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政府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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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概述(PPT2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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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算编制的程序 • 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 市、县、乡五级预算,除中央外,其他称为地 方预算。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 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 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 总的下一级总预算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构成。 • 预算周期也即整个预算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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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 以内容上差别为依据 • 增量预算是财政收支计划指标在以前年度的 基础上加以调整以后确定的。 • 零基预算指的是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确定只以 新预算年度的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而不考 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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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的政府预算
• 一、我国政府预算的发展 • 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算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按 照复式预算编制。 • 目前我国编制的复式预算分为经常性和建设性 预算两部分。经常性收入主要是税收收入,其 支出为科教文卫、行政管理、国防、公检司法 和外交支出;建设性收入是国有资产收益、债 务利息收入及由经常性收入的结余,而支出为 基本建设支出、公用设施支出和一些必要的投 资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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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一个国家预算年度起止日期的因素有
• 1、每年立法机构召开会议的日期;
• 2、收入旺季; • 3、历史原因; • 4、风俗习惯。 • 三、政府预算的原则
• 1、完整性原则:包括政府的全部财政收支活动。
• 2、统一性原则:政府预算按统一的口径、程序和 方法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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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可靠性原则:预算收支的数字应正确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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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决算
政府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 会计报告。是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和终结,也 是政府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是预算管理 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十分重要的阶段。 • 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政府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 决算草案指的是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预算收支的年 度执行结果。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10.13•【文号】财库〔2021〕3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36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为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我部对《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部门决算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部门决算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10月13日附件部门决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的部门决算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涵盖范围与部门预算相对应。

各单位是指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第四条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决算组成。

第五条部门决算管理按照“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依据预算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由财政部门组织编制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三条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监督,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政府性基金预算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组成。

第五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并与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相衔接。

政府性基金收入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 —第六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七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调整、决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应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批准后的20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第十条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政府性基金执收部门、政府性基金使用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二)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及预算调整草案,并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2 —(三)具体组织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四)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执行;(五)编制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六)批复部门政府性基金预决算;(七)公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

行政管理学公共预算ppt课件

行政管理学公共预算ppt课件
2、缺点:编制较复杂。 3、运用情况: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以及不少发
展中国家都采用复式预算。但一些工业比较发 达的国家也陆续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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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项预算
2、绩效预算
3、计划项目预算
预算编制 方法
4、零基预算
5、结果导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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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
• 1921年提出分项预算.是以部门机关为单位,将支出费 用类别按所需资金排列.如工资,办公用品,会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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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会保障预算
含义:指国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生活、实施扶贫救 助及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活动中的收支预算。 收入: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交付的保障基金,以及一部分 财政安排的收入,如工资税或社会保险税、社会福利基金、 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经常性预算补助(转 移支付)收入和社会捐赠收入等。 支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 救济、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内容。
• 19世纪中叶,立法部门对财政的控制权确立,议会具有经费 核准、拨款、审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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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制度在美国的建立
• 20世纪前, 美国各级政府都没有完整的公共预算制度。 • 1908年纽约市推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份现代预算,美
国国会于1921通过了《预算审计方案》,正式规定总 统每年要向国会提出预算报告,此后,美国的预算制度 逐步完善。 • 我国在清朝光绪34年(公元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 《清理财政章程》,1910年正式编制了国家预算。 • 新中国第一个公共预算是1950年编制,经第一届全 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由政务院组织实施.
2. 财政管理体制比较分散,导致在预算执行中缺乏 集中的行政控制
3. 由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人大无法有效地 行使宪法和预算法赋予的预算审查与监督职能

《行政学》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学》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 行政学课程编号:021311课程性质:专业课课程学时和学分:总学时:32 总学分:2 理论学时:32 实验学时:0适用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先修课程:管理学开课学院(部):经济管理学院一、教学目的、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建立起关于行政学的基本概念,初步了解行政学主要理论规范和一般研究方法。

本课程旨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管理理论与管理能力的管理人才,教学内容既包括了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也介绍了本学科的最新发展。

同时,紧密联系行政管理和行政改革的实践。

为了能实现预期教学效果,本课程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行政学中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等有关知识。

