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法律案例
大学生常见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步入大学校园,开始了他们人生中新的篇章。
然而,在享受大学带来的知识盛宴的同时,大学生们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将分析几起大学生常见的法律案例,并从中提炼出对大学生的法律启示。
一、案例一:大学生偷窃案案例简介:小王是一名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他在校园内多次盗窃同学的手机、电脑等财物。
最终,小王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启示:大学生在校园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自己的财产,尊重他人的财产权益。
遇到经济困难时,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如向学校申请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切不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案例二:大学生网络侵权案案例简介:小李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他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上,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最终,小李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展览、摄制电影、录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启示: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资源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在创作过程中,要注重原创,避免侵权行为。
三、案例三:大学生交通事故案案例简介:小张是一名大学生,他在骑自行车回家的途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小张受伤。
事故发生后,小张要求汽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大学生事例法律案例分享(3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已成为社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然而,在享受校园生活的同时,大学生在法律意识、法律素养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本文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法律案例,分享大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案例一:网络侵权纠纷小王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在一次校园论坛上,他发现了一篇关于网络技术的文章,觉得很有价值,于是将其内容复制到自己的博客上,并注明了原作者。
然而,原作者发现后,认为小王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将小王告上法庭。
案例分析:本案中,小王的行为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改编权;(十四)翻译权;(十五)汇编权;(十六)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小王未经原作者同意,复制其作品内容,侵犯了原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启示:大学生在利用网络资源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在复制、传播他人作品时,必须获得原作者的授权或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案例二:校园贷纠纷小李是一名大学生,因急需用钱,通过一款校园贷APP借了5000元。
然而,在还款期限内,小李无法按时还款,导致借款金额迅速攀升至1万元。
后来,小李无法承受还款压力,遂停止还款。
案例分析:本案中,小李的行为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小李与校园贷平台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他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然而,小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借款金额不断增加,侵犯了校园贷平台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在申请校园贷时,应谨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借贷而陷入困境。
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
大学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和小丽是某大学法学专业的大二学生,两人原本关系融洽,共同居住在学校的宿舍楼。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逐渐产生分歧,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导致了法律纠纷。
小明性格开朗,喜欢与人交往,而小丽则较为内向,喜欢安静。
在日常生活中,小明经常邀请同学到宿舍聚会,音响声音较大,影响了小丽的休息。
小丽多次提醒小明,但小明并未重视。
此外,小丽习惯于将自己的衣物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导致宿舍环境杂乱。
小明对此表示不满,两人因此产生争执。
二、纠纷升级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和小丽的矛盾不断升级。
一天晚上,小明和小丽在宿舍发生激烈争吵,双方情绪激动,甚至动手。
事后,小丽向辅导员投诉小明,要求其道歉。
小明则认为自己没有错,拒绝道歉。
此事在宿舍楼传开,引起了其他同学的关注。
三、法律介入辅导员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将此事上报学校法律事务部门。
法律事务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介入调查。
经调查,小明和小丽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噪音扰民:小明在宿舍内举办聚会,音响声音过大,影响了小丽的休息。
2. 宿舍环境:小丽将个人衣物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导致宿舍环境杂乱。
四、法律分析1. 噪音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噪声敏感区域内,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小明在宿舍内举办聚会,音响声音过大,已经构成噪声污染。
根据法律规定,小明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宿舍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社会秩序、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小丽将个人衣物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导致宿舍环境杂乱,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小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解决之道1. 法律调解:法律事务部门在调查结束后,组织小明和小丽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在法律事务部门的引导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改正。
2. 约束措施: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学校对小明和小丽分别采取了以下约束措施:(1)对小明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宿舍内控制音响音量,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大学生法律案例集合(3篇)
