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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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是一门科学。

有人说,成功的谈话决定成功的案件。如果把与当事人和证人的谈话看成是一门艺术,那么把富有艺术的谈话原始性地记录下来,无疑就是一门科学。科学地将谈话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认定后,就成为证据,它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

谈话笔录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案件的成败。

但不是所有的谈话笔录都具有这种效力和证明力,只有符合制作要求的谈话笔录,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说,谈话笔录制作额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能否成功固定,进而直接影响案件质量高低。而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甚至决定了案件的成败。

下面从五个方面谈谈做好一份谈话笔录的认识:

一、把握三个阶段

制作谈话比如一般分为准备、制作和审查三个阶段,把握这三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和要求,是制作谈话笔录的重要环节。

(一)、准备阶段

明确调查任务,列出谈话提纲。古语讲“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由于谈话对象思想上的易变性,笔录的制作过程比收集其它证据的过程更为复杂,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谈话前要有充分的准备。

(二)制作阶段

抓住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容。笔录既要求全面,但不是有闻必录,把谈话对象的每一句都记录下来,二是要抓住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容。笔录的容要客观、全面、准确。记录的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谈话对象述的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全面。就是对谈话过程中主要情况系统地反映出来,不论谈话对象述的是有错还是无错的容,也不论谈话对象述的是有利于被调查人还是不利于被调查人的容,都要做出如实全面的记录。

准确。笔录要能准确的反映违纪人员的思想变化特征,反映每个违纪人员的独特语言特点和述风格。

(三)审查阶段

证据相互印证,合理排除矛盾。谈话结束后,记录人要全面仔细审查谈话笔录,并主动将谈话笔录交给谈话人审查。

审查的主要容:

1、有无不符合客观事实的地方;

2、有无自相矛盾的地方;

3、有无未问到的地方;

4、有无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地方。

笔录要与案件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相互印证。在笔录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发生矛盾时,由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伪造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其可信程度比较高,证明力比较强。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应进一步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力争了解到真实情况,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与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

同一案件的多份笔录要相互印证。在一个案件中,几个同案人或者知情人对同一件事的述出现矛盾时,一般的规律是与案件无关者的述比违纪者的述可信程度高,责任小的违纪者比责任大的违纪者述的可信程度高。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要结合其它证据,科学分析,反复论证,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之间相互印证的方向一致。

二、了解三种对象

调查取证中设计的谈话对象有三种:证人、受侵害人、被调查人。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了解其不同特点,便于有针对地记录。

1、证人。证人就是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述,较

之被调查人述和受侵害人述更为客观。因此,证人证言是使用最普遍的一种证据。要注意记录证人证言的来源,证人提供证言是否收到外界的非法影响和干扰,证人与当事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证人的政治状况和思想品质。

2、受侵害人。受侵害人对被调查人实施违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等能够做出较详细准确的述,这对于确定案件的调查方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受侵害人容易夸大事实和情节。要注意记录受侵害人与被调查人的关系,受侵害人述的来源,受侵害人的思想状况。

3、被调查人。被调查人对于自己是否实施了违纪行为以及情节轻重比任何人都清楚,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与其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决定了被调查人的述句辩解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注意记录被调查人述和辩解的合理性;被调查人述和辩解的动机和条件;被调查人的思想状况、一贯表现和心理素质等。

三、抓住三个重点

制作谈话笔录时一定要注意抓住重点,在不违背谈话人和谈话对象原意的前提下,把与案件无关的话略去,将与案件有关的话都尽量详尽地记录下来。

1、违纪构成的要件

违纪必须具备违纪主体、违纪客体、违纪主观方面和违纪客观方面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在记录时,涉及到这些

构成要件,要注意记录下来。谈话对象说不清楚或没有说到,要注意追问。同时,要注意不同性质的案件在违纪构成要件的具体容上也有区别。比如贪污错误,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失职错误,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对这些具体情况,一定要记录清楚,便于定性处理。

2、违纪事实、情节

不同性质的违纪案件,在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方面大不相同;同一性质的违纪案件,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也有差别。因此,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是谈话的重要容,制作谈话笔录时也要作为重点表述清楚。在记录时,谈话对象谈到有关违纪事实、情节的容,特别是时间、地点、人物、前后经过,最后的结果等等细节,一定要听真切,在笔录中记载清楚。

3、案件线索

有些谈话对象由于主、客观原因限制,谈不出多少事实和情节,但可能提供一些重要案件线索,为调查取证指明方向,在制作笔录时一定要记录下来。案件线索往往在办案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应作为记录的重点容。

四、注意三个问题

1、记录时,尽量用原话,体现原意。

谈话人的提问和谈话对象的回答都要不失原意地记载清楚,特别是对谈话对象述违纪的重要情节,应当尽量记得详细具体,力求按原话记载。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谈话人重

点追问错误事实时,要把问话答话详细记录下来。对谈话对象答话的语气、声调和动作表情,如哭、笑、低头不语、言语支吾、暴跳如雷等情形,在记录上都应如实表达出来。

2、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的基本要求

在调查中不能骗证指证,这个基本要求对记录人同样适用。如果记录人不注意记录的方法,很容易出现这些问题。比如:谈话人的提问要尽量记得简记,谈话对象的回答要记得详细具体。如果记录人抓不住要害将谈话人的提问记了一大段,谈话对象的回答只记是或不是,太简单了,就给人有指证的印象。

3、对被调查人有利的述和辩解的记录原则

在制作笔录时,不能从主观出发,带着一个框框去记录。特别是对被调查的述和辩解更要持慎重态度,无论有错的述还是无错的述或错误较轻的辩解都应重视,都要在笔录中反应出来。被调查人实事的述有利于调查人员全面了解情况,做出恰当的结论,真实的述可以作为认定案情的直接证据,不正是的述和狡辩也可使调查人员了解被调查人的态度,作为处理的依据。

五、谈话笔录的具体三种制作方法

1、录音式笔录法:即谈话对象怎么说就怎么记,照葫芦画个样。这是比较理想的记录方法,但这种方法以证人的文化素质较高、语言精练、思维清晰、逻辑性强、记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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