2、理解行政学中所概括的对行政管理实践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行政学中所揭示的原理初步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二、课程主要内容(内容及要求)第一章绪论目的和要求(掌握、理解、了解):了解行政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我国行政管理学历史与现状。

明确行政管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掌握行政管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研究目的、方法与学科特点。

主要内容: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在中国;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

重点与难点: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行政管理学的学科发展。

行政管理学科发展史上的代表性人物与观点。

第二章行政环境目的和要求(掌握、理解、了解):了解行政环境的分类。

明确宏观环境、组织环境的内容。

掌握行政环境的概念、特点;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的关系。

主要内容: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分析;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文化、民族和宗教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自然环境和国际社会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重点与难点: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及其互动的内涵与原理;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行政系统与环境的互动,行政经济环境的复杂性,政治经济的互动与交错,行政文化环境的丰富性。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7〕8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7〕8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7〕8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市财政局修订了《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市级部门遵照执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2017年12月29日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促进国有资本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检查等预算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四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完整独立,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五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遵循统筹兼顾,适度集中,收支平衡,不列赤字,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市级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市级部门)及其监管(所属)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和经营性单位(以下统称市属企业),包括市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11.18•【文号】财综字[1996]104号•【施行日期】1996.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6〕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现将该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八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下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和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不属于预算外资金,必须依法纳税,并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统一核算。

第三条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由财政部门建立统一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

第四条部门和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时,应按隶属关系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所有部门和单位。

在国家财政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以前,社会保障基金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全文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全文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决算管理,加强部门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决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第三条部门决算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原则,确保决算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部门决算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部门财务决算完整、准确,提高绩效,保障财产安全。

第五条部门决算管理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二章部门决算编报第六条部门决算编报应遵循责任主体、核算主体、评价主体、受益主体四位一体原则。

第七条部门决算编报应遵循综合会计制度。

第八条部门决算编报应遵循会计核算规范。

第九条部门决算编报应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要求。

第十条部门决算编报应结合国家政策法规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部门决算编报应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部门决算编报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部门决算编报应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部门决算编报应充分考虑绩效评价。

第三章部门决算审核与验收第十五条部门决算应设立审核机构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部门决算审核应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部门决算审核应保护审核机构独立性。

第十八条部门决算审核应保证审核结果真实性。

第十九条部门决算审核应及时报告审核结果。

第二十条部门决算审核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部门决算审核应参考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部门决算审核应保证审核对象独立。

第二十三条部门决算审核应保证审核标准一致。

第二十四条部门决算审核应确保审核人员专业。

第二十五条部门决算审核应保证审核时限。

第二十六条部门决算获取审核结果后,应进行验收。

第四章部门决算监督与监测第二十七条部门决算监督应设立专门机构。

第二十八条部门决算监督应定期监测决算情况。

第二十九条部门决算监督应对决算结果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部门决算监督应及时处理问题。

第三十一条部门决算监督应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部门决算资产管理第三十二条部门决算资产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

第三十三条部门决算资产管理应遵守国家资产管理制度。

公共预算

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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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与逐步完善, 政府预算也编制得越来越全面、细化和准确,为 人大预算监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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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预算改革标志现代公共预算开始在我国 建立。其主要目标是建立控制取向的现代公共预 算。
总体来说,目前预算改革的重点是在政府内部 加强行政控制。
一方面,建立起集中的行政控制; 另一方面,为全国人大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 赋予的预算审查监督职权奠定了基础。
20世纪50年代的绩效预算
计划是指确定组织目标、测算为实现组织目标需 要的资源,以及决定怎样获取、使用这些资源等一系 列决策过程,主要回答“做什么”的问题。
20世纪60年代的计划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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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预算的目标 在宏观层次上,公共预算制度对政策制定构成
财政总额约束; 在中观层次上,公共预算制度影响以战略重点
财政支出进度偏慢, 一方面会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造成财政资金的闲置、浪费、效益低下以及大量 资金的结转,冲击下年预算; 另一方面会使得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得到及时 有效的落实。 (二)收支过程中仍然存在违规行为 (三)预算变更的随意性仍然比较大
2、规范预算编制方法,改进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 系,细化部门预算,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分配模式,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为进一步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 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改革。
在部门预算改革的同时,国库集中收付体制改革 和政府采购也稳步推进。
这一时期的现代公共预算是“控制取向”的, 它一方面在政府内建立集中的行政控制;另一方面 由立法机构从外部监督政府的收支活动。其目的是 ,确保整个政府对公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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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共预算是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政 府机关在一定时期的财政收支计划。它不仅是财 政数据记录、汇集、估算和汇报,而且是一个计 划。这个计划由政府首脑准备,提交立法机构审 查批准。