第1篇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群体日益壮大,他们在校园内外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收集了几个大学生常见的法律案例,旨在帮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一、案例一:大学生盗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李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多次盗窃宿舍同学的财物。
经查,李某共盗窃价值人民币5000元。
案发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启示】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二、案例二:大学生网络侵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张某,未经许可,在其个人博客上发布了多篇他人作品,并署上自己的名字。
经查,张某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未经原作者许可,在其博客上发布他人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启示】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资源时,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同时,要提高自己的版权意识,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
三、案例三:大学生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王某,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不慎撞倒一位行人。
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
经查,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大学身边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大学,是知识的殿堂,也是青年人成长的摇篮。
然而,在这片充满活力与梦想的土地上,法律案例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的大学校园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以期为广大师生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大学生盗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一年级学生小李,因家庭经济困难,心生盗窃念头。
一日,小李趁宿舍无人,盗取了同宿舍同学小王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5000元。
案发后,小王向学校保卫处报案,小李被抓获。
【法律分析】1. 小李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小李因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学校在此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责任。
3.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启示】1. 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违法犯罪。
2. 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3. 家长和社会各界应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案例二:大学生侵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二年级学生小张,在篮球场上与小李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小李打伤。
经鉴定,小李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事后,小李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
【法律分析】1. 小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小张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学校在此事件中存在一定责任。
大学生典型法律案例介绍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然而,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道德观念的模糊以及社会环境的复杂,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仍可能遭遇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介绍和分析几个典型的涉及大学生的法律案例,以期为大学生提供法律知识普及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
二、案例一:大学生盗窃案【案例背景】某高校大学生小张,因家庭经济困难,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
在一次深夜,小张潜入宿舍楼,盗取了宿舍内某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被盗窃的同学发现后报警,警方将小张抓获。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案例启示: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盗窃等违法行为。
同时,宿舍楼应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案例二:大学生网络侵权案【案例背景】某高校大学生小李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拍摄的照片上传至网络,并配以侮辱性文字。
被侵权人发现后,要求小李删除侵权内容并公开道歉,但小李拒绝。
随后,被侵权人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图片、声音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案例启示:大学生在互联网时代,应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传播、不制作、不转发侵权内容。
同时,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维护网络环境的和谐。
四、案例三:大学生校园贷纠纷案【案例背景】某高校大学生小王因急需用钱,向校园贷平台借款。
在还款过程中,小王因无力偿还,导致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断攀升。
小王向借款平台提出协商还款,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小王将借款平台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大学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0岁,某市某大学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被告李四,男,35岁,某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
2019年5月,张三通过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到被告李四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三居室房屋出租,租金为每月8000元。
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每月8000元,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共计8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房屋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变更或租金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019年6月,张三开始入住该房屋。
然而,在入住后的一个月内,张三发现房屋存在多处漏水、墙壁脱落等问题。
