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新兴的代步工具,它能够把人们从城市的拥挤中解脱出来,并且有助于环境保护。
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和质量,国家制定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来管理这种交通工具。
首先,电动自行车的总重量,不包括驱动电池,应不超过60公斤;其次,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再者,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驱动功率不超过500瓦;此外,电动自行车的前轮制动力不得小于0.2千牛;最后,电动自行车在雨天、雪天、雾天或沙尘天气下行驶时,应保证车轮能够有效的制动,而且车轮的轮胎不得小于6寸。
此外,电动自行车的设计也要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例如,电动自行车的座椅应支撑体重至少115公斤;电动自行车的车把应能承受最大负载至少250公斤;电动自行车的把手应能承受最大负载至少50公斤;电动自行车的制动器应能够保证在车轮最大负载情况下,能有效制动。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国家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质量,环保等考虑制定的,严格遵守这些技术条件,可以有助于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和环保性,也有助于保护骑乘者的安全。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2023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2023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其通用技术条件在不同
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电动自行车的通用技术条
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电池技术,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部件之一是电池,通用技术条
件通常会规定电池的额定电压、容量、充放电循环寿命、充电时间、安全性能等指标要求,以确保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电机技术,电动自行车的电机是驱动车辆的关键部件,通用
技术条件会规定电机的额定功率、效率、噪音限制等要求,以保证
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和环保标准。
3. 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还会对电动自行车的控制系统进行
规定,包括车速控制、刹车系统、防盗系统等,以确保车辆的安全
性能和稳定性。
4. 结构设计,通用技术条件通常也会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体结
构设计要求,包括车架材料、车轮尺寸、车身稳定性等,以保证车
辆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 安全标准,通用技术条件还会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标准进行
规定,包括车灯、反光镜、制动灯、安全带等配备要求,以确保车
辆在夜间行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性能。
总的来说,电动自行车的通用技术条件是为了保证车辆的性能、安全性和环保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交通安全。
国家标准GB17761.doc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GB17761.doc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GB17284-1998)的规定,电动车、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中关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定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凡是不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就属于摩托车范畴。
因此,只有同时具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有脚踏驱动功能这三个条件的电动车、助力车,才符合国家标准;其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为摩托车范畴,属于在市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行的范围。
电动车整车常规检验要求
电动车整车常规检验要求一、引言为了保障电动车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品质,电动车整车的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电动车整车常规检验的要求,以便广大生产和销售电动车的厂商和经销商有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从而保障企业的发展和用户的安全。
## 二、检验标准电动车的检验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种: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我国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中的主要标准;2.JB / T 9957-2013《电动自行车技术条件》,是在GB 17761-2018标准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细节进行了深入规定;3.QC / T 29106-2017《纯电动汽车检验规则集》,是我国纯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的主要标准。
三、常规检验要求电动车整车常规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轴距检测:测试前轮和后轮中心之间的距离,结果应在标准值的范围内。
2.电机检测:测试电机的输出功率和扭矩,在不同转速下的输出,需要符合要求标准。
3.车速检测:检验车辆最高速度、加速性能等,以满足标准要求。
4.刹车性能检测:测试车辆在紧急制动情况下的刹车灵敏度和制动距离,符合标准要求。
5.抗摇检测:检测车辆在进行急转弯或剧烈变道时是否稳定,以及车体倾斜与回正的程度。
6.噪声检测:测试车辆在不同转速下的噪声水平,需符合国家标准。
7.载质检测:载质检测是一项重要检测,最大有效载荷应符合标准。
8.照明检测:检测车辆的前照灯、后灯、转向灯和刹车灯是否齐全、能正常发光、光线照射距离等符合标准。
9.安全带检测:检测车辆座椅和安全带是否安装正确、是否完好、是否能够有效保护驾驶员和乘客。
10.电池安全检测:检查电池是否正常安装、是否存在发热、起火、爆炸等危险因素。
四、检验结果电动车整车常规检验后,如果该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标准,则允许销售和上路使用。
如果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整改。
因此,厂商和经销商要进一步规范生产和销售,减少生产企业和用户的损失。
五、电动车整车常规检验是保证电动车质量和性能的必要手段。
什么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基本参数和性能要求又是什么?
