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规土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的上海实践探讨
“两规合一”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适应性研究——基于上海的工作探索和实践
当前实际情况。在此前提下 ,控规的土地政策属性的体现更
加直接 ,受土地 使 用的现实 约束 比较 明显 。 二 是在 工作 方 法 上 ,控 规 往 往 强 调 由远 及 近 ,较 为注 重以 “ 终极 蓝 图式 的理 想 规 划 、公共 利 益 的 有 效保 障来
1 控规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主要矛盾
《 乡规划 法》 明确 :没有控 规 ,不 能进行 土地 出让 和项 目 利益 关 系更加 复 杂。 城 审批 。在管理 实践 中 ,就直接 转化 为新 建 、改扩建 项 目的 立
四是控规本身具有 控制性 ”的技术特 点与城市发展
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以及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等基本 的弹 性需求 ,外界形 势的变化本 身存在 差异 。城市 发展
1 . 2实践中控规面临的主要矛盾
1 “ . 两规合一” 接项 目管理 . 项 目实施 的直 接 是
“ 两规合一 背景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适应性研究一一基于上海的工作探索和实践
控详 规划2 3
依据 ,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关键环节。2 0 年施行的 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地区利益驱动造成 利益诉求更加多元 , 08
的内 涵 、内容 方法 、理念 又进一 步拓 展 . 在 统 一要 素底 对 于 乡村 地 区 的土 地 利 用 特征 研 究 得 不 够深 入 在 乡村地 版 、统一技术审查 、统一信息平 台”的基 础上 ,针对上海特大 区 、城 乡结 合部 地 区 、城市 化水 平相对 落后 地 区 .在规 划诉
一
总体 来看 , “ 两规 合一 ”背景 下控 规编 制 ,具有更 加 明
历史地看待“城市开发边界”的定位与内涵——上海的相关历史实践评述
历史地看待“城市开发边界”的定位与内涵
上海的相关历史实践评述
A Historical View of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in China:The Practice of Shanghai
琚立宁 Ju Lining源自摘 要为更好地认识“城市开发边界”这一政策_r-.-g.自0定位与内涵,梳理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曾对城市开发起到过限制作用的 政策边界在上海市的演化历程,包括改革开放前及初期的“市辖区边界”、90年代的“中心城区边界”、近10年以来的“集 中建设区控制线”。结果显示,伴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松动与变革,这些政策边界的定位逐步弱化,内涵逐步 收缩。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城市开发边界应突破土地管理的范畴,在国家空间治理体系构建、主体功能区战略 深化落实的视角下重新审视自身定位,协同财税、户籍、土地等各项改革拓展政策内涵。
市辖区边界对中心城向外拓展的限制作 用,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仍存在。上海市政府在 1980年代初期编制《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
案>>的过程中,形成“适当扩大中心城用地 规模”的城市发展设想,为此,上海市政府指 示民政局会同公安局、规划局等部门研究扩 大市辖区的方案,1 984年国务院同意调整市 辖区,1 986年国务院审批通过《上海市城市 总体规划方案》。可以说,市辖区边界的调整 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城市开发甚至城市规划的 基础条件。
关键词城市开发边界l行政区划ikeywordsurbandevelopmentboundary文章编号16738985201807003505中图分类号tu981文献标志码a作者简介琚立宁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骆惊工作室城市规划一所助理工程师硕士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划定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
2011上海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研究:实施评估、经验借鉴、策略建议
控规容积 率低于控 制值下限
控规容积 率位于控 制值区间
控规容积 率等于控 制值最高 值
控规容积 率高于控 制值
控规容积 率远高于 控制值
地块数量
50
64
57
36
16
百分比 (%)
22.4
28.7
25.6
16.1
7.2
2. 2.2住宅地块开发强度的实施评估
控规容积 率低于控 制值下限
控规容积 率位于控 制值区间
主体建筑层 数
建成年代
瑞虹新城
虹口区
4.5 34~35全高层 2006年
新昌城
中远两湾城三期 E地块
黄浦区 普陀区
河滨围城
普陀区
3.7 23~31全高层 2006年
3.5 27~32全高层 2003年
2.6
12~34高层 +小高层
2004年
2. 4.1 瑞虹新城 瑞虹新城的容积率为4.5,四栋板式34~35层板式高层形成围合式布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度,上海市的常住人口 规模达2302万人,比2000年增加62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为 1412万人,外来人口为890万人。
在城市建设用地供求关系日益紧张的严峻形势下,不仅要 求更为高效集约的土地使用方式,而且注重更为科学合理的开 发建设分区管制。因此,开发强度分区研究是我国特大城市规 划的一个重要议题。
1:0.71 嘉定新城社区:30%
的地块控规容积率超出
2. 3.2 住宅地块开发强度的实施评估
A 距离中心城区较近 规模大于40万人 平均容积率:1.47
B 距离中心城区较远 规模大于40万人 平均容积率:1.25
1:0.89 1:0.95 1:0.94
夯实国土根基,筑就理想城市——谈上海以国土资源管理创新促进城
夯实国土根基,筑就理想城市谈上海以国土资源管理创新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实践探索孙继伟,吴 燕,牛超群(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 200003)doi:10.3969/j.issn.2095-1329.2017.03.0012017年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和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2017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在这个关键时期,在国土资源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海市规土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上海超大城市的突出特点和资源紧约束的现实条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利益”,积极探索城市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路径,深入挖掘“规划实施与城市治理相结合”的实施策略,不断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格局,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努力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型促进城市转型发展。
1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引领,为上海空间发展谋篇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上海已经进入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城市功能转型、人口持续增长和资源环境紧约束等多重挑战。
面对这样的新形势,上海按照姜大明部长关于“结合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及三条控制线为基本约束”的要求,充分发挥上海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机构合一的体制优势,牢牢把握土地、人口、环境、安全“四个底线”,全面推进《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年)》编制。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成为指导本市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上报国务院。
一是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底数、定底盘、定底线”作用,全面锁定城市未来发展格局。
在完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基础上,进一步从国土资源承载力、国家战略、城市安全和功能定位出发,率先将2040年规划建设用地锁定在3200平方公里,对全市空间格局进行总量锁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保证生态用地只增不减,市域生态用地(含绿化广场用地)占市域陆域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河湖水面率不低于10.5%;加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公共设施用地占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15%。
历史地看待“城市开发边界”的定位与内涵——上海的相关历史实践评述
