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课件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部分,对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转让资产等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进行了规范。
该准则从收入的确认、计量、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旨在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规范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确认:已取得经济利益的流入,相应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会流出企业,且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衡量。
其中,经济利益指的是资金、资产、股权和服务等,而收入的流入可以是现金、应收账款、债券等形式。
在计量收入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将收入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且不能大于相关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金额,也不能小于合同或协议所约定的最低收入额。
准则还规定了多种计量方法,如产生收入的销售、提供劳务等应当按照货币交换金额计量;而转让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应按照应计利息法计量。
在报告和信息披露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会计部门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将收入分项明细列示在利润表上。
此外,准则还对收入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对与收入有关的政策、估计和假设进行相关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相比以往的规定,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和细致的要求,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此外,准则还强调了财务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原则,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展现经营活动的真实状况,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遵循该准则的规定,确保收入的准确记录和披露,为用户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准则14(收入)-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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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例3、天上公司在06年12月18日向地下工厂
销售电热器一批售价50000元,增值税8500 元。电热器成本30000元。为及早收款,双 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地下工厂在当月27日支付全部货款。07年5 月28日,该批电热器因质量问题被地下工厂 退回,天上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现金 折扣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也不属于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天上公司作账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收现总额 D 0
第1年末
第2年末 第3年末 第4年末 第5年末 总额
80
66.34 51.60 35.70 1 1.47 20
13.66
14.74 15.90 17.17 18.53 80
20
20 20 20 20 100
12
天上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5.26 5.26
(第3年末、第4年末收取货款会计处理略)
14
(续例)
第5年末收取最后一笔货款与增值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37 贷:长期应收款 2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1.47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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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3
二、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三)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1、一般销售业务 2、分期收款销售业务 3、特殊商品销售业务
4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确 认 条 件
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 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4)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课件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02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 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 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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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学习与应用
2018年11月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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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准则修订的背景
目录 Contents
02.修订的主要内容 03.新准则执行时间 04.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05.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06.五步法回顾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01 准则修订的背景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对《企业 准则第14号 —— 收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保持了与国 准则理事会2014年新发布的收入准则持续趋同。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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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 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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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 新准则的执行时间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03 新准则的执行时间
2017年
2018年
7月发布
事 项
境 内 外 同 时 上 市的企业;
在 境 外 上 市 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告的企业
2019年
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课件
情形三:三年内,客户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但是客户如果在 前12个月内要求终止合同,必须向A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CAS 14 强调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与客户之 间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确认收入。如两家石油 公司之间同意交换石油以便及时满足其位于不同指定地点的客户需求 的合同。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合同开始日不符合规定的合同,企业应当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 在其符合条件时确认收入。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 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 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客户缺乏可用以偿还贷款的其他收益或资产。 (3)由于贷款不附追索权,因此客户对该贷款承担的负债有限。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很可能收回对价与坏账准备的区分 如果在合同开始日认为“很可能收到对价”,从而满足前述五项
条件,则应当按照 CAS 14 的规定确认相关收入,事实和情况的后续 变化表明客户信用风险增加,应收款项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可能的, 应当按照《CAS 22-金融工具》准则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 的坏账准备进行测算和会计处理。
(第五条)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案例1】X公司为某品牌服装的代理商,其客户为众多的零售商,且 X公司与这些零售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是类似的。在接受新客 户之前,X公司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以确保新客户很可能 能够支付合同价款,如果没有通过审核,X公司不会与其进行交易。
2018年1月,X公司向不同的客户销售一批服装(该批服装的控制 权已经转移,且X公司无剩余履约义务),总对价为10万元。根据X公 司的评估,向每一客户应收的对价金额都是很可能收回的,但是,历 史数据表明X公司的平均的收款率仅为95%,且该收款率与X公司对于 未来收款情况的估计一致。X公司未打算提供任何的价格折让,而是 要求客户全额付款。
《准则14收入》课件
公允价值法
按照市场交易中资产或 负债的交易价格进行计
量。
准则14收入的计量标准
可靠性
确保收入计量的信息真实、可 靠,能够反映资产或负债的实
际价值。
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
收入计量信息应当与投资者决 策相关,有助于投资者做出合 理的投资决策。
一致性和可比性
确保收入计量在不同时期和不 同主体之间具有可比性,并保 持一致的计量基础。
可验证性和透明度
确保收入计量过程可验证,并 保持透明度,便于投资者理解
和监督。
准则14收入的计量流程
确定收入来源
明确资产或负债产生的收入来源,如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等。
识别合同
识别与收入来源相关的合同,并确定合同条款 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识别履约义务
确定企业在合同中承担的履约义务,并确定相应 的收入金额和计量方法。
培训员工
为了确保准则14收入的顺利实施, 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新的 准则和相关要求。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 制,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 及时解决。
持续改进和优化
在实施准则14收入后,应持续关注 其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 进和优化。
准则14收入的实施效果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例如提供劳务、建造合同等。此时,控制权在一段时 间内逐步转移给客户。
03
准则14收入的计量
准则14收入的计量方法
历史成本法