张三多次与李四沟通,要求其进行维修,但李四以各种理由推脱。
张三无奈之下,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其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2. 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3. 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法院审理1.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2. 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关于房屋维修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的用途。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本案中,原告张三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经多次与被告李四沟通,李四未及时维修,故被告李四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3. 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赔偿关于损失赔偿,法院认为,原告张三因房屋质量问题遭受的损失,包括房屋维修费用、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生活不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本案中,被告李四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原告张三遭受损失,故被告李四应当赔偿原告张三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承担房屋维修责任,修复房屋漏水、墙壁脱落等问题;2. 被告李四赔偿原告张三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维修费用、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生活不便等,共计人民币10000元;3.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李四承担。
当代大学生法律案例精选(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其法律素养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精选了近年来发生的几起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案例,旨在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案例一:大学生网络侵权案1. 案例背景小王是一名大学生,在一次网络论坛上看到一篇关于自己学校的负面新闻,认为该新闻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名誉。
于是,小王在论坛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还我学校清白》的帖子,并在帖子里对发布负面新闻的作者进行了人身攻击。
2. 案件经过该帖子发布后,迅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作者发现后,将小王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3. 案件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小王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小王在论坛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作者精神损失费。
4. 案例启示本案提醒大学生,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人格权。
同时,也要学会理性看待网络信息,避免因情绪失控而引发法律纠纷。
三、案例二:大学生盗窃案1. 案例背景小李是一名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为了筹集学费和生活费,小李在宿舍内盗窃同宿舍同学的笔记本电脑。
2. 案件经过被盗同学发现后,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学校保卫处将小李抓获,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3. 案件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小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4. 案例启示本案警示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学习机会,切勿因一时之需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时,学校和家庭也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
四、案例三:大学生合同纠纷案1. 案例背景小张是一名大学生,为了积累实践经验,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实习协议。
然而,在实习期间,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小张实习工资。
2. 案件经过小张向公司提出支付实习工资的要求,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大学生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大学生活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阶段,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还涉及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几个大学生活中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指导。
二、案例分析1.案例一:宿舍盗窃案甲同学在宿舍内丢失了笔记本电脑,怀疑是室友乙同学所为。
甲同学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将乙同学告上法庭。
分析:本案中,甲同学首先收集了充分证据,证明了乙同学有盗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案例二:校园暴力案丙同学在校园内被丁同学殴打,造成轻微伤。
丙同学向学校反映情况,但学校未给予妥善处理。
丙同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丙同学遭受校园暴力,学校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案例三:抄袭案戊同学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大量抄袭他人作品。
丁同学发现后,向学校举报。
学校经调查核实,认定戊同学抄袭行为属实,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分析:本案中,戊同学抄袭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代大学生法律案例精选(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大学生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纠纷和案例也日益增多。
以下精选几个当代大学生法律案例,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一、案例一:大学生兼职遭遇拖欠工资【案情简介】某高校大学生小王在一家网络公司兼职,双方约定月薪为3000元。
工作一个月后,小王完成了公司分配的任务,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
小王多次催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小王与网络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小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例启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如遇到拖欠工资等问题,应依法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例二:大学生网络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某高校大学生小李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侵犯他人版权的文章,被原作者发现并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小李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并赔偿原作者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其作品。