历史地看待“城市开发边界”的定位与内涵——上海的相关历史实践评述琚立宁摘要:2013年以来中央要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历史上,许多政策边界一直在有意无意间起到类似于城市开发边界的作用。
本文以上海为例讨论“城市开发边界”的演化历程——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市辖区”,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中心城区”,再到市场经济时期的“集中建设区”。
研究指出,伴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松动与变革,这些作为城乡界限的“政策边界”的影响逐渐减弱,政策内涵也逐渐削减:从人、地、钱等要素的综合管控,到仅有土地的空间限定。
研究认为,应突破土地管理的范畴,在国家空间治理体系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视角下,审视城市开发边界的定位;应协同财税、户籍、土地等制度改革,赋予城市开发边界更加全面、综合的政策内涵。
关键词:开发边界,上海,区划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根据区域自然条件,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尽快划定每个城市特别市特大城市开发边界,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
虽然已经出现在了中央文件中,但是关于“城市开发边界”到底是什么,很长时间内一直没有官方解释。
直到前些时间,住建部颁布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才对“城镇开发边界”出现了官方解释:“本办法所称的城镇开发边界,是指集中城镇建设不得突破的空间边界”。
如果以此概念来定义“城市开发边界”,那么,它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
以上海市为例,至少在60年以前就有类似的政策边界存在了。
本文将以上海市的历史为例,回顾这一政策工具的演变历程。
1 计划经济体制下,市辖区边界是中心城的“城市开发边界”图1 计划经济时期上海市“市区-郊县”二元结构的行政区划示意图行政区划研究领域,对上海市的行政区划演变历程有这样一个共识:上海市从1958年开始建立了“市区-郊县”二元的行政区划结构,由此开始了中心城拓展、市区切块调整相同步的历程。
该现象背后的含义是,国务院通过对上海市辖区行政边界的审批权,控制了上海市中心城的规模和范围。
011.“规土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的上海实践探讨
“规土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的上海实践探讨何文桥摘要:“多规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作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方法,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严控特大城市规模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
上海以2008年“规土合一”机构改革为基础,以“两规合一”划定集中建设区为标志,探索建立的以集中建设区为核心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方法,实际上已然发挥着城市开发边界的作用。
本文通过访谈、文献调研与数据分析,总结上海“规土合一”以来围绕集中建设区的探索,并探讨集中建设区的本质,为上海及我国特大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管理实施提供参考。
研究认为,集中建设区政策设计的核心是市-区县-街镇政府自上而下的刚性指标约束与边界管控,是对空间增长边界与扩展边界的刚性深化,其实质是以土地指标为核心的,具有强烈计划性的一种土地管理的手段,并非规划管理的手段。
新时期,基于“规土合一”背景下的城市开发边界,应注重加强其政策内涵与管制机制的创新,充分考虑既有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管制工具,完成从规划编制向规划管理实施的政策设计与刚性传递。
关键词:集中建设区,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土合一1引言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时期,国家层面愈加重视严控特大城市规模,并提出尽快划定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同时强调基于“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等空间边界进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城市开发边界作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手段,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严控特大城市规模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
事实上,上海以2008年“规土合一”机构改革①为基础,已率先开展城市开发边界的相关探索。
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与2008年上海“规土合一”机构改革之后提出的集中建设区(以下简称“集建区”)相比,其政策内涵与管控机制基本一致,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略有缩减。
本文以上海“规土合一”背景下划定的集中建设区为研究对象,总结上海经验,剖析集建区的实质,有助于审视当前城市开发边界的地位、作用及政策内涵,为“多规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管理实施提供参考。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问题探讨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问题探讨1. 引言1.1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问题探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相互影响。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发展进行长期、系统、综合的规划与设计,目的在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化空间布局。
而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和规划,以确保土地利用的高效和可持续性。
在实际操作中,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城市规划的目标与土地利用现状之间可能存在矛盾,规划方案的执行效果不理想等。
深入探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问题,寻找解决途径,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 正文2.1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和目标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切相关但又各有侧重。
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用地分区等,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
其目标是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则是指规划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方式,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用地性质、用地强度等内容,以实现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其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和目标密切相关,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市规划强调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土地利用规划则侧重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和效益。
两者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城市的健康发展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需求和目标,可以实现城市空间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2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性分析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是密不可分的两个领域,二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城市规划指导城市的总体布局和建设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则是用来指导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保证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两规合一”背景下对上海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考
上 城 规 l01 5 海 市 划 1 f 2
“ 两规合一 "背景下对上海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考
Thi k ng on t e Com p l ton of Sh gh i n i h i i an a Ne T w n a w o M a t Pln un s er a dert c gr nd o h he Ba k ou f t e CO d n t fUr a a n a d Us ln Or i a i o n Pln a d L n e Pa On b
