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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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下载可编辑...(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基层反映:浅析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浅析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浅析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析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市场的高效、便捷、低交易成本的竞争优势促使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网络进行商业活动,但是,随着网络交易量的增加、交易数额逐年递增,网上的违法行为也大量涌现。

作为一名基层分局工作人员,对于基层网络监管的现状及应对,有以下粗浅体会认识:一、目前网络市场交易现状(一)经营主体不规范,无照、超范围经营现象严重。

据初步调查,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网上经营者达到60%以上。

同时,也严重存在着大多数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处在一种打“擦边球”的状态,为规避办理相关许可经营证照而超范围经营。

网络活动是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电子商务市场的虚拟性导致了其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仅仅在网络上浩大的信息海,靠人工检索,无法全面准确的巡查到网店无照、超范围经营。

(二)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处罚难。

网络市场交易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虚拟市场进行的交易行为,网页信息、交易记录等证据容易删除并篡改、难固定。

产生消费纠纷后,当事人可能在网上将违法内容瞬间删除,而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若未能及时保留证据的情况下和当事人进行质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这为违法行为处罚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网络市场监管人员技能、工作装备不到位。

既精通业务,又能熟练网络操作是监管好网络市场的必备前提,现实情况是,基层年轻同志偏少,年龄结构成为熟练网络操作的拦路虎。

要监管好网络交易需监管人员同时掌握互联网相关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但目前,基层监管手段仍停留在搜索网页、上门采集信息及二版软件查找。

客观上讲,基层分局离监管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二、做好基层网络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一)加强网络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

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研究及政策建议

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研究及政策建议

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研究及政策建议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中国网络商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商品交易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如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欺诈行为等,给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带来了严峻挑战。

因此,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亟待加强,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目前,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面临着一些困境。

首先,互联网的快速更新和发展使监管部门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模式缺乏有效监管经验。

其次,网络商品交易涉及全国各地,跨省交易的特点使监管难度加大。

此外,网络商品交易的虚拟性和随意性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为了解决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现状问题,有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能力提升。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监管水平。

同时,推动监管部门与电子商务平台和支付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欺诈行为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权责与标准。

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规范,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对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和欺诈行为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第三,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实时监管和数据分析,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环节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第四,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宣传教育力度。

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平台和可信商家进行交易。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和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共同提高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水平。

综上所述,中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关于新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思考

关于新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思考

关于新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思考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商品交易也得到了空前的增长。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缺失。

本文将探讨新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思考,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背景介绍网络商品交易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

无需出门,只需通过手机或电脑,即可随时随地购买所需商品。

然而,由于监管手段的滞后以及一些不法商家的存在,网络商品交易也面临诸多问题。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1. 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由于网络商品交易的特殊性,一些不法商家往往以低价、高质量等各种手段骗取消费者信任,但实际上所售商品可能是假冒伪劣的。

2. 消费权益难以保障: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难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退货、退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3. 监管手段落后:传统的监管手段对于网络商品交易来说已经无法满足监管的需求。

一方面,纸质合同在网络交易中难以实施;另一方面,监管机构的力量和手段不足以有效监管海量的网络商品交易。

三、新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思考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新型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方法。

1. 强化平台责任: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是商品交易的核心环节,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平台应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管理,建立起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假冒伪劣商品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2.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应当向消费者公开透明,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商家的信誉等,从而更好地做出消费决策。

3. 提高消费者教育和知识普及:通过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力度,提高其对于网络商品交易的了解和认知能力,从而提高消费者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4. 加强协同监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合作,共同建立起监管机制。

另外,可以引入第三方平台,通过数据挖掘等技术手段来监测网络商品交易的情况。

5.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范围和方式。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难点及解决方法纲要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向工商部门提供自然人网店信息,将导致工商部门不能确切掌握辖区内网店数量,无法建立准确的网络经济户口,有的网店为了逃避监管,有意将所在地填写为外地或国外(境外),造成了监管的不便。

另外,目前监管中遇到的难题和解决办法简要叙述如下,仅供参考:1.难点:网络监管法律滞后问题。

解决方法:加快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工作。

工商部门应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电子商务立法相关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反映工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的经验做法和面临的困难问题。