本案中,小李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大学生在使用网络资源时,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如发现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侵权,并向权利人道歉。
三、案例三:大学生合同诈骗案【案情简介】某高校大学生小张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以低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骗取消费者钱财。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小张已涉及多起诈骗案件,遂将其抓获。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小张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启示】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大学典型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学校园内各类法律案件也日益增多。
这些案件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校园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选取我国大学校园内发生的几起典型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高校法律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二、典型法律案件案例分析1. 案例一:大学生盗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甲,因家境贫寒,在校园内盗窃同宿舍同学乙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元。
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学校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分析:(1)甲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学校有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甲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
2. 案例二:大学生侵害名誉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丙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同学丁的言论,导致丁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丁将丙诉至法院,要求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分析:(1)丙的行为已构成侵害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2)法院判决丙在网络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丁精神损害抚慰金。
3. 案例三:大学生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戊与一家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约定戊在公司实习期间,公司每月支付其实习津贴。
实习期间,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戊的津贴。
戊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津贴。
分析:(1)戊与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合法有效。
(2)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戊拖欠的津贴。
4. 案例四:大学生侵犯著作权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己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作品发表在个人博客上,被著作权人发现后,将己诉至法院,要求己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分析:(1)己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2)法院判决己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著作权人经济损失。
5. 案例五:大学生网络诈骗案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庚在网络上结识一名网友,该网友以投资为由,诱骗庚汇款。
庚被骗走人民币5万元。
庚将网友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被骗款项。
分析:(1)庚与网友之间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网友应承担刑事责任。
大学校园法律典型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法律纠纷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分析几个典型的大学校园法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探讨大学生在校园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案例一:大学生校园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某大学一年级学生李某,在校园内的一次篮球比赛中,不慎将对方同学张某撞伤。
张某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骨折,需进行手术治疗。
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李某认为,自己在比赛中只是不慎,并非故意伤害,且已支付了5000元作为慰问金,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是大学生在校园内的侵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在篮球比赛中不慎将张某撞伤,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李某已支付了5000元作为慰问金,是否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本法规定确定。
”因此,李某与张某之间关于慰问金的约定仅具有约束力,但不能免除李某的赔偿责任。
李某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大学生网络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某大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涉嫌诽谤他人的文章,文中对被诽谤者进行了侮辱和诽谤。
被诽谤者发现后,要求该大学生删除文章,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该大学生拒绝删除文章,并认为自己的言论是个人观点,不构成侵权。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是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的侵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大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涉嫌诽谤他人的文章,已构成侵权行为。
关于该大学生认为自己的言论是个人观点,不构成侵权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大学身边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在大学这个相对封闭但充满活力的环境中,法律案例无处不在。