按照资产或负债的取得 或形成时的实际价值进
行计量。
重置成本法
按照资产或负债的重新 取得或重新构建时的价
值进行计量。
现值法
按照资产或负债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量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与应用(精编课件).ppt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3、合同合并的处理
第七条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 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 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 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 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精品课件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2、履约义务的识别
2017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学习与应用
主讲人:毕文涛
工作部门:审计二部
精品课件
01.准则修订的背景
目录 Contents
02.修订的主要内容 03.新准则执行时间 04.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05.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06.特定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07.合同成本
08.收入的列报和披露
精品课件09.新旧准则的衔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最新版)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 况,判断履约义务是在 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 某一时点履行。
识别 合同
识别单 项履约
义务
确定交 易价格
分摊交 易价格
确认 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 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 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可明确区的条件:客 户能够从该商品或劳务 本身收益;该承诺可单 独识别
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 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 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
新收入准则主要涉及科目简介
1.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2.本科目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 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 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 5. “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 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 6.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 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发生,且该事项实质上不受客户或企业控制; 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与现销价格之间的差额是由于向客户或企业提供融资利益以外的其他原因所导
致的,且这一差额与产生该差额的原因是相称的。例如,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是为了向企业或客户 提供保护(质保金),以防止另一方未能依照合同充分履行其部分或全部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应付退 货款
新收入准则主要涉及科目简介
合同 资产
1.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有条件的应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的权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收入确认 PPT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
问题4: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
问题5A:可明确区分商品
1. 客户能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 该转让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单独可区分。
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的两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 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2.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 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 3.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应当冲减交 易价格。 4. 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 额冲减交易价格。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章-计量
问题2C:估计可变对价
举例0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项建造定制设备的合同。该转让设备的承诺是一项在一段 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已承诺的对价为2500元,但视设备完工的时间,该金额有可能会 减少或增加。
具体而言,若设备于2019年3月31日仍为完工,则每推后一天完成,已承诺的对价将 减少10元;若设备与2019年3月31日前完工,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已承诺的对价将增加10 元。
9. 客户: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并支付对价的一方。 10. 合同: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括: 11. 书面形式 12. 口头形式 13. 其他形式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PART TWO
收入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章-确认
新会计准则—收入概述(PPT 30张)
销售商品收入(4/10)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 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地估计,则无法确认收入。 有时,由于销 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 生变动的情况,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不能合理 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就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的金额,不应在发出商 品时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6.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 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 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 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通常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 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2/3)
确认条件(同时满足)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3/3)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 关的收入和费用,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 资产 收费金额固定,或者合同授予方补偿差价, 将“工程结算”从贷方转出,同时确认为金 融资产(应收账款) 收费金额不固定,则确认为无形资产 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 付的工程价款等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 经营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 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 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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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变更
(1)形成新的单独合同(代表一个单独合同): 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并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其单独售价; (2)原合同的变更(不代表一个单独合同) ①未履约部分可区分:原合同终止,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
理 (未来适用法) ②未履约部分不可区分:将该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
o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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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以是书
面、口头、商 业惯例
合同各 方已签 字盖章
明确合 同各方 的权利 义务
合同有 明确的 付款条
款
合同具 有商业 实质
合同对 价很可 能收回
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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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10
02 三、规范了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例如:入网送手机、卖材料送 设备、消费送优惠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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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附有客户 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客户未行使的权利、无需退还的初 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正确答案』本例中,该30件额外产品进行的合同修订,事实上构成了一项 关于未来产品的单独的合同,且该合同并不影响对现有合同的会计处理。企业 应对原合同中的120件产品,每件确认100元的销售收入;对新合同中的30件 产品,每件确认90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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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PPT(共36页)
•
4、心中没有过分的贪求,自然苦就少。 口里不 说多余 的话, 自然祸 就少。 腹内的 食物能 减少, 自然病 就少。 思绪中 没有过 分欲, 自然忧 就少。 大悲是 无泪的 ,同样 大悟无 言。缘 来尽量 要惜, 缘尽就 放。人 生本来 就空, 对人家 笑笑, 对自己 笑笑, 笑着看 天下, 看日出 日落, 花谢 花开, 岂不自 在,哪 里来的 尘埃!