中 ,原城 市 规 划 管理 局 与 原 房 屋 土地 管 理局 中 的土 地 管 理 部 门进 行 整 合 ,组建 完 成 了新 的上 海 市 规 划和 国土 资 源 管
理局。新部 门的组建 ,使得 两规合一 工作具备 了实现
0引言
的前提 条件 。
工作 中首先面临统一工作平台的问题 .即工作母图和
上 海 在 “ 一 五规 划 ” 中提 出 了 1 6 ” 的 四级城 乡 十 96 用地分 类标准 的合一 。在整合 的基 础上 ,根 据 《 国土 全
规划体系 ,即按照 中心城和郊区两条主线 .分为 1个 中心 地 利 用 总体 规 划 纲 要 (0 62 2 )》 中 下达 给 上 海 市 的 2 0 -0 0
Th o dia i fu b n pl n a d u e pln e c or n t on o r a an a d ln s a i n i o a i furan pa n Sh ng aiThs p p s a nn v t on o b ln i a h i a er
整 合 。 由于 两 大规 划在 管 理 部 门 、关 注 重 点 、工 作 内容 、
“多规合一”下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若干问题探讨 包永鹏
“多规合一”下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若干问题探讨包永鹏摘要:近年来,“多规合一”下城市开发边界划定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相关课题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多规合一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多规合一下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过程,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分别从多个角度与方面就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注意的问题展开了研究,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看法与认识,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多规合一;城市开发;边界划定;问题1前言作为“多规合一”实施中的一项重要方面,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特殊性不言而喻。
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多规合一”理念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2“多规合一”概述2.1“多规合一”的内涵新常态下的“多规合一”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要内容,结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领域各方面中长期规划,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把各项规划的具体内容合理有效的融合到一起,在建立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实现各个规划中关键要素的协调统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图的空间规划体系,最终推动区域空间布局优化和资源有效配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2.2“多规合一”的本质首先,“多规合一”是要进行规划体系的改革和优化,强调规划涉及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避免规划冲突带来的各项矛盾,形成良好的规划运行环境;第二,“多规合一”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它并不是多个规划在形式上的简单整合,而是要科学规划,科学利用,实现对空间的科学、合理、有效管控;第三,“多规合一”最终要落实到一本规划一张图上,要求要确保一本规划一张图干到底,其具有非常强的战略指导意义,是对未来发展做出的科学安排,规范约束并指导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多规合一”下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过程分析3.1划定“刚性城市开发边界”首先,从自然环境和政策法规两个方面,分别选取工程地质、地形、水文气象、永久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和工程设施控制区作为用地适宜性评价的限制性要素,将用地分为适宜作为城镇建设的用地和不适宜作为城镇建设的用地两大类,其中不适宜作为城镇建设的用地包括:滑坡崩塌危险区、矿产资源开发限采区、活动断裂带、坡度大于25%的区域、河道及两侧50m范围、水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外50m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生态保护区和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保护区等。
从“集中建设区”走向“城市开发边界”--试论上海的土地规划空间管制
从“集中建设区”走向“城市开发边界”--试论上海的土地规划空间管制何京【摘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要求“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国土部、住建部和环保部积极响应,下达了划示“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
主要从土地规划的角度分析在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下土地空间管制对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及作用,同时以上海为例分析上海市“两规合一”后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主要方法及效果,为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提供参考。
%The Central Work Conference on Urbanization recommended that urban planning should be turned gradually into the planning of restricting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and optimizing the spatial structure. Determining the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of every city especially large cities is imperative. As positive responses,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and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sued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of the designation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and the red line of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striction and effect of administration of space on the total scale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third edition of comprehensive plan of land u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nd planning. In addition, the reference for the designation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has been given by theanalysis of the main measures and consequence of spatial administration of land use after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Plan and Land Use Plan.【期刊名称】《上海城市规划》【年(卷),期】2015(000)005【总页数】7页(P81-86,109)【关键词】城市开发边界;三界四区;建设用地总规模;集中建设区;空间管制【作者】何京【作者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1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是空间规划与管制的延续及深化,我国目前空间规划及主管部门较多,主要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管理部门分别为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等。
规划的变革与变革的规划——上海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的实践与思考
20特别关注:规划编制体系改革Focus:Plan F ormulation S ystem R eform【摘要】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冲突与矛盾是近年来城市规划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之一。
