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区河长制水质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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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方法

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方法

精心整理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最重要的水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日,经月12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11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 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确认了六方面的主要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意见》对河湖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其指导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等地纷纷推出了地方性“河长制”《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打响了污防治、河道治理、建立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的攻坚战1.河道治理与长效监管河道治理是“河长制”的重要工作内容,上海市《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中,提出了2017年底,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到78%,河湖水面率达到10.1% 的工作目标。

.精心整理与短期的河道治理相比,河道水质的长效管理持续时间更长,涉及部门和行业更多,协调和管理难度更大,是河湖管理保护中的一个难点。

缺乏有效的河道水质长效监管解决方案,业已修复的河道也容易被再次污染,黑臭反弹,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适用于全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4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水质很好。

既无天然缺陷又未受人直接污染,不需要任何处理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优为Ⅰ类和Ⅱ类水质,良好为Ⅲ类水质,轻度污染为Ⅳ类水质,中度污染为Ⅴ类质,重度污染为劣Ⅴ类水质1.地表水主要水质指标详溶解氧D)代表溶解于水中的分子态氧。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望政办发〔2016〕51号•【施行日期】2016.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望政办发〔2016〕51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3日长沙市望城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32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6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4.1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4.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8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到203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4.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

中小河流治理监理规划

中小河流治理监理规划

目录1 总则 (1)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1.2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2)1.3 工程项目组织 (2)1.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3)1.5 监理主要依据 (4)1.6 监理组织 (5)1.7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1)1.8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基本程序 (19)1.9 监理人员守则及奖惩制度 (22)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3)2.1 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3)2.2 熟悉设计文件 (23)2.3 主持召开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 (24)2.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4)2.5 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体系 (26)2.6 审查施工测量成果 (26)2.7 审查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 (26)2.8 签发开工令 (27)2.9 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7)3 工程质量控制 (28)3.1 质量控制原则 (28)3.2 质量控制目标 (28)3.3 质量控制内容 (28)3.4 质量控制措施 (28)4 工程进度控制 (42)4.1 进度控制原则 (42)4.2 进度控制目标 (42)4.3 进度控制的内容 (42)4.4 进度控制的措施 (43)5 工程投资控制 (47)5.1 投资控制原则 (47)5.2 投资控制的目标 (47)5.3 投资控制的工作内容 (47)5.4 投资控制措施 (47)6 合同管理 (52)6.1 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 (52)6.2 违约事件的处理和监理工作方法 (53)6.3 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 (54)6.4 合同争议的调解 (56)6.5 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 (57)7 协调 (57)8 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监理工作 (59)8.1 工程验收与移交工作内容 (59)8.2 分部工程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59)8.3 阶段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60)8.4 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60)8.5 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61)8.6 竣工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61)9 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监理工作 (61)9.1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61)9.2 缺陷责任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62)10 信息管理 (62)10.1 信息采集、资料整理及文档管理制度 (62)10.2 监理报表 (63)11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理 (66)12 监理设施 (67)12.1 本工程投入的监理设施 (67)12.2 设施使用的规章制度 (67)13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 (67)1 总则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建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心(2)建设性质:本次主要治理对象为马家河及其支流仁和排水主干渠,干流马家河进行岸坡防护、堤防加固、河道疏浚、河道清淤及生态湿地建设等内容;支流仁和排水渠进行河道疏浚、涵管重建等内容。

河长制水质监测制度(试行)【模板】

河长制水质监测制度(试行)【模板】

附件6:河长制水质监测制度(试行) 为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级河长所负责河湖的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为实施“河长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考评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监测范围全市列入河长制实施名录的所有河道、水库和湖泊。

第二条监测断面1.河流:监测断面应能总体反映河流的水环境质量状况。

对于跨区级行政区的河流,应在行政区交界处设置监测断面。

对于有支流汇入的,应在河流交汇处附近设置监测断面。

2.水库:在库区(大坝附近)设置监测断面。

3.湖泊:在入湖主要河道的入口、湖泊中心区设置监测断面。

湖泊有功能分区的,在各功能区内布设监测断面;无功能分区的,可采用网格法均匀布设,网格大小依湖泊面积而定。

第三条监测频次原则上列入河长制河湖名录的河流、水库及湖泊每月监测一次。

如遇异常情况,须加密监测。

有专门法规、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监测项目原则上为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等8项;水库和湖泊加测总氮。

