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布部门】中共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30
【实施日期】2017.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江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江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平安江西建设,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6〕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扣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第五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治责任,对这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坚持从政治和战略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抓发展与保平安统一起来,切实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4.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6.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六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定期主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对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2.对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并督促落实;
3.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及时组织调度指挥,果断妥善处置;
4.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责任督导和查究。
第七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这项工作同样负主要领导责任。
1.当好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协助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决策部署;
2.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3.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保平安、护稳定的工作合力;
4.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处置;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与发展。
第八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对分管范围内保平安、护稳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抓好落实;
2.及时组织所分管部门、领域排查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并负责牵头处置解决;
3.所分管部门、领域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及时报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第九条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协调、推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