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清包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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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安装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合肥市瑶海社区十里社居委邻里中心
工程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分包项目:王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钢结构安装
分包单位负责人:孙祥军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为加强两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合肥市瑶海社区十里社居委邻里中心
2.工程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3.分包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主次钢、维护结构及其配套构件的现
场拼装、焊接及安装(其中包含预埋锚栓、材料上下车、材料转运等)。
二、合同施工内容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内容的施工安装,具体如下:
①、钢结构安装内容:钢柱、钢梁、屋面檩条、支撑、拉条、套管、系杆、隅撑、天沟、封檐角钢等主次钢;
②、维护系统:屋面彩板、(含:各种包边泛水。)2、钢结构安装时,应由钢构厂负责现场的防锈底漆补刷和构件的小范围整修3、乙方负责现场卸车、清点、材料保管4、施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工地现场打扫卫生和清理退场
三、工期及进度
1.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即是日历
天。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和监督。若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改进。
3、当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出现暴风雨、地震等因素)并取得甲方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时,工期可向后顺延,否则严格安装合同工期执行。
4、如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现场因尺寸不符而导致乙方施工缓慢与无法施工, 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甲方应相应的对乙方有误工补助。工期逾期与乙方无关。
四、合同价款及工程量
1.合同总价:工程议定价包括人工费、生活费、车旅费、保险费、等。(本
合同为清包工形式,主、辅材料由甲方提供,吊车机械等由甲方负责费用)。
①、钢结构安装(钢柱、钢梁、檩条等所有主次钢的现场安装,含预埋锚栓屋面双层彩板安装含采光板、保温棉、各种包边泛水等安装)
②、合同单价:钢构安装按占地面积60元每平方。二层隔层按实际面积20元每平方。(总价按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五、分包方式及说明:
1 •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机具设备由乙方提供)
2.乙方必须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3 •乙方指派孙祥军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代表乙方行使相关权利。指派黄伟为工地代表,负责现场施工管理。。以上人员应出具相关身份证明。
六、付款方式及说明:
为了工程顺利开展,特拟定如下付款方式:
1、钢桁架安装完成(钢柱、桁架梁安装完成)之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
2、屋面次梁安装完成(上、下弦次梁、、钢天沟等)之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3、屋面、维护系统安装完成之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4、屋面反面瓦及二层平台铺设完成之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
5、剩余5%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与甲方办理完结算后1周内, 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送原设计单位审查时,在取得相应图纸和
变更说明之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须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施工。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及乙方损失,可书面申报由甲方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数量较大时可洽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3、若现场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原因造成用工增加或设计变更增加零星用工按每人每工日260元进行签证。
4、现场次钢构制作按补充协议单价定。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安全交底及其相应的施工指导,工程备料单等资料。
2、提供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3、甲方有权对每个施工段(如单项吊装部位、焊接、安装等),组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实施单项验收,若未验收合格应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
4、提供的钢构件如因制造问题、质量原因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交验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代表甲方行使相关权利。如经济技术签证、工程质量变更确认、工程款的计划安排及支付等。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施工管理,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按规定提供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如焊工证),且必须全权负责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意外保险和安全责任。
2、乙方应对本工程施工工期、质量负责,
3、乙方应遵循业主方及总包单位工期安排,对总工期及施工人员的安排做相应调
整,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
4、应提供现场安装的工具以及劳保用品。
5、应按本合同的施工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需自行解决伙食问题。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
8、乙方不能直接或委托他人与建设单位洽谈其他工程事宜,更不得将建设单位的其他工程业务信息向外透露。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及业主有权对其进行不定时巡查,乙方对甲方、业主或监理单位所提出的缺点必须修正,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0、乙方应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施工及高空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安全保险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十、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无法按合同进度计划施工并滞后甲方要求进度超过7天,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施工队伍或加强施工力量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乙方设备等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一方违约使协议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协议,应提前5 天通知违约方,之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协议,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经济往来结算清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