有专门法规、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监测单位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公平公正,由各级环保部门组织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承担监测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水质监测结果负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并出具水质监测和评价报告。

第六条结果运用1.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水质监测和评价结果,编发水质报告,定期通报河湖水质。

2.对于存在突出水环境问题的河湖,各级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督办函到有关政府、部门等责任单位,责成其对区域内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现状等排查核实,倒查突出问题,根据污染实际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实行销号制度。

3.水质监测和评价结果作为各级政府“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2024河长制督查内容

2024河长制督查内容

2024河长制督查内容1. 河长制的背景和意义河长制是指在中国河流管理中,由相关部门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对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其背景是中国长期以来面临的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问题,以及对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关切。

河长制的实施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河长制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实现河流管理工作全面覆盖、全过程监管、全民参与、持续改进。

(2)原则: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多元参与。

3. 河长制督查内容(1)保护生态环境督查内容包括:湿地保护与恢复情况、生态修复工程进展情况、濒危物种保护情况等。

具体措施:加强湿地保护区划规划,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濒危物种监测力度。

(2)水污染治理督查内容包括:水质监测情况、工业和农业污染治理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等。

具体措施:加强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推动工业和农业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水资源管理督查内容包括:水资源调度管理情况、水资源利用效率情况、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等。

具体措施:完善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推动节约用水和循环利用,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

(4)防洪抗旱工作督查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建设情况、抗旱调度措施、应急响应能力等。

具体措施: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维护,完善抗旱调度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5)群众参与与沟通督查内容包括:群众参与河长制的意识和积极性、河长制宣传教育工作等。

具体措施:提升群众参与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在河长制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民意。

4. 河长制督查的实施方式(1)定期督查通过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河长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专项督查针对特定问题或区域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取被督查对象,检验河长制的全面覆盖和监管效果。

(4)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监督工作,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提供线索和反馈意见。

河流水质监测方案

河流水质监测方案

河流水质监测方案引言河流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重要的水资源,维持着生态平衡和人类的生存发展。

保持河流水质的良好状态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河流水质监测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有效的河流水质监测方案,旨在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河流水质。

一、方案目标1. 确定水质指标:明确河流水质监测的指标和范围,包括常见的化学指标(如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总氮、总磷等)、生物学指标(如水生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等)以及其他相关指标。

2. 确定监测频率和地点:根据河流的特点和水质指标的重要性,确定监测频率(如每月、每季度、每年等)和监测地点,覆盖河流的整个流域。

3. 建立监测网络:在河流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等多个位置设置监测点,以获得更全面、准确的水质数据。

4. 提高监测效率:采用科学的水样采集和分析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水质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监测效率,减少人力和时间成本。

二、监测方法和技术1. 水样采集:选择适当的采样工具和采样点位,在监测点位的不同水层中进行采样,保证采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注意避免污染源的影响。

2. 水样处理:采集的水样应尽快送至实验室,在保持水样原有性质的同时,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过滤、提取等,以便后续的分析和测定。

3. 检测与分析:根据选定的水质指标,使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进行水质参数的分析和测定。

同时,要确保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4. 数据处理与分析:对获得的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的质量控制、趋势分析、相关性分析等,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变化的问题。

三、应用推广与管理1. 数据应用:将获得的水质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政府部门、环保组织和公众,以便及时进行水质的评估和管理。

2. 预警与应急响应:建立一套有效的水质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和处理,保障公众的用水安全。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芙蓉区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芙蓉区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芙蓉区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芙政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芙蓉区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芙政办发〔2017〕19号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2017年度芙蓉区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4日2017年度芙蓉区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长沙市《2017年度长沙市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2017年度长沙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浏阳河芙蓉区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按照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及省、市“水十条”要求,多措并举、精准治污,推进浏阳河芙蓉区段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到2017年底实现浏阳河稳定达到Ⅴ类水以上,力争达到IV类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平均浓度分别低于30mg/L 、1.75mg/L、0.35 mg/L。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1.开展“十小”行业整治。

加强“十小”企业日常排查和监管,严防反弹,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隆平高科技园、经信局、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配合,相关街道实施)2.整治石材加工聚集区。

加强泉州商贸石材城和浏京石材城石材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坚决取缔关闭石材加工散户。

(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马坡岭街道实施)(二)强化雨污分流与排口管理1.强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