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大学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揭示了法律在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的大学身边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案例一:大学生宿舍盗窃案案例背景:某大学宿舍,甲宿舍成员乙在宿舍内被盗,丢失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5000元。
宿舍内其他成员均表示不知情,警方介入调查。
案例分析:1.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乙盗窃甲的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5000元,已构成盗窃罪。
2. 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本案中,如果宿舍内其他成员明知乙的盗窃行为而未采取措施制止,且未及时报警,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建议:1. 加强宿舍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 发生盗窃案件后,及时报警,协助警方调查。
3. 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二、案例二:大学生网络侵权案案例背景:某大学学生丙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关于学校食堂的负面评论,内容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该评论被大量转发,引起学校及学生家长的关注。
案例分析:1. 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丙的评论可能侵犯食堂的名誉权。
2. 网络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丙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侵权言论,可能构成网络侵权。
法律建议:1. 学生在发表网络言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2.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
大学生系列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大学生网络购物纠纷背景:小李是一名大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一部手机。
收货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与卖家沟通后,卖家拒绝退货或换货。
案例分析:1. 网络购物合同成立。
小李通过网络平台下单购买手机,双方达成买卖合同。
2. 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小李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3. 卖家拒绝退货或换货,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处理结果:小李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解,卖家同意为小李退货。
二、案例二:大学生兼职纠纷背景:小王在一家餐厅兼职做服务员,工作期间,小王因受伤住院治疗。
餐厅老板拒绝支付小王住院期间的工资。
案例分析:1. 小王与餐厅老板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
小王在餐厅工作,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2. 小王在工作中受伤,餐厅老板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 餐厅老板拒绝支付小王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处理结果:小王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调查,餐厅老板支付了小王住院期间的工资。
三、案例三:大学生租赁房屋纠纷背景:小张在大学城附近租赁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2000元。
入住后,小张发现房屋存在漏水、墙体开裂等问题。
案例分析:1. 小张与房东之间形成了租赁合同关系。
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
2.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东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或者存在瑕疵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大学生法律案件事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法律案件也随之增多。
大学生法律案件涉及面广,类型多样,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的大学生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预防和处理大学生法律案件。
二、案例一:大学生校园贷纠纷案(一)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小李,为了满足自己的购物需求,通过某网络贷款平台借了5000元。
由于小李无法按时还款,贷款平台将利息提高到10%,并要求小李在短时间内还清本息。
小李无力偿还,贷款平台便将其信息公布于网络,并对其家人进行恐吓。
小李因此陷入困境,身心俱疲。
(二)案例分析1.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校园贷的法律性质。
校园贷属于民间借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
(2)贷款平台的经营行为。
贷款平台在未核实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给予高利率贷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借款人小李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到审慎义务,了解贷款平台的经营行为和风险,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2. 案件处理本案中,小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1)与贷款平台协商,争取降低利率和还款期限。
(2)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贷款平台的刑事责任。
(3)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大学生侵犯他人隐私案(一)案情简介某大学学生小王,在朋友圈发布了室友小张的裸照,并附上侮辱性言论。
小张发现后,要求小王删除照片并道歉,但小王不予理睬。
小张遂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案例分析1.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公民享有隐私权,他人不得侵犯。
(2)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5条,公民享有名誉权,他人不得侵犯。
2. 案件处理本案中,小王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和名誉权。
大学生生活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男,20岁,某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
小明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往,宿舍内经常独自一人。
某日,小明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毯取暖,因操作不当,电热毯发生短路,引发火灾,导致宿舍内物品损失严重,同时小明本人也受到轻伤。
二、案件经过火灾发生后,学校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并将小明送往医院救治。
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小明使用电热毯不当。