政府预算理论与实务(第四版)课件4

政府预算理论与实务(第四版)课件4

报告
政府部门 财务报告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由各部门负责编制,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 财务报表,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 反映本部门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财 务报告。
报表
政府财务报表是对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 等信息的结构性表述。政府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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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三()一作)用
决算草案的审核与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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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草案审核与审计的主要方法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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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草案审核与审计分析的内容
决算的审核与审计分析工作是和决算的汇编工作交叉 进行的。下面分别介绍决算审核分析的方法、形式和 内容。
(1)决算草案审核分析的方法。决算审核分析方法 一般分为就地审核、书面审核和派人到上级机关汇报 审核三种,以书面审核方法为主。就地审核和派人到 上级机关汇报审核,通常作为书面审核的补充,有时 也交叉运用。
单击添加标题
四、政府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三()二作)用
立法机关对政府决 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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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构审查和批准政府决算草案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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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机构对政府 政府决算草案的批准 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基本内容就是依法行政,体现在财 政工作上,就是要依法理财。政府决算,是政府的年 度财政收支的实际执行结果,必须主动、自觉地接受
单击添加标题
一、政府决算的内涵与构成
(三)编制决算 1.决算反映了预算执
的重要性
行的结果
政府决算处于整个预
算管理的最末环节, 它反映的数据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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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最终的、实际
的数据。

第七章政府预算与政府间财政关系

第七章政府预算与政府间财政关系

(一)财政赤字的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财政赤字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两个方 面,一是财政赤字的规模;二是财政赤字的弥补。
➢ 财政赤字弥补方式与货币供给
▪ 动用历年财政结余来弥补财政赤字 ▪ 财政部直接向中央银行透支或借款的方式来弥 补财政赤字 ▪ 政府发行公债来弥补财政赤字
(二)财政赤字的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1.分税制不仅是一种税收管理体制,而且是一种涉及多种财政要素、 多种财政行为的财政管理体制。
2.分税制是分设机构、划分事权与划分财权相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分 税、分权、分征、分管)。是一种以分税为主要特征,以划分各级 政府财权为实质的财政体制。
3.分税制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共同选择的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 4.分税制是一种有配套齐全的法律体系加以保障的规范化财政管理体
二、 政府间的税收划分
(一)税收划分的依据
1、将各税种、税类的特点和功能与税收划分结 合起来 2、注意各级财政间的相互协调 3、体现税收划分的便利性 4、使税收划分有利于经济运行和发展
(二)税收划分的方式
划分税额 划分税种 划分税率 划分税制 混合型的模式
三、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政府间转移支付 --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
横向财政平衡,即通常所称的均等化,国家统计局发布《 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农民工总 量为26261万人,比2012年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
16336万人,增长3.0%;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长5.4%。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3、公共产品的外溢性
4、弥补划分税收方式的不足
优点与缺点
在我国现行的预算体制格局下,四大预算的 管理规范程度差别颇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第五章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七章预算调整第八章决算第九章监督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

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宁政规字[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2]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3日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部门预算的管理目标是构建“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现代财政运行机制,促进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四位一体。

第三条部门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依法理财。

部门预算管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职责,依法组织预算收入,严格预算执行。

(二)零基预算。

打破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模式,部门预算应根据需要以及相应的支出标准,结合财力情况,据实核定。

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综合预算。

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四)公开透明。

预算编制程序、政策依据、预算标准等要予以公开,依法批准的预算、决算要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评价、监督、公开等管理活动。

第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市级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0•【字号】鲁政办字〔2023〕115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1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20日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省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财政厅、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国资预算单位)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级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国资预算企业,是指各类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第四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加大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力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省财政厅、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各司其职,共同负责。