长沙市卫生局关于下达《建立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卫生局关于下达《建立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卫生局关于下达《建立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8.31•【字号】长卫政发〔2007〕242号•【施行日期】2007.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长沙市卫生局关于下达《建立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卫政发〔2007〕242号各区、县(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健全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切实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职能,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同时探索我市城市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督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模式,有效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依据卫生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沙市建立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吴敏泉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计财处、法监处、疾控处、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试点项目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试点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主要是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归纳总结和上报试点工作动态,建立信息平台,做好信息交流和数据信息录入上报,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协助试点县(市)开展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和质量控制》(GB/T 5750.3-2006)规定,制定实验室内、实验室间质量控制程序,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制定水性疾病监测实施程序,负责水质样品的检测及结果录入;按照《湖南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试点工作水性疾病和水质监测规程》负责收集、分析、处理水性疾病监测信息,建立相关数据库,探索开展水性疾病预测预警工作。

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方案

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方案

河道治理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方案河道治理是指对河流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水质改善、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等一系列措施,旨在提高河流水质和水环境的整体质量。

而河长制是指通过设立河长制度,明确河长职责,加强河道管理和治理的一种机制。

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则是为了配合河长制,实时监测河流水质情况,为河长制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的方案。

河道治理水质监测系统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监测点的设置:首先要对河流进行全面的调查,确定监测点的布设位置。

监测点应覆盖整个河流的主要断面,并考虑到上游、中游、下游的分布情况。

根据河道的特点和水质问题,还可以将监测点设置在河流的污染源附近,以便及时掌握污染源的情况。

2.监测参数的选择:水质监测参数的选择应考虑到河流的水质特点和治理目标。

常见的水质监测参数包括水温、溶解氧、pH值、悬浮物浓度、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等。

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采集水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营养盐等其他参数的数据。

3.数据采集与传输:为了实现实时监测,系统应采用现场自动化监测设备,如水质多参数在线监测仪、自动采样器等。

监测设备采集到的数据可以通过无线传输或有线传输技术传输到监测中心,并进行实时存储和分析。

此外,还可以考虑在监测点安装摄像头,实时监测河道的水质情况。

4.数据处理与分析:监测中心应配备专业的水质监测仪器和软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可以利用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抽样分析和趋势分析,从而判断河道水质的变化趋势和异常情况。

同时,还可以利用GIS技术将监测数据与地理信息进行关联分析,绘制水质分布图和变化趋势图,以便河长制的管理和决策。

5.数据共享与公开:河长制水质监测系统的数据应及时共享和公开,以方便相关部门和公众了解水质状况和河道治理进展。

可以通过建立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向公众提供实时的水质数据和污染源信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河道治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水质监测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河道水质监测方案

河道水质监测方案

河道水质监测方案一、引言河道水质监测是评估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

准确监测水质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河道中不同化学物质和生物组成的变化,及时发现并解决水污染问题。

本文档旨在介绍一种基于现代化技术和方法的河道水质监测方案。

二、监测目标本方案的主要监测目标是评估河道水质的综合污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水体的PH值、溶解氧、浊度、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等基本水质指标; -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 - 水体中的微生物数量和品种等。

三、监测站点的选择选择监测站点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河道的起止位置和长度; 2. 河道周围的人口密度和工业活动情况; 3. 河道的环境和地质特点。

根据上述因素,应选择代表性的监测站点,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全面性。

四、监测参数和设备4.1 监测参数根据监测目标,我们需要监测以下几个关键参数: - PH值:用于评估水体酸碱度,可通过PH计进行监测; - 溶解氧:评估水体中的氧气含量,可使用溶解氧仪进行监测; - 浊度:评估水体的透明度,可使用浊度计进行监测; - 悬浮物:评估水体中悬浮物的含量,可使用过滤膜进行捕捉后称重; - 高锰酸盐指数:评估水体中有机物的氧化程度,可使用高锰酸盐滴定法进行测定; - 重金属:评估水体中重金属污染情况,可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监测; - 有机物:评估水体中有机物质的含量,可使用气相色谱仪进行监测; - 微生物:评估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可使用培养方法和PCR技术进行监测。

4.2 监测设备根据上述监测参数,需要配备以下监测设备: - PH计; - 溶解氧仪; - 浊度计;- 过滤膜和称重设备; - 高锰酸盐滴定试剂;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气相色谱仪; -实验室设备用于微生物培养和PCR分析。

