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2007-04-26 05:16:30)
转载▼
分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根据《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办发[2003]79号)精神,以及省农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标
以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发展绿色、无公害、安全、优质、和出口农产品为目的,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和实施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的竞争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土壤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为我市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标准
现使用的残留农药测定仪和所配套的试剂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标准号
GB/T500199-2003)。是根据酶的活性变化程度,定性和半定量地测定果蔬中农药的残留量,并用“抵制率”来表示残留农药量的多少。其判别标准为若被测样本的酶抑制率<50%为安全果蔬。
若被测样本的酶抑制率≥50%为农药残留的毒性超标。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要求
根据市农委与省农委签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监测系统项目协议书要求,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工作要求》、《检测人员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样品送检时间及要求》,承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四、农产品安全检测基地确定
首批检测基地设在市区蔬菜、果品主产乡。蔬菜基地为西郊乡、滴道河乡、长青乡、红旗乡,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蔬菜公司等六个检测点。果品基地设在
市果树科研所,分别检测地产春、夏、秋菜,地产果品,外进各种蔬菜。各区农
委负责指派专门人员进行样品的采集和送检,要按样品时间和采集要求,按时送到指定地点,便于集中检测。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附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工作要求》
2、《检测人员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
3、《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样品送检时间及要求》
市农业委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工作要求
1、检测室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
2、检测室应通风透明、环境整洁、场面平整,
3、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文化程度要求在高中毕业以上。
4、配置实验用桌椅、样品柜、电冰箱、天平等实验必备设备以及蒸馏水、检测药品等实验药剂。
5、配置残留农药测定仪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及辅助设备等。
6、检测室水、电、电话三通。电源电压为220V,电源线符合所有设备的应用负荷。
检测人员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
(一)检测人员基本要求
检测人员要求至少高中毕业,会基本电脑操作,懂基本实验操作。
(二)检测人员行为准则
随机取样,客观公正,及时检测,正确公允,规范操作
方法公开,检测结果,上传备份,残毒食品,严肃对待
(三)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严守操作规程,按照上级规定定时、定量做好食品残毒检测工作,防止有毒食品进入市场。
3、检测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玻璃仪器的清洗、烘干,化学试剂的配制等,以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检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应及时备份和按时上传,做到文档记录及管理有效有序。检测站要建立记录档案,对检测的样品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测品种,来源地、检测结果等,检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应及时备份和按时上传。遇批量高残毒农产品流入我市市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紧急预警报告,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检测工作结束后,剩余的残渣、样品等,必须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安全和卫生。
6、下班前,必须巡视一遍检测室,检查所有检测仪器是否清洁和相关设备是否关闭。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样品送检时间及要求
按照省农委及博纳研究所的要求,在我市设西郊乡、滴道河乡、长青乡、红旗乡、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果树研究所、市蔬菜公司为六个检测点。分别检测地产春、夏、秋菜,地产果品,外进各种蔬菜。
1、送检样品时间要求
定于每年的5月10日,6月10日,7月10日,7月20日,8月10日,8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为送检样品日。
2、送检样品要求
样品可采用随机法取样,每次送检的样品不少于6种(秋菜及果品类样品可按当时生产的品种送检),避免采有病、过小或末成熟的样本,采样本时需在植株的各部位(上、下、内、外、向阳面和背阴面)采样,采样量为1克,每种样品保证及时采集、及时送检。
篇二:《1-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计划》
瑞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2014年工作计划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工程,进一步落实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根据德宏州农业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办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我站201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以努力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从源头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监测,主要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上市果蔬中农药残留及瑞丽市区域内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全年完成2800个样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合格率90%以上,检测结果及时归档整理,并上报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
(一)监测对像蔬菜、水果
(二)监测地点瑞丽市区域内综合农贸(批发)市场以及辖区内蔬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