本文分析了两规在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发展规模、空间布局等方面的矛盾冲突,总结了上海“两规合一”实践中关于战略引领、城乡统筹、生态优先、转型发展、管理创新的基本做法,并对“两规合一”后城市规划在管控能力、配给能力、政策能力和实施能力等方面的新变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上海实践ABSTRACT: One of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in the urban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is the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between urban master plan and land use plan in Chin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between the two types of planning poli-cies in the guideline, work content, development scale,spatial layout and other aspects. Then it summarizes the practice of coordination between urban master plan and land use plan in Shanghai in the aspects of strate-gic guidanc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ecology priority,transi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novation and so on,and it also discusses the reform of urban planning in terms of capacity of management, allocation, gover-nance and implementation.KEYWORDS: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planning; co-ordination of two plans; practice in Shanghai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施蒂格利茨曾说过,21世纪影响全球发展的两件大事,一件是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另一件就是中国城镇化的进程。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上海实践——以崇明区三星镇为例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上海实践 以崇明区三星镇为例刘珺(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233)摘 要: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域土地整治顶层设计和规划依据,全域土地整治是规划落实和用途管制重要平台和手段。
文章阐释了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上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体系构建,探讨了“空间规划—策划设计—项目实施”有序传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技术路径。
并以崇明区三星镇为例,剖析和总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具体实践内容和运作模式,可为全国全域土地整治实践提供借鉴。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策划设计;体系构建;上海实践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1329(2021)04-0021-07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为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通知”),锁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内容;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要点”),细化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要点。
目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还处于全国试点阶段,在编制内容、整治体系、技术路径和实践推广等方面仍需要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也在不断探索创新[1]。
因此,村庄规划与土地综合整治的衔接机制建立、体系和技术路径构建,对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全国实践推广尤为重要。
1 土地整治发展演变及内涵解析1.1 土地整治发展演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由土地整理演变而来。
土地整理以项目区为基本单元,重点完成“田水路林村”的改造优化,其本质上是保障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实施性工程、技术,整治目标是农业生产和耕地补充[2]。
我国土地整理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发展可划分为萌芽阶段、框架构建阶段、数量挖潜阶段、生产能力提升阶段和综合发展阶段。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研究及实践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研究及实践作者:张彬来源:《房地产导刊》2013年第09期【摘要】在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整合的背景下,上海市以《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为契机,大力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两规衔接”工作。
笔者对其前期工作思路和方法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对后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设想。
【关键词】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一、背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都肩负着推动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保护国土资源、维护城乡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是指导城乡规划和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两者有序衔接、统筹协调,对于加快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海市以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整合为契机,大力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两规衔接”工作研究及实践。
1、政策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2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规划法》第5条也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2、发展形势的需求上海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面临着“资源紧约束”阶段发展转型的必然要求。
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得城镇、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仍将保持较高用地需求,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同时,规划要努力推动上海经济增长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产业发展由依靠传统要素向依靠新兴要素转变、城镇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功能提升转变,探索资源节约型的新型发展之路。
因此,加快“两规衔接”工作,一是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有利于发挥规划土地机构整合的体制机制优势;三是有利于为维护上海长远发展和生态安全预留空间,促进上海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上海实习报告
城乡规划上海实习报告一、实习背景及目的作为一名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学习城乡规划的实际操作,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我选择了在上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此次实习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在设计院或规划部门的工作经历,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加深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认识,了解城乡规划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资料收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了上海市某一区域的历史背景、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包括人口、用地、交通、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数据,以便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依据。