第六条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一)制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二)组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三)拟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四)审核汇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五)批复国资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六)组织和指导国资预算单位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七)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进行财会监督。

第七章 投资估算、概算与决算gai

第七章 投资估算、概算与决算gai

简单估算方法有生产能力指数法、比例估算 法、系数估算法和投资估算指标法等,前三种估 算方法估算精度相对不高,主要用于投资机会研 究和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指标法 和投资分类估算法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目前一些理论探讨比较多的是以模糊数学和基于 人工神经网络的估算方法为代表的现代方法。
(3)专门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办法和费用标准,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物 价指 数;
(4)已建同类工程项目的投资档案资料;
(5)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动态因素,如利率、 汇率、税率等的变化。
1.2 建设投资估算
在建设项目前期的不同阶段可以采用详简不 同、深度不同的估算方法进行投资估算。
现行建设投资估算的方法,主要以类似工程 对比为主要思路,利用各种数学模型和统计经验 公式进行估算,包括简单估算法、投资分类估算 法和近年来发展的以现代数学为理论基础的估算 方法。
该方法计算简单、速度快,往往只需知道工 艺流程及规模即可,较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精度 高。
3、系数估算法
系数估算法也称为因子估算法,它是以拟建 项目的主体工程费或主要设备费为基数,以其他 工程费占主体工程费的百分比为系数来估算项目 总投资的方法。系数估算法的方法较多,代表性 的有设备系数法、主体专业系数法、朗格系数法 等。
误差率
±30%
鉴别投资方向 寻找投资机会 提出项目投资建议
±20%
广泛分析,筛选方案 确定项目初步可行 确定专题研究课题
±10%
多方案比较,提出结 论性建议,确定项目 投资的可行性
5、投资估算的主要依据
(1)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工程 量;
(2)专门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 估算指标、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有关计算工程造 价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4.03.22•【文号】主席令第21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第三条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条中央政府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第五条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以下简称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

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第八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第九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十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

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

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正文:----------------------------------------------------------------------------------------------------------------------------------------------------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月30日审议通过了《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2002年1月30日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2002年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省、省辖市预算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省、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以下简称本级预算)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第四条省、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第五条省、省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机构负责预算草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省、省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负责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并负责预算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省、省辖市政府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撤销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决算管理办法

决算管理办法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三条部门决算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报表设计、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对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

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第五条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满足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二章部门决算工作组织第六条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预算管理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第七条财政部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一)制定部门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及部门决算软件,明确报表格式要求和填报口径,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三)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批复中央各部门决算。