什么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基本参数和性能要求又是什么?什么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基本参数和性能要求又是什么?依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基本参数和性能要求如下:一、电动自行车的定义: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
二、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国家强制性条款)2、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3、脚踏行驶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4、续行里程: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5、最大骑行噪音: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6、百公里电耗:以电动骑行(电动助力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7、电动机功率: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8、制动性能: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
三、骑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后果很严重1、电动车和助力车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的原因是《交法》58条,残疾人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助力车和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因为《交法》第119条第4款“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
电动自型车最主要的4个国家标准为:必须有脚踏能实现人力骑行;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技术要求: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交法》58条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
2、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3、脚踏行驶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 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4、续行里程: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5、最大骑行噪音: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
62dB(A);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6、百公里电耗:以电动骑行(电动助力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7、电动机功率: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8、制动性能: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m/h 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
《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解读
《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5.0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解读2024年4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理解并执行《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范条件》制定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产业安全与发展。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行业也面临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为加强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
二、《规范条件》主要内容包括什么?《规范条件》以“合理布局、保障质量、创新升级、安全生产”为基本原则,主要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七个方面提出要求。
企业布局部分要求新建企业和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严控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鼓励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与集约化、园区化发展。
工艺装备部分明确企业需配备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自动化生产线、生产与检测设备、检测能力等,确保规范化生产。
产品质量与管理部分要求企业生产及采购的主要产品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从而保障产品质量。
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部分鼓励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溯源管理、绿色制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监控。
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
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
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需要满足以下技术标准:
1.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
2.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
3.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4.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5. 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6. 获得国家CCC认证。
7. 具有电驱动功能。
此外,新标准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0mm,车身宽度不大于450mm。
以上标准可以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驾驶人员的舒适度,并降低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风险。
GB1776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前言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5.1.1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QB2 302-19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一 1999范围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 5 65 -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GB /T 3 566-1993 自行车装配要求GB /T 1 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QB /T 1 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QB /T 1 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QB 1 7 14 -1993 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QB 1 8 80 -1993 自行车车架QB /T 2 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QB 2 191 -1995 自行车反射器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1)
九、脚踏骑行能力:
新国标要求
原来要求
30min 骑行距离≥5km
30min 骑行距离≥7km,非否决项
两曲柄外侧面距离≤300mm
两曲柄过
中轴中心线在鞍座中心(长鞍座前
能: 制造企业将会在出厂产品留下改装的空间,如:电压、骑行能力、鞍座长度和整车质量。
原来要求:有8条注意事项需要提醒用户。 新国标要求:试验速度:干态25 km/h、湿态16 km/h、
原来要求:无 二者比较:对非金属件都提出了阻燃要求。
鞍座与中轴间的距离,包括高度和水平距离 二者比较:内容增加非常多,产品合格证的面积将大幅度增加。 3、过重的电动自行车,骑行开始没有初速度,车的平衡无法掌握。
新国标要求:经过淋水涉水试验后绝 增加了单用后闸的制动距离。
所有检验项目都是否决项,即一项不合格整车就不合格。 采用锂电池,单车裸重≤48kg。 如何设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行业难题,但总有解决的一天。 二者比较:增加了对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的防止擅自改装要求。
缘电阻≥1MΩ。 二者比较:内容增加非常多,产品合格证的面积将大幅度增加。
二者比较:明确位置在车辆的后部,且规定 了安装孔的距离。
七、产品合格证:
原来要求: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 造日期、蓄电池品牌、种类、充电器品牌、型号。
新国标要求: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或商标、生产厂及地址、 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 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额定电压、电池种类等。这些信息应
新国家标准与沪上牌要求的差异
一、最高车 速:
原来要求:≤20 km/h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1 电动自行车技术要求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电动自行车,电
动自行车是一种混合了普通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的交通工具,深受年轻
人的欢迎。
尽管如此,电动自行车依然面临着交通安全风险,因此必