3. 规划方案设计:根据分析结果,结合上海市的发展需求和规划目标,参与了该区域的规划设计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习了如何进行地块划分、交通组织、公共设施布局等方面的设计。
4. 方案评审与修改:在设计完成后,参与了方案的评审和修改工作。
通过与同事和领导的讨论,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和发展目标。
三、实习收获与反思1. 实践能力方面:通过这次实习,我将在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与团队成员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2. 专业素养方面:我深入了解了城乡规划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对城乡规划的现状、发展趋势、政策法规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对我今后的学习和职业发展具有很大的帮助。
3. 反思: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自己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在规划设计过程中,我对某些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够熟悉,需要在今后的学习中加强积累和掌握。
四、总结通过在上海的城乡规划实习,我收获颇丰。
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城乡规划工作做好准备。
同时,我也认识到城乡规划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才能更好地为我国的城乡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重庆、广州等地“多规合一”的实践综述
李琼:上海、重庆、广州等地“多规合一”的实践综述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管理目标。
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多规合一”将是今后规划发展的趋势。
尽管“多规合一”目前还处于探索前行的阶段,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近年来上海、重庆、广州等城市开展的“两规”协调、“三规合一”等实践已经为“多规合一”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且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组织机制1上海: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上海“多规合一”实践的核心是将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成立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并由新成立的机构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现“两规合一”,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衔接。
上海自2008年开始进行机构调整,并以嘉定、青浦两区试点进行“两规合一“工作,目前已在全市展开。
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发展规划的“三规合一”工作正在试点开展。
上海市“两规合一”工作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按照“统一目标、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有序衔接”的原则进行。
总体思路是坚持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镇布局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安排基本不变,依据国家下达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同步实现规划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
2重庆:从“三规合一”到“五规合一”重庆“多规合一“的实践有几个特点:一是以城乡统筹为契机进行规划体系改革;二是规划合一的探索不断扩展,由“三规合一”到“四规叠合”再到“五规合一”;三是规划主导部门由规划局转到发改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对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指导作用、协调各部门和各规划的关系;四是以发展规划为指导、空间规划为载体,统一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增强各规划之间的协调性;五是提取各规划的核心要素,形成综合实施方案,引导近期发展建设。
城乡规划专业上海实习报告
城乡规划专业上海实习报告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乡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更好地了解城乡规划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我选择了在上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在这段时间里,我参与了上海市某规划院的城市规划项目,深入了解了城乡规划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收获颇丰。
二、实习单位介绍本次实习单位是上海市某规划院,是一家专业从事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业务的综合性设计机构。
该院具有丰富的规划经验,已完成众多国内外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项目,并获得了一定的荣誉。
三、实习内容1. 资料收集与分析在实习过程中,我参与了项目的前期资料收集与分析工作。
通过对上海市的历史沿革、地理环境、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等方面进行研究,为后续的规划方案制定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2. 现状调研在项目实地调研阶段,我跟随导师参观了上海市的多个城市区域,对上海市的城市布局、交通状况、公共设施等进行了一番深入了解。
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运用专业设备进行现场测量和数据采集。
3. 规划方案制定在规划方案制定阶段,我参与了规划团队的讨论,结合项目现状和需求,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划建议。
在导师的指导下,我学会了如何运用专业软件进行规划方案的制图和分析。
4. 方案评审与修改在方案评审阶段,我学会了如何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规划方案的修改。
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我们不断完善规划方案,使其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四、实习感悟1. 专业知识的重要性通过这次实习,我深刻体会到了专业知识对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
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议。
2. 团队协作的力量城乡规划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不同专业背景的人才共同协作。
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与团队成员沟通、协作,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3. 实践与理论相结合通过这次实习,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深入了解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
这对我今后进一步学习城乡规划专业奠定了基础。
上海两规合一的思考
综合运用城市郊野公园、生态隔 离林带、基本农田集中区、江河 湖海水域、滩涂湿地等生态空 间,构造“环、廊、区、源”的 多层次生态空间网络,发挥生态 锚固功能,维护生态底线,制止 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抢救性保 护上海都市区的生态安全 —— 2条环形绿带 —— 8条基本农田郊野公园走廊 —— 20片大型基本农田连绵区
上海的“两规合一”实践及思考
2014年5月17日
提
纲
一、对“两规”的基本认识 二、市级“两规合一”规划 三、区县“两规合一”规划 四、“两规合一”的规划实施
2013年12月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及2014年3
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
7
1、指导思想--“攻”与“守” 城市总体规划—“龙头”
• 根据一定时期的城市经济和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闸门”
• 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
会发展目标,综合研究和确定 城市功能定位、总体规模、发 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形态,统筹 安排城市建设用地和合理配置 基础设施。 •重在开辟和培育城市发展战略 地区。
2、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战略思考
世博会之后,浦东新区与大虹桥的两翼发展压力,上 海城市布局空间战略何去何从?