2.难点:网络监管过程中,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欠缺。

解决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

围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一批例如《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网络商品经营者经营统计资料报送规定》、《非法主体网站监督处理办法》、《网络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协作指引》、《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规范发展的意见》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难点:网络抽检无规范性方式方法,容易引起行政纠纷,例如淘宝“大战”工商总局。

解决方法:制定网络商品抽检办法和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4.难点:技术监管能力落后。

解决方法:以企业依法公示涉网信息和大数据应用于监管服务为契机,优化市场网络监管平台功能作用,着力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以搜索引擎为核心,推进平台应用。

不断推动优化网监平台搜索引擎系统服务方式,提高全网级搜索服务的查准率,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

结合各地网络市场监管的实践,逐步改进“垂直搜索”和“在线搜索”的应用方法,完善和丰富搜索语义库。

二是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思路,指导各地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三是强化查办网络案件的技术支撑,改善平台应用环境。

完善网监平台案件信息协办功能模块,改进案件协查协办流程,不断提高案件流转、转办的信息化水平。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问题 研究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问题 研究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交易已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

与此同时,网络交易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例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盗刷银行卡等。

因此,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监管面临的问题1.监管标准不够明确目前,我国对网络交易的监管标准还不够明确。

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对网络交易的监管标准也存在差异。

这就给网络交易的监管带来了困难和挑战。

2.监管手段不够丰富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监管手段主要包括网上监管、监管举报、投诉处理等。

这些手段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但还不够全面和有效。

例如,针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手段进行打击。

3.违法成本低目前,网络交易违法成本较低。

网络交易平台一般只对卖家进行处罚,而对于违法买家的处罚则较少。

这使得网络交易中的一些不法分子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的措施和建议1.制定更明确的监管标准加强网络交易监管首先要制定更明确的监管标准,明确各种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

这可以减少监管过程中的误判和漏洞,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2.完善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手段也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的重要措施之一。

应该发挥网络监管的优势,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问题的打击力度。

同时,也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用户的服务和维护。

3.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也是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网络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应该加快网络交易法律规范建设的进程,填补相关法律缺失和漏洞,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犯罪行为。

三、结语网络交易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

我们需要制定更明确的监管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打造更加公平、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推进网络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食品网络交易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石嘴山市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城市,食品网络交易市场也不断扩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重点探讨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信息不透明。

在现实商场购买食品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亲自观察食品的外观、品牌、保质期等因素进行选择。

然而,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只能依靠卖家提供的产品图片和文字描述进行判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虚假宣传的可能。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他们很难判断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是监管能力薄弱。

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新型网络交易模式层出不穷,监管部门往往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石嘴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和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大量网络交易的监管需求。

此外,监管部门还面临着技术手段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无法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食品网络交易。

再次,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也是石嘴山市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一。

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不合格产品、售后服务等问题频频发生,而消费者往往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石嘴山市对食品网络交易的惩罚力度相对较轻,缺乏行之有效的制裁措施。

这无疑给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监管失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首先,加强信息公示和监管平台建设。

监管部门应主动公布具备资质的网络食品交易商家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

同时,应加强监管平台的建设,实现食品购买记录的电子化,提供消费者的投诉渠道和处罚结果查询,提高交易的公开和透明度。

其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监管部门应增加人员和经费投入,提高监管能力。

同时,应积极引入互联网技术,建立食品网络交易的大数据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食品交易的规模、品质、安全等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上接第12页)“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监管网络市场的法定职责。

随着近年来网络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监管改革的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分工协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也专门印发意见,部署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

如何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监管好网络市场,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工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围绕上述课题,山东省工商局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网络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网络市场发展迅猛,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2014年,山东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3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24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29%。

蓬勃发展的网络交易,让消费者体验到了极大便利,并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与此同时,网络交易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规范问题,影响了网络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平台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有的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身份信息审查登记不到位,经营者身份、地址、电话等信息不详实,导致工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杨宜新作者:杨宜新,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活需求方面依然要需求驱动。

国家要保证百姓的基本生活资料生产的需求得到满足(如:粮食、住房、基本医疗教育条件、环保、供水、供电、生活起居等),并限制资本对这些产业的控制。

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则可以完全放开,走百分百市场之路,鼓励创业创新,不怕失败。