须要有一些安全要求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2 技术要求
1. 车身的轻量化。
由于电动自行车比普通自行车多了一个电动机,给车身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所以必须要采取轻量化技术来减轻车身负荷。
2. 重新设计制动系统。
由于电动自行车制动速度很快,且车速较快,所以必须要有更高性能的制动系统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3. 强化电动机系统。
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来源于电动机,电动
机的性能是决定电动自行车性能的关键,因此必须要采取更强大的电
动机系统,以确保车辆依然表现出色。
4. 优化电池系统。
电动汽车的续航依赖于电池,而电动自行车正
是以电池为能源,因此必须要采用最新的电池技术保证电池的续航能
力和安全性。
3 总结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混合了普通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的交通工具,虽然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但仍然需要遵循一定的安全标准进行使用,例如采取轻量化技术、重新设计制动系统、强化电动机系统、优化电池等,才能有效的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5•【文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标准化正文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 (200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赵静炜、赵丽娜、叶建军、姚湘江、贾爱萍、王业明、黄金权、陈明均、黄晓东、赵春明、王强等。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 2000,IS0 780:1997,EQV)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性能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GB/T 5359.3 1996,neq IS0 6725:19 81)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零部件名称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GBlT 5359.5 1996,neq IS0 6726:1988)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GBlT 5359.6 1996,neq IS0 9132:1990)GB/T 535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T 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GB/T 538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要求及试验方法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0405 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GB 115 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4023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023 2006,IEC/CISPR 12:2005,IDT)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GB 15365 1994,eqv IS0 6727)GB/T 1536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GB 15742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2004,IS0 3779:1983.MOD)GBlT 24158-2009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 1735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GB 17 510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GB 18100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GB/T 18 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lT 19596-2004,IS0 8713:2002,NEQ)GB 2007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0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 20075 摩托车乘员扶手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415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QC/T 67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QC/T 742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C/T 74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QC/T 79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3 术语和定义GB/T 5359.2一5359.7、GBlT 15367和GBlT 19596中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解读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9年第3期文徐倩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自实施之日起已经19 年了,电动车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监管部门、消费者、电动自行车行业从未停止过呼吁修订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以使其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直到2018 年才修订完成、正式发布。
修订的经过19 99 年10 月1 日,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替代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QB230 2-19 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从此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标准已经不适应社会的需要,超标现象突出,监管困难,消费者投诉众多。
从2 0 05年起,业界一直建议修改国家标准。
2009 年6 月25 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曾发布GB/ T 2 4158-2 0 0 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明确界限,认定为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但此标准公布以后,迅速引发热议,全国两千多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面临严峻考验,1.2 亿电动自行车消费群体的切身利益被涉及,各地电动自行车协会、电动自行车企业联名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报告。
最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GB/ T 2 4158-2 0 0 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部分暂缓实施。
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修订,但是由于监管部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争论点太多,尤其在最高车速和整车质量等关键问题无法找到平衡点,修订进行一年半后被迫终止。
自此以后,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再未进行修订。
然而,随着城市的扩张发展,居民的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半径迅速扩张,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续行里程等要求提高。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2010年实施)G B/T 24158—2009(2009-06-25发布2010-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勇、赵静炜、赵丽娜、叶建军、姚湘江、贾爱萍、王业明、黄金权、陈明均、黄晓东、赵春明、王强等。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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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0,ISO 780:1997,EQV)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车辆性能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GB/T5359.3—1996,neq ISO 6725:1981)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两轮车零部件名称GB/T 5359.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GB/T 5359.5—1996,neq ISO 6726:1988)GB/T 535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GB/T 5359.6—1996,ncq ISO 9132:1990)GB/T 5359.