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会议纪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政府会议纪要
篇一: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XX]200号
〔20XX〕200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20XX年9月9日上午,郑日强副市长在市环保局二号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新址选址问题和协调解决钢铁项目搬迁村民安置小区建设问题。

市政府副秘书长庞竹友参加了会议。

纪要如下:
一、关于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新址选址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迁建选址于赤坎区康宁路与规划路源珠路之间,用地面积约202亩。

此地块规整,用地条件宽裕,位于赤坎区与麻章区交界处,交通便利。

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力推进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迁建工作。

(一)会议要求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要尽快拟订选址方案的确认意见,交由市卫生局确认申请后于20XX年9月13日报市政府。

(二)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要抓紧办理迁建新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报批手续,争取项目用地合法。

(三)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要针对新址选址临近黎湛铁路,
铁路运行是否影响医院运作问题报市政府。

(四)市环保局要针对新址选址临近赤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提出环
保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五)关于土地征收、回收和置换的问题。

一是权属草苏村约40亩土地的征收工作由赤坎区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和解决征地指标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积极配合。

二是权属湛江盐业总公司约8亩土地回收问题,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协商,赤坎区政府配合。

三是市水务局约15亩土地的回收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财政局负责协商。

四是权属海南武警中转站约18亩土地的回收由赤坎区政府和市财政局负责协商,市土地储备中心积极配合。

土地征收、回收和置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庞竹友同志负责协调,上述工作必须于2个月内完成,确保项目能如期开工。

(六)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今年要开展修建源珠路的前期工作,市财政解决经费200万元。

该项目列入明年的市政道路建设计划。

(七)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对新址选址情况和征地、回收置换土地的成本估算进行资料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关于钢铁项目搬迁村民安置小区建设问题
(一)关于青南路、南岭路、桉幼路的建设问题。

青南路和南岭路为市政道路,由湛江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

桉幼路纳入安置小区配套项目建设。

(二)关于高压线搬迁改线费用问题。

高压线搬迁改线的费用由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先核准,属于湛江开发区管委会收取的项目要给予免除。

两项高压线搬迁改线由湛江供电局负责,费用计算只能按原料与人工费用进行核准。

市基建投资集团公司与市钢铁石化项目建设协调
小组负责跟踪协调落实。

(三)关于安置小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问题。

由市人防办用足现有保障房的有关政策进行支持。

(四)关于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施检测等费用问题。

雷击风险评估费用、防雷设施设计施工图技术审查费和防雷设施检测费三项防雷相关费用按320万元包干给市气象局完成,经费由市财政追加安排。

会议认为,湛江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安置小区项目的建设主体要当好项目建设的总协调,协调好项目建设的各方工作。

加强督促工程进度,加快工程的全面推进,确保工程如期交付使用。

要加强工程的安全督促检查工作,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

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配套服务,全力以赴支持钢铁项目搬迁村民安置小区建设。

参加会议人员:赤坎区政府陈云,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叶文新、陈弘祖,市财政局高祺金,市城市规划局罗锡平、钱珏辉,市国土资源局阚广兴,市土地储备中心江向阳,市房管局郑泗,市环保局陈里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望,市气
象局陈柯,市卫生局邱鹏,市人防办刘伏初,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莫成利、韦世波,市基建投资集团公司李雄伟、许萍,市钢铁石化建设项目指挥部卢军领、吴培进,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杨帆,湛江供电局曹传保、林伟、陈志,广东赤坎鲲鹏市场公司杨令。

主题词:经济管理项目建设会议纪要
分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参加会议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9月20日印发
篇二: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20XX年1月12日上午,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惠良在中堂镇东泊城酒店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第72次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

市外经贸局、市府台湾事务局、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东莞供电局、南城街道办事处、中堂镇政府、麻涌镇政府、望牛墩镇政府、洪梅镇政府、道滘镇政府等单位领导以及市外商协会、台商协会,香港工业总会珠三角工业协会等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研究了当前外商企业在生产运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了第69次协调会关于退还电费保证金问题的进展,同时宣讲了近期国家出台的利好政策。

现纪要如下:
一、对外商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
(一)关于办理历史遗留工业用地手续问题
1、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

会议指出,部分外商提及的“可流转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根据省有关规定,外商企业可以采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完善用地手续;按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权、同价”的原则,在使用年限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可以按剩余使用年限折旧、升值或贬值;可以依法自由转让(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企业可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一致,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可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若流转的土地上没有建筑物或建筑物没有依
法办理房产证的,则不能就土地使用权单独办理抵押登记。

2、关于降低“65元/平方米”的过户手续费问题。

会议指出,部分企业提及的“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转为国有土地证手续时,市政府要收取65元/平方米的过户手续费”,这是政策误解,企业提及的65元/平方米的费用,实质是土地出让金。

根据现行国土管理制度,土地按所有权性质分为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集体土地要转为国有土地,必须办理征地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实质是将企业正在使用的已批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然后由政府重新出让给企业。

土地出让金,就是政府出让土地时所征收法定地价收益。

我市现行土地出让金标准为:大城区、松山湖和主干公路两旁150米范围内的商住用—2—
地105元/m2,工业用地75元/m2,其他用地为60元/m2;其他镇和主干公路两旁150米范围以外的商住用地85元/m2,工业用地为65元/m2,其他用地50元/m2。

3、关于办理相关规划手续问题。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正在草拟《东莞市已建房屋房地产手续补办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了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一系列手续办理的政策以及办事流程。

方案实行后,我市城建规划部门将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外商企业的规划手续。

(二)关于取消电力附加费问题
会议指出,20XX年初,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对我省电力供应的影响,提高全省电力机组发电积极性,保障我省灾后恢复电力供应,省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起对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