用国家社会保障和事业救助的方式保生活底线,但不补贴创新失败和金融风险失败。

真正的创新者,努力的目标不仅是通过创新得到的利益,更是一种信仰的追寻。

盖茨、乔布斯和波茨伯格、屠呦呦等人,都是很杰出的代表。

对于他们,创新是一种事业,一种追求,一种兴趣。

很多科学家、企业家从创新中得到的回报不是金钱而是创新的成功喜悦和骄傲。

而功利性的创新,对社会、人类并不一定有可持续的价值,反而鼓励钻营和投机倒把。

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问题分析

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问题分析

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问题分析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影响了我们的消费习惯和意识形态,不仅如此,在互联网上,商家也可以利用各种方式进行促销活动,如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

但是,这样的便利性也带来了繁琐的管理工作和频繁的监管事件。

本文将分析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问题,并提出对策。

网络和传统市场是有区别的,网络市场的主要特点是用户群体广泛、交易量庞大、信息流动快速等。

这些特点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一方面,互联网上大量的信息涌入让监管部门很难分辨哪些是真实、良性的信息,哪些是虚假、有害的信息。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过于强势会给创业者、普通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市场监管在互联网上需要采取全新的思路,并且改变在传统市场上的模式。

监管部门需要提高网络硬件设施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电商平台、搜索引擎等进行监管,从源头上筛选一些虚假、违法的信息。

另外,监管部门还可以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监管和审批,对违规行为和虚假广告进行处罚,加强对电子合同等的监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当然,监管部门不可能完全靠自身的力量去保证网络市场的正经经营。

市场监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消费者起到的作用尤为重要。

消费者应该对网络上的商家、品牌有较高的甄别能力,不要被虚假广告所蒙蔽,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在遭遇诈骗和假货等问题时要及时举报。

网络市场的监管问题是一个全新但又千篇一律的问题,它充满机遇和挑战,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解决。

只有采取全面的、创造性的、系统性的监管措施,才能使网络市场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市场监管网络违法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综合治理等方面作出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面对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覆盖面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技术性强等特征,传统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模式、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以适应建立网络市场综合治理体系的需求。

一、网络案件查办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网络巡查能力不匹配,网络案件线索发现难通过网络巡查发现网络违法行为线索,是网络案件查办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但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巡查能力与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履职要求存在不匹配,尤其是案源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相对缺失。

绝大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网络案件案源信息的渠道和手段偏于传统,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案件主要来源于“12315”投诉举报平台、职业打假人的举报、其他部门移送或移转以及现场检查等,案源信息获取处于被动获取状态,尚未实现案源信息获取的自动化、主动化。

此外,不少网络案件举报线索内容模糊,执法人员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不少消费者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发生网络侵权后经常选择沉默,导致网络违法行为线索被人为切断。

(二)网络技术能力不匹配,网络案件证据获取难。

网络案件查办关键在证据获取,网络案件查办和常规线下案件办理的最突出的区别就是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传统案件证据获取主要靠人、靠经验,而网络案件证据获取具有较强的技术依赖性,需要使用专门的技术工具对电子证据加以固定。

由于大多网络违法案件是行为人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实施的远程、非接触性违法行为,因此对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办主要依赖于对违法行为使用电子证物的提取、勘验检查。

电子数据具有高速流转、虚拟性、可修改性、不稳定性等特性,要求执法人员在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后,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一旦错过取证时机,后续的案件查办将会很难再取得突破,或者在证据合法性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杨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

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

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

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

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

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

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

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

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

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

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上接第12页)“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监管网络市场的法定职责。

随着近年来网络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监管改革的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分工协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也专门印发意见,部署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

如何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监管好网络市场,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工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围绕上述课题,山东省工商局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网络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网络市场发展迅猛,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2014年,山东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3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24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和29%。

蓬勃发展的网络交易,让消费者体验到了极大便利,并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与此同时,网络交易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规范问题,影响了网络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平台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有的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身份信息审查登记不到位,经营者身份、地址、电话等信息不详实,导致工完善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杨宜新作者:杨宜新,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活需求方面依然要需求驱动。

国家要保证百姓的基本生活资料生产的需求得到满足(如:粮食、住房、基本医疗教育条件、环保、供水、供电、生活起居等),并限制资本对这些产业的控制。

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则可以完全放开,走百分百市场之路,鼓励创业创新,不怕失败。

