这些新政开始实施
![2017 年1 月1 日起这些新政开始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58f4339027d3240c8547ef72.png)
2017 年1 月1 日起这些新政开始实施
作者:暂无
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7年第1期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全面放开食盐出厂、
批发和零售价格。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明确,出现3 种航班延误情况时,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
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铁路部门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
实名制火车票,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
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
》》》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的自贸协定。
》》》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
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并对16 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实施,根据该标准,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
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 立方米每瓦特小时。
(资料来源:人民网、《法制日报》《南京日报》,插图/ 内蒙古师范大学刘畅,责任编
辑/ 王英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5995b53d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85.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1.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施行日期】2017.11.05•【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进出境运输工具第三章进出境货物第四章进出境物品第五章关税第六章海关事务担保第七章执法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https://img.taocdn.com/s3/m/7ccadb6a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f0e1e13.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7.12.20•【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5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关税征收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第一节申报与审核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
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2017年7月1税务调整新政策
![2017年7月1税务调整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3591300d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f9.png)
2017年7月1税务调整新政策新一轮的税收新政扑面而来,我们不妨看看都有哪些政策吧。
7月有哪些新出台的税务政策。
新出台的税务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7月1税务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增值税普通发票只写企业名、办公用品将无法报销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发票、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终结。
根据国税总局通知,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开单位发票要填“税号”了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目前,很多企业已开始执行这一新规。
以滴滴出行为例,近日开始提示消费者,“自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企业抬头及税号,否则发票将无法用于企业报销”。
按照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通过滴滴出行开具企业发票时出现的新规提示。
如实填报发票内容——买衣服不能开餐饮消费除提供税号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
此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为防范这一现象,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如网上购买图书只能开图书的发票,不可以更换发票内容,如果一个订单里既有图书也有日用品,系统会分别开具两张发票。
品名必须如实,意味着如果是单位明确不给报销的品类,购买人就无法擅自篡改,意在封堵靠修改发票内容来增加报销额的行为。
只填“办公用品”无法报销——商品明细要具体是本、是笔说清楚虚假发票之所以屡禁不绝,归根结底还是有其“用武之地”,含糊笼统的品类名称正是漏洞之一。
明细到底要细化到什么程度?销售方能否开具如此具体的商品发票呢?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如果只单独开办公用品肯定是无法报销的,需要注明具体细则,比如笔、剪刀、订书器等,“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商品明细,方便企业报销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62533df6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dd.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01•【文号】国务院令第676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
第三条【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规定关税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作为本条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六条【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履行关税征管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65号](https://img.taocdn.com/s3/m/db7f8c49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d7.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期刊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年(卷),期】2017(0)79【摘要】《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
为准确实施《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一)进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1)自2018年1月1日起对948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其中27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暂定税率实施至2018年6月30日止。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继续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次降税。
(3)自2018年7月1日起,对碎米(税号10064010、10064090)实施10%的最惠国税率。
2.关税配额税率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总页数】1页(P26-26)【关键词】最惠国;配额;降税;调整;关税;税率【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52.5【相关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J],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8年第1号关于音像制品进口及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J], ;;;3.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第9号2009年兴奋剂目录公告 [J], ;;;;;4.农业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中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595号公告) [J], 无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4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海关总署令第2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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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2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令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7.12.08•【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33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海关总署令第2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2007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212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同时废止。
署长于广洲2017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对暂时进境、暂时出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复运进境货物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六)货样;(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九)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十二)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十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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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17修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海关总署第179号令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以下简称减免税)事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以下简称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与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是同一海关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投资项目所在地涉及多个海关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其所在地海关或者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海关可以指定相关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投资项目由投资项目单位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具体实施的,在获得投资项目单位的授权并经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审核同意后,该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