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GB/T 53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测定方法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T 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GB/T 538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力要求及试验方法GB 594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0405 控制电机型号命名方法GB 115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4023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4023—2006,IEC/CISPR 12:2005,IDT)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GB 15365—1994,eqv ISO 6727:1981)GB/T 1536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三轮车零部件名称GB 15742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6735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2004,ISO 3779:1983,MOD)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 1735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转向锁止防盗装置GB 17510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GB 181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T 1838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19152 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T19596—2004,ISO 8713:2002,NEQ)GB 2007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 200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GB 20075 摩托车乘员扶手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24157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QC/T 67 摩托车喇叭声级测量方法QC/T 742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QC/T 743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QC/T 744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QC/T 79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动机及其控制器3 术语和定义GB/T 5359.2—5359.7、GB/T 15367和GB/T 19596中所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doc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为本词条添加义项名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10本词条无基本信息模块, 欢迎各位编辑词条,额外获取10个积分。
目录1相关规定2范围3定义4产品分类5技术要求6试验方法7检验规则相关规定范围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1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 ricbicycles -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国家标准GB17761-1999)。
2前言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5.1.1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一19993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4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自行车安全要求自行车装配要求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自行车车架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自行车反射器5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5.1.4续行里程
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 km。
5.1.5最大骑行噪声
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 km/h--18 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
5.1.6百公里电耗
男式 A E G K M O Q
女式 B F H L N P R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表示示例:
车轮直径为560mm、女式车架、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15的电动自行车,其型号应为:TDL5Z
TD---电动自行车 L---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56 mm 15---工厂设计顺序号 Z---轴传动
4.3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100 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5.1.7电动机效率
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5.2整车安全要求
5.2.1制动性能
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的以20 k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 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 m。
5.2.2车架/前叉组合强度
5.2.2.1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
a)重物落下:按GB3565—1993中7.1的规定;
b)组合件落下:按GB3565—1993中7.2的规定。
5.2.2.2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
按QB1880—1993中5。4。2男、女车架的规定。
5.2.3车把
5.2.3.1把立管安全线
5.2.4车轮
5.2.4.1车轮静负荷
按GB3565—1993中的规定。
jbt1268-2002
jbt1268-2002JBT1268-2002是一项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制造和使用。
本文将从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和标识等方面介绍JBT1268-2002的相关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的定义JBT1268-2002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由电动机驱动,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车辆。
它既具备自行车的基本结构特征,又能通过电动机提供动力辅助骑行。
电动自行车在骑行时可靠电动机提供辅助动力,而在停车或无动力情况下,也可以像普通自行车一样脚踏骑行。
二、技术要求JBT1268-2002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电机的额定功率、电池电压和容量、车辆的最高设计速度、制动系统的要求、车轮直径、照明和信号装置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
三、测试方法为了验证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JBT1268-2002的技术要求,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测试。
测试方法包括电机功率测试、电池性能测试、车辆最高设计速度测试、制动性能测试、车轮直径测量、照明和信号装置测试等。
这些测试方法能够客观地评估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和安全性。
四、标志和标识JBT1268-2002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志和标识也进行了规定。
电动自行车应当标注生产厂商的名称、生产日期、车架号和电机等信息。
此外,还要在车身明显位置设置标志,标明该车辆为电动自行车,并标明最高设计速度。
这些标志和标识的设置有助于消费者正确识别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总结:JBT1268-2002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它定义了电动自行车的概念,明确了技术要求,提供了测试方法,并规定了标志和标识。
通过遵守该标准,可以确保电动自行车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性,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骑行体验。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仅对JBT1268-2002进行了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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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相关规定范围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1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Elect ricbicycles -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国家标准GB17761-1999)。
2前言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5.1.1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一19993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4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自行车安全要求自行车装配要求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自行车车架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自行车反射器5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6产品分类4.1 分类原则及代号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轴传动,代号为z;链传动,代号为L.皮带传动,代号为P;摩擦传动,代号为M;其他传动,代号为Qo4.2 型号编制方法电动自行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第5章的规定,并冠以TD,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车轮直径和代号见表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一05一28批准1999-10一01实施GB 1 77 6 1- 1 99 9表1$%'AalAMAt'7AB10华半二}升4OP5 4QR05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表示示例:车轮直径为560m m、女式车架、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15的电动自行车,其型号应为:TDL15Z型T D L 1 5 Z丁叮工—一一轴传动} } 1一--一--一---工厂设计顺序号} ‘ 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560mm电动自行车4.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由生产厂自行选定。