用国家社会保障和事业救助的方式保生活底线,但不补贴创新失败和金融风险失败。

真正的创新者,努力的目标不仅是通过创新得到的利益,更是一种信仰的追寻。

盖茨、乔布斯和波茨伯格、屠呦呦等人,都是很杰出的代表。

对于他们,创新是一种事业,一种追求,一种兴趣。

很多科学家、企业家从创新中得到的回报不是金钱而是创新的成功喜悦和骄傲。

而功利性的创新,对社会、人类并不一定有可持续的价值,反而鼓励钻营和投机倒把。

网络交易监管的困惑、难点及对策和建议

网络交易监管的困惑、难点及对策和建议

综合执法•网络交易监管的困惑、难点及对策和建议今年以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加快了商业智能化、数字化脚步, 2020年短视频带货、直播带货呈现爆发 式增长,直播带货成为2020年电商营销 的主力军,今年“双十一”也成为疫情 后期第一个全民消费节,伴之而来的每 年“双十一”都会出现的不法商家抬高 打折、价格挖坑等各种现象随之涌现,为 切实履行网络交易监管职责,强化电子商 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 消费环境,作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宝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网络监管新机 制、新模式、新手段,主动作为,组织开 展了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取得了阶 段性成果。

—、基本情况在“双十一”到来之前,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 导小组,出台了《双十一网络购物节消费者权益保护 行动方案》,下发了市辖区和非辖区内电商和平台处 置办法。

突出了对含有“特供” “专供”等类似内容 的商品以及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品等违法行 为的整治。

通过建立与第三方专业网络交易监测机构 合作机制,将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AI 等技术引入传 统的网络交易监管,在宝鸡市“双十一网络购物节” 期间对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在线、 1688、盒马生鲜等200余个主流电商平台、交易类网 站、自建交易网站的网络交易行为进行全程监测和分 析。

共监测销售总件数约220万件,总金额约7570余 万。

违法违规线索4760余条,其中涉嫌“先涨后降” 线索4700余条;涉嫌使用“极限广告用语、虚假宣 传”线索60余条。

联合市电商协会向宝鸡地区参与 “双十一”营销的电商发起诚信经营倡议书,通过市 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消费提醒13条。

活 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行政约谈电商 企业12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819件(其中电 商网络销售方面的投诉举报51起)。

办结回复消费者投 诉、举报、咨询799件,办结回复率97.56%,共计为 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万元。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杨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

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

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

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

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

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

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

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

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

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

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

最后,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网店经营随意性也很强,朝开夕关的网店也不在少数,这对保证经济户口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带来困难。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杨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

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

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

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

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

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

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

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

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

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

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

最后,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网店经营随意性也很强,朝开夕关的网店也不在少数,这对保证经济户口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带来困难。

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分析与建议

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分析与建议

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分析与建议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成为了人们购物的主要渠道。

然而,电商平台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监管方面的问题,例如虚假宣传、售假和假冒等,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对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的现状目前,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自律机制等。

然而,现有监管机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监管法律法规滞后。

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一些新兴业态和新型交易模式的监管政策相对滞后,难以有效应对市场变化。

其次,监管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不同平台之间的监管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监管实施的效果不尽相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也受到了限制。

最后,自律机制不完善。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的中介方,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约束商家的行为,但是现实中存在一些平台对商家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的分析针对上述问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

首先,完善监管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电商市场的发展变化。

同时,加强对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电商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

其次,统一监管标准。

各级政府和电商行业协会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可以建立电商平台交易评价体系,对平台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为用户提供参考。

最后,强化自律机制。

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监管,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对于存在问题的商家,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开处罚结果,增加违规成本,形成压力,提高商家的诚信意识。

三、电商平台交易监管机制的建议1.加强信息披露。

电商平台应明确标注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同时,对于商品的评价和评级,应该建立公正、透明的机制,使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商品的质量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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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与监管对策
近年来,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有效实现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荣。

然而网络市场也显露出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网络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的“看门人”,市场秩序的“守夜人”和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必须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一、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络商品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防不胜防。

一些无良商家通过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和经过技术处理的图片介绍商品,出售一些假冒、伪劣、走私产品,造成广大消费者难以区分优劣、辨别真假,以至于上当受骗,相关类型的消费投诉逐年增加。