未实现融资收益 2 000
第1年末:
第5年末:
借:银行存款 2 000 借:银行存款 2 000
贷:长期应收款 2 000 贷:长期应收款 2 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34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7
贷:财务费用 634 贷:财务费用 147
•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应当按 照公允的交易价格确定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公允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 不应当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 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预收款销售商品,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 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 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 购进商品处理。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如退回1200件
借:库存商品 480 000
应交税费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银行存款
702 000
2019年企业会计准则—收入.ppt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 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如果与商 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 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 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 意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1) 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 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 随之转移,如大多数零售商品。 (2) 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但未 交付实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 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贷方式销售商品。在 这种情形下。应当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 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 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 性超过50%.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 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 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进 行分析.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 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 常表明满足本确认条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
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 品已经发出,乙公司已经预付部分贷款。 剩余货款由乙公司开出一张商业承兑汇 票,销售发票账单已交付乙公司。乙公 司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没有达到 合同约定的要求,立即根据合同有关条 款与甲公司交涉。要求在价格上给予一 定折让,否则要求退货。双方没有就此 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也未采取任何补 救措施。
例1:
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 司。乙公司已根据甲公司开出的 发票账单支付了贷款,取得了提 货单。但甲公司尚未将商品移交 乙公司。
(3) 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 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 未随之转移。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 方面不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又未根据正常 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PPT课件
(四)特殊销售商品业务 企业会计实务中,可能遇到一些特殊的销售商品业务。
在将销售商品收入和计量原则运用于特殊销售商品收入的 会计处理时,应结合这些特殊销售商品交易的形式,并注 重交易的实质。
(一)代销商品 1.视同买断方式。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 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 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下发出商品是否要确认收入,要分析委 托方与受托方的协议是否表明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 从而确定何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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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
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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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 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 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 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 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 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 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 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税 额,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的相应金额。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 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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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 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 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 销售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 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发生的销 售折让,在发生时只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不调整 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比照销售退回的相关部 分进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课件及习题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析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致使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中,偶然所得不属于收入。
收入的类型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利用权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与计量1.确认条件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主要有五个:第一,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靠得住计量;第四,相关的经济利益极可能流入企业;第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本钱能够靠得住地计量。
例如,作为销售皮鞋的零售商,卖给消费者一双皮鞋,一般的理解是顾客付完钱就要确认收入。
可是很多商品都有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
因为质量问题其实在质量保证期内,严格来讲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第一条,该商品虽然已售出,可是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无转移给购货方。
所以,应当等到商品三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才能确认收入。
2.计量原则企业应当依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平的除外。
若是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依照顾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平价值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平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
3.现金折扣的核算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信用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依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这叫做全额法)。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理财费用,按其差额借记银行存款,计入当期损益。
4.商业折扣的核算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钱扣除。
企业应当依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5.销售折让的核算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而在售价上给予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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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导航通过学习本课程,你将能够:●了解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知道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对特殊业务收入进行确认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析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中,偶然所得不属于收入。
收入的类型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与计量1.确认条件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主要有五个:第一,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例如,作为销售皮鞋的零售商,卖给消费者一双皮鞋,一般的理解是顾客付完钱就要确认收入。