7技术要求5.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5.1.1 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5.1.2 整车质量(重量)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 g,5.1.3 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 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 m,5.1.4 续行里程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 m,5.1.5 最大骑行噪声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 m/h-18k 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 dB(A)。
5.1.6 百公里电耗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 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 k W h ,5.1.7 电动机功率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5.2 整车安全要求5.2.1 制动性能电动自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 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 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 m,5.2.2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5.2.2.1 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GB 1 7 76 1一 1 99 9a)重物落下:按G B 3 5 65 - 19 93 中7.1的规定,b)组合件落下:按G B 35 65 - 19 93中7.2的规定.5.2 .2 .2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按中5. 4. 2的男、女车架的规定.5.2 .3 车把5.2 .3 .1 把立管安全线按GB 3 56 5- 19 93 中6. 2的规定。
5.2 -3 .2 把立管力矩按G B3 56 5- 1 99 3中6. 5的规定。
5.2 .3 .3 把立管静负荷按GB 3 56 5- 19 93 中6. 5的规定。
5.2 -3 .4 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按G B3 56 5- 1 99 3 中6. 5的规定。
5.2 .3 .5 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按GB 3 565 - 19 93 中6. 5的规定。
5.2 .4 车轮5.2 .4 .1 车轮静负荷按GB 3 565 - 19 93 中9. 3的规定.5.2 .4 .2 车轮夹紧力按GB 3 565 - 19 93 中9. 4的规定。
5.2 .4 .3 轮胎宽度电动自行车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 m.5.2 .5 脚蹬间隙a)地面距离:按G B 3 5 65 - 19 93 中11-2.1的规定,b)足趾间隙:按G B 3 5 65 - 19 93 中11-2.2的规定。
5.2 .6 鞍座5.2 .6 .1 鞍管安全线按GB 3 565 - 19 93 中12 .2 的规定。
5.2 .6 .2 鞍座调节夹紧强度按GB 3 565 - 19 93 中12 .3 的规定。
5.2 .7 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电动自行车应装有前灯或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还应装有鸣号装置.反射器的光学要求按Q B 2中5.3的规定.5.2 .8 电器部件5.2 .8 .1 电器装置电动自行车的电器系统应安装到位,极性正确,系统的电线装置应符合GB3 565-1993中15-1.2的要求,电器配线应与电流量相适应,以确保电动骑行时的安全、可靠.5.2 -8 .2 绝缘性能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
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
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均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 fg,5.2 -8 .3 蓄电池密封性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5.2-8 . 4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GB 1776 1- 1999一一一一一-----------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5.2.8.5 制动断电装置电动自行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5.2-8.6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5.3 整车装配要求5.3.1 总体要求a)电动自行车应按其型号要求组装,不得错装和漏装;b) 电动自行车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c)各对称部件应与车架中心面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的偏斜;d) 变速装置和制动系统应装配正确,操纵灵活,e) 电动自行车的不动件不允许与运动部件相碰擦.5.3.2 轮辆径向、端面圆跳动量按GB /T 3566-1993中13.1的规定.5.3.3 前、后轮惘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按GB /T 3566-1993中15.1的规定.5.3.4 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按G B/ T 3566-1993中15.2的规定。
5.4 整车外观要求a) 电动自行车各外露零、部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b)各电镀外露件按QB/T 1217-1991中5.1.1镀铬一类件和镀锌一类件的规定;c)各油漆外露件按QB/T 1218-1991中3.1.1油漆一类件的规定,d)各铝合金外露件按QB/T 2184-1995中4.1外观一类件的规定;e) 电动自行车各塑料件的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的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
5.5 整车道路行驶要求电动自行车须经100k m道路骑行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整车各零部件的断裂和电器控制系统各部件的损坏或失效,试验后不应丧失其电动骑行功能。
5.6 说明书的要求每辆电动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并应有下列内容:a) 在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电动自行车的性能之前,不要使用电动自行车;不要借给不会操纵电动自行车的人骑行;b) 对把横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应注意把立管和鞍管的安全线;c)润滑—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d) 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
e) 车闸的调整和对闸皮调换的建议,注意雨、雪天骑行应增加制动的距离,f) 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9)充电器的正确、安全使用方法;h)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其他事项是否需要包括在内,由生产厂自行决定。
8试验方法本章所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GB/T 12742的有关规定。
电器装置的检测用仪表,其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测功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0a;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应不大于5 0a;声级计精度GB 1 77 61 - 19 99为士1 dB,6.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试验6.1.1 最高车速试验(电助动的不进行本试验)6.1.1.1 试验条件a)骑行者质量(重量):75k g,不足75k g者应加配重至75k g。
b) 试验环境:温度为一5℃一30'C;风速不大于3m /s,试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c)试验路面: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6.1.1.2 试验步骤a) 在试验跑道上设置100m 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骑行区.b)电动自行车在电动骑行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c)用秒表测定电动自行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d) 按式(1)计算最高车速:v = 72 0 /t “ ·· ·· ”“ ·” ·· ·” ·” · ··· ·“ ”· ·· “· (1)式中:v—最高车速,km/h it—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e)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电动骑行两次,取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