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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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树立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理念,以“六五”普法为契机,以深入开展“法治安居”建设为手段,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施融城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一)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各种成功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全面展示我乡“五五”普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适时召开全乡“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
(二)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部门单位、广大群众对“六五”普法的意见和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深入分析“六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省、市、区的部署,结合安居实际和“十二五”发展的需要,科学制定好全乡的“六五”普法规划,确保我乡“六五”普法从一开始就能够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实施。
(三)加强对“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指导督促。乡级各部门、村(居)民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的动员部署工作。
(四)加强“六五”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宣讲员、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切实加强对普法队伍的培训。
(五)积极扩大“六五”普法的社会影响。通过广播、法制宣传专栏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在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在促进“平安安居”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动全乡普法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
(五)围绕全乡重点工程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系列专项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一)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我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二)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加大对“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
(三)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通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
四、深化“法治安居”创建,提高全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安居”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创建法治城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在认真
总结“法治安居”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法治安居”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加强检查考核工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及部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政务公开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考核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实行法律论证、法律评价、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制建设。
(三)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指导各行业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整顿经济秩序、净化社会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焦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五、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充分发挥传媒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制新闻宣传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强化大众传媒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社会责任,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法治马家建设,扩大社会影响。
(二)进一步发展法治文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主题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充分发挥图书室、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促进村社、校园、企业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
(三)巩固普法宣传阵地。继续在村社加快法制宣传栏、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部门在乡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充分发挥村社法制学校、法律书屋的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形式多样搞好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假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法制意识,强化群众依法维权观念,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六、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部门落实“六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治工作等全面考核内容。
(二)落实普法经费。普法专项经费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的要求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到位,并与我乡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逐年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乡普法依法治理督查组、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参与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有效平台,共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