五、监测方法和频率5.1 监测方法•PH值和溶解氧可以定期使用相应的仪器进行测量;•浊度和悬浮物可以通过采集水样后进行实验室分析;•高锰酸盐指数、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浓度可以通过水样采集后在实验室使用各种分析方法进行测定;•微生物的监测可以通过采集水样后进行培养和PCR分析。

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嘿,各位亲爱的网友们,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份新鲜出炉的“2024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别看有点官方,但我保证内容绝对接地气,保证让你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考核背景与目的先来聊聊考核的背景和目的。

都知道咱们国家近年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湖长制就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这个考核方案的目的嘛,就是确保各级河长、湖长履行职责,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让水更清、岸更绿、环境更美。

二、考核对象与内容1.考核对象:各级河长、湖长,以及相关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管理等四个方面。

三、考核指标与标准1.水资源保护:主要包括水质达标率、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措施等。

2.水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黑臭水体治理等。

3.水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湿地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生态系统修复等。

4.河湖管理:主要包括河湖岸线管理、河湖水域管理、河湖执法监管等。

具体的考核标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是根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流程与方法1.考核流程:分为自查自评、上级检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考核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数据说话,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河长、湖长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考核挂钩。

2.对考核不合格的河长、湖长,将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责任。

3.对考核优秀的河长、湖长,将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大家更好地履行职责。

六、注意事项1.各级河长、湖长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3.考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别忘了给我点个赞哦!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或者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我们一起为环保事业加油助力!注意事项:1.考核流程要严格遵循,别想着走捷径。

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及防治对策

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及防治对策

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及防治对

田耘;陈一清;万小卓;王盛才
【期刊名称】《中国环境监测》
【年(卷),期】2010(026)001
【摘要】采用Waters-C_(18)固相萃取柱预处理水样,建立了7种痕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固相萃取-气相色谱-电子捕获(SPE-GC-ECD)分析测试方法.方法的回收率均在82.0%~105.4%的范围内,相对标准偏差(RSD)小于5.5%.采用该方法对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个监测断面的水样进行分析和调查.研究发现,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下游断面六氯苯和o',p'-DDT未检出外;其它断面所测的POPs均有检出,且浓度在0.27~2.27 ng/L范围内.针对POPs的污染现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
【总页数】5页(P58-62)
【作者】田耘;陈一清;万小卓;王盛才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长沙,410014;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长沙,410014;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长沙,410014;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长沙,4100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824
【相关文献】
1.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现状调查及防治对策 [J], 黄绍峰;张保生;刘飞;王智宇
2.湘江(长沙段)环境调查报告 [J], 曹珍;谭梦铃
3.湘江长沙段支流枯水期水质调查研究 [J], 屈振锟
4.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变化及防治对策研究 [J], 韩庆荣;郭秉堂;刘兰;陆娅静;张喆
5.2003~2007年湘江长沙段洲滩钉螺分布调查 [J], 刘年猛;沈建明;李立武;罗超;孙慧;胡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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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施工及验收标准

河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施工及验收标准

河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施工及验收标准河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是保障河道水质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整治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河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的施工流程和验收标准。

一、施工流程1. 前期准备在进行水质监测施工之前,需要经过详细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目标、监测参数和监测频次等内容。

其次,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监测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最后,需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检验。

2. 实施监测在进行水质监测施工时,需要按照严格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在不同的河道位置进行采样和监测。

其次,需要按照监测方案中规定的监测参数,使用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取样和测量。

最后,需要记录监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3. 数据分析与评估完成水质监测后,需要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首先,需要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形成水质监测报告。

其次,需要比较监测数据与相关的水质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评估河道整治工程的水质状况。

最后,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和措施,确保河道整治工程的水质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验收标准1. 水质指标河道整治工程的水质监测应包括常规水质指标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监测。

常规水质指标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等参数。

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应包括汞、铅、铬、镉等指标。

2. 指标要求河道整治工程的水质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水质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对于河道水质指标不达标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若整改后仍不达标,则需重新进行整治工程,直至水质指标满足要求为止。

