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计划表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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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计划表
1、关于安全生产费都包括哪些?能否提供一张详细的表格清单?
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2)安全资料的编印百、安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置等费用;
3)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
4)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度用品费用(包括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
5)危(wei)险源(包括重大危(wei)险源)、事故隐版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
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
7)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援预案权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
8)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
9)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
10)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科技投入;
2、求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落实情况
1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六条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 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 5 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 4 元,井下矿山每吨8 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 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 1 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 2 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 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 米,产品用于建造、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 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第七条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第八条建造施工企业以建造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造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造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再也不重复提取。
第九条危(wei)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 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 万元至10000 万元(含)的部份,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 万元至100000 万元(含)的部份,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 万元以上的部份,按照0.2%提取。
第十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三)危(wei)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 1.5%提取。
第十一条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允许,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安全生产经费
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公共安全事故赔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科技研究、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等工作投入。
2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范围
1 、完善、改造和维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 、配备必要地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wei)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 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方案
方案应提交项目总监办审核,主要内容为:1、工程概况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 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人员
2-2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3 工程项目开始及各施工过程中的措施
3、本工程估计投入的安全经费
4、安全经费的管理
5、安全经费的使用范围
6、安全经费的使用方案
7、安全生产经费总体使用计划(表)
3、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生产投入台帐、投入清单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合用范围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78 号文)》的通知(中国化工发财「2022」43 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 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 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
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 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
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
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 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
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份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
序号全年实际销售收入提取标准备注
1 1000 万元(含)以下4%
2 1000 万元至10000 万元(含)部份2%
3 10000 万元至100000 万元(含)部份0.5%
4 100000 万元以上部份0.2%
5.9 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wei)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 公司在本办法第9 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 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份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 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
我帮你一个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需要根据
你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普通编制一下就过了,安全部门不会查你财务细账的。
4、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标准与计算方法
超额累退,应当比照个税的计算方式计算应该就可以了。
比如营业收入为1200 万,其中1000
万按照3%提取,剩余200 万按照1.5%提取,然后相加就可以了。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2〕16 号
第十一条机械创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
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 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 万元至1 亿元的部份,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 亿元至10 亿元的部份,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 亿元至50 亿元的部份,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 亿元的部份,按照0.05%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中,平均逐月提取是什么意思?
按字面意思,就是先计算出当年应提取的总额,然后分摊到每一个月提取。
计算公式为:年
提取额/12。
(4)安全生产费计划表扩展资料: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wei)险气
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
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wei)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
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
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wei)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应该从哪些方面写
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写。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元煤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煤矿元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 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 元;
(三)露天矿吨煤 5 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 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 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 5 元,地下矿山每吨10 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 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 2 元,地下矿山每吨 4 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 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 米,产品用于建造、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 1 元;
(七) 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 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
1.5 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 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 万元;超过100 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 万立方米增加3 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 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造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 2.5%;
(二)房屋建造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再也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wei)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
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 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份,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10 亿元的部份,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 亿元的部份,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wei)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 1.5%提取。
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
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 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份,按照 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10 亿元的部份,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 亿元至50 亿元的部份,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 亿元至100 亿元的部份,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 亿元的部份,按照0.05%提取。
…………………………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管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 (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管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管理、采空区管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合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wei)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管理、采空区管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合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暂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暂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合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危(wei)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合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 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合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合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创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合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二)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wei)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产合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研究室、车间、库房、储罐区、外场试验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触电、防坠落、防爆、泄压、防火、灭火、通风、防晒、调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