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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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了提高公司劳务分包资源建设和整体水平,推进劳务资源集约化利用,保证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生产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劳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的行为。

公司成立劳务招标管理中心(简称招标中心),建立招标平台,设置开标中心,序列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所有劳务招标必须通过公司招标平台和在指定的开标中心进行,各项招议标都应通过劳务招标中心监管和备案审核后实施。

劳务招标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两种方式,由公司劳务分公司、项目所属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共同推荐劳务队伍,招标小组进行审核后向审核合格的劳务队发出招标邀请书。其中分公司(及项目部)和公司劳务分公司推荐的有效劳务队伍均不得少于两家。

所有参与公司劳务招标的分包队伍必须是加入公司劳务资源库(由公司劳务分公司构建)中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

2 劳务招标机构及职责

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主任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成员由公司工程部、劳务分公司、监审部相关人员组成。公司劳务招标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公司劳务分包招标管理的有关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规范运作;负责各级劳务招(议)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各单位劳务招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下设两级招标实施小组,分别为:

公司劳务招标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具体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内部专家实施公司级的劳务招标工作。

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担任,

成员由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指定人员、分公司相关科室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组成。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分公司级的劳务招标议标工作。

3 劳务招标组织原则

公司所属的序列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所承接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均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议标。

劳务招标分为公司级招标、分公司级招标、分公司议标三种形式,具体划分按照、3,4、条执行。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分包项目实施由公司招标小组通过公司招标平台组织公司级劳务招标:

(1)劳务分包工作量(按照拟定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测定的劳务费总价)安装工程在80万元(含)以上、土建工程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劳务分包工程。

(2)锅炉安装、汽轮机安装、滑模施工等专业性强的劳务分包工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分包项目由分公司招标小组通过公司招标平台组织分公司级劳务招标:

(1)劳务分包工作量(按照拟定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测定的劳务费总价)安装工程在80万元以下及10万元(含)以上、土建工程在500万元以下及50万元(含)以上的劳务分包工程。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分包项目由分公司招标小组实施分公司议标:

(1)劳务分包工作量(按照拟定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测定的劳务费总价)安装工程在10万元以下、土建工程在50万元以下的零星劳务分包工程;

(2)业主指定分包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

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由工程所属项目部、分公司和公司劳务分公司共同推荐劳务队伍(推荐的劳务队伍必须为公司劳务资源库中合格的劳务队伍),填写《劳务队伍推荐表》(附件3),经负责该次招标工作的招标小组预审后填写《劳务队伍投标资格审查表》(附件4),作为邀请对象参与招标。

参加投标的队伍原则上不少于4家。

所有经招标或议标选定的劳务队伍均需报公司招标中心认可后方可使用。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作为负责人的劳务队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投标队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须回避。

4 劳务招标实施流程及要求

项目前期策划阶段,项目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部劳务需求计划表》(附件1),经分公司审核并签署意见,至少在劳务分包具备进场条件30天前报送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审定劳务选择方式后反馈分公司及项目部,同时由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根据审定意见开始实施招标准备工作。

劳务分包具备进场条件20天(特殊情况不少于10天)前,项目部将详细的《劳务资源申请表》(附件2)和《劳务招标文件》(附件6)报公司或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具体根据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审定的招标方式报送),由对应的劳务招标小组组织实施招(议)标工作。

劳务招标小组在收到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劳务需求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重点对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人工单价、工期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和文明施工、工程付款方式、工程履约保证金、标书密封要求、送标和开标时间、劳务分包合同等内容进行确认。

劳务招标小组向邀请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发出《劳务招标邀请书》(附件5)。

劳务队伍在接到《劳务招标邀请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劳务招标文件》(附件6)。

劳务队伍的《投标书》应按照《劳务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规定的地点及接受人。逾期不提交的,其投标资格自动取消。

《投标书》应加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按规定密封后提交。已提交的投标书如需更改,必须在送标截止日期前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函件更正或补充,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收到回标文件后,劳务招标小组应在公司开标中心(外地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确定开标地点)组织召开开标、评标。

开标、评标的方法和程序:

(1)宣布本次招标评标小组组成部门及人员名单;

(2)介绍工程特点和投标劳务队伍情况;

(3)开启并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书;

(4)各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根据投标书情况酌情安排标书澄清;

(6)标书澄清完毕,各评委按《劳务招标评分表》(附件7)制定的内容,逐项打分;

(7)评标小组将评分情况统计汇总后形成招标报告,填写《劳务招标结果推荐表》(附件8)将综合评分前三名推荐给公司劳务招标中心和工程所属项目部;

(8)由项目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推荐队伍中选择拟定分包队伍,填写《劳务选用报审/备案表》(附件9),项目部和分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拟定分包队伍原则上选择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劳务队伍,如因客观因素不能选择第一名时,须有项目部出具书面报告,分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中标单位,如不同意须另行选择。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允许选择前三名以外的其他劳务队伍。

符合劳务分包议标条件的队伍选择由分公司组织项目部进行,可不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直接邀请意向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有关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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