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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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的建后管护,做到重建也重管,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x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政办〔x〕9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管护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已颁发“两证一书”(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协议书)的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堤防、河沟渠等。
二、管护细则
(一)堤防
1、有专人管护,非汛期(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下同)每旬巡查一遍,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下同)每周巡查一遍,汛期降雨每日巡查1-3遍,乡镇(街道)、村(居)管护界限接头处应交叉巡查10-20米,以免漏查。
2、检查内容为临河堤坡有无裂缝、滑坡、崩塌等险情,背河堤坡和坡脚有无渗水、管涌、裂缝、滑坡、漏洞等险情,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有巡查记录。
3、堤顶无起伏坑洼、排水通畅,堤防管理范围内无高杆植物、无非法开垦和种植、无违章建筑、无人为毁坏情况、无垃圾和污水排放;保护好临河监测和宣传等其他设施。
(二)小水库
1、有专人管护,非汛期每旬巡查一遍,汛期每周巡查一遍,汛期降雨每日巡查一遍,做好巡查记录、水位记录。
2、检查内容为水库大坝迎水坡有无裂缝、塌陷等险情,背水坡有无渗水、管涌、裂缝、滑坡、漏洞等险情,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有巡查记录。
3、放水涵及溢洪道汛前、汛后各检查一次,对涵洞启闭设施进行清洗、上油、维护,确保启闭房门窗完好干净、涵闸无锈蚀,启闭机丝杆无变形、启闭灵活,闸门不漏水;查看溢洪道陡坡岸墙等建筑物有无损坏倒塌等非正常状况,对溢洪道内杂物进行清除,确保溢洪道畅通。
4、坝体管护做到坝顶路面整洁平整,迎水坡基本无杂草,背水坡坝面无高杆植物、非法种植、违章建筑、放牧,坝坡每年清障清杂不少于3次,保持坝面平整,坝坡无毁坏。
5、灌溉期间及时开闸、关闸,做好节水、保水工作。
6、在显著位置设立防溺水警示牌。
(三)小水闸
1、有专人管护,非汛期每月巡查一遍,汛期每旬巡查一遍,汛期每次降雨过程前后巡查一遍,检查启闭房门窗、启闭设施、闸门等是否完好,检查涵洞、闸门是否漏水,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有人为破坏及时上报。
2、汛期、汛后各保养一次,对启闭设施进行清洗、上油等保养,确保涵闸启闭灵活。
(四)小泵站
1、有专人看管和值班,防止偷盗和故意损坏事件发生;机房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开展日常维护保养,保持机电设备完好,确保正常运行。
2、机房门窗完好干净卫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所有设备分类编号、建账、立卡,做到账、卡、物相符,技术资料齐全,原始记录准确完整。
3、在进出水池位置设立防溺水警示牌。
(五)塘坝
1、有专人看管;非汛期每月巡查一遍,汛期每周巡查一遍,汛期降雨每日巡查一遍,做好巡查记录;
2、塘埂无高杆植物,无非法种植,无违章建筑;每年清障不少于2次,保持塘埂面平整,埂面无毁坏。
3、放水涵闸等配套建筑物汛前和汛后各保养一次,保证完好、干净、无锈蚀、启闭灵活;
4、灌溉期间及时开闸、关闸,做好节水、保水工作;
5、在显著位置设置防溺水警示牌。
(六)中小灌区河沟渠。
1、有专人管护,非汛期每月巡查一次,汛期每周巡查一次,重点检查沟渠堤埂、渠系建筑物、引水放水设备、输水管道、抽水设备等设施,巡查要有记录。
2、渠道无高杆植物,无非法种植,无违章建筑;沟渠内无垃圾、淤积及阻水建筑物;汛期前、后对沟渠配套建筑物各保养一次。
三、考核与奖惩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列入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汛前(3月中下旬)和汛后(10月中下旬)分别由市督查和目标效能管理办牵头,组织市水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工程管护情况进行考核;2次考核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考核得分在90-95分的拨付90%,考核得分在80-89分的拨付80%,考核得分在70-79分的拨付70%,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扣除当年奖补资金。各地要创新管护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管护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管护,都要与管护组织(人)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奖补的管护经费也可以用于购买必要的管护设备、工具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