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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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42
质量控制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质量控制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实现在生产质量控制、检验过程当中操作标准化,以确保人身安全,无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质量控制组在生产运行当中的质量检验、取样、制样及组内检验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3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
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腐蚀、中毒、高温灼伤、粉尘污染、噪音污染
4 内容及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2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4.2具体工作安全要求及内容:
4.2.1取样前对取样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4.2.2下楼梯时要一手扶住楼梯,防止滑跌。
4.2.3夜间工作时要穿反光工作服,在取样过程中靠右慢行,注意躲避车辆。
4.2.4取熟料样品时要注意避免熟料烫伤,注意脚下散落熟料防止摔滑。
4.2.5测量比表面积时检查设备是否漏电完好,避免触电。
4.2.6使用玻璃“U”管时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压坏玻璃管造成对人体割伤。
4.2.7拧取样桶时应扶好扶手,取样前应戴好防尘眼镜和防尘口罩,必须穿长袖工作服。
4.2.8取散装水泥时,系好安全带,由两人协作取样,取样前戴好防尘眼镜和防尘口罩。
4.2.9取窑头及窑尾水质进行水化检查时应做好个人高温防护、防止烫伤。
4.2.1水化装置所加药品在高浓度下均具有毒性和腐蚀性,进行药品的补充及稀释时必须穿好防酸碱鞋、穿戴好防酸碱防护服,做好安全措施才能进行加药。长期停运时,应将药箱或管道中的积存药液排出,并清洗干净。
4.3工作设备安全要求及内容:
4.3.1粉磨样品制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4.3.2使用烘箱时注意检查防护装置完好,避免烫伤、
电伤。
4.3.3测定三氧化硫及游离钙时注意化学试剂溅入眼睛、烫伤。进行滴定操作时将滴定管固定好。
4.3.4搅拌溶液时用力要适中。加热纯净水时严禁用湿手插电源插头,手指不要伸到插孔内并戴好线手套。
4.3.5使用玻璃器皿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压坏玻璃管造成对人体割伤。
4.3.6使用振动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
4.4组内酸、碱使用注意事项:
4.4.1所用试剂必须有标签注明名称、浓度,严禁使用没有标签的试剂。
4.4.2各种溶剂和药品不得敞口存放,凡能产生有刺激、腐蚀性、有毒和恶臭气体的操作必须带防护手套,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离岗。
4.4.3配制硫酸时,必须将硫酸缓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断的搅拌,绝不能将水注入硫酸中。
4.4.4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试剂,以免发生事故。
4.4.5 启用有毒物品及有挥发性、刺激性类的试剂时,严禁将瓶口对准自己或别人,加热煮沸时如有沸腾现象,应在溶液中加入玻珠、瓷片等避免之。
4.4.6 各种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火源使用。进行易
燃试验操作时,必须用水浴、沙浴或电热套加热,不能使用明火加热。
4.4.7 使用强碱、强酸及氧化剂要谨慎,严防烧伤;凡装过强腐蚀性、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容器,使用后操作者应及时清洗干净。
4.4.8蒸馏和加热时,液体量不能超过容器容量的
2/3。
4.4.9 操作结束后必须洗手,试验中的一切药品不得带出室外,用剩的药品如数归还。
4.4.10 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器皿放好仪器药品。
4.4.11 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废液贮存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处理,经适当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有毒物品按规定处理。
4.4.12 用于回收的废液的容器应分类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4.4.13 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4.4.14 检测完毕后,必须清点仪器,摆放整齐,作好清洁工作后才能离开。
4.5设备检修与维护
4.5.1 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办理停电签字手续。
4.5.2应保证分析仪器设备的时效性,仪器、设备应规
范使用并进行日常维护。
4.5.3按周期对分析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化验分析,如检定不合格,应立即进行维修,维修后再进行检定,检定仍不合格者,按规范程序进行报废。
4.5.4水化检验室内设备开车前:(1)应确认待启动设备上没有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完好、到位。(2)应检查转动设备各部位紧固是否牢,泵长期停运后再次运转时,需排放泵入口侧的空气。(3)必须检查装置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药箱中的液位及泵体润滑油位,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联系开机。
4.5.6水化检验室内设备开车后:(1)应严格按照化验结果进行药液的稀释、补充作业。(2)当液位在搅拌机叶片上方300mm以下时,禁止搅拌机运行,以免发生振动或传动轴偏摆造成传动轴永久变形。(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加药量来调整加药泵的柱塞行程,避免加药量的错误导致设备的损伤。
4.5.7设备起动后需检查确认泵的旋转方向正常,运行中应对药箱中的液位,进出口压力进行监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泵体进行拆卸、调整。应注意检查药液是否冻结或低温下药液中是否有结晶体析出,若有上述现象,应采取措施。
5事故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