第四条减免税申请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述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由被委托人凭减免税申请人出具的《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海关申请,海关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被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7年调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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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2120
辐射松
子目4403.2120辐射松(Pinusr adiata),属于松科(Pinaceae)植物的原木,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截面尺寸在15厘米及以上。
该木材心边材区别明显,心材黄色略带红色;边材白色至浅黄色。生长轮明显。树干顶部和接近心部的木材常现螺旋纹理,其他部分为直纹理。木材轻、较软,气干密度约0.5~0.7g/cm3。该木材广泛用于轻型地板、箱板、衬板、火柴梗片,胶合板、家具、玩具、旋制品及一般用器。
9
4403.2130
落叶松
子目4403.2130落叶松,指松科(Pinaceae)落叶松属(Larixspp.)植物的原木,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截面尺寸在15厘米及以上。
落叶松,落叶乔木,树干通直,节少,心材黄褐至红褐色,与边材区别明显,材质坚韧,结构略粗,纹理直,是松科植物中耐腐性和力学性较强的木材,气干密度约0.56—0.7g/cm3。该木材适宜作建筑、电杆、桥梁、舟车、枕木、椿木、矿柱、家具、器具及木纤维工业原料等用。
(5)后轴离地间隙≥180mm;
(6)前后轴间的离地间隙≥200mm
4.前轴和后轴均应具备驱动功能。
本子目的越野车仅装有点燃式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后面的空间具有供各人乘坐的固定座位,并带有安全装置(例如,座椅安全带或安装座位安全带的定位点和配件),或具有固定的定位点和配件,以备安装座椅和安全设备;这些座椅可以是固定的、折叠的或可从定位点移走的;
12
8703.2361
小轿车
子目8703.2361的小轿车是指具有如下两项技术特性之一的乘用车,但越野车除外:
2017海关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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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关新政策海关是国家的经济大门,也是国家的政治大门。
国人或者货物出入境都必须经过海关,来看一下海关在2017年出台什么新政策。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海关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海关将实行新政策中国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9号(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调整进口关税税率包括对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调整。
(详见税委会[2016]31号附表1-5)。
调整出口关税税率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
(详见税委会[2016]31号附表6)。
税则税目2017年,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同步转版(详见税委会[2016]31号附表7)。
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详见税委会[2016]31号附表8)。
经转版和调整后,2017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47个。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7号(关于公布2017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公布了《2017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7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同时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2号附件1《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所列的税号32061900、63079000等货物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改。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8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Ⅴ)的公告)(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微软游戏游艺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称为“穿戴式电脑及其配件”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海关总署决定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71.4140”。
2017国家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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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重大政策2017年国家出台一大波新政策出台,关乎我们的生活,看看有哪些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重大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国家两大新政策出台一、工信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提高再生铅的回收门槛和渠道废电池不能随便卖,更不能随便收!2016年12月13日,国家工信部正式发布公告,印发《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元旦开始政府将对再生铅生产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说到底,就是对废电池回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电池回收成本提高,小厂和小作坊面临关停。
甚至经销商存放的废旧电池如果破损率超过5%,这样的电池卖不到钱。
二、国务院办公厅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严格管控废旧电池回收废旧电池回收价将会被人为控制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仔细研读这份方案,对电池行业影响很大,在国家层面制定、分解落实回收利用目标,建立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
废旧电池将会被定向回收,不会像现在谁的价格高,你卖给谁!三、环保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回收和防污要求导致电池生产成本大幅度提升2016年12月26日国家环保部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废旧电池回收提出了专业的要求,对生产工艺、回收设备、防污措施提出了技术性要求。
比如经销商换回来的废旧电池必须分类存放,破损电池单独存放,尤其是定期要处理,不能长期存放。
2017年国家特大政策及方向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影响虽然涨幅还未确定,但今年养老金还会涨,这对于1亿多退休人员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刚刚过去的2016年,全国首次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总体水平上涨了6.5%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17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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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17修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一日海关总署令第九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第三条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
在交验前,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或按海关规定的申报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
旅客经由实施“红绿通道”验放制度的海关进出境,应按照海关公布的选择“红绿通道”的规定,选择通道,办理行李物品进境或出境手续。
第四条查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时间和场所,由海关指定。
海关查验行李物品时,物品所有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物品,开拆和重封物品的包装。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进行查验。
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五条进出境旅客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
旅客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按本办法附件《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规定的范围验放。
进出境物品的合理数量和准许各类旅客进出境物品的具体限值、限量及征免税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条旅客携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物品进出境,在海关检查以前主动报明的,分别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并可酌情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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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进出口关税最新调整
2017年1月1日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2017年税则税目总数将由8285个增加到8294个。
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是提升国内消费升级需求一大举措。
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统靴、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
对于厂商而言,国家继续鼓励国内急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降低高速电力机车的牵引变流器、电视摄像机取像模块、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机控制器总成、无铬鞣剂、牛羊油脂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另外,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7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2017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财政部称,为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根据我国与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2017年将对中国与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7个协定实施进一步降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2012年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对部分环境产品降税的承诺,2017年将实施税率高于5%的27项环境产品税率降至5%,主要有污泥干燥机、垃圾焚烧炉、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机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