上海城市化发展 迅猛, 2012年 末上海城市常住 人口2380万 人,城乡建设用 地面积2980平 方公里,已超越 了原城市规划布 局框架,用地规 模和人口规模提 前实现。
“一核四翼”市域五大功能板块
总书记2月25日在北京市考察对城市规划
提出的要求:
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 用,考察一个城市率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 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一轮的机构改革 中,组建完成了新的上海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 局,“两规合一”工作也提到了立局之本的首要工 作之一 。 经过近3年的努力,完成了市、区县、镇乡三级 “两规合一”规划,做到了土地利用规划总图与城 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图的衔接,并开始探索在“同 一张图”下的城市规划管理与土地利用管理的新机 制、新手段。
存量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探讨
存量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探讨
张红霞;施海涛
【期刊名称】《城乡规划》
【年(卷),期】2022()6
【摘要】基于土地利用步入存量时代的背景,文章综述城镇开发边界的实际发展历程,总结开发边界划定的三种方法及其存在的现实困境,探讨如何按照用地转换、“双评价”先行、指标确定、因子评价、项目引导五个步骤,划定以存量用地为主的城镇开发边界。
【总页数】7页(P49-55)
【作者】张红霞;施海涛
【作者单位】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所室;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
【相关文献】
1.论“城镇开发边界”的概念与运作策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再探讨
2.面向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3.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思路
4.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空间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
5.基于治理导向的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调整规则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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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两规合一_导向下的土地供应计划研判机制初探_以上海的实践为例_范宇
1.3 规划视角下土地供应环节存在的问题
理论界一般认为现行土地供应管理中存在 土地供应的 “双轨制” 的缺陷包括3个方面: (1) 使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和城市土地大 量闲置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 (2)城市土地 供给决策存在随意性, 往往以投资建设项目为 依据, 是一种需求引导下的供给。 (3)土地供给 机理和驱动因素深受地方政府人为干扰。 从上海实践看, 缺乏规划引导的土地供给 还可能产生以下问题: (1)土地供应总量失控。 由于土地需求水 平受市场影响很大, 往往年度间的需求量可能 产生很大幅度的波动。 土地供给作为一种需求 引导下的供给, 市场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供给总 量存在失控的风险。 (2)土地供应用地结构失调。 虽然规划 对各类用地进行了总体结构的平衡和控制, 但无法控制其实施时序, 因此可能出现资本 对少部分利润回报率高的用地趋之若鹜, 而 一些带有配套性质的经营性用地却少人问津 的情况。 许多规划中的“骨头项目”一直难 以实施与供地结构失调有关。 另外, 市场导向 也可能出现土地供应结构失调的情况, 近年 来陆续出现的“商品房开发热” 、 “ 商办楼开 发热”等, 实际上都是过度依赖市场导向的 一窝蜂现象。 城市规划 (3)土地供应时机把握不当。 目前 对于土地开发的时序控制一直是弱项, 土地的供应只能依靠投资和经验判断来把握 时机。 例如一处高档商品房用地, 土地供应后 周边设施尚未完备, 道路交通、 公建配套等问 题直接影响了商品房销售和入住, 而其售价 又反过来影响了周边的基准地价, 造成了周 边区域的整体开发进度受阻, 建设品质下降。 (4)土地供应缺乏空间分布上的引导。 在 最合理的城市开发空间模式是集聚式的, 建成区内部闲置土地上以及紧靠建成区的新 增建设用地上进行开发, 会在很大程度上减 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压力。 但由于目前的 土地供应缺乏空间分布引导, 以城市“飞地”
多规合一背景下的上海市交通规划实践
自2008年实现两规合一以来,上海市推进了规划底图要素的统一,完善了土地标准,进而在规划的技二、复合交通走廊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市对外交通走廊主要强化南京、杭州、南通、宁波、太湖等5个方向,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多种方式综合支撑的7条综合走廊。
沪杭及苏湖走廊合并是复合交通走廊的典型案例:沪苏湖铁路部分区段利用S32高速公路的隔离带,并按照其运营特点在松江与沪昆高铁和沪杭城际铁路通道共同控制,同时将松江城区段的老沪昆铁路进一步南迁归并,在160米左右宽的空间里解决了三条铁路、一条高速公路的功能,实现了复合走廊的规划控制,节约了用地,集约了枢纽功能,提升了松江新城节点城市的地位。
同时,该铁路在上海市松江和闵行的城市开发边界内,因规划建成地块较多,通过合并走廊,也进一步减少了对用地的分割。
多规合一背景下的上海市交通规划实践□ 郎益顺/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分院副院长、 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三、地下交通空间交通设施立体化是集约高效的重要方面,立体交通共同沟、60米,并分为市政~-30米为浅层-50米为中层开发深度;-50~-100比较常见。
伴随环境保护日益严格和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受当斯定律影响,地下道路规划主要考虑道路系统连通、交通功能分离和地面空间资源释放等。
近年来,上海市地下道路规划也取得较大进展。
地下道路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干线型的地下道路,一类是区域型的地下道路。
地下道路的作用主要包括改善交通和改善环境两方面。
干线型的地下道路包括外滩隧道、迎宾三路地道和南横通道等。
外滩隧道的规划主要源于地面道路资源的释放和城市景观的塑造,迎宾三路地道的规划主要考虑虹桥枢纽的交通集散,而南横通道的规划预留则基于上海中心城南部地区的内、中环之间结构性干道的缺失。
