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最新版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9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二)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
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七)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
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设备、医疗物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考核,对医疗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意愿,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医疗纠纷。
第三章医疗安全第九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风险防范,对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可靠。
第四章医疗设备和药品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服务的需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和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
第五章人力资源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医务人员。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完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对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和知情权。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在诊疗过程中不得违背医德医风。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质量标准和责任分工。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和可靠。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卫生防护,做好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和感染控制。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纠纷的处理和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医疗差错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做好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评价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核。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激励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官方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官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效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是医疗机构的基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职业操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第四条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层和基层,领导层由院长领导,基层由各科室负责人领导。
第五条院长负责医疗机构全面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承担医疗机构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监督医务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
第三章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医务人员拥有接受和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有权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诊断。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的利益为第一位,尊重患者的意愿,严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提供安全、有效、合理的医疗服务。
第四章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行使医疗权限,不得从事与医疗服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主动学习和掌握医疗技术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不得对患者进行歧视和侮辱,严禁虐待患者。
第五章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处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客观地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并对医疗事故和纠纷进行归档和记录。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发生的事故和纠纷,应当如实向医疗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患者因医疗事故和纠纷造成轻微伤害的,医疗机构应当给予慰问和适当补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主要规章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医疗安全为宗旨,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具备合法的执业许可证,按照规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医疗机构高效运行。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行业规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医疗行为规范第九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关爱患者生命。
第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确保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加强医患沟通,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尊重患者意愿。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医疗质量目标,加强医疗质量监控。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质量缺陷。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机构最新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编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定期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医疗管理制度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处理、病历管理、医疗设备维护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监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诊疗标准制度,保障医疗诊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医疗人员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疗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人员的履职制度,明确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人员的职业操守制度,规范医疗人员的职业行为和言行举止,保障患者权益。
第四章医疗服务制度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急救服务、预防保健服务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制度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和赔偿制度,妥善处理患者投诉和赔偿请求。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制度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监督和自查,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监管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整改要求。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四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卫生室工作日程,认真抓落实,成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使用门诊日志,有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用品消毒、灭菌记录,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3、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卫生活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诊断室工作制度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3、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4、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措施。
5、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树立良好医德。
治疗室工作制度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____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____%的浓度。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____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
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____周者重新灭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标准模板(三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标准模板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标准模板(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1、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2023最新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总则⒈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医疗机构的安全与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⒈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由董事会、行政部门、医疗科室、护理部门、后勤部门等组成。
⒉董事会负责决策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制定重大决策,行政部门负责机构的具体管理和日常运营。
⒊医疗科室负责医生的业务管理和医疗服务的提供,护理部门负责护理人员的管理和护理服务的提供,后勤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人员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恪守医疗伦理,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⒊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进修进行规定,提升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四、诊疗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⒉对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使用进行规定,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⒊医疗机构应建立起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质量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监控和评估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⒉医疗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⒊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改进医疗服务的不足之处。
六、安全管理⒈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医疗服务的安全。
⒉对医疗机构的设备、消防装置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
⒊对医疗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进行规定,及时处理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⒈人员管理制度附件⒉诊疗管理制度附件⒊质量管理制度附件⒋安全管理制度附件八、法律名词及注释⒈董事会:医疗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决策重大事项。
⒉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日常运营。
⒊医疗科室:负责医生的业务管理和医疗服务的提供。
⒋护理部门:负责护理人员的管理和护理服务的提供。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行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注重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立院长负责整个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直接下设各个科室。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院长委托的具体工作事项,医生护士等人员均需服从科室负责人的指挥。
第八条医疗机构设立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务部门负责医生的职称评定、科研工作等业务,护理部门负责护士的管理工作,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行政事务。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做好奖惩措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门诊就诊和急诊值班制度,保障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进行审核评估,确保医疗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预防医院感染。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记录和医疗档案的管理,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医疗机构利益。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对患者的服务意识,保障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密切配合,互相信任,共同做好医疗工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服从医务部门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变动医疗方案和用药。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全体员工应当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行,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医疗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本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尊重患者和家属,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行为。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医疗操作和处理,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护医疗机构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转移医疗设备和药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守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按时到岗上班,不得旷工迟到。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改动或混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或进行其他个人事务。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做好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不泄密原则,不得私自拍摄、复制和传播医疗机构内部信息。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出色和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所有,并由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治规章制度(最新版)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治规章制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站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业务实施管理、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认定。
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卫生局的配合下,负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认定。
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方便就医原则。