学校对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包括宿舍内物品损失、医疗费用等,共计5万元。
事后,学校要求小明及其父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小明及其父母认为,火灾的发生是由于电热毯质量问题导致的,应该由电热毯的生产厂家承担责任。
于是,小明及其父母将电热毯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三、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小明在使用电热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火灾发生,侵犯了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产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电热毯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火灾发生,生产厂家应当承担产品责任。
3. 宿舍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住宿安全。
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宿舍内的安全隐患,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在使用电热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火灾发生,侵犯了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电热毯生产厂家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也应当承担产品责任。
至于学校,由于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宿舍内的安全隐患,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小明及其父母赔偿学校损失2万元,电热毯生产厂家赔偿学校损失3万元。
同时,学校对宿舍管理制度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管理。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侵权责任、产品责任和宿舍管理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
大学生法律案例及分析
大学生法律案例及分析在当今社会,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学习法律案例,不仅可以增强法律知识,还能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大学生法律案例及其分析。
案例一:校园欺凌事件某大学学生小张在宿舍内遭受室友的言语侮辱和身体攻击,导致其精神和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小张向学校报告了这一情况,但学校未能及时处理,导致欺凌行为持续发生。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本案中,学校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网络诈骗案件大学生小李在网上购物时,被诈骗分子以低价商品为诱饵,骗取了其银行账户信息和密码,导致其账户内资金被盗。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李应当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调查。
同时,大学生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案例三:知识产权侵权大学生小王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未经允许大量引用了他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未注明出处,涉嫌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小王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与原作者协商解决。
案例四:校园贷纠纷大学生小赵因生活费用紧张,通过校园贷平台借款。
后因平台高额利息和不合理的还款方式,导致小赵无法按时还款,面临法律诉讼。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校园贷平台的高额利息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小赵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生在校园内外都可能面临各种法律问题。
近年大学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近年大学生法律案件典型案例1. 校园贷纠纷案2016年,大学生小张在一家名为“校园贷”的平台上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电子产品。
由于无法按时还款,小张陷入了“利滚利”的恶性循环。
在还款压力下,小张被迫向同学、家人借款,甚至变卖家中物品。
最终,小张因无法承受压力,选择了自杀。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校园贷的广泛关注。
2. 学术不端行为案2018年,某大学研究生小李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抄袭了大量他人作品。
导师发现后,将其论文退回并要求重新撰写。
小李在重新撰写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抄袭行为。
最终,小李被学校开除学籍。
此案反映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性。
3. 校园暴力案2019年,某大学学生小王因与同学发生争执,被对方持刀追砍。
在逃跑过程中,小王不幸摔倒,导致腿部骨折。
此案揭示了校园暴力的残酷性,也引发了社会对校园安全的关注。
4. 职业道德失范案2020年,某大学毕业生小陈在应聘某公司时,为了获得工作机会,向面试官行贿。
面试官收受贿赂后,将小陈录用。
然而,在公司试用期,小陈因工作能力不足被辞退。
此案暴露了职业道德失范问题。
二、法律问题分析1. 校园贷纠纷案:涉及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大学生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避免陷入“利滚利”的困境。
2. 学术不端行为案:涉及著作权法、学术道德规范等。
大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3. 校园暴力案:涉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校园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应依法严厉打击。
4. 职业道德失范案:涉及刑法、职业道德规范等。
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遵守法律法规。
三、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教育:学校应将法律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2. 完善校园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校园贷等违法行为。
3.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诚信、敬业的精神。
4. 建立健全维权机制: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
校园法律小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大学位于我国南方一座繁华的城市,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然而,近年来,校园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我校特此推出以下校园法律小案例。
二、案情简介2021年3月,我校某学院学生宿舍发生一起盗窃案。
受害人小王(化名)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被盗,损失金额达5000元。
经过调查,警方锁定嫌疑人小张(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
