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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翱“取案上器击伤夫人”说开去
明代崔铣的散文《记王忠肃公翱事》。

其第一段是这样写的: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

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语女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于母。

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

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

婿竟不调。

这段文章的大致内容是:王公有一个女儿,嫁给京城附近做官的某人为妻。

王公的夫人十分疼爱女儿,每当接女儿回娘家,女婿坚决不让走,他怨怒地对妻子说:“你父亲做吏部的长官,把我调任京城的官职,那么你就可以时时侍奉母亲;况且调动我就象摇下正在凋落的树叶罢了,可是你父亲硬要这样吝惜力气,是何道理?”女儿托人带话给母亲。

夫人一天晚上摆上酒,跪着禀告王公。

王公十分生气,拿起桌上的器物打伤了夫人,走出门外,坐车到朝房里住宿去了,十天后,才回到自己的府第,女婿没有调进京城。

这就是当时有名的王翱“拒婿调迁”的故事。

区区百余字,作者活化了吏部长官王翱廉洁正直的秉性。

本节文字无论遣词造句,还是叙事技巧,都令人赞赏。

然而在反复诵读之余,笔者总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毋庸置疑,几百年来的读者对王翱的刚正无私交口称赞,且以之为鉴督察身边官僚,笔者对此不必鹦鹉
学舌。

笔者所思虑者,乃在“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一句。

在此,笔者要为王翱夫人鸣不平了。

诚然,王夫人由于爱女心切,出于私人与亲情考虑,恳求丈夫违反原则徇私舞弊是不应该的,虽然于情可以理解,但于理于法却难求宽宥。

但笔者仍不明白,蒙受过正统儒家教育的王先生怎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夫人呢?我
们知道儒家思想以“仁”为人性的基础,以“礼”为行动的准则。

但王翱“取案上器击伤夫人”之举,岂不是逆其道而行么?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发展史包含着中国女人的灾难史。

在原始的母系氏族阶段,妇女曾经扬眉吐气地生活过,但那只是短暂的一瞬。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不同,男性在生活中处于统治地位,中国妇女的命运便开始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男性在抵挡不住诱惑时说女人“妖媚”;因贪恋美色而失去江山时,则恍然大悟般直叫“红颜误国”,以致有“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的“长恨歌”。

为展宏图而起战争时,女性与孩子率先遭殃,就连那位温文尔雅的“圣人”也留下了“惟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的“千年古训”。

总之,女性生来就是祸水,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能保留,而由男性赐予一个永远的名字“氏”。

由此可知,作为一名正统的封建士大夫,为了维护其尊严(或曰其心中的道德准则),王?O愤然取案上器击伤夫人也就不足为怪了,从国家利益来说,可获一个“刚正无私的廉吏”的美誉;从家庭利益来说,女性处于附庸地位,做了错事,被打伤也罪有应得。

尽管王夫人已经小心翼翼、忐忑不安地“置
酒”、“跪白公”,但还是激起了丈夫的万丈怒火。

可悲可怜,为了丈夫的“英明”,夫人竟要以伤身为代价。

这里没有平等可言,有的只是“不屑理睬”和“绝对服从”。

但想,若王?O能平心静气地开导夫人,晓以大义,夫人也不敢无理取闹,不依不饶的。

或许王先生的“取器击伤”尚属比较仁慈的行为,且让我们看看以下的记载:
其一曰:吴起仕鲁,齐伐鲁,鲁欲拜起为将。

起妻齐女,鲁疑不果。

起遂自杀其妻以示信,求为之将。

这段文字所记当为春秋战国史实。

在此,我们在感叹吴起“精忠报国”的痴情时,又怎会不为其妻悲叹呢!仅因“起妻齐女,鲁疑不果”,便遭杀身之祸。

这种行为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对于吴起来说,难道只有“杀妻明志”一条路么?还是惟此举最能全其报国之志?但总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女性处于从属地位,取其性命也无可厚非!于是,后人只好长叹一声:“杀妻求将,吴起何其忍心!”但据史料记载,吴起这样做,有其内心更深的谋划。

其二曰:曾参事后母至孝,其妻蒸梨不熟,因出之。

文字虽短,但留给后人的思索相当深沉。

一者,我们可为曾参的善全孝道而感动,何况是“后母”?二者,我们又觉其处理问题的方式实在有些过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是曾参之妻对其后母有意见,故意在蒸梨时做些小动作,也当按“婆
媳不和”的家务事处理。

有道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这“蒸梨出妻”的事情也太让人感到为妻者地位的“岌岌乎殆哉”和为
妻者心理的“惴惴乎不安”了。

《礼记》上说:“妻者,齐也,与夫敌体也。

”但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求妻于夫平等而居,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些记载来进一步认识这个问题。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样一段诗章: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A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这是《诗经?卫风?氓》中的精彩描写。

整首诗写女主人悔恨地叙述自己恋爱、结婚的经过和婚后被遗弃的遭遇。

在这里,女主人公清醒地认识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我做妻子没过错,是你男子太无情)”,但仍无力挽救自身遭弃的命运。

无独有偶,在我国古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中,也记载着与之相类的事情。

所不同者,《氓》中之女是被丈夫无情地抛弃,
而《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则是被婆母驱遣而回。

其被逐原因也仅仅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但刘兰芝被逐时心中亦很清楚:“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

”或许这便是最清醒的控诉与抗争了吧!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如《新唐书》记载:“……饿死,存者皆瘦伤气乏。

巡出爱妾曰:‘诸君经年乏食,而忠义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众,宁惜一妾而坐视士饥?’乃杀以大飨,坐者皆泣。

巡强令食之。

……”。

战争虽严酷,妇人之命更令人唏嘘。

《三国演义》中亦有如下情节: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

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

”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

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

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

阖目而思,中国历史上又有多少位善良女子在重复着刘兰芝的悲剧呢?或许在那位廉吏“举案上器击伤夫人”之时,心中还愤愤地说:“这还是轻的呢!”
(徐衍河南安阳幼儿师范学校语文教研室 4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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