典型的区域型地下道路是在真如副中心规划的“H 型”地下道路,规划旨在通过区域道路立体化的手段加密道路网密度,弥补地面道路不足,同时联系不同地块的地下停车库,服务地块的到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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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土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的上海实践探讨何文桥摘要:“多规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作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方法,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严控特大城市规模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
上海以2008年“规土合一”机构改革为基础,以“两规合一”划定集中建设区为标志,探索建立的以集中建设区为核心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方法,实际上已然发挥着城市开发边界的作用。
本文通过访谈、文献调研与数据分析,总结上海“规土合一”以来围绕集中建设区的探索,并探讨集中建设区的本质,为上海及我国特大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管理实施提供参考。
研究认为,集中建设区政策设计的核心是市-区县-街镇政府自上而下的刚性指标约束与边界管控,是对空间增长边界与扩展边界的刚性深化,其实质是以土地指标为核心的,具有强烈计划性的一种土地管理的手段,并非规划管理的手段。
新时期,基于“规土合一”背景下的城市开发边界,应注重加强其政策内涵与管制机制的创新,充分考虑既有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管制工具,完成从规划编制向规划管理实施的政策设计与刚性传递。
关键词:集中建设区,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土合一1引言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新的时期,国家层面愈加重视严控特大城市规模,并提出尽快划定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同时强调基于“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等空间边界进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城市开发边界作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手段,已经成为新时期国家严控特大城市规模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
事实上,上海以2008年“规土合一”机构改革①为基础,已率先开展城市开发边界的相关探索。
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与2008年上海“规土合一”机构改革之后提出的集中建设区(以下简称“集建区”)相比,其政策内涵与管控机制基本一致,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略有缩减。
本文以上海“规土合一”背景下划定的集中建设区为研究对象,总结上海经验,剖析集建区的实质,有助于审视当前城市开发边界的地位、作用及政策内涵,为“多规合一”背景下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管理实施提供参考。
2“两规合一”划定集中建设区(2008-2012年)2008年10月,上海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组建完成。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上海完成了市、区县、镇乡三级土地利用规划总图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图的衔接②,并展开在“同一张图”下的城市规划管理与土地利用管理的新机制、新手段的探索(胡俊,2010;姚凯,2010)。
2.1市-区层面:“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指标平衡集建区以上海全市域城乡建设用地为管制对象,通过“自下而上”的区县“两规合一”方案编制试点与“自上而下”全市规模指标统筹平衡,结合全市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战略方案的规划引领,确定集建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与边界范围,并纳入规划管理体系中。
2.1.1“自下而上”划定区县集建区规模与边界在建设用地指标“硬约束”下,如何保证发展需要同时又锁定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成为上海市“两规合一”以及划定集建区的关键问题。
根据访谈及相关研究资料,笔者将区县集建区的划定分为两大阶段,分别是建立集建区规模和边界划定基础数据的准备阶段,落实与全市下达的基本农田指标相符合的集建区规模的划定阶段。
图1“自下而上”区县层面集建区划定技术路线1区县层面集建区边界的划定,是以区域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以满足市级下达的规模指标为依据进行调整,是对区县实施方案的“瘦身”,是典型的土地利用规划“以供应定需求”的思路,缺乏城市规划层面的空间结构、布局的思考。
同时,区县层面集建区的划定,与土地规划空间管制中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的划定在程序方法上有所区别,但政策内涵却保持一致。
在基本农田指标与建设用地指标的平衡中,集建区规模与边界的划定已经转变为单纯的指标计算,缺乏对空间布局与空间结构的整体安排,这与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管制的思路也背道而驰。
2.1.2“自上而下”分配指标与边界调整经过第一轮“自下而上”区县集建区划定试点,上海市规土局汇总各区县集建区方案,1图片来源:《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试点区县编制规划》,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09.笔者改绘。
在全市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引领下③,统筹考虑全市集建区规模与边界范围。
应对实际发展需要,增量空间不足问题进行“腾挪”处理。
在建设用地总量锁定的情况下,通过整理复垦实施“削减”以维持总量平衡(姚凯,2010)。
应对既有区县总规实施方案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超标问题的“瘦身”1处理。
通过对近年来上海市各级政府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产业区规划等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开展全面比对,由市、区两级政府多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反馈、平衡,进行削减与调整。