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布局,优先考虑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二)结构合理原则。
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体应当是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符合条件的中医院应当认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三)动态管理原则。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和医疗费用控制等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重新认定其定点资格的依据。
(四)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评估,不得收取费用。
第五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件。
(二)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收费、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具备与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适应的规模、功能、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最新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的人权和尊严,积极提供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六条患者有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由,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第七条患者有获得全面、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信息的权利,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需求提供相关信息。
第八条患者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操作前应向患者充分解释,并获得患者的同意。
第九条患者有隐私保护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条患者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的权利,医疗机构应积极采纳患者的意见,并及时处理投诉。
第三章医疗行为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本着敬业精神和专业知识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尽职尽责,按照医学原理和规范制定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和护理规范,确保操作安全和护理质量。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意愿,根据患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护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学伦理,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滥用医疗技术,不得虐待或歧视患者。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更新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遵守临床实践指南和医疗操作规程,规范医疗行为和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事故分析和不良事件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工作。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熟悉和正确使用医疗设备,保养设备并定期进行维修。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做好医疗记录的书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规定保存。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最新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注射室工作职责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
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
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疗十二项规章制度最新
医疗十二项规章制度最新
第一项,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疗伦理,尊重病患的人格和尊严,不得随意泄露病患的隐私信息。
第二项,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医疗技能和职业素养,不得从事超出自己专业范围的医疗行为。
第三项,医务人员不得收受患者的红包礼金,不得索取回扣,不得擅自开具虚假诊断及医疗报告。
第四项,医务人员不得对病患进行过度治疗,不得乱用药物,必须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开展医疗工作。
第五项,医院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风险防控,确保医疗安全。
第六项,医院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和谐。
第七项,医疗机构必须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权益,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第八项,医院必须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九项,医院必须建立医患交流平台,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第十项,医院必须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反应和救治能力。
第十一项,医院必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二项,医疗行业必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学习,提供持续教育和培训机会,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以上就是医疗十二项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医疗行业的服务水平,保障病患的健康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希望医疗行业能够按照这些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整体水平,为人民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室内环境应保持静谧与整洁,严禁吸烟行为。
对于上架陈列的期刊,阅读完毕后需归还原位,未经管理人员明确许可,不得擅自携带期刊离开。
四、微机工作管理规范(一)所有工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时,必须秉持爱护之心,严格遵守既定的操作程序与规范。
对于各类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病毒检测与清理,而外单位的软件,在未经病毒检测处理之前,严禁使用与复制。
(二)保密制度需得到严格执行,各类资料的保管工作需细致入微。
在使用过程中,一切活动均应遵循相关保密制度,严防资料外泄、遗失或泄露。
(三)机房作为工作重地,进入前需穿戴工作服并更换拖鞋,以维护机房的整洁与秩序。
机房内严禁吸烟、会客喧哗、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同时,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机房。
(四)信息资料的管理需指定专人负责,任何调用、复制行为均需经过领导审批,特别是涉及密级的资料,更需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工作结束后,务必关闭计算机及电源,并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无虞。
第四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医院感染,应深入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在此基础上,构建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三级监控组织体系,全面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与改进。
(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需根据医院感染监测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具体而言,应每半年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抽样调查与检测;同时,每月开展一次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调查工作;还应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与评估。
(四)各科室应明确指定医师或护士长作为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的负责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最新版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卫生所门诊医生在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3.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4.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5.对危重、疑难、手术等复杂疾病及时请上级(卫生院)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6.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7.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8.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1.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
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5.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7.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8.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9.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作药敏试验者必须作药敏试验。
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0.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三、防疫工作制度1.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2.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三)坚持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四)坚持廉洁自律,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医疗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理事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二)院长办公室:负责医疗机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三)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四)护理部:负责护理业务管理、护理质量控制和护理安全管理;(五)财务科:负责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六)后勤保障科:负责医疗机构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理事会:负责医疗机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二)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制定和实施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三)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四)护理部:负责护理业务管理、护理质量控制和护理安全管理;(五)财务科:负责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六)后勤保障科:负责医疗机构后勤保障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是本医疗机构的核心工作,各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规定和标准;(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医疗质量管理职责;(三)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四)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一)医疗质量目标管理;(二)医疗质量考核评价;(三)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四)医疗质量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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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卫生所门诊医生在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3.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4.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5.对危重、疑难、手术等复杂疾病及时请上级(卫生院)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6.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7.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
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8.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
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5.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7.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8.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9.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作药敏试验者必须作药敏试验。
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0.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三、防疫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2.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4.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做好防疫工作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站之能胜。
四、药房工作制度
1、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3、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5、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
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6、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
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作出购药计划。
7、处方当日结算,并与收费处核对,药房每季度盘点一次。
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五、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
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新农合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6.卫生所会计及时监督检查卫生所财务活动情况,逐月做出财务分析,协同所长搞好卫生所工作,按时记账、算账、报账。
六、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遵守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无菌观念,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坚持一人一针一筒制度,杜绝医源性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2、消毒液配制方法要符合要求,定期更换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5—10月份每周更换两次,其余月份每周更换一次。
3、敷料、注射器、压舌板均需高压灭菌,做到一人一换一用。
4、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渍,地面用来苏儿喷洒消毒。
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七、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及时为有关单位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积极宣传优生优育、孕产期保健、科学育儿和计划生育工作。
5.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各项统计,认真填写有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八、观察室工作制度
1.观察室留观病员由医师,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观察室床位,按床编号,挂床头牌,病员离院时应更换卫生被服,并进行消毒. 3.建立观察记录,及时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情况,并保管好。
4.留观病员需要留陪护进行陪护
九、值班工作制度
1.卫生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及时接班,交接工作。
衣帽整齐挂牌上岗。
3.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卫生所安全。
5.禁止值班人员饮酒、下棋、打扑克等,要树立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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