3. 监测频次和范围河道整治工程的水质监测应具有一定的监测频次和范围。

监测频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对水质变化的及时监测和掌握。

监测点位应覆盖整个河道范围,确保对整个工程的水质状况有全面的了解。

水质监测方案完整版

水质监测方案完整版

水质监测方案完整版水质监测是保障水源安全、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一套完整的水质监测方案可以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以下是一套完整的水质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标和范围1.监测目标:主要监测水源地、供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放点、环境水体等水体的水质状况,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水质标准。

2.监测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监测点位,并确保覆盖全面、典型和有代表性。

二、监测参数及方法1.监测参数:根据所监测水体的用途和污染源特点,确定监测项目,包括常规指标(如溶解氧、pH值、浊度、氨氮、总磷等)和特殊指标(如重金属、有机物、农药残留等)。

2.监测方法: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规指标可以采用标准方法进行监测,特殊指标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方法。

三、监测频次和时间1.监测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和监测目的,确定监测频次,包括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和临时检测等。

2.监测时间:监测时间需要根据所监测水体的季节变化、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确保监测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监测装备和设备1.监测装备:为了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配备合适的监测装备,包括水质采样器具、分析仪器、数据记录器等。

2.检测设备: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包括光谱仪、质谱仪、电化学分析仪等,以满足对不同水质指标的检测需求。

五、质控和质量保证1.质控:制定严格的质控程序,包括对监测仪器设备的校准、对监测过程的抽样和分析操作的规范等,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质量保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设立监测记录和报告的审核程序,进行合理的数据分析和解读,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1.数据处理: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合理的整理、归档和分析,采用适当的统计和计算方法,得出可靠的水质状况评价结果。

2.报告编制:编制监测报告,包括水质状况综述、数据分析和解读、问题分析和建议等,以供决策和管理部门参考。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结合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结合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结合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专
项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长沙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6.04.08
【实施日期】2016.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结合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长沙县、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望城区水务(农林水利)局:
为建设“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品质长沙,进一步改善全市河道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长沙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水务局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以河道保洁为重点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能量更大、实力更强、城乡更美、民生更爽长沙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以整治城乡结合部河道环境“脏、乱、差”现象为重点,以环境综合整治“百日
会战”行动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紧扣整治重点、持续精准发力,用全覆盖、无死角、最有力的措施推进河道环境整治,逐步实现全市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团头湖湖泊湿地保护管理的通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团头湖湖泊湿地保护管理的通告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团头湖湖泊湿地保护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望政发〔2015〕76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团头湖湖泊湿地保护管理的通告望政发〔2015〕76号为加强团头湖湖泊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团头湖湖泊湿地保护管理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团头湖现有水域和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森林及鸟类栖息地纳入湿地保护管理和监测范围。

团头湖主湖是湿地核心区,为禁渔区;沿湖200米为禁猎区和禁采区,全年禁止捕猎。

二、团头湖水域核心水域实施生态修复,进行生态养殖,禁止实施污染水质的项目,禁止向湖内排放废水、抛弃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倾倒废渣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三、禁止建设污染水环境的任何项目,禁止在团头湖周边500米范围新扩建畜禽养殖场。

四、禁止在湖内围垦养鱼、种菜、种稻。

严禁围网、围栏养鱼捕鱼,严禁用迷魂阵、电、毒、炸等方式捕杀鱼类,不得任意在湖中垂钓。

五、严禁在保护区范围伤害、捕捉(网黏、引诱、猎杀、毒杀)鸟类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严禁在湿地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从事采伐、垦荒、围堰、挖沙、取土、修坟、烧荒等开垦、占用湿地、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行为。

六、严禁破坏湿地范围内的文物古迹、自然与人文景观。

七、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4日。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下发《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下发《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水务局关于下发《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长水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长沙市水务局关于下发《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水发[2012]28号)各区县(市)水务(农林水利)局,黄材、株树桥水库管理局: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违法取水和浪费水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水资源执法力度,根据省水利厅统一要求,市水务局制定了《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请各单位按照此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三月六日附:长沙市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2011年一号文件精神,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根据省水利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大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通过依法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经过许可、用水严格计量、依法缴纳费用、违法依法处罚,以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推进依法治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水务局水资源处、水污染治理处、法规安监处和市水政监察支队等部门组成的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组长:李增加副组长:肖才富、王立新、黎赛美、曹德安组员:易文明、周迪忠、张前明、戴宇、陈小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政监察支队,主任由易文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小和同志兼任,成员为易卫东、陈志、柳昊。