但是很多商品都有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
因为质量问题其实在质量保证期内,严格来说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第一条,该商品虽然已售出,但是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给购货方。
所以,应当等到商品三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才能确认收入。
2.计量原则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如果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
3.现金折扣的核算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信用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这叫做全额法)。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理财费用,按其差额借记银行存款,计入当期损益。
4.商业折扣的核算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5.销售折让的核算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而在售价上给予减让。
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即采用与现金折扣同样处理,于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6.销售退回的核算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而发生的退货。
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即不论本期还是以前各期销售的商品发生退回,均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确认与计量1.确认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第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第一,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第二,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计量原则根据不同的标准,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是不同的: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即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采用与销售商品收入一样的计量原则:公允价值模式。
按劳务总量比例确定跨期计量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确认当期劳务成本。
一般来说,完工程度的确定可以选用下列方法:第一,由专业测量师测量确定完工程度;第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第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3.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区分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二者分别进行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与计量1.收入类型在实务中,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最常见的是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
2.确认条件让渡资产使用权的确认条件包括:第一,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计量原则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计量原则包括:第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第二,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四、特殊业务收入确认与计量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纳税筹划一定要服从财务管理的需要,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
进行纳税筹划时,如果资金不紧张,可以跟购买方稍微约定,让其分期收款,以往后推移纳税时间,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因为税收认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确认计税收入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延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也就是折现值;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甲公司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收入确认计量甲公司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
从销售当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2000元,合计1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须付8000元(公允价值)即可。
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为8000元,与名义金额10000元差额较大,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1)计算求得将名义金额折现为当前售价的利率——实际利率:p=A×(p/A,i,n)8000=2000×(p/A,i,5),(p/A,i,5)=4查年金现值系数表:沿“n=5”栏如找到“4”,“4”对应的“i”即为所求;如沿“n=5”栏找不到“4”,找出与“4”相邻最近的两个值β1、β2,再运用内插法求解得:i=7.93%。
据此可以计算得出将名义金额折现为当前售价的利率为7.93%。
(2)计算各期利息收益和本金收现,如表1所示。
销售成立时:借:长期应收款 10 000贷:营业收入 8 000未实现融资收益 2 000 第1年末:借:银行存款 2 000贷:长期应收款 2 0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34贷:财务费用 634以后各年分录类似,金额不同。
第5年末:借:银行存款 2 000贷:长期应收款 2 0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47贷:财务费用 1472.托收承付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托收承付,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当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当确认收入。
【案例】甲公司托收承付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甲公司在2007年7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商品成本为60000元。
甲公司在销售时已知乙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
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维持与乙公司长期的商业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往乙公司且办妥托收手续。
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根据本例的资料,由于乙公司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因而甲公司在货款回收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该批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乙公司。
由于不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甲公司在发出商品并且办妥托收手续时不能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成本应当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2007年7月12日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 60 000贷:库存商品 60 000同时,应当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
借:应收账款 17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7 000如果销售商品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作该分录。
待税义务实际发生时再作应交增值税的分录。
(2)2007年10月5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乙公司承诺近期付款时:借:应收账款 100 000贷:营业收入 100 000借:营业成本 60 000贷:发出商品 60 000(3)2007年10月16日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117 000贷:应收账款 117 0003.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售后回购,是指在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将以同样或者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
在售后回购方式下,销售方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在大多数情况下,回购价格固定或者在原销售价格上加合理回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当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当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案例】甲公司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甲公司在2008年5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商品尚未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80万元。
2008年5月1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于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2007年5月1日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其他应付款 1 000 000 (2)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当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由于回购期间为5个月,货币时间价值影响不大。
因此,采用直线法计提利息费用。
每月计提利息费用为20000(100000÷5)元。
借:财务费用 20 000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3)2007年9月30日回购商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价款为110万元,增值税税额187000(1100000×17%)元,款项已支付。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187 000财务费用 20 000其他应付款 1 080 000贷:银行存款 1 287 0004.销售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该交易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第一,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