(五)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

(七)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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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和中央各部门,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和下达的决算编 审办法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决算和本级各部门决算的编 制方法。
(二)制定和颁发决算表格
财政部在下达编审决算办法时,还须制定和颁发各
省财政决算统一表格及其他财务决算统一表格。合理、
科学地制定表格应遵循的原则是:
1.兼顾本年度决算和下年度预算设计的要求
2.集中反映国家政治经济活动,体现政府活动 的范围和方向
3.是制定国家政策的基本资料。
4.是系统整理和积累财政统计资料的主要来源。 (为下年度预算的预测、编制等打下基础)
三、编制政府决算的准备工作
(一)财政部拟定和下达政府决算的编审办法
每个预算年度终了时(一般第四季度),财政部在总结 上年决算编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本年度编制决算 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办法。
2.符合法规、掌握政策
决算工作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了保证决 算质量,关键是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政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理)
3.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真实,准确要求决算收支数额按照收付实现的原
则真实填报;全面是要求内容完整;及时就是决算
上报及时,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
第七章 政府决算的编制
第一节 政府决算的部署 第二节 政府决算的编制 第三节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第一节 政府决算的部署
一、政府决算:(一级政府一级决算)
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用以反映国家年度 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它由决算报表和文字 说明两部分构成。
二、意义
1.反映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国家预算执行的 速度、结构、来源等)
(四)年终结算
各级财政在年终清理的基础上,结清 上下级财政总预算之间的预算调拨收支和 往来款项。包括税收返还、体制、定额、 单项、政策、其他结算等。
第二节 政府决算的编制
一、政府决算的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按程序办事
由于决算涉及很多部门,决定了必须在统一领导 下,分工明确,并从主管部门到各单位,协调配合, 共同行动,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
《预算法》第六十二条:由财政部汇编中 央预算草案后,编写决算说书,报国务 院审定,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批准。
课后阅读P115 政府预算的绩效评价
政府预算作业 名词: 国家金库 国库单一帐户制度 政府采购 预算调整 经费
留用 政府决算 简答题: 1. 简述政府预算的编审程序? 2. 预算收入(支出)执行的基本要求? 3. 政府预算的拨款原则 ? 4. 国家金库的职责、权限? 论述:
决算说明书是年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的书面总 结。包括单位决算说明书和总决算说明书。
主要介绍单位决算说明书。是年度单位预算执行 和预算管理的书面总结,其内容包括:
1.一年来单位预算执行的情况,收入超收或短收, 支出超支或结余的原因。
2.业务计划完成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3.事业发展的成果和问题
4.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问题,以 及今后提高管理水平的改进意见等。
3.结清预算拨借款―――12月31日前结算清楚。
4.清理往来款项
5.清理财产物资―――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等所 有财产进行认真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帐帐 相符。
6.进行决算收支数字的对账工作。
各级财政决算收入以当年12月31日缴入基层
国库的预算收入数列报;财政决算支出数以12月
31日向各基层单位拨款数列报。
如何正确看待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
2.主要表格形式应相对稳定
3.便于政府决算的整体汇编
4.表格应简洁明了,易于编汇。
(三)年终清理
1.核实年度预算数字
年度终了时,应该对全年的预算数字核对清
楚。为了便于年终清理,每个年度12月份不再办
理预算的追加、追减手续。
2.清理预算应收应支款项
一切应列支的支出均应在年终前办理完毕,一切 虚列的支出均应予以剔除。
(2)联审互查:指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同类型的 企业、行业事业单位,通过集中一地或巡回就地互查的办 法对决算进行审查,这是加快决算进度,提高决算质量的 一种较好的形式。
(3)上级重点审查:指由上级财政部门或上级领导部门 根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审查,以保证下级决算的 质量。
四、草案的审批
把握好编制决算草案工作中的工作进度)
二、政府决算的编制方法
政府决算先由执行预算的基层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决算编起,才有层 层汇编的办法,由各级财政部门汇编成本级决算。
1.单位决算的编制
单位决算就是执行单位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决算,是构成各 级总决算的基础。
2.总决算的编制
总决算是各级总预算的执行结果,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主管部 门报送的汇总单位决算后,连同总决算会计账簿的有关数字进行汇总编 制。各省应将本级决算及下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预算中央主管部门报送的汇总单位决算中央决算地方总决算各省 (市、区)报来的总决算从乡镇开始逐级向上汇编
3.政府和政府决算的汇编程序
财政部在收到中央各部门报来的中央各部门单位决算和各省(市、区) 报送的总预算后,首先进行全面审查;然后根据中央各主管部门报来的 汇总单位决算,汇编为中央总决算,根据各省报来的总决算,汇总为地 方总决算;最后,根据中央总决算和地方总决算汇编成国家总决算,即 政府决算。
三、决算说明书的编写
三、审查的方法和形式
1.决算审查的方法有三种:
书面审查、就地审查和派人到上级机关汇报审查。书面审 查是最主要的审查方法,其他两种通常作为它的补充。
2.决算的审查形式:
(1)自审:指由预算单位领导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决算进 行审查(财会人员、专门小组,发动广大职工,揭露矛盾, 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措施)
5.单位决算说明书写好后,与单位决算一并送交 单位领导审阅签字后正式报送上级单位。
第三节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
一、审查的层次及其机构
必须在各个环节上加强决算审查工作,做 到逐级审查,层层负责。审查的层次和机 构自下而上为:
1.上级对下级决算进行的审查。
2.财政部门对同级主管部门的部门决算的 审查
3.立法机关对政府总预算的审查
4.政府审计部门对政府预算的审查
二、审查的内容 1.政策性审查――主要是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
各项方针、政策、财政制度、财经纪律等方面 进行审查分析。(收入审查、支出审查、结余 审查、资产负债审查) 2.技术性审查――主要是对决算报表的数字关系 方面进行审查(数字关系审查、决算完整性和 及时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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