河长巡查实施方案

河长巡查实施方案

河长巡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为了加强对河流水质和环境的监管,保障河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我市决定制定河长巡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河长制度,加强对河流的巡查监管工作。

二、巡查范围。

本次河长巡查的范围包括本市境内的所有河流、湖泊和水库,重点关注城市内的主要河流和重点水域。

三、巡查内容。

1.水质监测,对河流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了解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河道清理,定期对河道进行清理,清除垃圾和杂草,保持河道畅通。

3.水生态保护,加强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湿地、水草等水生态资源。

4.河流治理,针对河流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加强河流整治工作。

四、巡查频次。

1.常规巡查,每周对所辖河流进行一次常规巡查,了解河流情况。

2.重点巡查,每月对重点关注的水域进行一次重点巡查,重点关注水质、水生态等情况。

五、巡查方式。

1.实地巡查,河长和相关工作人员每次巡查均需实地走访,了解河流情况。

2.科技辅助,利用无人机、监测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河流的监测和巡查工作。

六、巡查记录。

每次巡查结束后,河长和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形成巡查记录报告,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巡查效果评估。

每季度对河长巡查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调整改进巡查方案,提高巡查工作的效果。

八、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河长巡查工作的责任,加强对河长巡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河长巡查工作的落实。

九、总结。

河长巡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河流水质和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落实好巡查方案,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河流和水域环境。

以上就是本次河长巡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河长们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努力,为我们的河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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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河长制水质监测方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范围内“一江七河两湖库”等水域水质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望办发〔2017〕21号),经区环保、水务和卫计等部门共同商定,特联合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监测范围
1、江河湖库监测对象省管理河流湘江(望城段),市管河流沩水河、沙河,以及区级管河流老沩水河、石渚河、马桥河、八曲河、乔口撇洪河、团头湖、格塘水库。

监测控制断面为区(县市)行政交界断面、主要支流入河口特征断面、水厂取水口断面和湖库控制断面。

本方案暂设置19个监测控制断面(见附表1)。

2、生活饮用水监测对象为10个自来水厂(长沙市望城区自来水公司望城水厂、长沙市望城区洪家洲社区水厂、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自来水公司、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雨潭岭移民安全饮水工程、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天泉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苏廖村水厂、长沙市望城区东城镇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自来水厂、长沙市望城区乔口社区水厂和长沙市望城区井源自来水公司;见附表2)的出厂水和末梢水。

3、污水处理厂监测对象为城镇2个(长沙市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和长沙市望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乡镇12个(望城区东城污水处理厂、望城区茶亭污水处理厂、望城区桥驿污水处理厂、望城区杨桥污水处理厂、望城区乔口污水处理厂、望城区格塘污水处理厂、望城区靖港古镇污水处理厂、望城区靖港新镇污
水处理厂、望城区新康污水处理厂、望城区乌山污水处理厂、望城区白箬铺污水处理厂和望城区白箬铺镇友仁污水处理厂;见附表3)。

第三条监测指标
地表水监测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执行。

生活饮用水监测标准按《生活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执行。

污水处理厂监测标准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执行。

第四条监测频率
定期监测,每月一次。

若发现水质异常,加密监测频率。

第五条监测实施
望城区水质监测工作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共同配合,按照相关监测标准、操作规范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一)2018年1月底前,由责任监测单位环保局、卫计局、水务局,按照据实需要、合理布局、共同确定原则布设采样点,由水务局设立永久性采样断面标志牌。

(二)每月由责任监测单位持证监测人员、监管人员组成采样组,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2006)、《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要求,进行采样、拍照,确保样品加密流转。

实验室按监测指标要求进行定量分析,并对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等进行定性分析,形成综合意见。

(三)每月30日前,区水务局、区卫计局将水质检测结果报送至环保局,由环保局收集汇总本月水质监测结果后,于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数据报送区河长办。

第六条成果运用
(一)区河长办及时将每月水质监测情况报告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各区级河长。

(二)根据水质监测情况,区河长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提出相关建议。

(三)区级河长按照水质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和区河长办会商建议,对相应江河湖库的日常管护和治理措施进行调度,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附表1:望城区“一江七河两湖库”水质监测断面布设表
4页
注:序号4、11、12为市监测断面,18、19为省监测断面。

5页
注:序号1为市监测水厂。

6页
7页
注:序号1为市监测污水处理厂。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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