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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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措施
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是搞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基础,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支部确定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的途径
1.让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三会一课”),以及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培养政治素质;
2.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社会工作;
3.培养联系人工作,每季度由党支部安排的两名党员联系人至少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话,并做好记录;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的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考察内容如下:
1.考察政治立场;
2.考察思想觉悟。主要看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等;
3.考察现实学习情况;
4.考察现实工作表现;
5.考察组织纪律观念;
6.考察群众基础情况。
五、发展对象的确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安排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