图2区县总规实施方案汇总(左)与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右)对比2.1.3实施方案的削减与集建区外拆除比区级层面的集建区规模与边界的确定经历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反复协调与博弈过程。
最初由区规土局向市局上报郊区实施方案的时候,区规土局结合各镇上版总规,将镇区、老旧工业点以及部分中心村都纳入到实施方案中。
但由于面积特别大,市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大幅度的削减。
对比各区县实施方案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次规模指标调整结果可以发现,由于各区县区域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超出国家指标,因而都有不同程度的削减,其中金山、奉贤等远郊区削减规模最多。
对比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拆除比2,基本可认为上海市规土局对各区县相对公平。
1“瘦身”是对规划建设区进行削减以及对规划线型工程及防护绿带的折减。
2拆除比是指集建区外拟拆除的现状建设用地占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一般也称为“外围拆除比”。
图3各区县实施方案两次削减比例及集建区外拆除比、可净增空间比较12.2区-镇层面:保障重点的边界划定全市“两规合一”规划提出建立“中心城-中心城周边地区-新城-新市镇-集镇社区-其他功能区”的空间体系,该体系实际上就是基于行政等级的城镇体系,各区县、街镇集建区规模指标的分级分配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此处以笔者调研的上海市奉贤区及青村镇为例加以说明。
2.2.1奉贤区层面:保障新城与市区工业园区,分级分配指标,微调边界对于全区建设用地规模的统筹安排,由镇政府上报,全区统筹协调,通过区规土局与镇政府反复几轮的反馈协调,最终予以落实。
实际上区-镇的反馈协调也是在对各镇规模指标既定的情况下,对部分地块的边界进行微调。
为了更清晰的认识全区层面分级分配指标的情况,笔者通过“被削减比例”、“可净增空间比例”、“实际增幅”三个概念进行说明。
首先是“被削减比例”:被削减比例=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面积/现状建成区建设用地面积×100%通过对比发现,“新城-新市镇-集镇社区-其他功能区”的被削减比例分别为9%、22%、57%、27%。
新城现状建设用地被削减最少,而集镇社区(撤制镇社区)被削减的最多。
1图片来源:笔者自绘,数据来源于《上海市及各区县“两规合一”规划》。
图4奉贤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分布1其次是“可净增空间比例”:可净增空间比例=(A-B)/A×100%其中,A为集建区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B为集建区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通过对比发现,“新城-新市镇-集镇社区-其他功能区”可净增空间比例分别为57%、52%、53%、52%,基本可认为上述四类主体其集建区内规划可净增比例几乎一致。
然而,当进一步对建设用地类型细分之后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各类空间主体可净增空间比例差距其实比较大。
笔者对规划建设用地大致分为工业仓储类与城镇生活类,其中工业仓储类可直接以104产业区块代替。
由于其他功能区几乎均为工业类用地,故不参与比较。
那么上述公式则变成如下公式:可净增空间比例1=(A1-B1)/A1×100%其中,可净增空间比例1是指去除工业类用地的净增比例,A1、B1分别去除工业类用地的集建区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集建区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去除工业类用地后,可净增空间实际为集建区内可净增城镇生活用地。
“新城-新市镇-集镇社区”的简化比例约为3.7:2.6:1。
换句话说,新城可净增城镇生活类用地占比是集镇社区的3.7倍,而新市镇可净增城镇生活类用地占比是集镇社区的2.6倍。
1图片来源:笔者自绘,数据采集于2011、2015年上海市规划院现状用地数据库,图5、图6相同。
图5奉贤区各类型空间主体可净增空间分布最后是“实际增幅”:实际增幅=(A-B)/C×100%其中A为可净增空间面积,其等于集建区内规划建设用地减去集建区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B为被削减空间面积,即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面积,C为现状建成区面积。
对比发现,新增被削减空间最少,而保留与新增空间最多,实际增幅达到约70%。
新市镇实际增幅约为30%,而集镇社区被削减空间最多,保留与新增空间最少,实际增幅为-26%,这意味着集镇社区规划建设用地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缩减。
图6奉贤区削减现状用地与可净增空间比较2.2.2青村镇层面:注重保障新城,压缩撤制镇社区按照“新城-新市镇-集镇社区”的层级进行对比,通过分析青村镇划定集建区的规模指标发现,以集镇社区可净增空间比例作为基数1,新城可净增空间比例为16.4,新市镇比例为11.2,远大于集镇社区的可净增空间规模。
2.3面向实施的集建区管理与配套政策“规土合一”以后,为配合集中建设区规划管理的落实,上海市规土局提出了多重规划实施手段与配套政策。
图7上海市集建区规划实施机制示意图2.4小结上海市基于全市“规土合一”机构改革与“两规合一”划定的集中建设区,主要体现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总量锁定,指标分配与平衡,包括市区与区镇两个层次。
本质上是在建设用地规模总量锁定的基础上,市-区政府的博弈与区-镇政府的博弈,是对集建区规模指标再分配与边界再划定的过程。
3适应“减量化”与“负增长”的探索(2013至今)3.1集中建设区外:推进减量化实施的郊野单元规划2013年,上海提出实施“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以落实“两规合一”划定集建区承诺的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
为加强集建区以外用地的管理,同时为落实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上海于2013年开始试点实施郊野单元规划,上海市规土局创造性地提出了类集建区的概念。
类集建区作为鼓励郊野单元规划编制、实施的主要抓手,其奖励机制可概括为“拆三还一”与“拆一还一”。
首先是“拆三还一”。
在区县政府统筹安排和镇乡政府推进实施下,在集建区外实现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可获得类集建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
类集建区的空间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减量化建设用地面积的1/3左右,即“拆三还一”。
图8“拆三还一”示意图1其次是“拆一还一”。
根据建设用地复垦减量化(拆旧地块)情况,等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落实建新地块(含农民安置地块和节余出让地块)办理农转用手续,即“拆一还一”,这实际上是增减挂钩政策叠加类集建区规划空间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