三、案件经过1. 犯罪行为2021年3月15日,小王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放在宿舍床上充电,随后离开宿舍参加社团活动。
当晚,小张潜入小王的宿舍,将小王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盗走。
2. 犯罪动机据调查,小张因家庭贫困,急需用钱。
在得知小王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价值较高的情况下,小张心生贪念,决定盗窃。
3. 犯罪手段小张在宿舍楼内偷配钥匙,潜入小王宿舍实施盗窃。
作案过程中,小张利用宿舍楼内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迅速将盗窃物品转移至校外。
4. 犯罪后果小王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盗,损失金额达5000元。
此外,小王的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给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法律分析1. 犯罪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小张盗窃小王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价值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小张因盗窃罪被依法逮捕,等待审判。
3.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小张盗窃小王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给小王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近五年大学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2016年,某高校学生因在宿舍内吸烟被学校处以罚款,学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2016年,某高校学生李某在宿舍内吸烟,被学校发现后,学校依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给予李某罚款100元的处罚。
李某认为该处罚过重,且学校未充分听取其申辩,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学校依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李某进行罚款并无不妥,但学校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未充分听取李某的申辩,违反了程序公正原则。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罚款决定,并要求学校重新作出处罚。
案例启示:此案提醒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合法权益,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充分听取学生的申辩。
二、2017年,某高校学生因网络言论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2017年,某高校学生张某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些不当言论,被学校认为涉嫌侮辱他人。
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张某开除学籍的处罚。
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张某的言论确实涉嫌侮辱他人,但考虑到其悔过态度良好,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开除学籍决定,改为给予张某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案例启示:此案提醒高校在处理学生违纪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悔过态度,合理运用处分手段,避免过度处罚。
三、2018年,某高校学生因被误认为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2018年,某高校学生王某在期末考试中,被监考老师误认为作弊。
学校在调查后,认定王某作弊,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罚。
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学校在作出开除学籍决定前,未充分调查核实王某的作弊行为,存在程序违法。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开除学籍决定,并要求学校重新作出处罚。
案例启示:此案提醒高校在处理学生违纪问题时,应充分调查核实,避免因误判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2019年,某高校学生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2019年,某高校学生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学校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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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法律案例相关热词搜索:篇一:大学生校园犯罪案例校园犯罪案例——故意伤害类:1据2003年8月15日出版的《山东工人报》报道:2003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楼南楼传来一阵尖叫,随后,冲天的火光从505宿舍中冒出。
该校98级贸易系学生张文峰将其同校女友、轻工学院二年级研究生施某用刀杀死,随即点燃了随身带来的煤气罐,放火烧了该宿舍,而后自杀。
22004年2月23日,云南大学2000级生物系学生马家爵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
尘埃未定,5月16日,又发生江西医学院2000级临床专业在校大学生薛某在1小时内持刀砍杀7人,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的惨案;4月30日,三明市第二技校02级电焊班学生于某报复同学林某平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用水果刀将其刺死。
31991年,一名中国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在大学校园内开枪打死自己的导师。
42004年5月,江西医学院大学生薛荣华手持水果刀,在1小时内连刺7人,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
52004年12月1日午夜、位于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街的某高校学生寝室内发生血案,4名大一学生持械闯入大三学生寝室,砍伤2名学生,其中1名四川籍学生至少身中7刀。
62007年4月16日上午,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恶性校园枪击事件。
23岁的韩国籍学生赵承辉在该校学生宿舍和教学楼两地枪击杀人惨案。
枪击事件造成33人死亡,29人受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惨重的枪击案。
这一事件震惊世界,我国媒体形象的将赵承辉比喻为韩国的“马加爵”:两人都是外来移民,一个从外地农村来昆明,一个从韩国来美国;都是高校大四学生,都即将毕业;两人都性格内向,心理受到压抑,对待社会的态度都极度扭曲、对社会极度仇恨。
大学校园作为一个文明高雅、造就人才的神圣殿堂,如今却出现如此血腥场面。
这使得我们对高校这块平静的乐土产生了关注,也对我们这些天之骄子的大学生频频发生的暴力犯罪事件进行深思。
7据2003年8月15日出版的《山东工人报》报道:2003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楼南楼传来一阵尖叫,随后,冲天的火光从505宿舍中冒出。
该校98级贸易系学生张文峰将其同校女友、轻工学院二年级研究生施某用刀杀死,随即点燃了随身带来的煤气罐,放火烧了该宿舍,而后自杀。
8大学生杀“情敌”老师案真相披露。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四年级学生付成励持菜刀将正在教室上课的程春明砍死。
近日,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方圆法治》杂志披露,付成励杀人缘于女友陈某曾经与程春明教授发生过性关系,这让他对程春明恨之入骨。
据《方圆法治》杂志报道,付成励的女友陈某于2002年9月考上中国政法大学。
大一下学期,陈某经常旁听程老师讲课,并且下课时经常找程老师请教问题。