(二)经营资格真假难辨,交易安全令人忧心。

网络交易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些经营者不以实名登记,并伪造营业执照、授权书等图片蒙蔽消费者,其经营资格难以确认。

更有甚者伪造交易记录、诚信评价、质检报告等,欺骗消费者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争议纠纷责任推诿,维权追责困难重重。

网络交易所形成的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物流、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造成维权成本较高。

一旦出现争议纠纷,各环节经营者推责任、耗时间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权衡货值与维权成本后选择自己吃亏,更助长了责任推诿行为。

(四)恶性竞争手段繁多,诚信经营倍感压力。

由于网络市场覆盖面大、受众群体广,经营主体容易伪装和逃匿等特点,网络市场呈现出了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状态。

侵权方很容易利用信息的不易追查性,逃脱责任和政府监管,从事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

诸如误导消费和虚假销售、诋毁商家信誉,侵犯知识产权等等,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已是屡见不鲜了。

因为此类行为能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所以广大诚信经营者感到巨大经营压力。

二、造成网络交易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
(一)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最重要的特征,它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服的弊端,网络无法实现面对面的交易,只能通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在线聊天等来介绍商品、完成服务。

不法经营者为了欺骗消费者,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伪造诚信记录、交易评价、经营资格等。

(二)开放性。

网络的开放性为各阶层经营者提供了就业机会,带来了丰厚利润。

但网络市场的准入门槛极低,不能有效审查各类经营者的资质,造成部分缺乏职业道德、见利忘义的不法分子进入网络交易市场。

这些不法分子成为网络交易市场中的巨大风险点,消费者稍有不慎便会上当受骗。

(三)跨地域性。

网络交易的供需双方往往相隔很远,需要金融、物流、保险等多个行业共同完成交易,距离远、环节多很容易发生消费纠纷。

然而动则几千公里的维权追责之路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形成了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局面。

三、对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的建议与意见
工商部门对于实体市场的监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优秀的队伍,但是面对以网络为载体的市场监管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关的经验技术、监管手段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

因此,工商部门必须与时俱进,有针对性的更新监管技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入手:
(一)嵌入式电子执照。

探索电子版营业执照,由全国各地方工商部门负责审查网络销售从业者资料,并上传至国家总局服务器,统一存储。

总局提供跨平台的标准化嵌入接口,同时引入密码、数字证书、加密狗等认证技术,确保营业执照与其网店、网页无缝衔接、一一对应。

电子执照可以有效避免各类服务平台提供者对网络交易从业者的资格审查所存在的差异性,有效打击虚假资料、伪造执照行为,为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资料。

(二)自动化接诉平台。

以现有12315平台功能为基础,建立全方位网络消费服务平台。

一是自动将各类投诉、举报、申
述分派给具有管辖权限的工商部门;二是动态跟踪功能,记录各类处理信息,对于处理超期情况能够及时预警;三是与电子执照系统数据共享,可以将投诉信息与电子执照绑定;五是规范远程坐席电话受理服务,逐步建立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资料库,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消费服务咨询,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自动化的接诉平台将有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并逐步成为全国最权威的信用评价平台,使消费者可以实时查询商家被投诉、申诉的情况,全面掌握商家的经营资格、信用状况等,促使网络交易市场经营者重视每一位消费者、每一笔交易。

(三)规范性合同文本。

新三定方案赋予了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网络交易合同涉及各行各业,种类繁多,交易细节各不相同。

不规范的合同是造成消费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工商部门作为合同监管职能部门必须及时梳理各类网络交易合同,高度抽象出共有属性,提出通用范本。

通用范本应包括生产、销售、支付、快递、保险等环节中的共通点,明确划分交易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

(四)数字型法律文书。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让工商部门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有了法律法规支持,但是诸如《警告》、《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和签收却给工商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网络市场经营者的联系方式主要以电子邮箱、电话、手机、聊天账户为主,
其地址的不确定性,造成法律文书的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很难实现。

所以探索数字型的法律文书具有现实意义,尝试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工商数字签名,将各类法律文书数字化,通过邮件、彩信等形式完成送达和签收,既节省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行政效率。

作者:陈先
审核领导:杨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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