二人接触的次数比较多。
公安机关调查陈某的笔录显示:身处大一的陈某对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些困惑。
一次,她给程老师写了一封信,信中详述了自己的困惑。
看完信后,程老师觉得她在思想上比较封闭,于是把她叫到办公室谈心开导。
去过几次后,在程老师的办公室里,陈某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
陈某与程春明教授的关系保持了一年,平均一个月去一次程老师的办公室,大都是晚上11点熄灯前这个时段。
一年后,陈某觉得这样不太好,就不再跟程春明联系,而程春明也没有再找过陈某。
对于自己的行为,陈某说,那时懵懵懂懂的,对于爱情不太懂,只觉得程老师很有才华。
“我不缺钱,他也不是教我专业课的老师,我的学分也不是他给,我们之间全凭自愿,谁也没有逼迫我干这事,我们之间是相互的。
”在陈某心里,她并没有恨程。
“当时自己选择了,就要自己承担。
”大一女生与非恋爱对象发生性行为,大学教授婚后不忠,这样一种“师生恋”,在凶杀案案发后让女研究生陈某备受指责,也让死去的程春明饱受非议。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老师说,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就与老师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如此不自重,如此开放让人吃惊。
从某种程度上说,她这样一种不约束自己的行为,既害了程老师,也害了付成励,更给自己今后的人生带来很大伤害。
当然,程老师本身也有很大错误。
记者打通付成励家所在的天津东丽区四合庄村委会的电话,村民老赵说,付成励曾经是村里孩子的榜样,学习好,有出息。
他曾经带女朋友回来过一次,村里很多人见过那个女孩,长得不算太漂亮,但很文静,没想到,付成励竟然因为她与老师的关系毁了自己。
记者侧面了解到,今年26岁的女研究生陈某是台州人,她的父母是台州市司法系统干部,家庭条件优越。
案发后,面对周围的冷言冷语,陈某选择回家乡考公务员。
在台州市公布的公务员笔试通过者名单中,陈某的名字确实在其中。
据了解,1965年出生的程春明曾经留学法国12年,在五所大学读过书,获得6个文凭,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研究法国法律的专家。
正如一位熟悉他的老师所言:“程春明是作为优秀的海外归国人员被聘请回法大的,从工作上讲,他是一位博学多识、教学富有特色的好老师。
”然而,程春明生前扬名中国政法大学,并不是因为在学术上卓有成就,而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和法式浪漫。
据了解,程春明在留法之前就是一个浪漫的人,尤其在感情经历上。
他的第一次婚姻是在1991年,对象是个女学生,后来去了贵州工作,由于分居两地,这段婚姻仅持续了3个月。
程随后去了法国。
1998年,他在法国娶了大他三岁的韩国女人池英华,后来池英华随程春明到中国定居,二人2006年7月离婚。
离婚两个月后,程春明与小他十几岁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韩某结婚。
有人说,从程春明三段不一般的婚姻看,从他在与韩国妻子生活期间,却与女学生陈某保持性关系看,他的浪漫个性在感情上表现得缺少道德感,这,也许就是一种性格悲剧。
虽然案发后外界对程春明有很多非议,但怀有身孕的程春明的妻子韩某表示:“春明的过去我是完全了解的,他是纯洁的。
春明和我结婚以来,他没有任何值得我怀疑的行为,春明的心就像蓝天一样纯洁??春明让我少女时代关于爱情的梦想如鲜花般逐次绽放??”不知道程春明与女学生性关系真相披露后,韩某心中的爱还是不是那样“纯洁”。
付成励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跟随父母从黑龙江省逊克县农村到了天津。
在大学同学眼中,付成励有很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好友评价他“真诚、热情、直率、简单、一根筋”。
在独生子女中,像他这样懂得照顾别人的学生并不多。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懂事的优秀学生,却因一场恋爱提前结束了自己的青春。
2007年4月,大学三年级的付成励在与校友去北戴河游玩时,认识了本校女研究生陈某,二人于当年8月确立恋爱关系。
付成励第一次对女孩子动情,全身心投入。
然而,他的大学好友李乐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却说,陈某对付成励忽冷忽热,和我理解的恋爱不太一样。
2007年9月份,付成励带女朋友陈某去北戴河玩,在那里,陈某告诉付成励,“我已经不是处女了”。
在付成励的一再追问下,陈某说出了“程春明”3个字。
案发后,付成励曾交代说:“我知道这件事以后心里特别生气,由恨想到了骂他、揍他甚至杀死他。
我始终想不明白,这个老师结了婚,为什么还要干这种事情。
”付成励说,知道这些事后,他认为女友说出这些是信任他,他对她更好了,还把她带回家,告诉父母她就是将来想娶的女人。
令付成励想不到的是,陈某说出往事以后,对付成励越来越冷淡,直至吵架分手。
付成励曾经对朋友说,自己总是忍不住追问女友和教授交往的细节,可能女友无法忍受,最终提出了分手。
付成励认为,程春明的行为对女友性格和生活有“创伤”,程春明不只跟女友发生了性关系,更毁了一个人“爱”的权利。
然而,陈某却告知警方,她对付成励过分热情的照顾不适应,二人因性格上的差异分手。
二人分手时,付成励对陈某说:“我不会自杀,我就是死也会先杀了程春明,然后再自杀。
”没想到,他最后真的这么做了。
陈某为何会向男朋友说出自己以前那么隐私的往事?她对警方说:“我觉得我们相处,必须先把这事向他说明白,他接受得了,我们就继续下去,接受不了就分开。
我也是对他负责任才这么说的,免得他以后接受不了。
”付成励说一直没有与陈某发生过性关系,他说要把最美好的东西留到最后。
然而,陈某的“实话”让痴情而传统的付成励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成为他的心魔。
这世界并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还有很多是灰色的。
成年人世界里的普世原则,这些青春期的孩子们却是在撕裂般的疼痛中才领悟到的。
如果陈某不说往事,也许不会害了付成励,害了程春明教授。
付成励能否保住性命?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认为,虽然检察院认定了付成励的自首行为,但他杀人后“神情镇定地走出教室,随即拨打110自首”,说明杀人后的自首也是其蓄谋的一部分,能否被法院认定并减轻刑罚,还不好说。
而程春明教授与付成励女友的不正常关系是6年前的事情,当时付成励还在读高中,这与付成励和女友分手没有直接关系,说“付成励是杀人犯,也是受害者”并不准确。
不过,有人反驳:《婚姻法》规定夫妻间的忠贞义务,可以说程春明教授的有违道德的行为损害了付成励对女朋友的贞操期待权,从这一点来说,程春明是有过错的。
盗窃类:1某年10月,洪山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
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
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
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
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2小常是武汉某重点大学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虽毕业临近,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家庭条件本就不好的他,经济上更加捉襟见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样回宿舍。
忽然,他发现公寓楼一宿舍房门大开,室内却无人,而且桌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想起自己近来生活费紧张,小常竟不自觉走进该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
被抓时,小常懊恼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时糊涂啊!”(出处同上)32008年3月,安徽某学院大四女生张某从自己的宿舍通过共用阳台进入隔壁宿舍,将同班同学马某的锁芯已坏的挂锁拽开,打开柜门,将马某的一台惠普牌笔记本电脑盗走,后乘车回家。
4来自江苏农村的朱某2001年考取上海一所大学后,看到同寝室同学穿着时髦、生活用品奢侈,而自己仅有家里每月寄来的零花钱,起先只是羡慕,后来发展为失落,便趁寝室无人或学校放假,盗窃同学的银行存折、信用卡等,提取现金后购买手机、手表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5大学生王某在学校食堂用餐时,三次趁人不备,拎起同学放在座位上的书包就走,获得现金、财物等近3000元。
她盗窃后还不以为然,背着偷来的书包在校园里到处走,最后被失窃者认出,被判刑6个月。
6女大学生王某家庭条件较好,平时娇生惯养。
进入大学后,她经常外出旅游,开销由父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